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齿》第57章


群野兽成了精,不然的话,怎么会聚集在一起呢?为此,猎人们还集资在那里建了一座庙,以讨平安,每年的捕猎时节,他们都会到那庙里祭拜一番。
这次进山护林员只是带着我沿着他的巡山路线走了一圈就回来了,虽然我没有达到目的,但一圈逛下来,我们俩已经开始称兄道弟了。当天晚上,我又去镇上的饭馆里买来几样下酒菜,就在他住的检查站里跟他喝了起来。两杯白酒下肚后,他告诉我,关于无底崖下那件事,坊间还有另外一种说法,说那无底崖下可能藏着什么宝贝,山中藏宝的地方通常都有猛兽守着,无底崖下聚集了那么多的野兽,说明那里的宝贝肯定不止一件两件。这个说法传开后不久,百兽山一带突然来了一伙寻宝人,这些人在无底崖下搭建好窝棚和灶台后,便风风火火地干了起来。没过多久,这帮人就在那崖下挖出一个山洞,还在那山洞里发现一座无名的石墓,最古怪的是,在那石墓边上,还有一堆老虎的尸骸……
我听到这里马上就想到我爷爷在《张氏家史》里面提到的那个尊师,除了他,还能是谁呢?有段时间我曾对张家的这个秘密产生过质疑,认为那本秘笈是过去玩马戏那帮人凭空幻想出来的东西,如今听护林员这么一说,这才对此深信不疑。
我一激动,又跟那护林员连干两盅,就好像突然找到了一种精神支柱,之前的那些烦恼全都没了,感觉全身都充满了使不完的劲儿。护林员是个酒鬼,见我一杯接着一杯地敬他酒,脸都笑开了花,就又接着那只老虎的尸骸讲了起来。
他说就在那伙寻宝人以为挖到了古墓想要摸金时,突然从那山洞里面爬出一个蓬头垢面的小娃娃,最可怕的是,那娃娃的后面,还跟着一只花豹。这一幕来得实在突然,把那伙人当场就吓傻了眼,都以为遇到了鬼魅。那花豹见有人闯进了它的地盘,呲牙咧嘴地就摆开了吃人的架势。多亏当时有不少赶过来看热闹的猎人,还没等那花豹扑上来,他们就开了枪。花豹一死,那娃娃抱着花豹就开始哭,一直哭到天黑,那伙人趁他睡着才把他抱走。
后来那伙人把那石墓挖了个底朝天也没找到宝贝,却捡到一个连句人话都不会说的娃娃。那领头的一恼,就用雷管把那山洞炸了个稀巴烂。那伙人临走时,想将那个娃娃交给附近的乡民们收养,可谁家愿意收养一个被豹子养大的娃娃呢?后来,那伙人实在没招了,就偷偷地将那娃娃放到了检查站的门口。护林员半夜听见哭声,这才发现了他,当时他的手和脚都被绳子绑着,嘴唇都被冻紫了,护林员见他实在可怜,就收养了他。
第二天,护林员带我去他家,我见到了那个豹孩。见到他时,他已经学会直立行走了,但还没有改掉用手抓食和咬人的毛病。豹孩害怕生人,但长相却十分漂亮,大眼睛,黄头发,有点像我在报纸上看到的混血儿。我给他糖果的时候,他好像以为我要伤害他,连跑带爬地跑到外面,一眨眼的工夫就爬到了果树上。他爬树的速度快极了,就好像手和脚上长满了倒刺。豹孩的年龄不详,发育的也极慢,两年时间才长高一点点,虽然已经可以开口说话,但他却很少跟外人交流,平日里都是独自躲在一个无人的角落里,有时还会偷偷跑到山上去,爬到树尖上,朝远处张望,一望就是一整天……
为此,护林员十分苦恼,他的老婆也因为这事跑回了娘家。我离开那天,他竟然跪下求我,让我带走豹孩,我开始还很犹豫,可当我看到豹孩躲在门后偷偷看我时的那种眼神,我心动了,我是一个没有生育能力的男人,能收养这么一个有着特殊经历的男孩,也算是老天对我的一种怜悯吧!
没错,这个豹孩就是你,我的孩子。
后来我把遇到你的那天作为你的生日,还给你取了一个乳名——不凡。等你上学后,又赐你学名——张明祖。
高文读到这里时心跳开始加速,同时也暗生疑团,表面上看,这本《张氏家史》出现在杨星月的别墅里似乎已经说明了她跟张明祖的关系,可是,经过调查,除了关伟业和那个蓝明亮以外,无论是星月酒店的员工,还是小区的保安,都没有提到杨星月的身边还有第三个男人。假设这第三个男人就是张明祖的话,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他何以会一点行迹都不露地跟作息时间几乎是两点一线的杨星月在一起厮混呢?
在外面转了一圈也没有任何异常发现的张金虎进来听了胡锋的质疑后,又说出另外一种可能。
“蓝明亮的身份造假是确凿无疑的,会不会这个所谓的蓝明亮就是张明祖呢?”这个想法仅存在于张金虎的闪念之间,他马上又否决了自己。“我觉得不可能,这个所谓的蓝明亮我们曾在星月酒店的监控录像里面见过,跟星月酒店的服务员描述的基本一致,帅气、稚嫩,打眼一看就是个少不经事的毛头小子,根本不符合张明祖的体貌特征!”说到这里,张金虎掏烟点上,接着说道,“可这本《张氏家史》偏偏就出现在杨星月的别墅里……这其中的关键到底在哪呢?”
高文看了下时间,估摸着胡锋这会儿差不多也快回来了,就跟张金虎商量先回去跟胡锋碰头,然后再作打算。张金虎也很想见见胡锋,就用电话叫来几个手下守在这里,还再三叮嘱,就算是阎王老子来,也不能让他踏进别墅半步!
回去的路上,高文再次翻开那本《张氏家史》,翻开了张明祖被张天北收养以后的岁岁月月。
我的人生转折也正是从遇到你开始的。
我的孩子,不知道你是否还记得,我带你离开百兽山后,你曾得过一场大病,我坐在医院的床头整整守护你三天三夜你才从昏迷中醒来。你的那场大病几乎花掉了我当时的所有积蓄,没过多久,那个刁蛮的房东就将我们赶了出去。
我永远都忘不了1979年的冬天,我们父子二人流浪在广州街头的情景。
我背着你整整走了两天两夜,才遇到我生命中的贵人,田伯。是他收留了我们,田伯是个老光棍,常年以打鱼为生。就这样,我很快就跟田伯学会了捕鱼手艺。没到半年,我就可以独自下海了。田伯每天给我规定捕鱼斤数,如果我能超额完成任务,剩下的就全部归我。我每天都能多捕一些鱼,然后拿到集市上去卖,到了年底,我已经攒够能买一条船的钱了。
过完春节,在田伯的帮助下,我终于有了自己的船,没过多久,我们又有了自己的家。仅仅用了五年的时间,我就赚了十条船,做起了甩手掌柜,而那时的你,已经是个小学生了。
后来我的生意越做越大,我们父子二人的关系也日渐疏远,从初中开始,你就一直寄宿在学校,令我欣慰的是,你是一个十分懂事的孩子,没有因为父亲的疏忽而影响学业。你的成绩一直名列前茅,美中不足的是你的性格孤僻,不愿意与人交往。高考那年,你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清华,你可是当时那所学校自从恢复高考以来第一个考进清华的学子啊!身为父亲,我为你感到荣耀和自豪,也更加坚定了我要将公司做大的决心。你大学毕业以后,我送你到美国留学,为的就是让你学习西方的先进文化,待你留学归来后,将公司交给你。
可让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到了美国后,你竟然加入了浪人马戏团,成了一个在台上给人献技的小丑。
这难道就是天意吗?你从它们中间来,注定要回到它们中间去?
也许,从你吸入第一口兽奶开始,你便跟它们有了一种难以割舍的感情吧!
我既然不能让你回心转意,也就只能尊重你的选择了!回国之前的那天晚上,我的妥协换来了你的眼泪。从小到大,你都是没有眼泪的,只能用嚎叫表达着不满,没想到,我的理解竟然让你学会了哭,你终于知道眼泪是咸的了!
回国以后,年过六旬的我自觉身体每况愈下,便提笔完成了这篇家史,待我办完了遗嘱公证后,将其一同放进银行的保管箱里,希望你能早日幡然醒悟并接掌公司,以了却为父的一桩心愿。
至于那本秘笈,若不能寻得另外两本,则如同鸡肋,希望我儿好自为之!
这就是《张氏家史》的全部。从时间上看,它并不厚重,但足够传奇。
车行半路的时候,张金虎突然把车停了下来,让高文自己打车回去。张金虎说他好像已经想明白杨星月为什么只进不出了,为了验证自己的判断,他必须再回一趟君悦别墅小区。
张金虎调转车头离开后,高文打电话给胡锋,听说胡锋已经开车进了市区,就说了一下自己现在身处的位置。
烈日当空,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