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色》第24章


东方逍遥说话,其实也有着相当程度的BT性。
我组织了半天的解释,在他强悍的无所谓下全成了无用功。
“本王倒是觉得,我们有必要先串通一下供词,给宝宝个合理的来历。”
这个我明白,要跟人说我跟逍遥王是前世有约,还带着个宝宝千年寻夫,估计一百个人里得有九十八个拿我当疯子,剩下的一个是真疯子,一个是理解玄幻灵异的。
我家的宝宝,是个比我强悍N倍的存在。
当我魂穿在各个时空的时候,我家宝宝在有组织有纪律地训练,立志要成为史上第一的,额,神棍。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家宝宝被我传送到某个陌生空间后,被人捡到,发现他居然能在各个时空自由行走,完全不存在磁场不合之类的问题。
我被震撼到了,大叹一代更比一代强。
第四话(1)
一夜好梦,代价是第二天天刚亮就接到了入宫的懿旨,说太后召见。
懿旨召见我一个,实际上去的变成了两个。东方逍遥拖着他那破烂身子,死乞白赖地非跟着一块儿去。没办法,扒光了他的衣服,把我最心爱的瓶瓶罐罐一个一个拿出来,外敷内用,能用的药全给他用上,至少能保证他死不了。
论到生存性手段,我也就制药这点差强人意。当初跟着大神医学了十几年的药理,就对怎么着向往了一辈子的制毒怎么着制药精通。
这不得不说,兴趣决定特长。
见太后也算不上什么恐怖的事,在宫里待的日子也不算短,那位太后的脾气我多多少少也是知道那么个七七八八的,能不能讨欢心不敢说,总不至于让她厌弃。
不过这位太后一直觉得我是她皇帝儿子的第二春,对我还真挺不错的。
当皇后那会儿,后宫佳丽们争宠争得厉害,我又是个不管事的,大大小小的麻烦就都归太后解决,每次牵扯到我,我都会温顺得跟个小羊羔似的,她说什么就是什么,极其狗腿地附和,绝不唱反调。
东方莫失就曾经很鄙视地批判过我。
“看起来冷淡自持,也不过是故作清高罢了!谁知道皮囊底下是什么货色?!”
我看起来冷淡自持地点点头,表示同意他的说辞。他脸绿了。
没到太后那儿,半路上先就遇见了淑妃。
没有哪个妃子大早上的在宫门附近散步锻炼身体,不用猜也知道这是特地等我的。不过看那惊讶的表情,大概是没想到东方逍遥也会来。
“淑妃娘娘啊,好巧!您这一大早的,是等谁呢?要不要我帮忙?早上天寒,可别把您这弱柳扶风的玉体给冻着了!”
“皇后——本宫叫错了,你已经不是皇后了。慕月夫人今天难得的热络啊!本宫还以为这辈子都看不到你对人媚笑了呢!”
我以前没对你笑过吗?虽然是冷笑,那也是客气好不好?还媚笑?我这笑很正常的好不好啊?你是没见过人媚笑吗?
算了,我计较个什么啊?反正这人以后跟我也是八竿子打不着了。
“离开了后宫,自然无需掩饰本性,想笑就笑喽!想必娘娘也为我高兴吧?谢谢!”
“不客气。”
东方逍遥就站在我身边,随时准备保护我的样子,淑妃估计也是觉得这情况下没有打击报复我的机会,刀子嘴了两句就走了。
这坏女人也是清楚,虽然我知道她那些不可告人的秘密,却因为严重鄙视皇帝东方莫失,是绝对不会把他老婆红杏出墙的事情告诉他的。
而且我也说过,东方莫失最大的一顶绿帽子,一定会是我给他戴的。
所以淑妃这人,其实就是把我拿斗嘴斗气的对象了,兼之未来的同盟军。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她居然如此相信我。这是不是说明,我的人品其实特别的好呢?
“你不是不惹女人的吗?”
东方逍遥若有所思地看着我,那副哲人之态真是太帅了。
“我是不惹,但不代表女人不惹我啊!你也知道,皇后这职业很难搞的,尤其还是你皇兄的皇后,成天除了女人就是女人,我常在水边走,怎能不湿鞋?”
顿了一会儿,东方逍遥不太大声地说了一句话,让我很纠结。
“湿鞋无所谓,别失身就好。”
“东方逍遥——你有本事就理直气壮地跟我说你是童子身!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就知道男人没一个好东西,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你跟叶紫悠卿卿我我的,难道就没个干柴烈火?就算没有,你身为皇子王爷,你还记得自己几岁就破身了吗你?跟我讨论失身问题,先把自己洗干净再说!”
这个问题换成一般人问还有几分能接受,但是换成这种王子皇孙,听着就像个笑话。
东方莫失曾经喝醉了酒,抓着我叫了半天卿烟,意图不轨,瞎子都能看出来。
皇帝临幸可以说是一个人噩梦的开始,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把噩梦的制造者解决掉。这对我来说简直就跟吃饭喝水一样轻而易举。
小紫特制色狼专用秋风瑟瑟雏菊满庭芳,闻者伤心,嗅者流泪,只要是男人就得整整一个月不举,每到晚上子时,嘿嘿,那就是他噩梦的开始,他就是总攻也给我变小受,乖乖地安抚□高涨的□。
给东方莫失下药,就得下这种狠的。
下药后的第一个晚上,东方莫失宿醉过头,没什么特别让人期待的反应,偷窥了一会儿我就无聊地走了。
下药后的第二个晚上,继续我的偷窥大业。东方莫失召了德妃侍寝,没一会儿就把人赶了出去,最后,额,比较悲催,他盖上被子拉下床帷,遮住了满床风光。但是,里面传出来的闷闷的哼哼啊啊的声音,真是无比的销魂。
果然不出我所料,东方莫失那么骄傲的人,宁肯□也不给男人上。
我最庆幸的是,我下药的时候东方莫失是喝醉的,介于他当时想干而没干成的事情,旁边真是一个人都没有。所以,没人知道是我给他下了药。
据说后来东方莫失问太医要了消灭女子□的药,不知道他到底吃没吃。
我是真的很想知道,东方莫失□焚身了一个月,有没有默默地养成一个绝世小受。但是我能确定的是他被纠结坏了,一个月过后就发生了德妃备受宠幸以致纵欲过度的惊天大秘闻。
每次去看德妃的时候我都特想说,妹子,不是你的错。结果每次看她那明明病态却一副得瑟的模样,我就自发地换了台词,变成,妹妹,好自珍重。
东方逍遥光天化日之下伤风败俗地往我身上蹭蹭,一脸受伤的表情。
“小紫,本王心里只有你一个人。”
“言下之意,你的身体属于大众了?原来我亲爱的有这个癖好,果然是所托非人,遇人不淑,苦命的我啊!唉唉唉!错错错!”
过去的事说过去是假的,我没那么大度,至少也要拿出来晒晒慰藉慰藉我郁闷到要发霉的相思心情。
“本王的身心都是小紫你一个人的,要打要骂要蹂躏,你喜欢怎么来就怎么来。”
就算你是M那我也不是S,我喜欢怎么来就怎么来还不是等于不怎么样!
而且,就算是真要下手,我也没那份狠心哪!
“我不喜欢怎么样,我就想让你贴上小紫专有小紫专用的标签,你肯吗?”
他要是不肯我就啃死他。
“求之不得!能贴上小紫专有小紫专用那得是本王几世修来的福分!就算是刻在本王身上本王也甘之如饴!不过这要小紫亲手刻的话本王肯定会更高兴的!”
这人狗腿的时候也是这么优雅潇洒风度翩翩啊!
“你怎么知道我没在你身上刻小紫专用?”
我难得死心塌地地喜欢一个人,怎么会不留个记号表示一下这么轰轰烈烈的事情呢?他还真当我见到他的第一眼就认出他是因为我爱得感天动地吗?就算是爱得感天动地,那我也没那份细腻那份耐心去遇到个人就去对对眼神合合气场看看是不是他吧?
寻找凌之轩第一步,我没告诉过任何人,当然,这跟我基本没机会告诉别人也是有很大关系的,那就是通感他身上的印记。
莫朝那会儿,我在偶然间结识了一位居于东海仙山之上的修行之人,他碾碎了我送的旷世奇珍血魂珠,又融了我的血,烧了几百道各式各样的魂魄符,浸泡了千日的云上净水,这才炼出了一道连心符。
我原本是不信这东西的,抱着玩儿的心思骗着凌之轩把烧了连心符的水喝了,结果也没什么特别大的异样,顶多是觉得凌之轩的存在感越来越强。后来又发现他心口经常会出现一个二十八芒星形状的红色印记,颜色很淡,很漂亮。据他的说法是,每当情动到不自禁的时候,就玩意儿就会神奇地出现。我觉得,神奇了。
那时候我就对连心符这东西坚信不移了。
也就是说,凌之轩对我来说是个特别强烈的存在,我要知道有没有他的气息,在一定范围内还是很容易的。而这个一定范围,我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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