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君许我婚嫁》第123章


萌萌姐,嫁了呗。
什么?
陆哥应该不是爱使这些小聪明的人,他能听张虎的话,肯定也是急了,你拖下去对陆哥其实也不太公平,照理说陆哥没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娶自己心爱的女人回家为什么不行。
我也想嫁啊。郑萌萌脸都快挤出水来了,跟个包子似的,摺还挺多的。
那你
他都没正式像我求过婚,我怎么嫁啊。
怎么嫁,跑到陆恒的面前说陆恒你娶我吧,这样吗。
显然她也想啊,婚姻的开始,一段动人的求婚,不应该跑掉。
王希叶扶额,看来还真是她错了,她一直以来以为郑萌萌的情商很低,没想到陆哥的情商也不高。
得,做了这么多事情,关键的话怎么就是不提呢!
、218女人应当有三好
在沈梦璇心里,女人应当有三好。
气质好,身家好,脸蛋好。
沈梦璇有的三好,郑萌萌缺了俩,只留一个最为肤浅的脸蛋好。
郑萌萌的好很肤浅,沈梦璇相信陆恒的品味不会那么肤浅。
郑萌萌说的结婚,她不信。
虽然沈聪然也一再的强调,要是郑萌萌说要结婚,那就真的会结婚的,决定权在郑萌萌手上,不在陆恒手上。
沈聪然说的结婚,她不信。
于是出院后的第一件事情,她主动联系了陆恒,说自己出院了,想感谢他一下,请他吃顿饭。
陆恒拒绝。
陆哥真的要拒绝我吗,我出院之后就出国去了,没机会见面了,难道你就这么一次的机会都不给我吗。
挂了电话,沈梦璇回家,在衣帽间来回的选,想选出一件扯眼球的衣服来,她对着落地镜捂着脸,人长得好看啊,穿什么都好看的。
王姐从外面走进来, 追问沈梦璇这是要去哪,沈梦璇说约了陆恒,王姐调笑:知道你本事大,这东西你拿着。
从包包里拿出一个鼓鼓的小袋子出来,递给沈梦璇。
沈梦璇捏了捏,胶囊形状,扬了扬手上的小袋子:这是什么。
好东西,记得给放到他酒里就行。
说的这么明了,沈梦璇怎么会不知道,她却不屑的又抵还给王姐:这东西我不要,我自己会办好的。
选什么裙子好,这一条,或者白色那条?
你拿着,万一有用呢,防着点总是好的。什么事情名正言顺了之后,才有谈条件的底气。
王姐又一次把东西塞沈梦璇手里,非要让她手下,估计是为了宽沈梦璇的心,王姐还特地强调了:你以为你哥是怎么来的,拿着,你那点小伎俩还能真的治住一个男人了?
沈梦璇没办法,她捏了捏手上的小东西,顺手就给扔包里了。
又想到了什么,偏头问保养的很好的王姐:妈,你说你干嘛想撮合郑萌萌跟我哥啊,你喜欢那种儿媳妇?
语带不屑,郑萌萌这样的对手,她还真没想放在心上来着。
谁要她啊,还不是给你少个麻烦,她跟你哥好一段时间就行,等你成了,再让你哥踹她一脚,她除了哭还能怎么办。
翘掉你一个男人,再甩你一个男人。
别得罪沈家的女人。
妈,别这么说,抢人还得靠自己的本事,我这忙着呢,有什么事回头再说。沈梦璇还是挑了一件酒红色低胸短裙,脱下身上的衣服就打算换上。
王姐看了看自家女儿的姣好身材,丰盈的双峰,纤细的腰杆,修长的细腿,满意的点点头,扭头走了。
给自己女儿一点信心。
着火辣红裙的沈梦璇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也对自己很有信心,她又扭头看了看打开的包里,露出来的小袋子,这样的伎俩,她不屑用。
拿起包,款款出门去。
提前半个小时到了约定好的地方,她坐在靠窗的位置上,用手在桌布上比划,画一个笑脸,想画出陆恒的样子,可又难了点,等以后有机会多见见面就能更加深刻的记得他的模样来。
过了十几分钟,陆恒走来,她手指慢慢捏紧又松开,这样的紧张显得很蠢,她尽量让自己表现出利落大方来。
你怎么这么早就来了。朝陆恒招招手,她脸上的笑意更深了。
嗯,像你这样不迟到的女人很少了。落座后的陆恒漫不经心的提了一句。
哦?是吗。被夸奖后的心在荡漾,沈梦璇接着说:萌萌不是这样的吗?我以为她会想要早一点见到你。
像我一样,能见你的机会很少,想要把握每一分每一秒。
见到你,周围全变成无关风景。
不是,她太懒了。陆恒随口一说,没有继续这话题的意思。
真要说郑萌萌的缺点,他能说一天一夜不带喘气的,说了也不会改,这么多年,他都慢慢的放弃了。
破罐子破摔罢。
沈梦璇窃喜于这样的答案,女人的缺点会或多或少的造成男人的反感。
她尽量让自己保持完美的印象于每一个人的眼里。
要用字眼来形容沈梦璇,那便是完美了。
可多年以后的某一天,她想起今天自负的自己才终于明白过来,懒这个字眼,是一个习惯,时间少了都不是习惯。
陆恒用了那么多年的时间来习惯郑萌萌的懒。
像此刻,陆恒一点不知道,沈梦璇不懒。
她曾窃喜自己不是郑萌萌,后来悲哀自己不是郑萌萌。
你的好别人选择性的无视掉,别人的不好却被爱得一点不少。
一切进行如常,沈梦璇不时撩拨头发,单手托腮跟陆恒讲自己遇到的趣事,陆恒面无表情的听着,不时点点头,沈梦璇轻笑,她知道陆恒给反应就很不容易,她讲的更起劲了。
吃到差不多一半,陆恒说了声抱歉,又找了个服务员过来,他偏头对服务员讲,半个小时之后打包一份薯条,又补充了一句,特大份的。
服务员点头,说知道了,又退下。
沈梦璇好奇的笑了:怎么了?没有吃饱吗。
记忆中,陆恒也不会吃这些东西吧。
给她带的。
哪个她
沈梦璇心下一沉,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不尴尬:你是说萌萌吗,她爱吃薯条啊,挺好的,带给她的是吗。
怎么会不尴尬,放在桌下下的手,慢慢的握紧,半个小时之后,他去给另外一个女人送吃的。
她刚到嘴边的话,又被自己活生生的咽了下去。
吃完饭之后去走走吧。
这样的话,现在还怎么说的出来。
低下头,斜着眼睛看了看自己的包包,再抬眼起来,笑着看陆恒。
嗯,就爱吃些没营养的。
说过好多次也不听,还跟个小女孩儿一样,但把她宠成这样的还不是自己,责骂郑萌萌的同时也没忘记后悔。
这是陆恒人生中最为后悔的一件事情,后悔得就算再选一次,还要选择这样。
那便是爱了。
、219优秀不是我所好
陆哥对萌萌真好,真让人羡慕啊。沈梦璇感叹一声,语带艳羡,拿起面前的红酒杯,轻轻的抿了一口,动作极近优雅。
本是不想继续在这个话题上纠缠,突然联想到了自己最近跟郑萌萌的关系卡在一个节骨眼上的烦,陆恒竟今晚第一次主动反问:我对她真的算好?
沈梦璇一愣,马上裂开嘴笑了:当然好了,陆哥你能喜欢萌萌,我们都很惊讶呢。
说到此,沈梦璇状作意识到了什么,捂着解释:陆哥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其实觉得萌萌很好的,真的,她特别可爱特别善良。
你可以用可爱来形容一个婴儿,那是婴儿自带的光环。
你可以用可爱来形容一个未满十八的少女,那是少女自由的本性。
三十岁的女人过于可爱就过于愚蠢了。
陆哥,你觉得呢?反问陆恒一句,沈梦璇问的小心翼翼,她仔细看了看陆恒脸上表情的变化,大概是真的在想沈梦璇的问题。
我觉得她很好欺负。
什么?
因为太好欺负了,就老想欺负她,久了就习惯了。
脸上就像写满了好欺负一样,欺负一次觉得有趣,就欺负第二次,到了第三次就会有第四次,直至今日,欺负她,又不想别人欺负她。
呃,陆哥你开玩笑呢,萌萌一定还有什么很吸引你吧,不然你们怎么可能在一起这么长时间,怎么不试试看换一个人呢。
可能是因为喜欢,才会在一起。
可能是因为没有那么喜欢,才会不结婚。
她是这么认为的。
换一个人?
陆恒认真在想沈梦璇这个问题。
她看陆恒这样,以为真有机会,立马补充道:是啊,换一个人,或许可以不用是萌萌啊,难道陆哥就没想过别人吗。
没想过。还没等沈梦璇说到重点部分,陆恒就已经回答了。
是真的没有想过找别的女人,或许想过不跟郑萌萌一起,但没想过爱别的女人。
那多烦,一个郑萌萌就已经够烦的了。
为什么啊。沈梦璇的声音上扬了八度,变得有些扭曲而刺耳,她死死的捏着手里的银叉,不敢相信。
她还以为自己在陆恒的心里,是有一点地位的。
沈梦璇这么问,无非是想等陆恒一句:你要不要试试看。
应该是正常男人的反应,带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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