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嫁》第134章


“容允桢,她已经在十六岁那年死于格陵兰岛了。”栾欢把声音放得很缓很慢。
“栾欢,我要控告你蓄意谋杀。”苦楚的声音变的愤怒,癫狂。
“容允桢,所有人都知道十二年前那颗留在她脑子里的子弹夺走了她的生命,就只有你故意装作不知道。”握着拳,维持着刚刚的那个姿势,栾欢让自己的发音每一个字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栾欢,我要用谋杀的罪名把你送上绞刑台,我发誓!”
“允桢,我只是选择在状况还没有更加糟糕之前把一切提前结束。”
说完这句话之后,栾欢的身体被提了起来,容允桢抓住了她的衣襟,把她的身体拉离开窗台,和她面对着面,太阳穴的枪口顶在了她的额头上。
“谁给你这个权利,谁给?”他吼着,声音宛如是在淌血的野兽。
栾欢踮起了脚尖,闭上了眼睛。
两波声音在空荡荡的房间里交错着,男声愤怒凄厉,女声清亮冷静。
“那个孩子明明一出生就有父有母,可她被送到了孤儿院里,接受了太多太多怜悯的目光,看过太多太多伪装善良的面孔,那个孩子每年圣诞节来临时也像别的孩子一样许愿,可上帝一次也没有满足她,她的父母一次也没有出现。”
“允桢,你一定见过她的腿,允桢,我告诉你,这个世界上的每一个女孩子都很爱美,没有哪个女孩子愿意看到自己的腿变成了两根紫色的萝卜,而且,紫色的萝卜还有橡皮泥的功能。”
“那个孩子一直以来都很胆小,说话总是小心翼翼的,孤儿院的那些人总是教她说一些讨人喜欢的话,可那个孩子很笨,她总是说不好,久而久之,那个孩子变得不大愿意说话,即使说也要把即将说出来的话放在心里细细的想上几遍。”
“允桢,医生们都说,她腿上出现的那种情况不久以后就会蔓延到她的脸部上来,那样一来她就会更加丑,丑到让她觉得羞愧,丑到她觉得每一分钟每一秒钟都会变成一种煎熬。”
“那个孩子有一天被送到了格陵兰岛,她的胆子很小很小,不敢和大家一起吃饭,她希望大家都不要注意到她,这样一来她就不会被讨厌,她的朋友们总是讨厌她,没有人告诉她其实是因为她长得好看她的朋友们才讨厌她。”
“允桢,她常常会到爸爸的梦里去,她总是不说话,她想告诉他她想离开了,她讨厌那些管子她讨厌她的身体变成那样。”
“终于,来到格陵兰岛之后,那个孩子在很多很多人的努力下,也开始说话了,说一些不用想好几遍的话,那个孩子也会和别人分享她的愿望,十六岁那年,那个孩子有了她人生中的第一个愿望,想看一场双子坐流星雨。”
最后最后,安静的房间里回荡着她的声音,清清脆脆的,一个咬音一个咬音就像是极好的珠子跌落在盘子上。
“允桢,你一定看过她的腿,那双像紫色萝卜的腿,我想,允桢,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只要你轻轻的在她的腿上一戳,就可以在某个地方戳出了一个小窝,紫色的小窝,看着无比滑稽的样子,允桢,你想那样滑稽的状况出现在她的脸上吗,或许,等有一天变成了那样,我们可以在她的脸颊上戳出一个小窝来,看看到时像不像你一样变成长长的酒窝,允桢,我打赌一定不像。”
在她的鼻尖上有扣动扳机的声响,栾欢睁开了眼睛,第一时间看到那把精致的手枪,他的手指扣在扳机上,在移动,嘎吱,嘎吱。
栾欢闭上了眼睛。
抓住她衣服上手一松,一直垫着的脚发软,脚后跟着地,枪响,子弹从她头顶上的头皮擦过,落在墙上,发出清脆的声响。
再睁开眼睛,栾欢看到他在用不可思议目光看着她,就像在看一个怪物般的,没有夹杂任何的情感。
好累啊……
栾欢倒退着,让背后的墙来支持她的身体,身体刚刚得到依靠,那股强烈的风就从她的脸上刮过。
知道他要做什么栾欢死死的用手去抓住窗台,让自己绝对不能摔倒。
清脆的巴掌声响起,在巴掌声中是他嘶声揭底的话:为什么是你,为什么是你?
是啊,为什么是她,为什么要是她,容耀辉真是老混蛋啊,不让她知道这里多好。
巴掌声落下,栾欢迎来的是一大片的眩晕,容允桢这一巴掌打得结结实实的,让她的前面的牙齿都磕到了她的唇瓣上,都磕出血来了,容允桢这个混蛋,该死的战争贩子,野蛮,粗鲁,打女人,栾欢在心里把容允桢骂了一百遍一千遍,没事没事,以后她要变本加厉的讨回来,是的,要讨回来。
他托起了她的下巴,说:或许,这就是你想到了在圣诞节留住我的办法?
他说:我之这么做也无非想满足她的那个愿望而已,让她看到那场流星雨。
那天,容允桢把她孤零零的留在那个房间里,容允桢走后,小宗接走了她,之后,这里的一切将会被拆除,有关于这个小岛上的一切都会被沉入加勒比海海底。
栾欢回到了洛杉矶,容允桢也回到了洛杉矶,只是他一直都住在另外的地方。
安琪的尸体被火化,她的葬礼在周末举行,栾欢穿上了黑色的礼服参加了葬礼,那天来了数百人,那些人栾欢有的认识有的不认识,葬礼上,她半边的脸还是肿着的,而容耀辉是坐着轮椅来参加的,连续两发子弹穿进了他的大腿上。
第97章 (“欢”)
在洛杉矶有一处小块的地方;那个地方向阳,来自加州的第一缕日出的光芒会从那小块的地方开始伸展;然后,无边无际,容安琪就在那小块的地方长长眠着。
容允桢留下了容安琪的一半骨灰。
葬礼上,容允桢自始至终都没有看过栾欢一眼,好像;那个站在他身边的女人对于他来说是一缕空气;一个陌生人。
另外的一位安琪也出现在葬礼上,一身黑色衣服,顶着祝安琪的名字;她在看着容安琪的照片时眼里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类似狂热。
或许;一个人当另外一个人的替身太久了,就变成了一道默认程序。
葬礼过后,容允桢带着容安琪的那一半骨灰离开了洛杉矶,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栾欢想,容允桢一定是带着容安琪去看那场双子座的流星雨。
每年十二月中旬是双子座流星雨最鼎盛时期,这个时候刚刚好。
西方人喜欢十二月,十二月有圣诞节,有雪花,有童话,有团聚。
容允桢离开之后李俊凯来洛杉矶看过她一次,他什么也没有说什么也没有问,只是把她的手握在他的手掌上,就像多年前一样把她的手放进他的大衣口袋里,说小欢,我请你吃好吃的,热乎乎的。
“好的,爸爸。”栾欢挽着李俊凯的手,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
这一天,洛杉矶迎来了近十年来最大的寒潮,寒潮中夹着小雨。
第二个来到洛杉矶看她的是李若斯,当她拿着大袋从超市买到的狗粮出现在城南的公寓时,李若斯站在白色的灯柱下。
“我就来这里碰碰运气。”他说:“我之前找过你几次一直都……”
一直都被下逐客令吧?
栾欢没有理会李若斯,这个人已经被她列为了不受欢迎的人。
李若斯想接过栾欢手上的东西,栾欢把手里的东西放在了地上,拿起手机,直接把电话打到洛杉矶警察局。
站在那里,栾欢冷冷的看着李若斯,听着他说一些“小欢,我很担心你。”“小欢,我只是想帮你把东西拿上去。”“小欢,你脸色看着不太好。”
几分钟后,警笛声响起,李若斯看着面前自始至终不发一言的人,在她的眼里仿佛他就是在马路上看到漂亮妞就乱搭讪轻浮且可厌的男人。
苦笑,李若斯有种自作自受的感觉,他太过于相信时间所带来的烙印了,他以为……
最终,千言万语也就化作了那一句:小欢。
“小欢,多注意一□体,或许你应该到医院去一趟。”李若斯声音无奈,指着她的脸:“你脸色很糟糕。”
最终,李若斯在几名骑警的督促下,开着车离开。
周遭回归了安静,稍许,栾欢手触了触自己的脸,她知道,她最近脸色不好,栾欢想起了的确自己应该到医院去一趟。
十二月中旬的第一个周一,栾欢去了一趟医院,检查完之后那位身材高挑的妇产科医生拥抱了她和她说恭喜。
她说欢要当妈妈了,她说欢好像一下子长大了。
她有一个女儿叫丽贝卡,那年,十七岁的丽贝卡把车子开到了深海里,栾欢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来看这位一直以来都深陷在自责漩涡中的母亲。
坐在医院花园的长椅上,栾欢望着天空,今天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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