《史上第一怨妇》第60章


艘坏闳萆碇亍?br /> 甚至“陆云沉”三个字对她来说,也是一种惶恐。
喜新厌旧,见异思迁。
她终究成为自己最讨厌的那种人。
白月以为自己选择苏九歌,便是对他最好,其实不是这样的——因为她的存在本身,对苏九歌来说就是一种伤害。
她知道无论大家说什么,她都应该离开他的。
就像一个人受伤了,只有割去伤口处坏掉的肉,新的才会长出来,否则,它一直不会好。
她一直留在他身边,即使是沉睡,也留在他身边,束缚着他,让他没有机会爱上别人。
她是他伤口处的腐肉。
折磨了他整整四年。
已经,足够。
可是——
“那就在一起吧。”
在苏九歌惊讶的视线中,摇光开口,声音有些嘶哑。
这两天她哭得十分凄惨,眼睛肿肿的,不仅不难看,反而更多了些娇怯之态,刚刚又经过泪水冲洗,更是澄澈犹如湖水。
她拉着苏九歌的手,他的手很凉,让她的心又生痛意,这痛意和愧疚缠绕一起,让她几乎又要落泪!
可是她现在不可以落泪。
“即使未来恢复记忆,我也会努力忘记陆公子,我也不会反悔今天的选择。”摇光深吸了一口气,强迫自己对他露出笑容:“我不再纠结了,你原谅我这两天的任性好不好?”
苏九歌看着她的笑微微失神。
她说她在任性……
可是……还有比他更任性的人吗?
她只看到他对她的爱慕,为何看不到这爱慕背后的污秽私心——她从未想过,既然她当初爱的是别人,为何又会在他身边醒来,让他有机可乘。
她只知青灯说谎,却不知最初说谎的人,其实是他。
四年前,大理寺中,他对着那个浑身鲜血眼神狂乱的男子淡漠说道:“摇光死了,送回来的时候已经太迟,她死了。”
所以,她从他身边醒来。
问他:“你是谁?”
、第六十三章
摇光坐在石桌旁边,一手支颐,一手有一下没一下的搅着白玉盘上中的几只鸡翅膀。
白色的狐狸用着几乎可以称为“哀求”的眼神巴巴的望着她,“嗷呜嗷呜”的叫唤着,还用前爪的肉垫磨蹭她的胳膊。可惜主人心冷如铁,无论怎样装可怜,只要爪子伸向盘里,她手上的筷子就毫不犹豫的把它拨开,来去几次,直到狐狸尾巴都炸开了,她才给它一只吃。
若当做打发时间,也算得趣。
已经是三月,正是初春时刻,冰雪刚刚融化,还来不得换装倒春寒又来了,摇光也只有正午时刻出来晒晒太阳,忽然大门“吱呀——”一声打开,苏九歌捧着一株薄荷走了进来。
他原本就十分好看,此刻站在门口,光影交叠,薄荷叶子嫩嫩绿绿,颤巍巍的在他怀中舒展,他望着她的眼神又温柔如水,风景当真是笔墨难绘的雅致。
摇光立刻站起身来迎了上去,看着他怀中的绿色植物,无奈道:“你怎么又买了一盆,家中都有好几盆了!”
苏九歌温言软语:“隔壁房子后院有一片荒地,我想把它开垦出来,把所有买来的薄荷都移植进去,再种两株驱蚊草,到了夏天,你就可以在夜晚去乘凉。”
“啊……是这样啊……”摇光笑笑,“我倒是不如你想的远……”
摇光与苏九歌,从决定在一起开始,已经四个月有余。
自从表明心迹决定在一起之后,他们之间再没有说起过往,说起陆云沉,彼此小心翼翼的靠拢,小心翼翼的相处。
可是无论如何,过往总是亘在他们之间的心结,即使如从前一般温柔对她笑,她也觉得他藏着心事,连带着也惶恐难安。
整个落梅山庄都似笼在一片阴郁之内。
最后还是白月看不下去,道你们两个相互折腾也就罢了,不要让所有人都陪着你们折腾,你们不知道青灯马上就要生产了吗,孕妇需要良好的心情懂不懂!你们,在青灯生产之前,不许出现在落梅山庄十里范围之内!
一脚把两人踹出门,踹到了这个叫锦城的地方。
摇光从未想过,落梅山庄竟然在这里还有房产,家中装饰也齐全妥当,十分干净,只是,似乎无人居住已久,清冷异常。
好在她需要的正是清冷。
她现在越来越怕生人,总觉得人人看她眼中都含着怜悯,不如没人的好。
开始的时候打理一切都很生疏,早晨起床之后没有连翘为她梳妆,还需要苏九歌帮忙为她绾发描眉。
那个时候时间过得异常艰难而缓慢。
后来传来消息,青灯生产完毕,是个男孩子,想回去看看,白月又继续搪塞,找尽理由——摇光这才明白,他是给她和苏九歌单独相处的机会,化消芥蒂。
摇光觉得迷茫,她知道自己还是喜欢着苏九歌的,但是每一想到喜欢他,连带着心就会觉得痛,她明明答应过他再不任性,放下过去,可是她就是做不到。她甚至越来越害怕,如果自己持续着这样下去,是否有一天,她和苏九歌会彼此消耗掉对对方的所有爱恨,只余下满心的无可奈何,直至心如死灰,再不复燃。
“要不要去茶楼听书,上次听那个新科状元为爱拒做驸马,原是一场自作多情的故事才讲了一半。”苏九歌将她的手指拢在他的掌中,原本有些微凉的手渐渐温暖。
这么窘这么雷的名字,亏他面不改色的说出口。
摇光怔了片刻,这才想起来,上个月镇上最出名的茶楼红蚁居请来一个新说书的,她就去观摩了下。毕竟整日呆在房间里胡思乱想也没有益处,只更伤神罢了。其实那个故事也平常,就是一个穷书生一朝的中成了状元,皇帝便想让他做驸马,结果那状元答得铿锵:“家中已有糟糠之妻,贫穷时相偎相依,现在他高官得坐,怎可为了名利富贵而抛弃。”这样的风骨,让那公主也动了心,竟然私自出宫夜会状元,几番勾引,几番周折,状元不为所动,连皇帝也被大大的感动,最终成就一番佳话,哪知好景不长,几日之后,皇帝脸色大变,竟欲斩杀那状元,关键处,怎料那说书人将板木一拍,“要知原因为何,且听下回分解——”!
她当时被钓了半天的胃口,也便和苏九歌多说了几句话,为什么皇帝几天功夫就变脸要杀状元呢?
过几天也就忘记了,未料他竟然记得。
苏九歌和摇光是在二楼的雅间,小二十分热心,又是端茶送水,瓜子花生,出入挑竹帘都安静得十分合乎摇光心意。苏九歌让小二拿了一个干净的盘子进来,将一盘瓜子放在面前,剥了壳儿,瓜子仁便放在干净的盘子里,端到摇光面前。摇光却正抿着茶,听楼下的说书人将故事的原因娓娓道来。
原来,公主不是一般的公主,而是皇帝最宠爱,恨不得把天下送给她当礼物的公主,这样被娇纵得心高气傲的女子,对未来夫君的要求,自然不是一般的高。从她及笄开始,皇帝便开始为她选夫君,丞相家的长子,将军的幼弟,邻国前来求亲的王储,还有一群皇族的堂兄表弟,排着队等她选。这个状元,她根本就没看上眼,只是听说他为了妻子拒绝自己,便想见见这痴情人物,谁知市井流言,竟然将她描绘得如此不堪!公主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仔细查,却是那状元为了凸显自己的清高名声成一方美谈故意放出的流言,有什么,比拒绝一个公主而选择一无是处的糟糠更让人来得感动?如此挑衅皇家威严,即使是三年一试才出这么一个的状元,也同样落得一个腰斩集市,弃尸荒野的下场——
摇光心中豁然开朗,松了口气。
原来是这么回事啊,她还当那个皇帝假仁假义,为状元的无状怀恨在心。
那天夜里,摇光开始做梦,她额角沁出细密的汗水,双手紧紧揪着被角,呼吸急促。
在梦中,她在红蚁居听书,年过半百的说书人刻意装作一副无奈又抓狂的样子,声音竟似撒娇似的,对这空空的空气道:“父皇!那些都是市井流言,我从来没有夜会过他,那夜只是意外,碰巧遇上了,便想见见这痴情人物是什么模样,谁知竟被描述的如此不堪!”末了一跺脚恨恨道:“我、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他!!!”
摇光的脑海中,一直回荡着最后那句话,那话一句较一句急促,一句较一句大声,几欲将她逼疯,明明是一个半百的老者说的话,后来竟然渐渐的,变成了一个身着华丽宫装的美丽少女在说,再后来渐渐的,竟然变成了她自己在说——
恍惚中场景大变,她身着大红嫁衣,眉目不喜,跪在大殿之上,有一个又尖又亮的嗓子在旁边喊:“天地畅和,阴阳调顺,万物之统也,兹有陈氏摇光,温柔娴淑,仪态端庄,依我璃国之礼,册立为后,母仪天下,与民更使。”
“钦此——”
她深深吸气,行礼:“吾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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