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脉脉一水间》第13章


桥飧?0万,这已经高于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了,让我们给他们签谅解书,言语间还暗示如果我们不签,那么他们就要反告我们名誉侵权,让我们最后不但拿不到40万,说不定还要给他们倒贴几万。
我握着手机发了半天抖,最后一丝清明全部用来按捺自己不要把手机砸出去毁坏所里的财物。
跋扈成这个样子,怎么不干脆说是几个死者自己撞上来寻死害他陷入这场官司,直接让我们赔偿精神损失?
眼下的情形再清楚不过,交通肇事罪的最高刑本就只有七年,我们这谅解书再一签,顶多也就是三五年了,届时他家再跟监狱一合计,弄个立功减刑什么的,还不就是进去做做样子就出来了?搞不好到时把现在的羁押时间一减,从法院出来就直接回家了。
挂了电话,我借着去洗手间调整情绪走到窗前往外望去,想透口气,却只觉得益加压抑。雨季的早晨往往会有大雾迷茫,即便有太阳出来,雾也还是会越来越浓。此时仿佛十米之外都只剩下苍茫的迷蒙,前方,看不见了,远处,看不见了。雾漫漫地延伸,直与人心里的怅惘连起来,春晨再美亦被揉碎,掺杂到无边的混沌里。
再看窗下的树梢,那满枝的新芽也模糊成一团飘忽不定、浮游难捉的绿影。
而大雾的上方仍有阳光悠悠地散进来,墙壁反射出日色的亮白,令人头晕目眩,胸闷欲呕。
我暗暗握紧拳头,咬紧牙关,在心里狠狠说了一句:你们就作孽吧,我要你们现在走得越远,将来死得越惨!
在这样的心情之下,下班后坐上慕梓的车时,我再怎么掩饰表演也不大可能显得高兴,他很快察觉,在一个漫长的红灯前等着的时候,腆着脸对我笑:“还生气呢?”
我惊诧地望着他,半天也没想明白他指的是什么:“我?我生什么气?”
他一哂:“行了,别装了,我还不了解你吗?”说着,他倾过身来,搂住我的肩膀拍了拍,“我承认,早上是让你有些丢人,不过你也得承认,更丢人的还是我啊。”他在我额角吻了一下,“好了好了,欢迎你明天也到我们公司去表明身份还不行吗?”
我哭笑不得:“算了,其实我后来想想,还是你以前总是当着大家的面数落我胖更丢人。”
他脸上的表情顿时变得兴味十足:“哦?真耿耿于怀这么多年啊?是不是就因为这个所以你明明喜欢我却一直不理我?”
这个问题我无法回答,于是望向窗外,“哼”了一声。
停滞了半天的车流终于又缓缓向前推进,慕梓也启动了车子——我不用回头去看,脑子里也立马浮现出他那串第一次见到就给我留下极深印象的行云流水般的动作:“知道我干嘛老说你吗?”
我不想他再多费唇舌:“我听过很多版本的解释。”
“那些都不对。”
我好奇了,扭头望着他。
他唇边噙着一丝嗔笑:“我那时候是真的嫌你胖,因为我这么喜欢你,你却不够好,我就觉得自己很吃亏,难免牢骚多点。”
我嘴角抽了抽,犹犹豫豫憋出一句:“好吧……所以我是应该对此表示欢欣鼓舞么?不过你确定你真的喜欢我?不是都说情人眼里出西施?如果喜欢一个人,那么就连她的缺点也会觉得是优点啊。”
他不以为然:“那说的是刚刚动心的时候。这种感觉经不起时间的考验,日子久了相看两厌了,对方的缺点变回缺点了,就喜欢不起来了。就得是我这样的,觉得你不好也还是喜欢,那就怎么都变不了了,所以你一直对我那么坏,我也还是死心塌地这么多年。”
他这话又让我惭愧了。当初我对沈墨就是这样的吧?本来其实觉得他不够好的,为了达到某种目的非强行糊弄自己他很好,然后以为自己喜欢上了他,待目的达到,就再也喜欢不起来了。
自从变成慕梓的女朋友,一连好些天下班之后都是跟他厮混。虽然都是吃香喝辣出入高档场所,一点也没委屈着我,可我也还是挺盼着两个人能用qq或者电话短信谈谈恋爱就算的,不一定要天天见面。说到底这可不是当年两个人搭档演戏了,每句台词每个表情每组动作都事先有人安排设计好,我只要按部就班去说去做就行。我就正儿八经谈过一次恋爱,而且当时毕竟还是高中生,我和沈墨在一起的大多数时间又是残酷的高三,根本没有时间谈论学习和未来选择以外的事,所以严格说来,我没什么恋爱经验,想按照以前的记忆来说话做事都很难,样样需要重新原创,让我脑筋开动得十分辛苦。
何况过去演戏的时候是不需要真的拥抱接吻的。
而沈墨,他也的确没有吻过我。
我曾经委婉地问过慕梓:“你晚上和周末都没有应酬的吗?一般像你这种职位的人不是都应该超级忙的吗?”
他回答得漫不经心:“工作上的应酬我通常都安排在中午,晚上的应酬就让那些愿意去的人去了。西方人都是这样的,晚上是family time,要留给自己私人的,否则算加班,我的加班费我们公司要付也付得起,但是不划算。”
我欲言又止。这哪是什么该不该算加班以及该不该付加班费的问题呀?分明是你这太子爷没人惹得起,只好由着你高兴呗。
不过就算真是一朝太子,上头也有皇帝压着,有责任镇着。我们在一起快半个月的时候,总算有一天晚上他来了个推不开的饭局了。
我大感轻松,下班后顺路去了趟超市。路上慕梓打电话来,问我晚上吃什么,我诚实地告诉他:“方便面。”
他大为不忍:“不是吧?我就一天不罩着你你就悲惨成这样?”
我不解风情地实话实说:“不是,我是真的很久没吃方便面,都想了,想起那个味儿我口水都下来了。”
他轻嗤着点评:“切,瞧你这点出息,还真是柴禾妞儿!”
在超市转悠了十分钟之后,我后悔了这个决定。
跟方便面没关系,而是我遇上了中学同学林旭。
作者有话要说:
、12
我们中学同学在省城的很多,但自从来到这里,我只跟慕梓有过联系,毕竟我是抱着目的来的,心思很难放到这以外的地方去;此外就是这里还会跟我联络的同学应该都知道我家的事,我不太愿意被一个个帮不上忙的人满怀同情地追问:你弟弟的事怎么样了?
我和林旭是在放着越南干果的货架前不期而遇的。她先看见了我,万分惊讶地走过来:“温晴!你怎么在这儿?”
既然都迎面遇上了,要是再编理由说我是来这儿旅游什么的那也太过了,于是我照实告诉了她我现在在这儿工作。
她万分感慨:“真没想到你会来这儿,还以为你在上海呢。怎么也没见你找我们?大家都挺惦记你的。”
我听出了她话中委婉的试探和小心的回避,不由感激:“我在律所工作,实在太忙了,一直想跟你们联系,都还没顾得上呢。”
她热心地掏出手机:“那把你的手机号给我吧,以后我们找你出来吃饭K歌什么的哈。”
把我的手机号给了林旭之后,我才意识到一个问题。
我不希望她、以及她背后的那群同学知道我现在和慕梓在一起。
更确切地说,我是不希望他们和慕梓有联系,因为我不希望我家的事从旁人口中传到慕梓那里,那恐怕会打乱我的计划。
所以面对林旭的热心,我转过身来却暗自祈祷他们近期都不要有任何活动找我,如果实在有的话……
也行吧,我再想办法甩掉慕梓自己一个人去就是了。
关于中学同学聚会,要甩掉慕梓所需要过的第一关就是,非常自然地,他问起过我有没有常跟以前的同学来往。
我给他的回答和给林旭的基本一样:“没怎么联络,我们律所工作太忙了,你也知道。”
他没再追问。我想他其实也不是真的在意,毕竟过去跟我走得近的那些同学跟他都不是很亲近,他和他们并没有什么深刻的情谊需要重温。
但我们同事间的聚餐就少不了带上他了,否则他就要以我挪用family time为理由对我口诛笔伐(这个笔指的自然是手机和电脑等用品)。第一次推辞的时候我说:“我又不像你,职位里带着亮闪闪的总监二字,还能有什么family time!”
他的对策脱口而出:“那就把family带上!”
我纠正他:“可你也不是我的family啊。”
他不为所动:“那你们老板就更该请我去了,要不然万一你以后连family都没有,他们负得起这个责任吗?”
事实上,我同事也不允许我不带着慕梓。自从那次他到我们所去做了一次大规模的自我介绍,我所有同事一个也逃不掉的全都对他印象深刻了,浅薄的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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