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丽在隔壁》第67章


点滴以墙上挂钟那生锈秒针的速度,缓慢又安静地流进他的身体里,整一层楼的病房,万籁俱寂,连风都止步,似乎全世界只剩这儿细微的液体滴答声。
不知怎么的,顾朝颜原本带着恼怒质问的汹涌的心,居然就平静下来了。
洛子商睡在那里,呼吸平稳,窗棂间的阳光映上他半个侧脸以及半床雪白的被子,好像时间就在这一刻凝固了,他熟睡时的脸与旧照片上如出一辙,依旧是那般潇洒清秀的少年模样,他不再是戾气深重的复仇者,不再是不顾一切的偏执狂,更不是另一个世界里谈笑间让无数小国飞灰湮灭的金牌军师。
他只是一个病人。
顾朝颜不知道他生的什么病,在决赛现场的时候,他就发现洛子商的脸色苍白的不正常,怀着好奇心,他轻手轻脚走过去,去看输液瓶上的贴纸——可惜他顶多只是一个合格的骗子,而不是一个合格的贼,脚步与水泥地面摩擦的声音,到底还是把少年惊醒了。
没有戒备,没有惊讶,甚至没有悲伤和喜悦,少年的脸面无表情,眼神是烈火烧尽以后的劫灰,寂灭如深水寒潭——没有暖气的室内,他拥着厚厚的被子,半倚在墙上,他的脸色比一个月前见时更加苍白了,虚弱得一丝血色都不见,可他依旧用极平静的声音说:“你认识我爸?”
除了老头,没有人知道他在这么个破医院里。
顾朝颜冷笑:“你是打算问我是谁么?”
事实证明洛子商在捅了天大篓子后,再没有关注那些爆发的翻滚的后续,他只是点了一把火,任由它自发地烧大直到吞灭所有仇恨,若他见过如今火势,必会认出面前这个有着蓬乱短发的男人,就是他念念不忘了十年的顾萱颜的亲弟弟。
可是他放了火,就再没有回头,也回不了头,他只觉得面前这张脸有些眼熟,不确定地问:“决赛那会的……?”
来到医院门口时,顾朝颜本已想好了一百种把这混蛋从病床上揪起来抽一顿的办法,可是面对虚弱的病人他到底是下不了手,也不想多解释,他只用一种刻薄的口吻讽刺道:“这么看来,念了我姐姐十年还不肯放过她的家伙,到头来,也不过是瞎了狗眼的蠢货,哈哈,洛子商,你真是个彻彻底底的蠢货,亏那些疯子还夸你一腔热血……”
裹在被子里冰冷的身体,剧烈地颤抖起来:“你是,你……”
顾朝颜用怜悯的眼神看着床上的小子:“就睁开你的狗眼,看看老子今天站在这里,和萱颜有几分相像!”
顾萱颜……
有一个名字,它不在我心里,在所有不甘的悲伤的混乱的青春的终点。
少年的声音喑哑:“我记得你了,比我高两届的……哈,那时萱颜说你总是逃课,想不到现在你也长这么大了,要是萱颜还在……”
顾朝颜冷笑打断他的话:“没错,我们所有人都长大了,只有你,洛子商,这么多年,只有你还与从前一样幼稚,他们说你是天才,可事实上你是个彻头彻尾的傻逼。”
“我……幼稚?”
“你不是最喜欢我姐吗?你觉得你了解她多少?”
“我……”
洛子商茫然的反应让顾朝颜再次心头火起,他终于上前一把扯掉少年手背上的输液管,揪住领子就把洛子商拎下了地,瘦弱的少年,轻飘飘的一点重量都没有,不知是因为冷还是疼,洛子商的手背血流不止,赤脚站在水泥地上,浑身颤抖地更厉害了,面对身上男人大力气的质问,他最终挥出了自己的拳头,萱颜的弟弟又怎样,到底不是萱颜——这一生,也许他什么都可以不在乎了,走过的,失落的,看够的,摔破的,青春早就流成了一地的血,可这并不代表他就能被随便一个闯进病房的家伙殴打,他一辈子记得队长教给他的骄傲,在他生命最后的……尽头。
两个男人翻滚在地上,扭打成一团,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一本巴掌大的日记本从顾朝颜的裤袋里掉出来。
掸掉身上的尘土,顾朝颜把本子捡起来,又用力砸在洛子商的胸口。
“姐姐的遗物。”他冷冷地说:“其实我来找你,只是想把它给你的,洛子商,就用你的狗眼好好看看吧,你爱也好,恨也好,都与我无关,甚至牵连到我和我父母被人肉出来挂在网上任人评头论足也好,我本不想搭理这些破事的,洛子商,我很讨厌你这个人,只是……最后的那几日,姐姐她还惦记着你,也许有些你本不知的事情,该让你知道,要不然,我一辈子都不会安心……可惜啊,全怪你的幼稚,是你自以为是的幼稚让姐姐不敢把很多东西与你分担,要是你成熟一点,能劝劝她,说不定当时我们都来得及……”
可惜,我们都来不及。
一头一脸灰土的洛子商顾不得满手鲜血,几乎是以一种不可置信的、震惊的甚至乞怜的表情,小心翼翼翻开日记本的第一页。
顾朝颜看着他:“你不必自作多情,我决定来找你,只是为了我姐姐,这世上,没有人比我更爱姐姐,连你也不是,洛子商,我希望你能在以后的岁月里记住,真正的爱,是藏在心里的,而不是用幼稚举动去表现的。”
藏在心里的……爱么?
苍白的阳光下,少年一页一页缓慢翻过去那些陈旧泛黄的纸张,纸张上工整清秀的字迹仿佛让当年的女孩跃然眼前,他体内本就不多的血已经止住了,可是他的手却渐渐比他过去任何一刻都颤抖得厉害,为什么……天气……那么冷……
顾朝颜看着生锈铁窗外的阳光没有温度地照在灰白色的墙壁上,他的愤怒已平息,明知那小子肯定听不进自己在说些什么,这一刻还是自言自语地顾自己苦笑:“我当了许多年的骗子,骗了数不清的人,我曾以为生生死死,这人间不过如此,诸多丑恶,诸多可怜,又哪里分得清对和错,含糊着应付着一晃眼这一生也就过了,可是,后来有一个人让我明白了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他告诉我当这人间洪水滔天的一日,我们也总有一份坚持不能放弃,我想,我现在总算是做了一件对的事吧……如果有生之年还能遇到他,我应该可以安心地和他打个招呼了……哈哈,当初不辞而别,我真是差劲啊……”
阳光在光阴里一寸寸地移动,不知过了多久,顾朝颜再回头看时,苍白的少年已经抱着日记本,跪坐在地上,哭得一塌糊涂。
他入队,他捣乱,他逃课,他被校长揪着耳朵捉回升旗台上示众,他发明各种新式战略并在微机房里大声叫嚷着要与队长讨论,他幼稚地坚持在地图里把树种成一圈心形并把她骗进来战胜他……那些他挖空心思要吸引她的注意力的青春,他以为她从没有在意的年华,他如今都快要忘记的过往,原来,她全部记得,字字句句,在格子本上,在墨水泛开的瞬间。
可是她最后写:
“要是我告诉队长,我这个混日子的家伙死赖在队里不走,只是因为某个幼稚小孩,队长会不会气死?
哈哈,可是他年纪太小,很多事情不懂,早上爸爸妈妈又拿弟弟上学的事来轰炸我了,我不知道我会不会有一天承受不住,我不讨厌弟弟,我也不想离开,如果有可能,我多想我们几个永远在一起啊……可是我终归要走的吧,我走后,队长那么强大,至少也能拿个世界前三呢,幼稚小孩他也天赋过人,接替咱们队长的位置用不了几年,他总有成熟长大的一天的,还有那些每次嘲笑我积分垫底的家伙,还有校长的儿子和侄子……他们拿不到名次,最后都能保送吧,然后上大学,谈恋爱…… 每个人都前途似锦,每个人都与我无关。
……估计连幼稚小孩都会很快把我忘得一干二净吧,他的优秀其实不输于队长呢。
可是我忘不了啊,有没有办法,能让你们也忘不掉我?
……”
曾有那些固执的岁月,我以为我长大了,我是游戏里一统天下的军师,子民爱我,敌人畏我,凡我效处,四海升平。
我学着南波万之类成熟男人一样去喜欢大~波妹,我学着纪沧海之类风流男人一样去坐拥三千美人,我每日坐在相思楼头大发装备,她们像花儿一样笑在我脚下,可是为什么我一点也不快乐,多少年了,从我把水果刀捅进队长身体里那一天起,我就再也笑不出来了。
我记得队长说,我太偏执。
我记得队长说,可惜了我的才华。
我那时什么都不懂,直到一个月前我也没能懂,那么多年来我固执着想找到队长想问个清楚,我恨着他我又告诉自己不能恨他,我明知队长不会是那样的人可是我控制不住我自己,我曾经是那么的敬爱队长可是十年后我又再一次把他推进了死神的手中……
顾朝颜说,他骗了一辈子的人,他终于做了一件对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