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自七岁等你》第14章


眼泪如一场潇潇暮雨,将我的人生淹没。
ˇ回家ˇ 最新更新:20140124 21:14:50
又一个月过去,转眼已是寒冬。
这一个月内,我跟着教堂里的其他神职人员去做了义工,我为孤儿院的孩子做菜,教他们唱歌,给他们讲故事。我要走的时候,他们会走出来,叫我“姐姐”。可是,我多么希望,几年后的某一天早上,我醒来,阳光底下,有一个小小的身子扑进我的怀里,用齿音模糊的声音叫我“妈妈”。
那天晚上,我在教堂里坐了一晚上,我向主忏悔,我还是忘不了他,我还是爱着他,我要回去,我要回到我们的家。上帝创造了亚当,又用亚当的肋骨创造了夏娃,我是他的骨中骨,离开他,我会死。
上午,我去教堂祷告,并且与他们告别。
我那天来这儿时穿的那件雪纺裙,衣服被弗吉尼亚修女洗干净了,上面还有阳光与清风的味道。那条裙子,我本想扔,免得自己看着伤心,却还是带走了。天气变得越来越冷,前几日还有太阳,昨天便有雨雪的征兆,温度在不断下降,昨天我穿着棉服都还有点冷。
弗吉尼亚修女给我拿来一件风衣,正是神谷那天穿的那件,我穿上太长了,几乎拖到地上去。他的身材瘦长,所以风衣倒不是很大,却也还是空荡荡的,我里面穿的是雪纺裙子,中间套了一件宽松的白色针织毛衣。
“你看起来还是不好,现在简直像是一个吸血鬼,你太苍白了。”弗吉尼亚修女真的是一个很爱唠叨的天使,“你身上没有钱吧,温迪给你留了一些钱,他这个人什么都坏,就是喜欢讨女孩子的欢心。”
温迪是神谷的英文名,就是风的英文单词,倒是很适合他。我不用收拾行李,因为我当时几乎是被神谷抢过来的,什么都没带,钱,手机,衣服,什么都没有,甚至连家里面的钥匙,我都没有。
弗吉尼亚修女从上午叮嘱我,直到她不得不去准备午饭,我保证以后一定每个星期来着这儿和她一起做饭,做祷告,给她带各种各样好吃的,她才依依不舍的离开。
我两手插在衣袋里,这使得我不至于两手空空,又不知往哪儿放,看起来像一个无家可归的失意人。但是,我本就是一个失意人。
我把头发都盘上去,使自己看起来精神点。风吹到脖子里,有些冷,带来阵阵侵入骨髓的寒意。
冬天已经来了,春天还会远么?
我一直走一直走,直到我看见他的脸。
我以前很少到公司里去,除非他让我去,我怕他看见我不高兴,所以我不会主动站在他的面前,拥有一个妻子应该拥有的荣光。
我刚进公司,保安处的人就露出惊讶的表情,接着就开始激动地为我开门引路,我对他点点头,径直向前走去。
就在电梯口,我突然遇见了一个人,她穿着紫色的大衣,黑色半身长裙,白色的高领毛衣,一双奢美的高跟鞋,头发松松的挽起来,侧脸精致。她急匆匆地从会议室那边跑出来,将我一下子撞得坐倒在地上,我痛得说不出话来,她放下捂着唇的手,张大了嘴巴看着我。脸上的表情变幻莫测,脸色惨白。她的眼睛很大,还是红的,有泪水划过脸庞的痕迹,耳边飘着几绺柔软的发丝,使得她看起来楚楚动人,惹人怜爱。
“梅绿开?”她有些怀疑地看着我,似是在试探。
“是,杨小姐,是我。”我扶着墙壁,慢慢站起来。虽然我不喜欢她,却还是对她道:“你要不要擦一下自己的嘴,你的口红晕到外边了,看起来不是很好。”
她一愣,突然恨恨地瞪了我一眼。接着,她又偏过头去看身后,她看向空荡荡的走廊,十分失望,美丽的眼流下泪水。
我站起来,并不觉得有什么,她与我无关。
就在他要离开时,走廊上响起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我看见程烨急急地往这边走过来,他走得那么匆忙,仿佛他的爱人就在前方,而他,再也无法忍耐别离。
杨菲一看见他出来,就立即站起来,向前面跑去,言情剧里的经典戏码。
我向他走去,脚下一片冰寒,这才发现,自己的一只鞋子已经被刚才的冲撞给甩到后面去了,我只得去捡,我总不能光着脚去见他。
我向前走了几步,弓下身子去捡,那是一只黑色的高跟鞋,是程烨给我买的,因为我的脚比较小,是他对我全身上下唯一比较满意的地方,所以我生日的时候,他都会给我买一双鞋子。
我弯腰,把鞋子拿在手里,脚似乎是扭到了,我揉揉脚踝,正要穿的时候,程烨已经从我身边过去了。我刚想喊他,他已经像一阵风一样向前走过去了。
我想喊他,他已经到了楼梯的转角处,他的背影颀长挺直,我没有喊他,我想,他是去追杨菲了吧。既然我永远都阻止不了他,我为什么还要总是挑战这种毫无意义的事情,那是自取其辱,我还是去他办公室里等他。
我穿上鞋子,正要走的时候,突然一只温暖而熟悉的手紧紧地握住了我的手,他握得那么紧,我的心似乎都被扯疼了。
我转过身来,看他,微微一笑,“不好意思,我没带家里面的钥匙。”
他没有说话,只是用他那双漂亮的眼睛盯着我,我想他是生气了,他的身体都气得微微发抖。我只能深吸一口气,将袋子里的手帕掏出来,然后递过去,尽量心平气和道:“你的嘴角有口红,你要不要擦一下,等一下你的下属看见了,会不好。”
他的眼里又燃起与那个雨天一样的光,黑阗阗的眼死死锁住我,我总是学不乖,明知道哪儿是他的逆鳞还要不怕死的往刀口上撞,尽管我知道我这回并没有做错,但是还是惹他生气了,他的阴戾总是来得莫名其妙。
我收回手帕,垂首道:“好吧,随你吧。”
“你怎么不死在外边,你还回来干什么?”
他突然朝我大声吼,我被他的吼声几乎震晕了。身旁有员工经过,被吓得身子一抖,立即跑远了。
我不知道我应该说什么,因为有很多都可以说,“我爱你”“我想你”“我离不开您”“我舍不得你”“我只有你了”“我原谅你了”“你是我的丈夫”“我想家了”“我从没有想过要离开家离开你”“我只是在外面散散心”“。。。。。。”
我说不出口,最后只是瞪着眼睛看着他,轻声道:“我要回来。”
他一下子把我拖到他胸口,他的力气是那么的大,我几乎是被他提起来的,他又比我高上很多,我只能仰望他。
“我想回来。”
很久过去,他还是抓着我的手,公司里的员工远远看见都躲开了走,不敢过来劝,他生气起来无人敢劝。
我与他商量:“你要是生我的气,我就回去,我在外边等你。”
他的脸冷得像块冰,有些扭曲,很久,我的手都被他握得麻木了,我才听见他沙哑低沉得不像话的声音:“你怎么瘦成这样?”
我的鼻子一酸,赶紧低下头去,两颗眼泪直直地掉在地上。
因为这句话,我原谅他所有的错,我一把抱住他,他一把抱住我。
我也想问他:“你怎么也瘦成这样?”
可是,我没说,我只是使劲地抱住他。
“饿不饿?”他放下我。
“嗯,我走了很久,把钱都花光了,中午还没吃饭。”
“去吃饭。”
“好。”
“你不是说要帮我擦口红,怎么还不动手?”他突然问我,直直地看着我。
我愣了一下,反问道:“你要我帮你擦么?”
他刚缓和的脸色又阴沉起来,我瑟缩了一下,他突然又把表情放柔和,“你是我的妻子。”
“哦”我拿起手帕帮他擦嘴角的口红,我把用过的手帕紧紧攥在手里。
“你觉得脏?”他问我。
“我。。。。。。”我低下头去,却还是没把手帕放回口袋里面去。
在他的眼中,简单和愚蠢是划等号的,甚至,简单更可恨,因为她们本来是可以变得聪明的,但是她们安于现状,很不幸,我便是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人,所以,他总是一眼便让我暴露无遗。
“你为什么不问那个口红是谁的?”
我攥紧手里的手帕,道“算了,我能怎样。”
他用恨铁不成钢的语气对我道:“你是我程烨的妻子,怎么就这么不争气。”
“抱歉,让你失望了。”
“你能不能不要总是这样,除了对不起,你就不能对我说些别的吗?”
我很无奈,只得道:“我知道那是杨菲的口红,因为刚才我看见她了,但是我能怎么办,我除了是你的妻子之外,什么也不是。”
他看着我,眼里闪过震惊和一丝歉意,嘴唇抿得紧紧的。
我看见他这样,心里难受起来,对他微微笑道:“没关系的,我把手帕丢掉了就是。”
不远处就是垃圾桶,我朝他一笑:“你等等我”,然后把染了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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