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你的爱》第14章


杜森在一颗大树下,靠着树干坐着,笑眯眯的看着明珠:“这里漂亮吧?我就知道你们女孩子喜欢花。”
明珠在杜森旁边也靠着树干坐下,没有说话,静静的听山风吹过的声音,看眼前的花海起伏,觉得岁月静好。
许久,杜森说:“这可是我的秘密花园,我原本打算带我女朋友来的。这是个约会的好地方吧?”
“那为什么不带你女朋友来?”
“我还没有女朋友呢,唉……”
“那赶紧找一个呗。别等到花都谢了。”
“我倒是想啊,可是,那有那么容易啊。”
难得看见杜森有愁容,明珠开玩笑说:“怎么不容易啊?像森哥你这样玉树临风,英俊潇洒、开朗幽默、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绝世好男人怎么可能找不到女朋友呢?只要你挥手,这四里八乡的妹子们肯定蜂拥而至。说吧,你喜欢什么样的妹子,明天我们就放话出去,保准你家的门槛被踏平。”
“你——”杜森瞪了她一眼,欲言又止。
“哎哟,难道我们森哥已经有了意中人了?单相思?”明珠觉得他难为情的样子挺好玩的。“说说,是哪家的妹子?我帮你参谋参谋,给你支两招,好让你早日抱得美人归。”
杜森有些恼了:“参谋,出招,看起来你好像很有经验的样子啊,你谈了几次恋爱了?”
明珠默然,脸上的笑容消失了,低头摆弄手里的菊花。
许久,明珠看着远处,幽幽的开了口:“我没谈过恋爱,我想好好的谈一次恋爱,想和男朋友在这样漂亮的山上约会。”
没听到杜森回话,明珠抬头朝他看了看,见他正笑眯眯的看着自己。
“呵呵,你这心愿多简单啊,不用去烧香求菩萨了。你做我女朋友不就成了,我们俩的心愿都是现实了,多好!”
“好什么!”明珠拿着手里的花束拍过去:“谁要做你女朋友!滚一边去”
杜森一边挡着明珠的拍打,一边笑着说:“像我这样玉树临风,英俊潇洒、开朗幽默、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绝世好男人你上哪找去?有我这样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男朋友你还不得幸福死——哎哟,别打了!”杜森站起来,往前跑了几米,对着大山,大声的喊:“小月 ,做我女朋友吧!小月,我们是天生一对!”
明珠把手里的花束砸过去,吼道:“你去死!”
杜森转身看着她,乐呵呵的接住花束,朝她继续喊:“做我女朋友吧!做我女朋友吧!”
明珠含笑看着阳光下花海中的英俊少年,觉得心里有一股热流涌动,她知道,她会永远记住眼前这一幕,直到垂垂老矣,也还会微笑着想起这个人。
、第十三章 去留
明珠渐渐的习惯了小镇上悠闲的生活,每天睡觉睡到自然醒,起床之后出去觅食,半个月下来,已经把小镇上为数不多的餐饮店都吃了个遍。杜森有空的时候,明珠就跟着他上山下河,杜森没空的时候,明珠就自己就去河边吹吹风,或者在小巷的墙角下陪老婆婆晒太阳,下雨的时候就窝在旅馆里看小说看电视,实在是无事可做了,就去穆医生的诊所帮忙捣药。
这种没有斗争,没有阴谋的日子虽然平淡了一点,但是,心情舒畅。明珠觉得这样的日子挺好。
认识的人多了之后,明珠发现,小镇上多数是老人和妇女孩子,年轻人很少,怪不得杜森说找不到女朋友,这小镇上就没有几个和杜森同龄的妹子。
明珠问他:“你为什么不出去打工呢?”
“为什么要出去打工呢?一年都回不了一次家,我想家了怎么办?家人想我了怎么办?我们家又不是穷得过不下去,为什么要背井离乡的去打工?人家不是说嘛,父母在,不远游,我们一家团圆,和和乐乐的过日子多好。穷一点我也愿意。”
“那你就打算这样过一辈子?”
“这样过一辈子也挺好的啊!攒点钱,娶个媳妇儿,一起撒网捕鱼,一起上山采花,相亲相爱的生儿育女,白头到老。这有什么不好?知足者常乐,我很知足的,有吃有穿有媳妇就觉得幸福美满了。你呢?想过什么样的生活?”
明珠默然。
想过什么样的生活?她的生活一直是姥爷安排的,姥爷让她学钢琴,姥爷让她学跆拳道,姥爷让她到英国读贵族女校,姥爷让她念工商管理……姥爷从来就不会征求她的意见也不会顾及她的喜好。她和被圈养的金丝雀有什么区别?
如今,姥爷不在了,她又将进入另外一个牢笼。
相亲相爱,白头到老……不是不想,是不敢想啊。
杜森见她发呆,推了她一下,笑嘻嘻的问:“想什么呢?是不是在想要不要留下陪我撒网捕鱼,上山采花?不用想这么久的,你就放心留下来吧。我不能让你锦衣玉食,但是丰衣足食是没问题的,绝对不会让你受苦的。真的。别想那么多了,赶紧决定了,留下吧。”
明珠看着他亮晶晶的眼睛,有片刻的失神,不敢正视他,迅速的转过头去,看向别处,说:“你不是托人帮我买相机吗?什么时候能得?”
杜森低头,微微叹了口气,说:“他今天就回来了,我晚上请他吃饭,你也一起来吧。”
毕竟人家是帮了自己的忙,明珠想了想,点头同意了。
可是,晚上吃饭的时候,明珠觉得自己实在是不应该答应和他一起吃饭。
三人寒暄过后,杜森和他朋友开始叽里咕噜的用方言交谈,明珠一句都听不懂,坐在旁边觉得自己纯属多余。但是看那人打量自己的眼神,还有杜森脸上不易察觉的红晕,让她知道他们在谈论她。
明珠有一种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的感觉。郁闷的低头吃饭,假装不知道他们在谈论自己。
杜森和朋友聊得热火朝天的,啤酒喝了一瓶又一瓶,倒也没有忘记明珠,偶尔给她布菜,跟她解释说:“我们俩从小一起长大,好久不见了……”
“你们聊吧,不用管我。”明珠很快吃饱了饭,无事可做,便看起电视来。
电视里正在播放娱乐新闻,谢霆锋身世成谜了,小S又生了个女儿了,最近红透半边天的新人林小乐闹绯闻了,被狗仔队拍到她和男友在午夜时亲密携手同返香闺……那个,那个相片里一身白色西服的男人怎么那么像龙腾宇?
主播解说:“据传,林小乐的这位绯闻男友是某公司的总裁,年轻有为,英俊潇洒,两人称得上是金童玉女。粉丝们纷纷表示祝福,但是林小乐在自己的微博上否认了这一传闻……”电视里的绯闻照被放大,那男人的正面被照得很清楚,明珠很确定,那人就是龙腾宇,化成灰她都认得,别说这样清晰的正面照了,她绝对不会认错的。
他又有新欢了!花花公子!垃圾!
明珠的不屑里,有一丝怒气,妈妈怎么会看上这样的人?!
杜森喝到九点多钟,已见醉意,有些胡言乱语起来:“我的小月是个小笨蛋,鲤鱼和鲢鱼分不清,连葱和蒜也分不清楚,这么大了居然不会骑自行车……呵呵……小笨蛋……”。
他不知怎的忽然用普通话说的,明珠听得清楚明白,一脸黑线,只觉得头上有一千乌鸦飞过……
赶紧劝道:“你喝多了,别在喝了。”关键是别在抖落她的糗事了,在喝下去还不知道会说出什么来。
“没事,没喝多少,我是千杯不醉的。小笨蛋,不用担心我,没事的,酒逢知己千杯少,我们难得一起喝酒,来,继续喝。”杜森举杯跟朋友碰了一下,又灌了一杯下去。
明珠看杜森的朋友还清醒着,便转而劝他:“别喝了,在喝就醉了。”
“没事,醉了就醉了呗,今朝有酒今朝醉,喝就喝个痛快。”
……
明珠无奈,又看他们喝了一会,正在犹豫着要不要撇下两个醉鬼自己走人的时候,那人的电话响了,他接了电话说了几句话便说有事要马上回家去了。
结了帐,明珠扶着杜森跌跌撞撞的往他家走去。走到街口的时候,迎面走来几个同样喝得醉醺醺的年轻人,同样都是走得摇摇晃晃的,不小心便撞到了一起。
和杜森撞在一起的黄毛青年骂道:“MD!那个不长眼的东西敢撞你大爷?”
另外两个也凑过来,指着杜森鼻子骂:“MD,瞎了眼啦!赶紧给大爷让路!滚!”
杜森站稳,眯着眼看着他们,说:“撞了你又怎么了?凭什么叫我让路?这路又不是你家的,我想怎么走就怎么走,那什么,好狗,好狗不挡道,让开!”
“哟,还带着个妹子啊,想在妹子面前逞英雄是吧,老子让你变狗熊。揍他!”
几个醉鬼朝杜森扑过来,明珠赶紧拉他走,他却不走,反而赢了上去,明珠还以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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