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娘娘有点酷》第84章


寻追忆微微皱眉,若是他拒绝了,怕是会狠狠地伤了她的自尊,可若是自己收下了,就没法让她断了对自己心存的幻想。
羽飞情低头托着平安结,皓齿已经悄悄地咬住了下唇。
“这……这等贵重之物,在下如何受得起。”寻追忆尴尬地站立着,恨不得立即找个地缝钻下去。
当初女扮男装就是为了避免自己的美艳容貌而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可没想到如此一来,却让自己成了“金粉蝶儿”们竞相追逐的对象。若是此刻向她解释自己的身份,怕是会让事情变得更糟。
羽飞情面纱下的绝色容颜已变得惨白,可是以“冷艳”誉称的她又怎会轻易地展示自己脆弱的一面。只见她扬起双眉,眸子勇敢地直视着他的眼睛:“寻公子多心了,飞情并无他意,只是为了表达飞情对公子的感激。再说对毓绣坊而言,这几根金线又何来贵重之说。飞情自知手艺笨拙,绣出的东西无法与大当家的相比……”
突然,一个清脆动听的女声打断了她的话。
“哎呀,今天一大早就听见了有人夸我,看来我今天要交好运呢!”
寻追忆立即像见到了救星似地迎了上去:“姐姐今天怎么起这么早?”
羽飞情愕然,只见一个灵动的身姿出现在门口。那女子神态悠闲、美目流盼、桃腮带笑,穿一身颇有些男装式样的奇怪的衣物,大大咧咧地走了进来,论容貌,应该算是不错了,可是,这微微发福的身材却让她的美貌大打折扣。
难道,这个就是令寻追忆万分仰慕的大名鼎鼎的精明能干的毓秀坊大当家?
“哎,开心和可乐两个小鬼一大早把我拖了起来,非要我亲自带他们上街,你看,我现在眼皮子还在打架呢。”说完,那女子的目光毫不遮掩地投在她的身上,眼神中满是欣赏、赞叹。
“啧啧,真是一个大美人啊。”
羽飞情看得有些吃惊,不过素有教养的她立即收起了自己的失礼:“小女子羽飞情见过大当家。”说完,余光偷偷瞄了瞄寻追忆,他的目光始终落在大当家身上。
羽飞情心中一凉,为什么寻追忆就从未说出过这种赞美她的话呢?
那大当家咯咯大笑起来:“看来我在这可是千瓦级的大灯泡啊,好了,不影响你们了,那两小鬼还在等我。对了,追忆,别忘了下午陪我一起配菜,好久没有亲自下厨了,总怕自己应付不过来。”
说完,她的身影已经蹦到了门外,留下一头雾水的羽飞情和红着脸的寻追忆。
灯泡?是什么东西……
羽飞情甚至还没缓过神来,门外叽叽喳喳地吵闹声让她更是有抓狂的感觉。
“老妈,你该减肥了,看你肚子上的肉。”
“好像是诶,衣服又紧了。咦,可乐,开心怎么还没来?”
“老妈,开心房里的抽水马桶坏了,他现在正在自己研究呢。”
“怎么不叫罗叔叔来修?”
“罗叔叔早上辞职了,说老妈太克扣。”
“哼!他和我签了一年的合同,现在半年不到就毁约,等我抓到他了我一定要让他付三倍的违约金!七叔!七叔!马上给我起草一份招工启事,记得!所有报名的人明天一早由我亲自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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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青箐的自白:
五年前,我带着一颗受伤的心和满身是血的德阳公主仓皇逃离了金陵,在毫无头绪的情况下,我阴差阳错地踏上了前往吴越国的道路,记得寻月夜曾跟我说过,要我去吴越国找西岭雪,如今三块天石已经聚齐,就差吴越国的最后一块玄武石了,难道这就是天意?呵呵,我处心积虑地想脱离命运的轨道,却没想到还是在无形中迷失了方向,折回了原路。没有他的日子,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的我,一个人该如何支撑下去?
我在靠近两国边界处想将我身上的七彩霓裳裙给当了,没想到遇到了一个识货的,竟是不惜花费千金买下了它。我已经不想去思考这个人是什么来历,也不再担心李璟会不会因此而找到我,眼下我唯一关心的,是如何医好德阳的伤。
一路上,德阳都是处在半昏迷状态,偶尔醒来也是因为那困扰了她一生的特殊使命而产生的梦魇,若是没有朱雀石在她身上保护了她,她根本无法跟我支撑到现在。她活得太辛苦,我想,若不是因为我这个痞子“楚留香”,她可能早就崩溃了。幸运的是,我遇到了一个医术很高名的郎中,他用针灸加药澡治好了她的内伤,但是却再也无法挽回她的记忆。
我曾痛心疾首,觉得自己真的亏欠了她太多。可是过了一段时间后,我又发现,为何不让她开始一个崭新的人生呢?没有作为公主的沉重的负担,也没有“楚留香”的牵绊,她可以真真实实地为自己活着。于是,我毅然来到了钱塘,在这个古代的繁华之都落脚,变卖了我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开了我穿越以来的第一个小店“毓绣坊”。
为何起这个名字?因为我知道毓秀和小陌尚在人间,所以我一定要千方百计地把我的小店经营起来,成为跨国际的连锁公司,这样,毓秀才会在茫茫人海中发现我的存在。还有,如果月夜还活着,他一定回来吴越国找我,这是我们两个之间的约定,无论天涯海角,他都会找到我。也正是为了这个,我把那个心形图案作为了“毓秀坊”的标志。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默默地处理着幕后工作,而让德阳男扮女装,为我打理着毓绣坊的一切,并给她起了个很有诗意的名字“寻追忆”——此情可待成追忆!而她虽然失忆,却好像冥冥中也在排斥着以前的事情,从她第一次问我她的身世,而我支支吾吾避开后,她就再也没有提起过。但是,她现在过得很开心,是钱塘出了名的一号帅哥,当然,这个头衔的有效期是我的寻出现以前。
毓秀坊在我们两个女子的经营下,可谓是生意红火,半年后便打出了自己的名气。而我更是大腹便便,已经出不了台面。这段时间,德阳真的是付出了很多心血,也是因为如此,她那独特的眼光、内在的潜力毫无保留地被我挖掘了出来。若是在现代,她一定会成为一个世界闻名的服装设计师。从那开始,寻追忆这个名字一夜之间家喻户晓,而她更是不敢脱下自己的男装。我曾劝过她,让她有了心仪的人以后就嫁出去,可她死也不肯,硬说要陪我一辈子,哎,搞得别人都以为我和她之间有一腿!
夏天的某个晚上,我在床上痛得死去活来,上至玉皇大帝、下至阴间阎罗全部被我骂了个遍,最后,在我快要断气的时候,我迎来了我的寻的结晶。乖乖,居然是“一箭双雕”,还是龙凤胎!当德阳喜极而泣地抱着那嗷嗷大哭的两个婴儿递到我快要睁不开的眼皮下时,我生平第一次理解了“母亲”的含义。这一生,我并不是只为寻一个人活着,更是为了我们的孩子!于是,我给他们分别起了个很特别的名字“寻开心”和“寻可乐”,我希望他们两人一生都能平平安安,开开心心。
都说血缘关系越远的两个人,生下的孩子越聪敏,原来这话真的有点道理。一个21世纪的女性卵子和相隔千年之久的男性精子的结合体,果然是不同凡响!这两孩子不仅继承了我和寻的所有有点,还聪明得“非常过分”!才4岁那思想便早熟得和14岁的孩子差不多,我真害怕哪一天,我的儿子和女儿会突然呆了两陌生小孩回来屁颠屁颠地向我汇报:
“老妈,这是我老婆!”
“老妈,这是我老公!”
……
五年了,我离开你们五年了,每逢过年过节,我都只能用酒精来麻痹我痛彻心扉的思念。今天又是月圆之夜,毓秀和寻,你们可曾听见了我的呼唤?
第一三零章 风波乍起(一更)
红烧鲫鱼、糖醋排骨、清蒸全鸡、五色汤圆、水晶醉虾、香菇菜心、水煮牛肉,还有只能在毓秀坊吃到的蛋挞、奶油蛋糕……再加一壶上等佳酿,构成了今晚的中秋盛宴。
开心的口水快要掉到地上了:“老妈万岁!有我最喜欢的蛋挞和蛋糕诶!”
“咚!”一个脑门子甩了上去。
沈青箐双手叉腰:“跟你说过要低调,特别是你这样的小帅哥,说话更是要注意!”
可乐嘟起粉嫩嫩的樱桃般的小嘴巴:“老妈,你这样可不是淑女的表现哦,小心你将来嫁不出去。”
切,什么跟什么逻辑!
“算了算了,”沈青箐揉了揉暴跳的太阳穴:“今天过节,不和你们两个小屁孩一般见识。对了,七叔和五叔,这几天分店里的情况怎样?”
七叔正色道:“本月绮罗分店进账十二万两、恒源分店进账二十万两、万福分店进账十九万两、永乐分店进账二十一万两。”
寻追忆一皱眉:“怎么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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