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满枝桠(原名:莫愁)》第25章



他们经常独处,而我总是埋怨陆丝,嚷嚷着,“陆丝,你现在写作业好慢啊,你学学我好不好?”
陆丝只是笑笑,继续慢吞吞写作业,我不知道她那时就长了心眼。
那时的莫愁可真是个彻彻底底的傻姑娘,自作多情,以为爱跟自己拌嘴的梁展喜欢自己,时不时像个傻帽一样扯着陆丝的袖子说,“陆丝,梁哥比较喜欢你还是比较喜欢我?”
陆丝腼笑不说话。
而我咋咋呼呼叫着,“陆丝你别伤心啦,梁哥虽然比较喜欢我一点,但是有我罩着,他敢不喜欢你吗?”
那时的我,也许是过于自信,几乎是偏执地笃定一件事,却越是偏执越是犯错,可惜已买不到后悔药吃。
那个落叶纷飞的秋天,我妈投进陆丝他爸怀抱,我爸夜不归家,我被巨大的迷茫愤怒击垮,找到陆丝,抓着她拼命咆哮着,“我恨你爸,你让他还我家,还我妈妈!!!!还我还我!!!”
我已经发疯失控,使劲地摇着不说话的陆丝,精神几乎崩溃,梁展一把拉开我俩,将歇斯底里的我狠狠推开,挡在陆丝前面,吼道,“莫愁,你冷静一点,陆丝是无辜的。”
我哭了,颤着手指着他们,“梁哥你居然站在她这边,今天有她没我,有我没她……”
这时陆丝突然从梁展身后走了出来,她竟然笑了,深情地回望了一眼身旁的梁展,有些陌生的东西在两人之间舒缓流动,陆丝说,“莫愁,你到今天还没看出来吗?梁哥喜欢的是我,他当然站在我这边了。”
那个夕阳如画的黄昏,我蓦然认识到身边朝夕相伴的好朋友竟是如此陌生冷酷,我究竟傻,过了那么多年才发现她的城府已经太深太深,看起来是那么澄净无害,却在最关键的时候,给你最致命的一击。
她和她爸,都是同一类人。
我当年见识过她的手段,所以田鸡提起梁展被抛弃时,我也不是太意外,倒是梁展,那么一个温润的少年,童年时亲如兄长,却错误地以为他能给我爱情,说起来,他最是无辜。
我倒是希望他过得好。
我想了想,最终还是下决心去一趟A大,哪怕远远看他一眼也好,谁知道下一次再见又是何年何月。
吃完饭去A 大前我在房里来回踱步了几分钟,犹豫着怎么把手机还给林白岩,邮寄?还是让田鸡转交?不行,都不保险,邮寄怕弄丢,田鸡我又怕她碎嘴多事,想了想,我决定还是自己跑一趟。
他的事务所在这个城市最中心地段,倒不难找,去之前我有些怕碰到他,但是一切顺利,我将装有手机和充电器的袋子递给了前台小姐,麻烦她转交,前台小姐应该认识我,我也不多停留,快步离开了。
26
到A大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一点半,田鸡太忙走不开,说会有个男孩子带我去会场。
我一路晃悠悠过去,学渊楼边上是一个小树林,有些年头了,到了春天百花争艳,秋天则是枫叶漫天,一大片黄叶铺满小路,踩在上面吱嘎吱嘎响,给人岁月的厚实感。
小时候我喜欢在那条小路上小跑,踩着落叶,听着秋天另类的声音,全身轻盈地像是朵云。
我在小树林里走了走,时隔八年,小树林也有了变化,人工的痕迹更多了些,多了石椅,一小片地被踏平立上了学院碑,生硬地毁坏了这一片纯自然的景色。
我耸耸肩,也许对于现代人来说,歌功远比任何事来得重要。
站在学渊楼旁冲我傻笑的小伙子有点眼熟,我搜刮脑袋想了想,终于记起来他就是那天篮球场上问我讨要号码的男孩子,大概叫什么“夏捷”来着。
这个男孩子笑容很灿烂,脸也白净,生嫩地像是夏天碧池里尚未开放的小花苞,让人赏心悦目,我也冲他礼貌笑了笑,“谢谢,真是麻烦你了。”
他有些腼腆地看着我,笑得像朵灿烂的喇叭花,“不麻烦的,莫小姐。”
起先有些沉默,但他还挺会热场,我们开始边走边聊。
“莫,莫小姐,我听黄老师叫你莫愁是吗?”
“是啊。”
“……那你姓什么?”
“姓李,你信吗?”
“哈哈哈……”夏捷止不住大笑,笑完了转头很认真地问我,“你不会真姓李吧?”
“哈哈。”这次轮到我哈哈大笑了。
田鸡已经在会场门口等我了,挤挤眉,指了指会场主席台上的清秀男人,神秘兮兮道,“看到了吗?你的初恋情人?”
夏捷在旁边大概听到“初恋情人”几个字,表情有些诧异,而我朝门内十几米外扫了扫,定格在那张谦恭温和的笑脸,怔了怔,心里泛起微微的波,却最终恢复平静。
八年前的那场暗恋,早就褪变为记忆的一部分,难以抹杀却已不值得一提。
对于梁展、陆丝,我已经完全放下,但是也不想再与他们有太多交集。
田鸡见我不说话,凑过来问我,“怎么了?旧情的火焰燃烧了?”
我瞪了她一眼,横抱着双手恍然道,“这些年我总结出了一个道理,你知道是什么吗?”
“什么?”
“男人都是浮云。”
一直在一旁悄悄偷听我们讲话的夏捷面有错愕,田鸡有些懵了,上上下下仔细打量我,“我说,你该不会打算学李莫愁出家当尼姑了吧?这话不对呀,看破红尘还是怎么的,我记得以前也就傻,现在怎么又疯又傻的?”
我瞥了一眼场内,淡淡道,“我哪能看破红尘,我不过就躲着红尘而已。”
夏捷错愕的表情更甚,好奇宝宝似的,耳朵凑得更近了些,田鸡见状赶苍蝇似的赶他,“夏捷,大人讲话你听什么呢?这个活动不是你们协会搞的吗?你这个会长怎么当的?去去去。”
夏捷像是粘在地上,站着不动,笑嘻嘻道,“黄老师,我都安排好了,没我什么事了,嘿嘿。”
田鸡领着我们挑了个挺偏的位置,我坐在她右边,夏捷则被坐在田鸡的左边,偌大的三百号人的会场已经差不多坐满,还有些晚来的同学站在过道上,而我右边的两个女孩子指着讲台上的梁展窃窃私语,无非是“这个学长挺帅的呀”、“是呀是呀,听说还是个建筑师呢,得过不少奖的那种”。
我莞尔偷听,觉得十分滑稽有趣,身边的女孩子甚至声音高了一度,“他无名指上有戒指吗?我没戴眼镜,什么也看不到。”
又一个女孩听出了端倪,“看不到你还夸他帅?”
邻座女孩嗤笑,“昨天看流星雨,我碰巧带了望远镜呀。”
“那你再用望远镜看看他的无名指嘛。”
“望远镜被莎莎抢走了……她看流星雨都没看帅哥那么积极。”
这就是大学,青春洋溢、热情奔放,而我甚至不曾拥有过一天这样肆意挥洒青春的大学生活,我百感交集,还好会场内的灯光只集中在台上,我坐在乌压压的人群中,任谁也看不到我脸上的一丝惘然。
而讲台上的梁展已经切入主题,就好像年少时给我们上课,说话逻辑清楚,侧重点分明,他不是个喜欢泛泛而谈的男人。
我仔细观察他,八年过去,他已脱去记忆中的青涩,竟让我有点陌生。
倒是没有预料到会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与故人相遇,我在台下,他在台上,我是他的听众,听他侃侃而谈,却一个字也没有听进去。
田鸡悄悄凑到我耳边,低声忿忿道,“我一直很好奇,陆丝什么都不如你,梁展为什么就死心眼看上了她。”
我转头睨了她一眼,开玩笑说,“也许那会陆丝比较像灰姑娘。”
田鸡咧嘴笑,昏暗中的眼睛灼亮,而我不免自嘲,“风水轮流转,现在我成灰姑娘了。”
她拍了拍我的肩,算是宽慰,“你的白马王子快来了。”
我全神贯注地听梁展讲述他的奋斗史,他也逃课过,也曾迷失方向,但后来最终找到自己的职业方向——因为他是那么喜欢设计。
他冷静稳重,聚敛了台上所有的光华,像个发光体,有些感伤地说,“以前有个小女孩,家里屋顶漏雨,可她爸爸经常不在家,所以每次下雨,她都会搬个小板凳坐在脸盆旁,有一次她对我说了一句话,我一辈子不会忘记。”
我记得那句话,那时我陪着陆丝坐在脸盆旁,陆丝一脸沮丧,快哭的样子,抬起头来已经泪眼汪汪,她对梁展说,“梁哥哥,我不想要很漂亮的房子,我只要我的房子不漏雨。”
梁展三言两拨,大概不想把话题扯离太多,话锋一转,把话题引到了现代建筑的美学意义,并由建筑的基础功能上升到人类的美学需要,而我的思维已经飘远,一个字也听不进。
果然那时的陆丝十足一个灰姑娘,只是时过境迁,贵为千金小姐的她是否依然怀揣着当初那个单纯的愿望?
我已不是原来的那个我,她又怎可能是原来的那个她?
我们都回不去了。
中间田鸡收到了一个电话,她看了看手机,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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