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眠不醒》第13章


“我得先同他见个面。”
快走到房门口的时候,她站住了,又把照片拿出来看了看:“她的体型很美,是不是?”
“嗯哼。”
她把身体往我这里靠了靠:“你应该看看我的。”她一本正经地说。
“可以安排一下吗?”
她忽然尖声笑起来,一条腿已经跨出房门,又转回身来冷冷地说:“你真是个冷血动物!我还从来没有遇到过你这样的人呢,马洛。还是我可以叫你菲尔?”
“当然可以。”
“你可以叫我薇维安。”
“谢谢你,雷甘太太。”
“噢,见鬼去吧,马洛。”她走了出去,没有再回头。
我让门关着,站在那里,手一直放在门上。我愣愣地瞅着自己的这只手。我的脸有一点儿发烧。我走回办公桌前面,把威士忌酒放回原处,把两只酒杯刷干净,收进抽屉里。
我从电话机上取下帽子,给地方检察官办公室挂了个电话,找伯尔尼·奥尔斯接电话。
他已经回到他那鸽子笼里去了。
“告诉你,我没有惊动那个老头儿。”他说,“管家说,他自己或者哪个女儿会把这件事告诉他的。这个欧文·泰勒住在汽车房上面,我检查了一下他的东西。父母都在衣阿华州都布克。我给那里的警察局长打了个电话,叫他去问问欧文的双亲打算怎么办。斯特恩乌德一家人会付给他们一笔钱的。”
“是自杀吗?”我问。
“说不准。他没有写下什么来。他是私自把汽车开出去的。昨天晚上除了雷甘太太以外别人都在家。雷甘太太同一个叫拉瑞·科布的年轻人到拉斯·奥林达斯去了。我查对过。我认识那里一张赌桌上的侍应生。”
“你对那里的豪赌应该管一管。”我说。
“你还不知道咱们这里的黑手党?别那么天真了,马洛。那孩子脑袋上的伤痕叫我很起疑。在这件事情上,我想你一定能帮帮我的忙吧?”
我喜欢他这样提出问题来,我可以拒绝他而又不感到自己在说谎。我们互相道了再见,我离开了办公室。我买了三份午后出的报纸,雇了辆出租汽车,坐到法院,把我自己的汽车从存车场里取出来。几份报纸都没有登盖格的事。我又看了看他的蓝皮记事本,但是那上面的密码仍然同昨天晚上一样固执,不肯泄露秘密。
第十二章
雨后,拉维恩·特雷斯上半条街上的树木绽出了绿油油的嫩叶。在午后澄澈的阳光中,我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街后面的陡坡,和躲在暗中开了三枪的杀人犯逃走的一段室外楼梯。后门对面沿街有两幢房子。这里面的人可能听到了枪声,也可能没有听到。
盖格住房前面和整个这一街区上都一点动静也没有。
房前的方形树障绿荫荫的一片宁静,房顶上的木瓦仍然湿漉漉的没有晒干。我开着汽车缓缓驶过盖格门前,反复琢磨一件事。昨天晚上我没有搜寻汽车房。盖格的尸体既已失踪,我也就不想去寻找他了。这样做反而会打乱我的步骤。我想的是:把他的尸体拖到汽车房,弄上他的汽车,然后再把汽车开到洛杉矶附近上百个荒凉峡谷中的任何一个,尸体就很容易地被处置掉,多少天、甚至多少星期也不会被发现。但是这样做要有两个前提:必须要有盖格的车钥匙同房门、汽车房的两把钥匙。从这条线索下手就把侦查的范围缩小了许多,特别是当这件事发生的时候我已经把盖格身上的钥匙揣在口袋里了。
我没有机会搜查汽车房。汽车房的门上着锁,而且在我把汽车开到汽车房前面的时候,篱笆后面响起了脚步声。一个身穿白绿相间的方格衣服、金黄的头发上扣着一顶纽扣大小的女帽的女人,从篱笆后面踱了出来,睁大了眼睛望着我的汽车,好像她刚才没听到我的汽车开上来似的。接着她把身子一扭,马上又躲回到篱笆后面去了。不用说也知道,这个人是卡门·斯特恩乌德。
我把车开到马路上,停在路边,步行回来。在光天化日之下,我这样做似乎太冒险,我把自己完全暴露了出来。我走到树障后面。她正痴呆呆地倚着紧锁的房门站着,什么话也没说。一只手慢慢地抬到牙齿前边,牙齿开始咬起那个畸形的大拇指来。她的眼睛下面有两块紫瘢,因为神经紧张,脸色苍白。
她对我微微一笑,招呼了我一声:“哈罗”,她的声音又尖又细,“你是——你是——”她的话没有说完,又开始咬她的手指。
“记得我吗?”我说,“我是道格豪斯·莱利,个子长过了头的人。记得吗?”
她点了点头,脸上的肌肉抽搐地笑了一下。
“咱们进去吧。”我说,“我这里有钥匙。太妙了,是不是?”
“什——什么?”
我把她推开,把钥匙放进锁孔,打开门,把她推了进去。我把身后的门关上,站在那里闻了闻。在日光照射下,这间屋子简直可怕极了。挂在墙上的中国式小摆设、地毯、装饰繁琐的台灯、柚木家具、花里胡哨的色彩、图腾杆、装着乙醚和鸦片酊剂的大肚瓶——这一切在阳光照射下叫人作呕,就像闯进一个搞男同性恋的集会。
卡门和我站在那里对望着。她拼命想叫脸上挂上一个媚人的笑容,可是她脸上的肌肉都非常疲劳,一点儿不听她使唤。她那勉强摆出的笑脸就像水流过沙地似的一点儿也留不住。在她那对呆滞无神的眼睛下面,苍白的皮肤上显出许多小颗粒。她用没有血色的舌头舔着嘴角。她一个漂亮的、被娇惯坏的、脑子又不很聪明的女孩子,在邪道上已经走得很远、很远,直到现在谁也没有伸手拉她一把。这些有钱的少爷、小姐,叫他们遭罪去吧。我对他们简直厌恶透顶。我用手指捻着一根纸烟,把几本书推在一边,坐在黑色书桌的一头。我把纸烟点着,喷出一缕烟雾,无言地望着面前这个女孩子表演咬大拇指的游戏。卡门站在我前边,就像一个犯了错误的女学生站在校长办公室里一样。
“你到这儿来干什么?”最后我开口问她。
她只顾揪衣服上的线头,一句话也不说。
“昨天晚上的事你还记得多少?”
这次她回答了,眼睛里面现出一丝狡猾的闪亮:“记得什么?我昨天晚上生病了,在家里没出来。”她的声音含含混混,只在嗓子眼里滚动,我刚刚能听得到。
“别撒谎了。”
她的眼睛很快地上下闪动了一下。
“在你回家以前,”我说,“在我把你送回家以前。就在这间屋子里。在那把椅子上——”我指了指椅子,“坐在那个橘黄纱巾上。你当然记得的。”
一层红晕从她脖子底下慢慢泛了上来。这倒是件稀罕事。她居然还懂得害躁。在她那凝滞的、灰色的眼球下面出现了一块白亮。她使劲地咬着大拇指。
“你——是你吗?”她的呼吸急促起来。
“是我。你还记得些什么?”
她含含糊糊地问:“你是警察?”
“不是。我是你父亲的一位朋友。”
“你不是警察?”
“不是。”
她轻轻叹了口气:“你——你要干什么?”
“是谁把他杀死的?”
她的肩膀抽动了一下,但是脸上一点儿也没有惊讶的神色:“还有谁——知道?”
“知道盖格的事?我不知道。起码警察还不知道,不然他们就要在这里扎营了。也许乔·布罗迪知道。”
这句话好像捅了她一刀子,叫她喊出声来:“乔·布罗迪!这个人!”
接着,我们两个又都不说话了。我只顾抽烟,她继续咬手指头。
“看在上帝面上,别耍弄你的小聪明了。”我催促她说,“这件事需要的是一点儿老式的爽直。是布罗迪把他杀了的吗?”
“把谁杀了?”
“噢,他妈的。”我叫道。
她看起来叫我骂痛了,下巴耷拉下一寸来:“是的。”她一本正经地说,“是乔杀的。”
“为什么要杀他?”
“我不知道。”她摇了摇头,努力叫自己相信她确实不知道为什么。
“最近一些日子,常常和他见面吗?”
她的两只手落下来,骨节绷紧,成了一个个的小白疙瘩:“就见过一两次。我讨厌他。”
“那么你知道他住在哪儿,是不是?”
“知道。”
“你不喜欢他了?”
“我讨厌他。”
“那么你高兴他惹了这个麻烦了?”
她的脸也变得呆滞起来。我的推论太快了,她没能理解。但是我还是得这么问她:“你愿意不愿意对警察讲,这件事是布罗迪干的?”我试探了她一下。她一下子大惊失色,“当然了,我是说假如我不让裸体照片的事抖落出来的话。”为了宽慰她我又加了一句。
她嘻嘻地笑了起来。她的笑声又叫我有了作呕的感觉。如果她尖叫起来,啼哭起来,或是晕倒了,一头栽倒在地上,事情就好办多了。但是她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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