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若锦年华》第99章


若锦有好几件冬装大衣都是自家妈妈的产品,每一件都是让人眼前一亮的高级品质。
这也导致了——她其实不大会逛街。
不过今天有洛凌陪着,某人下意识地就觉得。安全了!于是挂着自家亲亲男友的手臂,优哉游哉。悠然自得地逛起了大街。
每到一家店里,女店员们火热地眼光就聚焦在洛凌身上了。
洛凌倒是闲适得很,一一挑选适合若锦的衣服。
最终,逛完了各大潮牌如was;poudoudou;minicream;katiejudith;puzzle等等,也购买了好几套潮流服饰。
有几套休闲的上下套装颇得若锦喜爱。尤其是一套宝蓝色千鸟格的,上下统一,又不尽相同,款式舒适随意,穿上了可爱得像个小宝贝。连洛凌看了也是笑。
买完自己的衣服,若锦又拉着洛凌在看了一会儿,可惜总觉得不符合他高贵冷艳的气质。
所以说,只能等他再年长一点,直接晋级amarni之类的了吗?扼腕!
正是周末,两人难得继续闲情逸致地在一家西餐厅坐下,点了两份海鱼。加上白葡萄酒,慢悠悠地直吃到夜色深沉,又关于工作室的装修讨论出了不少点子。
最后叫了辆的士回了公寓。
大学的生活似乎就这样,平缓地流过了。
并没有想象中风生水起的学生会生涯,因为若锦需要的锻炼工作能力的机会从一开始就有了——做教授的助理。
至于洛凌,由于其自来就高人一等的天赋,拿下各种理工科团队项目等自是不必说,还有让人望洋兴叹的,轻而易举融会贯通金融学各种艰深知识的能力。
其实不论其中哪一项,都足以让人难望其项背了。
若锦有时候自得其乐地想,看他的样子,倒是对金融更感兴趣一些。
这一年多,若锦也发现了洛凌不经意间的改变。从前的他,更专注于学术研究,不管做什么,都能静下心来钻研。
她曾以为,他将来会成为那种科学院里的学术型人才。
然而,这一年多来,他接触到了各种各样的人,又经历了工科团队项目的锻炼,更加上同时接触着姬父的生意,人变得更加老练通达了。
他本就是通身的贵族子弟气派,走到哪里都是焦点,如今更加熠熠发光了。
有几次若锦看到他因为项目活动而着深色西装的样子,整个就是个商场精英的样子了,任哪个女孩子看见都要紧张地红了脸。
所以,当他在大三开学初犹豫着告诉若锦,他准备申请哈佛商学院时,若锦也并不怎么吃惊。
于是,她查了各种资料,大致知道了哈佛商学院极其严格恐怖的教学方式和评分机制。
案例式教学,一个案例几十页文字,学生准备起来颇为吃力;每天加上准备案例的时间,总共要学习13到18个小时;考评只有三种分数,1分为优,2分中等,3分为差,且规定必须有10%的学生得3分,得1分的学生至多20%,其余全部得2分……
所以,他将要度过怎样的研究生生涯啊?
洛凌洗完澡出来的时候。就看到小姑娘皱着眉头,一脸可怜兮兮的样子,不由失笑。
“怎么了?”边问边抚了抚她的下巴,使得她不自主地仰了仰脖子。
只见她眼睛水润润的,转过来看着他。可怜道:“这哈佛商学院,也太严格了,就算千难万险地申请到了,要顺利毕业也难得很呢……这么辛苦,一天要学习十几个小时……”
说得倒好像是身临其境似的了。
洛凌失笑的同时,也宽慰她:“再辛苦,也就是两年罢了,只要能申请到。一定能读下来。还能比高中里更苦么?”
若锦还是担心:“那,我也申请波士顿的学校吧,还能照顾你。”
洛凌把她抱起来,坐在自己腿上,拥着她道:“好。”
耶?就一个字?
洛凌看她的样子,再次好笑:“你还想申请别的地方不成?”
好吧。在他们的关系里,洛凌对她是真好。无所不应,可也真是大男子主义。像这种时候,他有了主意,若锦是别想反驳的。
所以,我就是去陪读的啊,若锦心想。
不过,她对着洛凌向来和顺。本就没什么大抱负的,此时不过是因为之前都已经把哥大的资料查的差不多了,一时没转过来罢了。
看吧,计划赶不上变化。
于是大三第一学期。若锦忙着准备gre,洛凌忙着准备gmat,至于托福,两人自觉就算裸考估计也能拿100以上,所以只是拿着各类机经做做,重点还是放在口语上,因为口语考到的内容广泛。需要关注各种新闻知识。
同时,因为商学院要求工作经验,还要是在全球500强的企业,因此洛凌每周在学校的时间不多,都是去了最近找到的单位。
至于若锦的同学朋友们,李婧仍然那么悠闲,边削着水果吃,边看最新的韩剧。
她没什么压力,毕业后,父母会帮她联系好上海一家国有证券公司上班。
看着若锦他们那么忙忙碌碌,她也有羡慕,不过羡慕过后又忘了,继续沉浸在韩剧里。
说实话,若锦对于她的专业素养还是有些担心的,大二时她还挂了两科,假如真的做法语相关的专业工作,估计也会有点痛苦。
前两年时不时的龃龉,已经被若锦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她是觉得,人生中遇到的这些人,都是缘分。要惜福。
总不想等到多年后,想起某个人还会咬牙切齿。那样也伤神。
她们这些女生,毕业后说不得都是同学圈子里的热门人物,毕竟是名校生。
李婧和姚珺这样的虽然专业素养一般,也并不想着继续深造,但很会打扮自己,将来找份体面的工作,再通过长辈介绍个靠谱的男朋友,说来也不难。
简墨最近忙得都不怎么出现在学校。
今天倒是难得见到她,若锦自然要拉着她好好聊聊。
“你去哪里了?这么久不出现?”
“嗯,跟着我二叔去湘西了,去见个前辈。不说这个,你前几个月不是说要准备开个像样的会所吗?我给你介绍个雕刻师傅,绝对极品。”
若锦呆了,这是什么样的节奏啊?
“嗯?墨墨,一个月不见,你话多了不少呀。”
简墨瞪眼:“我饿着呢,不跟你贫。”
若锦看着眼前埋头苦吃的人,还是有些匪夷所思——你是去湘西见前辈,还是去庙里清修了啊?怎么一副多年没有油水的样子。
不过,虽是吃得快,倒还是优雅得很。此时消灭了一个牛肉芝麻菜全麦三明治,才心满意足地喝了口手边的热摩卡。
简墨的短发稍稍留长了,细碎的发梢贴着白皙的颈项,倒比原先多了些少年秀气。
“真的,他现在就在北京呢,今天你正好有空,我把他叫出来呗?”
若锦无所谓,于是等着人来。
过了一会儿,却是等来了一个清秀的少年,看样子年纪比两人还略小一些。
第九十八在毕业
少年一开口,就是乖巧得很:“姐姐好!”
若锦又是惊愕又是喜欢地看着他,又看简墨:“墨墨,这个,就是你说的,雕刻师傅?”
“嗯,他叫简捷,刚满16岁。”
“简?”不会是她猜的那样吧?
“我三叔的儿子。前些年跟着三叔跑了不少地方,这才回来呢。”还真是!
简墨于是说了些她家三叔的事迹,惹得若锦好奇又崇拜。
原来简三叔生性不羁,二十岁的时候不顾简家老爷子反对,跟着他二叔去河南某处大墓里见识过倒斗的,还差点儿就回不来了。
这以后,顽皮的性子倒是完全收敛了,只是整个人就更加不像一般年轻小伙子了,却是有些仙风道骨的模样。
后来出去游学的时候认识了简墨的三婶,想当然耳,那也不是个一般的姑娘,家里是云南那片儿的,掌握着一些地下生意,具体的简墨也不是很清楚。
这两人生的娃,自然也不按照一般人那么教养了。
简三叔发现儿子在手工方面有兴趣,又有天赋,就着力培养他,带着他四处拜师。
到如今,这孩子熟悉的材料可说是刚好囊括了若锦所需——质地坚硬的如翡翠,软玉,刚玉,松软的则有蜡和石膏。
若锦是知道的,好的雕刻师傅,本身就是艺术家,要有好的艺术鉴赏力,更要有创造力。
不然怎么会有后来那些动一刀要价几十上百万的玉雕师傅呢。
在国内,人们的价值观念在某些方面是被浮躁的社会扭曲了的,认为工匠是不上台面的。
但其实,只要踏实干活,认真生活的,哪一种工作不可敬呢?
虽说许多人觉得他们就是蓝领。但大部分人却不知道,这些工匠的薪资比一般白领高出两三倍不止。
因为当今社会,愿意去辛苦学一样手艺的人越来越少。他们可都是稀缺人才了!
而这其中不乏一些妙人呢。
若锦是跟这些人打交道颇多的,其实他们中有些人。真的是又聪明,为人又爽朗豁达,任别人怎么想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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