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中飞马》第26章


“预约什么时候?”
“今天傍晚,我马上回家。”
“可是,医生马上会帮你看吗?”
我目前常去的牙医诊所就在我家附近,开了两、三年。那位牙医生待人亲切、医术高明、风评良好,所以诊所总是人满为患。初诊在挂号之后得等两个星期才排得到。“但是急诊病患不在此限”,所以我打算利用这一点。
“一般病患不行啊。但你只要说我牙套掉了,现在忍痛从东京赶回来,八成没问题啦。”
“你不是不痛吗?”
“哎呀,真是不敢相信,你是我妈耶,至少在电话里听得出来我很痛吧!”
“是吗?”
“和母亲讲电话,用不着哭天喊地吧!”
我放下话筒,背上黑色肩包,走出学生餐厅。原本那天我也有一堂体育课,就是下一堂,不过我在五月份已经放弃了。
学校规定,学生要从众多体育课程中选修两个学分。我在一年级选修了羽毛球。
羽毛球是一种比想像中更激烈的运动,一场比赛下来,总是累得半死。正因为需要技巧,所以乐趣横生。控制羽毛球,让它忽前忽后,玩弄运动神经比自己差的人,真是爽快,单打方面我多半会赢。不过,若被对手以高飞球逼至球场后方,我会因为臂力不足,没办法把球打到对手的后方,以致所及范围都在前半场,根本赢不了。因此,我必须在对手发现这一点之前定出胜负。
若是双打,我负责打前半场。一开始我会送球,把球打到前面的线,等对手将球挑回来,再赏对手一记杀球,让球落在对手的界线内得分。这么一来,对手只打到一球,比赛就结束了。由于对手是菜鸟,就算知道我的攻击模式,一时之间也无法反击。两、三回合下来,不悦之情明显写在脸上。从这时候起,我会将杀球改为网前吊球,一下子让球落在网边,一下子击出高飞球,对手的心情就会跌至谷底。虽然是比赛怨不得人,我却经常有罪恶感。
旁观我姊打排球,并成为正式选手,我打一开始就认为自己与运动无缘,打从心底放弃了。不过,看来羽毛球很适合我。教练不用手捡起地上的羽毛球,而是用球拍顶端轻快地将球捞起来,那动作好帅,我在家里的走廊上练习好几个小时,总算也练成了那一招。
今年,我心想网球一样用球拍,应该没什么问题吧。基于这个单纯的想法,我选修了网球课。这门课相当难选,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校方居然用抽奖机筛选学生,就是那种转动时会发出“咔啦咔啦”声响的东西。所以,我也算是命中注定的菁英。但是,当我来到理工学院附近的球场,挥出有生以来的第一拍时,心想,我的妈呀!
当网球击中球拍面时,沉甸甸的根本打不回去。光是避免被球带着走,就使尽了我吃奶的力气。这个圆形的淘气鬼压根儿不听使唤,砰、砰地往错误方向飞去。
念小学的时候,工艺课有一堂“制作书架”,同学们一字排开使用小型电动线锯,大家压着木板,顺着画好的图案移动线锯。木片一掉落,木层漫天飞舞,看似轻而易举。
一轮到我,我将黑线般的线锯抵在木板上画好的兔耳朵,打开开关。突然间,木板因为震动而不停地抖动。我拼命压住木板,却怎么样也控制不了,好不容易压住,却还是没办法顺着图案移动线锯。其他人明明不费吹灰之力,凭我的臂力就是控制不了,总觉得大家的目光通通集中在我身上,不禁羞红了脸。
因为老师在放学后助我一臂之力,完成手工的部分,成品总算像样了点,但我忘不了那天的无力感与屈辱。
那种感觉回来了,令我心情黯淡。当时,我在精神上已经输了。尽管如此,总认为习惯以后情况会好转,于是又上了几次课。然而,情况不见改善,我就是没办法把球笔直地击回对面的球场。
于是,不知是第几次上课,我在那个时段漫步在神田的旧书街。从此之后,星期五的下午就变成了空空。
我搭乘地铁,坐在空荡荡的车厢里,打开中村真一郎的《读书吉日》。我决定从今年一月一日起,尽可能一天看完一本书。我将一张活页纸贴在房间的书桌旁,写上看完的书名。不过,因为《安娜·卡列尼娜》【注】(在今年二月份花了一个星期才读完。)也算一本,所以要达成目标相当困难。从家里到学校的路程要花一个半小时左右。假如是《万世师表》【注】,往返一趟可以看完六遍。一旦进度落后,我也会读薄书来充数。
【注】:《Anna Karenina》,俄国文豪托尔斯泰的经典长篇钜作。
【注】:《Goodbye。 Mr。 Chips》,作者为英国小说家詹姆斯·希尔顿(James Hilton),这本轻薄的经典名著有许多出自主角看似平凡,却一语中的、洞悉世情、历久弥新的佳句。
看完《安娜》的充实感无法言喻。就古典小说而言,若是读到诸如《安娜》或《贝蒂表妹》( Cousin Bette)这类质量皆巨的作品,脑海中自然会浮现“小说中的经典”这样的感叹,这感觉和接触爱不释手的名著又有不同,我总是打从心底觉得活着真好。
至于看不懂的书,例如亨利·詹姆斯【注】的作品,由于其他地方找不到,所以我买了二手的文学全集版,今年冬天看完了《罗德里克·赫德森》( Roderick Hudson)。坦白说,真的看得很痛苦。我几乎靠着意志力看完三段式排版的细小铅字,把良好的视力弄得有点假性近视。亨利·詹姆斯是如此地位崇高的作家,问题大概是出在我身上吧。如今升上大学,重读犹如出自神之手的利尔阿达姆的《维拉》(Vera),大为惊艳,高中时代却一点感觉也没有。
【注】:Herry James,(一八四三~一九二:),活跃于英国的美国作家、小说家。
无论如何,我晚上就寝前一定会点亮床头灯,朝右侧身躺在床上打开书本,这就是我的“就寝仪式”(这个专有名词出现在一年级的心理学课堂上,我觉得它是个有点神秘的有趣字眼。)。
这个时候,我的脑袋变得昏沉,于是伸手扭亮台灯,阅读书本。我没用过“书签”,只要用力盯着页数,这期间不管睡觉或玩耍,下次再拿起那本书,我都能迅速翻开上次看到的部分。
一确认过页数就熄灯。因此,即使一页都没看,我没有一天不打开书本。在黑暗中,我对着内心不特定的神明低喃:
神啊,我今天也读到书了。
然后安然入睡。
□ 3 □ 
我像在花园散步般,看完了《读书吉日》。我没有按照顺序,而是前后跳着看。举例来说,我看到利尔阿达姆的全名是Jean_Marie_MathiasPhilippeAuguste。Villiers de L"lsleAdam时,不禁莞尔一笑,而看到报上针对“何谓忠臣藏”【注】进行鞭辟入里的反驳感到奇怪,却因“若是文艺评论,就不该追究内容是否正确”这句话而变得心情舒畅。
【注】:注:歌舞伎中以赤穗义士的“元禄赤穗事件”为题材的创作作品。一七〇三年,赤穗藩士大石良雄以下的四十七名武士,为了替前主子浅野长矩复仇,杀进仇家吉良义央的宅邸。然而,当时在江户城内严禁拔刀,幕府德川五代将军网吉知情后震怒,命令他们四十七人切腹自杀。
但在地铁转了一班车,读到对于法国作家索瓦( Leopold CHAUVEAU)的《年老的鳄鱼》的谈论,我立刻阖上书本。不知不觉肚子闷闷的,我闭上眼睛,渐渐睡着了。
如有必要,脑袋的某个部分似乎会保持清醒,我正好在平常下车的那一站醒来。
我一坐上私铁,这次马上闭起眼睛,不久又昏昏欲睡,醒来时变得更慵懒了。
车站内的楼梯上上下下,真是折腾人。我缓步走在沿着河川的路上,红蜻蜒忽然从眼前飞过。
“医生叫你五点半过去。”
我一到家,母亲大人说道。
“哦。”
“不会说句谢谢吗?”
“谢谢母亲大人。”
我郑重地道谢,时间还很充裕。棒槌学堂 ·出品
喝了一杯茶,上了二楼,铺好绵被,脱下方格裙摺好,换上睡裤。这身打扮不太能见人,上半身穿着衬衫搭背心,躺着发呆,说不定有点发烧。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船破偏遇顶头风。
我迷迷糊糊睡着了,一觉醒来已经下午四点多,切身感觉日暮时分提早了。天空已不再是蓝色,而是变成了水蓝搀白的颜色。
我起床换上裙子,套了件毛衣。
下楼走进厨房,刷过牙并向母亲大人知会一声,便走出家门。
牙科诊所位于镇公所后面,远离大马路,所以很安静。我走着走着,一辆红色轿车正好驶入停车场,车子停妥后,一名中年妇女下车,车门“碰”地一声关?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