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脉脉一水间》第15章


从一开始就说了呀……
我沉默的时间超出了害羞忸怩所应有的长度,慕梓不由疑惑而不满,捏着我的手拉了拉:“是不是真的?”
我暗暗掐了自己一下,提醒自己无论如何,那些无济于事的思绪先暂时收起来,应付好眼前再说。刚才在饭桌上我一时冲动几欲失态,之后已经万般追悔,深恐得罪了慕梓或让他察觉我的异心,正发愁不知该怎么挽回才一步到位又不着痕迹,此时听他这一问,也就淡淡应了:“嗯。”
这个字应出来倒不费心思,因为我的确是冲着他来省城的,一点儿没撒谎。
他似乎有些不敢相信:“真的?”
我顿了一下,甜言蜜语说不出来,只能调出一句温晴风格的:“信不信由你。”
这句话十足就是我对待他的惯常套路,他顿时信了,停住脚步,把我拉到怀里。
我们俩在暮春时节湿润而柔暖的夜风里相拥默立了一会儿,他轻轻咬着我的耳朵道:“咱们过一阵就结婚吧,好吗?”
我吓了一跳,条件反射地手一抽,顿时推开了他,全然忘了女孩在此时应该做出羞怯的情状:“你居然打算闪婚?”
他不同意这个说法:“我们怎么能是闪婚呢?我等了你这么久,你喜欢我也已经不是一天两天。”
我趁着被噎了一下的功夫紧急开动脑筋思考对策,然后发自内心地道:“可我们才在一起没几天啊,结婚什么的,怎么也得先谈个几年恋爱再考虑吧。”
他问我:“难道结了婚就不能继续恋爱?那你觉得要谈多久恋爱才结婚算合适?”
我想了想:“怎么也得谈个十年八年的吧,要不也不知道有没有充分了解完全适应,要是结婚了才发现有什么问题,又得离婚,多麻烦,还掉价。”
他哭笑不得:“大姐,你要谈十年八年恋爱才肯考虑结婚,那就应该初中就跟我在一起嘛,现在才开始十年八年,等考验完了发现不行了,咱俩也都三十多了,这损失的青春找谁要去?”
我又想了想。排除其他因素客观地说,他此言有理。虽说女人离过婚非常掉价,但是熬到三十多岁还没嫁出去也很掉价,根本说不清到底哪个价掉得更大。”
他重新揽住我的肩膀,以刚才的步调慢慢向前走去:“咱们俩配过那么多戏,你知道哪场让我印象最深刻吗?”
我摇摇头。
他说:“美女与野兽。虽然你当初把它抨击得那么狠,可我最近常常觉得我就是那头野兽,在已经不抱希望的时候居然等到了你来爱我,终于不用那么凄惨地死去了。”
我向来都以为我不喜欢的人对我说再夸张的情话都不能让我感动的,比如当初的沈墨就是这样,可那也许是因为他说过的情话份量都还不够吧,现在慕梓的这句话,居然让我打心眼里萌生出了一点点极其类似于感动的情绪。
他又说:“我打算过两年到美国去读个MBA,咱们在那之前结婚,然后你跟我一起去,嗯?”
我愣愣地问:“你怎么又打算去美国读MBA了?”
他说:“你刚才也听他们说了,我这样从英国读了个本科回来、家里又有点背景的人,别人其实是很看不起的,就算你有真材实料人家也未必认可。我爸总有退下去的一天,我也该为自己好好打算打算了。”
他这段话是我觉得自认识他以来所听他说过的最靠谱的一段话,不由颇为动容,而去美国的可能性一旦突然降临到我头上,我忽然意识到我的确很想去。
作为法律专业的毕业生,我自然对西方法治社会颇有了解,而作为这其中一大代表的美国司法制度更是我专门选修过的一门课的主题。我弟弟的事出了之后,网友们的评论中不乏中外比较,斥责当地的法治落后到无异于不存在,也难免让我在最绝望时生了些无谓的向往与假想——
如果这件事发生在美国,如果我们现在是在美国……
我的思绪转到这里时,慕梓正好又问了我一遍:“你说好吗?”
于是我不假思索地真诚地脱口而出:“好。”
此时雨季终于走到了尾声,南国穿过暮春迅速向初夏推进,开始一段纯粹的晴天,而当阳光隐没,也还有星月璀璨的夜空,如此花前月下的时节,真正适合经营爱情。
不过对于谈恋爱的人来说,难道细雨蒙蒙就没有别一番风情?就是暴风骤雨,也成全了我和慕梓这一对……在他看来是十足十的佳偶,却不知道将来会不会变成怨偶。
省城我之前只小时候来过几次,彼时去的不过是市内几座公园、动物园、以及最高的大厦等地,现在又新辟出了不少可供玩乐旅行的场所,慕梓便带我一一走过。国人旅行往往擦肩而过彼此无视,慕梓却有些西方人的习惯,但也知道与国人打招呼不妥,所以只跟迎面遇上的外宾问声好或搭讪几句。现在国人大多会几句英文,通常老外见我们打招呼也只是礼貌回应一两个套话式的单词,未必多说,但有一次我们遇到一个独自旅行的美国老兵,大约因为寂寞,居然拉住我们聊了很久。老人虽然言辞开朗笑谈爽快,还是让人一听之下便对他内心的孤寂深深了然。他说起曾到什么什么地方旅行,当时是和妻子一起,后来妻子先走了,他便用自己依然健壮的双腿,独自丈量余生。
提及妻子的离世时,他的原话是:I lost my lady。
说这句话时,他脸上的表情,是深深的怀念,并无伤感。
可不知怎的,明明事不关己,我却有些多愁善感,恐怕慕梓也是。和老人告辞别过,他穿过我指间的那只手,默默地紧了又紧。
只是他没说话,我便也无谓去说起什么。
那天晚上他送我回家时,我像往常那样,同他道别之后,正欲上楼。
他忽然又把我拉了回去。
我惊疑而不解,第一反应是:不是已经接过吻了吗?
他拥着我,嘴唇和下巴在我的头顶摩挲,我开口问话,声音被闷在他的胸口,倒是掩过了那几分尴尬的紧张:“怎么了?”
他轻声说:“温晴,前两天有一篇微博,说一个人去参加朋友的婚礼,那个朋友和他的新娘是从14岁开始在一起的,在婚礼上新郎说了一句话,把所有人都感动得快哭了。他说:‘爸爸妈妈,请原谅我们当年一意孤行的坚持,因为那不是叛逆,只是太早就幸运地遇到了一生注定。’”
我低低地啊了一声。
这个是真心的,怎么能不感动?
他贴着我的耳朵,悄声说:“咱们也算成是从14岁开始在一起,好不好?”
此时此刻,他拥着我在楼下的一角阴影里,温热的唇覆上来,我闭着眼睛,心里满腾腾地发着胀,全是令我顶不舒服的愧疚。
对不起,慕梓,童话里都是骗人的,你是我的王子,只是我却不可能是你的公主。
他听到我不由自主低哼出来的歌,慢慢放开我,映着路灯亮色的目光里闪着一抹惊喜。
然后,他俯下来贴在我的耳边,轻轻地唱下去:“我愿变成童话里你爱的那个天使,张开双手变成翅膀守护你,你要相信,相信我们会像童话故事里,幸福和快乐是结局。”
我心里别扭且不忍,勉强听他唱完,尽量自然地轻轻推开他,低头道:“我回去了,很困,你也早点回去休息吧。”
他“嗯”了一下,声音里全是笑意。
我头也不回地上楼,却忍不住在楼梯转角处停下来看他。
只见他慢慢走远的身影融在老巷的黑暗里,被远处投来的灯光拉得很长很长。
我站在那儿,忽而怅然若失。
作者有话要说:
、14
作者有话要说:前面第13章最后我加了一段,亲们可以翻回去看看哈~
一转眼就到了端午节。放假这几天,正好慕梓有个英国同学Bob来中国出差,顺便绕过来看他。慕梓便叫上了张渭和二皮,五个人一起开车去一家山庄玩。临行前我还问了他怎么没叫陆云波,他挥挥手:“那家伙英语不行,我叫他他也不乐意去呀。”
Bob和我想象中那种英国绅士不大一样,为人还挺平易随和的,逮着机会就开上两句自然而然的玩笑,很容易就跟人熟起来。我们互相自我介绍之后,他转向慕梓,问:“这就是……”
慕梓“唔”了一声,耳朵有些发红,那样子似乎不愿多谈,于是Bob又笑咪咪地转过来对我说:“Marina,你好,知道你很久了,虽然一直不知道你的名字……你是在美国生活过吗?”
我有些尴尬:“没有。”
他夸张地张圆了嘴:“你有很漂亮的美式口音!”
慕梓接过话茬——以前常演英语剧,他的口语本就不差,去了英国几年,更是一口浓浓的英式腔调,据说这是最让美国女孩疯狂的性感口音——他说:“以前我们中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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