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辽王妃(又名:穿越千年的爱)》第10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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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她搬到那里去了吗?”爱德华打断她的话。
“这我不知道,”房东太太摇摇头,“不过她几个月前就开始在找房子准备搬家,之所以一直住在这里,是因为她要把所欠的房租付清。”
她话音刚落,爱德华已经转身冲了出去。老太太望着他急匆匆的背影,摇了摇头,“看那女孩的表情,只怕你就是找到她,她也不会回头的!”
当他回到公寓的时候,已是深夜了,他猛然发现自己楼下竟然多了许多警察,甚至还拉起了警戒线。
“出了什么事?”他走过去。
“楼上出了人命!”警察回答,扫了他一眼,“先生,麻烦让开,别阻碍我们!”
“我是CPO的!”他掏出证件,“就住在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看到他证件上那特殊的颜色,那警察的嘴脸立马就变了,毕竟CPO是得罪不得的:“十六层1603号房发生了一起命案,一个女人被人杀死在了房里,我们正在调查!”
1603?爱德华一怔,那不是他的房间吗?他这才想起,先前匆忙地冲出门去追宁灵,房间门没有关,也更没有注意到那个和他躺在一起的女人。
她怎么会死在他的房间里?他转身朝着电梯奔去。那些警察已经知道了他的身份,没有人阻拦他。
第壹佰柒拾伍章 误解(叁)
1603号房间门口拉起了黄色的警戒线,警察法医进进出出,门外还围了许多的人,都是这层楼里的住客。
“埃里克,发生了什么事?”他叫住一个从房内出来的警员,他是FBI的探员,专门调查重案的。
“爱德,你去那里了?我们找了你好久!”埃里克朝四周看看,将爱德华拉到一个无人的角落,低声说,“你房内死了一个女人,我们已经查实了她的身份,爱德,你怎么会找个*上床,你不是有女朋友吗?”
“你说什么?*?”爱德华惊愕地瞪大眼睛,那个女人是个*!可是早上他看到的明明是宁灵啊!可下午她却突然出现在他家里,然后他发现,那个和他在一起的女人不是宁灵,接着……就发生了后来的一幕,忽然间,他意识到,自己掉进了一个陷阱,一个不知道什么人安排好的陷阱!
看到他的表情,约翰刚要说什么,房门忽然一阵哗然,围在门口的人纷纷让开,只见一个白大褂从里面冲出来,直接冲到楼梯口对着垃圾箱呕吐了起来,埃里克叹了口气:“这已经是第四个了!”
“什么意思?”爱德华看到那个白大褂拼命地呕吐着,好象是在里面看到了什么令人恶心的场面。
难道说……他悚然一惊,似乎想到了什么?”
“哪个女人的死法,和你之前查的案件中的受害人一模一样,都是被吸干了血,变成干尸!”埃里克低声说。
爱德华一震,果然如此……近几个月来,纽约市连续发生了好几起恶性凶杀案,死者均为年轻女性,都是被人发现死在自己的家里,本来在纽约,这样的案子每天都有发生,人们早就见怪不怪了,但这几起案件的受害者却和其她案件不同,死者生前没有受过性侵犯,家里也没有财物丢失,凶手既不劫色,也不劫财,可死者的死状却极为可怖,每一个死者所呈现的都是一具干瘪的尸体。所以每次来到现场验尸的法医官都会因为死者的死状和形态而大吐特吐,饶是他们见惯了各种尸体,也被这样恐怖的场景吓坏了。
同时,检验尸体的法医官在每个死者的脖子旁边无一例外的发现了一个牙齿印,因而断定死因是身上血液全部被吸干所致,迄今为止,美国还从未发生过这样奇怪荒谬的事情。
“约翰舅舅还没回来吗?”爱德华问道,他说的约翰舅舅是她母亲露易莎的二哥,美国有名的法医学家,同时也是CPO‘JY’小队的成员,他前段时间受了委托,前往北非的一个国家检验一桩无头悬案中的死者的死亡原因!
“没有,我们已经试着跟他联系了,可是因为他所处的地方通信不发达,所以现在还没有联系上他!”埃里克回答。
“埃里克,你在哪里干什么?”两人正说着,房内又走出一个人来,爱德华认识他,那是埃里克的上司里斯本,是负责他们这一重案小组的队长,此人长久以来一直和他不对盘!总是觉得他能进CPO是因为他姓氏的关系。
“爱德华先生,”他走过来一眼看到爱德华,“正好,我们正在找你,请你跟我们回警察局协助调查!”他的口气居然微微透出一丝丝的兴奋!
“爱德?”埃里克有些担心的看着爱德华,他知道他们之间的矛盾,他更知道里斯本是一个小肚鸡肠的人,非常会记仇,一直以来,他都认为自己是破案能手,可三年前,他接到了一起凶杀案的侦破,那是一起丈夫杀死了妻子的案子,原因是妻子与情人约会时,被丈夫逮到,夫妻发生了争吵,丈夫愤怒之下杀死了妻子和情夫,因为凶杀现场除了丈夫,妻子以及妻子情夫的指纹之外没有第四者的指纹,所以里斯本就认定是丈夫杀死了妻子和妻子的情夫。
然而,作为凶手的丈夫却一再大喊冤枉,一口咬定自己没有杀死妻子和妻子的情夫,然而物证明晃晃的摆在那里,谁会相信他说的话。
哪时候的爱德华,只是一个刚进CPO的小探员,为了锻炼他的能力,‘JY’小队的队长,他的五个舅舅之一的雷斯将他安排到了FBI重案组接受锻炼,当时,他正是在里斯本的手下。
第壹佰柒拾陆章 误解(肆)
里斯本一直想进CPO,那几乎是全世界的警察都梦寐以求想要加入的地方,可惜的是一直以来,他递交了无数申请,CPO都拒绝接受,令他一直心怀不满。而这时候,这个新来手下的小探员却没有任何的阻碍的加入了CPO,而且还是里面的最出色‘JY’小队,让他更是不满,他看不起他,觉得他之所以能够加入CPO,只是因为他是欧德礼家的人,谁不知道,‘JY’小队的成员都姓欧德礼!
尽管此案已被确定是丈夫义愤之下杀死妻子和妻子情夫了,但凶手口口声声喊冤,令爱德华不免心存疑惑,他调查了一下凶手平素的为人,得知他平日为人温和,在家附近口碑十分的好,看到受伤的小动物,他都会上去救治一下,最关键的是,他有‘恐血症’!
所谓‘恐血症’就是害怕鲜血和类似鲜血的东西,一看到红色的东西,哪怕只是一桶油漆,他都会害怕的浑身发抖,晕厥过去,这样的一个人,怎么可能连杀两个人,还毫无惧色的在街上溜达呢?
在得知这些之后,他更怀疑凶手并非死者的丈夫,于是他向里斯本说出了心中的疑惑,可是他却不屑一顾,不置一词,无奈之下,爱德华找到了自己的舅舅约翰欧德礼,请他重新检验尸体以便为他翻案。无论如何,如果他真的是冤枉的,那么他一定要帮助他,更不能让真凶逍遥法外。
约翰在为尸体检验的过程中,果然发现了疑点,男死者的死因是被人用刀割断了颈部的大动脉,失血过多而死,而女死者则是被人从后面用刀戳穿了心脏而死。但是根据他们对认定是凶手的那个人的调查,他是个左撇子,而凶器刺入伤口的方向却在右边,更为奇怪的是,男死者的刀痕从左至右,而如果那个男人是凶手的话,那么刀痕应该是右至左才对。这就说明了真凶是习惯用右手的。
再发现了诸多疑点后,爱德华将此事告诉了雷斯,雷斯出面让FBI重新调查此事,事后证明,爱德华的判断是对的,凶手并非女死者的丈夫,现场之所以发现凶手的指纹,是因为凶手之前去过那里,而且也确实和女死者发生了争吵,但之后,他便离开了凶案现场。而现场之所以没有第四个人的痕迹,是因为女死者是被其情夫所杀,而她的情夫是自杀的。
也就是说,此案的被害人和凶手都已经死去了,被害人的丈夫是无罪的!
经此一案,爱德华名声大振,对于一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来说,能够在证据十足的情况下发现疑点,是十分难得的,这也证明了他是一个十分细心的人。与之相反的是,里斯本却遭到了上司的批评,因为他的傲慢和对爱德华的偏见,险些让一个无辜的人付出沉重的代价,他本来可以借此升职的机会也因为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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