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隐隐于婚》第14章


这样的日子,是近几年来的林晚晚不敢奢求的。
正悠哉地品尝着美食,一道突兀的声音忽然自身边响起。
“……姨妈?”
林晚晚转头看见宋晨与Coral,颇为吃惊。
这姨妈,指的是宋艳雅?
宋艳雅不慌不忙地用餐巾擦了擦嘴角,眼神波澜不惊,淡淡道:“……这声姨妈,恐怕我担待不起。”
“姨妈……”宋晨欲言又止,瞥见一旁的林晚晚,脸色也不由诧异,想必没有料到两人居然相熟。
Coral瞅见宋艳雅的面色,又察觉到周围若有似无的关注,悄悄扯住宋晨的衣袖,压低声音道:“小晨,这里不是叙旧的好地方,我们先进包厢里去。”
宋晨皱起眉,迟疑道:“姨妈,不如跟我们到里面坐坐?”
“不必,我们已经吃好了。”宋艳雅扫了眼对面坐着的林晚晚,后者连忙站起身,跟在她的后头迅速离开了餐厅。
不经意地回头,宋晨似乎还想跟过来,却被Coral拉住了。
她没有想到,宋晨跟宋艳雅居然是认识,甚至是有亲戚关系。
上车后的宋艳雅闭目小憩,对于刚才的事似是不愿再提起。
林晚晚的好奇心并不重,垂眸靠在柔软的椅背上,沉默不语。
她正以为这样的默然要持续到最后时,宋艳雅却突然开口了。
“当初宋晨会去学习钢琴,完全是因为我的缘故。”
宋艳雅依旧阖着眼,仿佛是在告诉林晚晚,又像是在喃喃自语。
“我从小对音乐的领悟力远远超过同龄人,家里对我寄予厚望,长年尽心栽培。”
“宋家是音乐世家,更愿意接受另一个演奏家,而非满身铜臭的商人。而信恒正是家里最讨厌的那一类人,当年我跟他的婚姻,并没有得到亲友的祝福。”
林晚晚怔了怔,从未想到在人前这样风光的宋艳雅,会有这样一段历史。
她犹豫着,问道:“那么,伯母你的坚持,最终打动了父母吗?”
宋艳雅嗤笑一声,张开眼摇摇头:“怎么可能?宋家不会接受顾信恒,我的确是固执地坚持了,所以毅然跟家里决裂。”
望见林晚晚明显震惊的神色,宋艳雅唇边的笑意多了几分暖色:“傻孩子,生活哪有跟童话故事那般美好?嫁入豪门,或许是很多女孩子心目中最大的梦想。可是我以过来人的经验告诉你,在豪门的生活并不好过。”
林晚晚怔忪一会,干巴巴地安慰道:“顾先生对你很好……”
宋艳雅点头:“信恒确实对我够好,要不然我也撑不下来。公婆还在世的时候,对我极为不满意。你现在看到的,是我十多年来努力的成果。”
“信恒首先是顾家人,之后才是我的丈夫,他不可能一直护着我。这么多年来,只能靠我自己一点点摸索、成长,再体体面面地站到他的身边。”
说到这里,宋艳雅侧过头,定定地看向林晚晚:“顾凯比信恒心软,不愿见你像当年的我那样受累,给了你一段缓冲期,却并非没有时限的。”
“我只希望,从这一刻开始你会有这样的觉悟。”
林晚晚低下头,三年的时间不算短,她需要像宋艳雅所说的那样改变自己么?
但是,这段婚姻的前提,便是见不得光。
如果露了馅,他们就要立即分开,宋艳雅所担心的,并不会出现……
林晚晚正独自琢磨着,又听宋艳雅略微惋惜地叹道:“小晨是宋家十多年来在音乐造诣上最出色的孩子,没想到连他都要放弃了……”
当初的她离开后,宋家将所有的期望都落在宋晨身上。宋艳雅对这个侄子的感觉很复杂,有些愧疚,更多是怜悯。
这些年她悄悄关注过宋晨,却没想到多年后的相遇,却是在准媳妇的跟前,两人还在大庭广众之下拉拉扯扯,纠缠不清。
以宋艳雅的眼力,更是看出了这侄子对林晚晚不一样的情愫。
那双眼眸毫不掩饰地迸发出绚丽的光华,那是当初的她望向顾信恒的目光,满满的眷恋。
或许宋艳雅一直以来对宋晨的感觉,比宋家任何人都要亲近一些,可是两厢比较,她却不能不偏向顾凯。
不说顾凯比宋晨更为年长,最重要的是,这是顾凯第一次对一个女子如此的关注。
没有时下的年轻人奋不顾身的炙热爱恋,顾凯是理智的,甚至可以说是冷静的。
他看出了两人之间的差距,也明白林晚晚在顾家短时间内并不能适应。
他知道林晚晚心里有一个结,更清楚这个女孩吃软不吃硬,从不刻意逼迫,却是步步逼近。
这便是顾家子孙的手段,宋艳雅一点都不怀疑,只要是顾凯想要的,总会得到手。
她作为母亲,从来对这个独子很是放心。
顾凯不会轻易作出决定,一旦决定了,便会从一而终,绝不会任意放弃,或是改变初衷。
因而,宋艳雅甚至没有刻意调查林晚晚过往的事。
只因为宋晨的原因,对这位曾经轰动一时的钢琴天才多了一些好奇与几分关注。
不过,也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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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宋艳雅出去,比任何时候都要累。
林晚晚的笑脸慢慢挂不住,在告别宋艳雅之后,面上的表情渐渐消失,只余下掩饰不住的倦意。
开门进了屋,她把手里的东西往角落一扔,低着头倒在沙发上。
想起今晚宋艳雅的一番话,明里暗里在提醒自己,不要跟宋晨有过多的牵扯——不但是因为宋家,更多的是她跟顾凯的关系。
林晚晚闭上眼,现在的她跟宋晨又能有什么不一样的关系?
这次广告一结束,两人想必就要分道扬镳。
宋晨要进军演艺界,各方面需要打点,自身的训练也不能落下。有Coral小姐在,应该能盯着他,不会让宋晨再到处跑了。
到时候,她跟宋晨也不会再有交集。
迷迷糊糊就要睡着的时候,有人轻轻摇着林晚晚,沉声说着:“……别在这里睡,会着凉。”
她不堪烦扰,嘟嚷着翻了个身。
耳边响起一声低低的轻笑,温热的气息钻入耳中,林晚晚皱皱眉,突然睁开眼,几乎是跳起来。
顾凯出差,屋内本该没其他人!
起的太急,她摇摇晃晃就要摔下沙发。
身边的人手臂一伸,托住林晚晚的手臂,扶着她坐稳了。
林晚晚甩甩头,定睛一看,眼前的人不是顾凯又是谁?
早该想到,这房子是他的私人产业,除了顾凯,又有谁能擅自闯入?
长长地吁了口气,林晚晚收回手,神情不悦:“顾先生回来怎么不提早打声招呼,吓了我好大一跳。”
“事情提前解决,我就立刻回来了。”顾凯端起茶几上的热牛奶,往她手里一塞:“抱歉,原本想给晚晚一个惊喜。不过现在看来,更像是惊吓了。”
“没关系,这是顾先生的房子,什么时候想回来都是应该的。”林晚晚低头看着手里白色的马克杯,一只头上绑着粉红色丝带的小熊赫然在杯子表面,袅袅白烟,飘散着浓浓的奶香。
浑身的疲倦,似乎因为这一股香甜的味道而逐渐消散。
林晚晚垂下眼帘,已经有多久没人将一杯热牛奶递给自己了?
四年前那一天之后,每次打开门,家里皆是空旷冷清。
日复一日,她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安静,习惯了一个人独处,习惯了独自给自己冲一杯热牛奶……
眨眨眼,林晚晚只觉被那热腾腾的牛奶浸湿了双眼,微微撇开了脸:“……这杯子哪里来的?”
不是她平常用的玻璃杯。
林晚晚的眼前突然出现另一只白色的马克杯。不同的是,上面是一只穿着蓝色吊带裤的小熊。
显然,这套杯子是一对的。
“这是手信,晚晚喜欢吗?”顾凯笑了笑,想起秘书跟着他到商场,看见自己买了这么一对可爱的马克杯,惊讶得双眼睁得圆滚滚的,好一会才收敛了表情。
不是什么名贵的东西,跟宋艳雅送的天价衣服以及晚上讲究的素食不同,顾凯这礼物价钱不高,却颇费心思。
想到这人工作忙碌,肯定是穿得西装笔挺却在百货公司流连,尤其是买了这么可爱的杯子,怕是让很多人跌破眼镜。
林晚晚的掌心贴着柔滑的杯面,微微笑了:“多谢了,这礼物……我很喜欢。”
一人一个杯子,熊小姐和熊先生放在一起,就像他们是一家人那样。
她目光一柔,胸口被一种暖融融的感觉溢满。
林晚晚放下杯子,难得打趣道:“顾先生这样熟悉讨好女孩子,以前经常给女朋友买礼物?”
“没有,这是第一次。”顾凯被他手里的马克杯放在她的旁边,笑了:“原本烦恼着买什么,经过百货公司的时候正好看到这一对杯子,觉得这可爱的熊小姐跟晚晚很像,当下就买回来了。”
林晚晚一怔,可爱的……顾凯是在拐弯抹角地夸她么?
局促地扭过脸,她急急起身道:“不早了,我先上楼休息。晚安,顾先生。”
“等等,”林晚晚正要越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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