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女友》第12章


“我们分手了?”他说得再平淡不过。
“为什么?难道她父亲又……”一想到会不会是权贵人家的势利眼伤害了他,邵贞希一颗心又紧紧悬在半空,怕他重蹈覆辙。
夹了一块杏鲍菇到她碗里,他自己则叫了一罐啤酒。
“跟她爸没关系,相反的,她父亲很欣赏我,叫我有空常去陪他泡茶聊天,我跟她好聚好散,感觉没了,自然就散了。”
咬着筷子,她还是放不下心。阔别一年,楚晔变了很多,虽然两人经常透过电脑视讯得知对方的近况,但面对面还是不一样。
他变了,从前,他是个心思细腻的人,凡事都要精打细算,看不起那些随性挥霍、毫无规划的纨绔子弟,同时他有着自傲与自卑两种特性,加上焦尔萱的事情过后,他更封闭了,虽然他没说,但她知道,他内心已经失去了某种纯真,某方面来说,也许还有些愤世嫉俗。
“干么了?”看她还是一脸担心,戴楚晔揉揉她的长发,要她别想太多。“我真的没事,况且我们还没到论及婚嫁的地步,女朋友嘛,再换就有了。”
听他轻描淡写的语气,邵贞希心中真是说不出的天人交战。相较于他初恋时的重情重义,现在这么无所谓的态度,好像不是当初的戴楚晔了。但,若是再听他说起他和女友有多恩爱,她不知道自己还受不受得了。
“但是,谈恋爱不是应该有爱有恨吗?”
“有啊,”他大笑出声,“我说要分手时,Judy狠狠甩了我一巴掌,不骗你,那个印子肿了三天才消失,这样够爱恨交织了吧。”
“你干么甩了人家?”
耸肩,他再冷淡不过。
“没什么,只是感觉没了。”看她还是一脸担心,他伸手抚上她的脸颊,轻声说:“放心,我不会再受伤了。”
不受伤,怎么会知道爱情的美好?闭上眼睛,邵贞希一只手覆上他的大掌,让他的手心紧紧贴在自己的脸颊上。
一年不见,贞希明显地瘦了不少,原本圆滚滚的脸形不知何时拉长,长成了鹅蛋脸,一头及腰的长发,也盘在后脑勺任几丝秀发垂下,橘色的软呢毛衣外头罩着一件淡驼色的短外套,脖子上又围了条米色围巾,衬托出她白里透红的粉嫩肌肤,简单的打扮凸显出她的优雅与大方,却又不失年轻的活力朝气。
也许是太久没见到贞希,他格外地想念她,原本在飞机上还没有那么强烈的感觉,当一下飞机,见到她在机场外头兴奋地挥舞着双臂,在那瞬间,他才明白自己有多想念她。
他对贞希的感觉很复杂,非常复杂,复杂到连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她是他最好的朋友,这点无庸置疑,他只有在她身边才能得到满足。
他很喜欢她,不管是她的开朗、单纯,甚至连她为他发脾气的样子,他都很喜欢,但又因为两人靠得太近,少了怦然心动的加温,他和她,有时像朋友,有时像情人,胆时又像家人……
他也知道两人的距离有多远,一个是集三千宠爱在一身的天之骄女,而他,只是穷小子一枚,除了努力打拼外,没什么优点可言,但她是他这辈子最难以割舍的珍宝,贞希从来没有因他的家庭背景嫌弃过他,她在他最难受的时候,陪伴在他身边,更想尽所有办法帮助他。正因为如此,他更害怕失去她。
两个地位悬殊的朋友,可以永永远远的在一起;一对地位悬殊的恋人,却永远不可能幸福美满。这是他学到的道理。
只要能永远待在她身边,他就会永远待下去。
第6章(1)
难得一次年假回台湾,两人几乎成天腻在一起,她带他去参观打工的画廊,角落挂着几幅题着她名字的字帖。
他站在她的字帖旁,盯着看好一阵子。
从前她的字迹生涩,虽然一笔一划相当工整,但看得出她仍处于临摹的阶段,一阵子不见,他发现她的笔划由青转润,渐渐创造出自己的风格。
“干么一直盯着这幅字画看?”和几位前辈打完招呼后,邵贞希发现戴楚晔从一进会场,便盯着她这幅行书看。
“生平不会相思,才会相思,便害相思。身似浮云,心如飞絮,气若游丝。空一缕余香在此,盼千金游子何之;证候来时,正是何时?灯半错时,月半明时。”
念完后,他一脸促狭地瞅着她看。
“不要念出来啦!”她难得脸红地嘟起嘴。她目前还能拿来说嘴的只有几幅隶书字帖,老实说她觉得自己的行书还有点不够味道,笔划不够流畅,情溢于文,不是个好作品,只是展览的前辈说少一幅行书,才拿出来充数的。
“害什么羞?”戴楚晔一把搂过她,长臂搭在她肩上,低声在她耳边问:“自己写的还会害羞?既然会害羞,你为什么还要写?快从实招来,你是写给谁的?快说!”
不敢看他的眼睛,唉,她能说吗?他的女友一个接着一个换,每天除了靠视讯缩短彼此的距离,还剩下什么?她能不写吗?
“哪有给谁的啊?随便写写而已,前辈说拿来充数的,放在这里根本卖不了几个钱。”
“谁说的?”他笑着说:“好吧,等我发了,我就以天价买下你的字帖,摆在我家客厅,到时候来我家作客的都是政商名流,每个人都会看到你的作品。怎样?派头够大了吧。”
“是喔!”她捏捏他的鼻子。“请问你要花多少钱下单呢?如果价格合理,我会考虑替您保留名额,等你存够钱,这幅《春情》就是你的了。”
“那请问大师,您出价多少?”
“嗯……”她想了想,伸出一根食指。
“一百万?”他挑眉。“一幅字帖一百万,好,勇气十足。”
“我有说是一百万吗?”真是小气。
“难道是……十万吗?”他再问。“我不信你的胃口这么小。”
看她笑吟吟地没说话,戴楚晔眯起眼说:“一幅字帖一千万?哇,你改行当土匪去抢好了!”
咧嘴一笑,她得意洋洋地说:“说不定喔,人家梵谷的画还不都几亿在卖的,我的字帖以后也值那个价码也不一定。”
“如果我买得起梵谷的画,用一千万买你的帖子算什么?把你所有作品全买下来也可以。”
“这是你说的,不准反悔喔!”
亲亲她的额头,他说:“你什么时候听我反悔过?”
他不经意的亲昵举动,让她从耳根子到颈间爬上一片红潮,兴许是他这些日子在国外学来的习惯,朋友之间打招呼亲脸颊,是再自然不过的事。
她不敢多想,也没说实话,怕吓坏他。
那个“一”,是“一辈子”。
回美国不到一个月,他说,他换新女友了,这次的是一个台法混血儿,看起来气质不错,父亲是法国驻美大使,母亲是一位画家,邵贞希早就见过她,因为她是父亲早年的学生之一。
“我不知道自己这么吃得开,”他摊手笑笑。“也许我该早点来的。”
“你……爱她吗?”她问。
“不爱。”戴楚晔淡淡地说:“‘朋友如手足,女人如衣服’,我没忘,你放心。”
是的,他真的没忘,事实证明,他把这句话实践得还真透彻。
在他求学过程中,身旁的女人几乎从没断过,和某人分手后,很快的又找到新女友,神奇的是,和他交往的对象,来头都不小,不是某连锁咖啡店的独生女,就是某饭店富豪的千金,她们也许长得不出色,但背景倒是雄厚得吓死人。
相反的,光鲜亮丽的模特儿或是性感的玩伴女郎,倒是从来没入过他的眼。。。 。。 
更奇怪的是,每次总是听他说又交了女朋友,却从来没有一个带到台湾给她看的。
“我现在非常慎重地怀疑……你和那些女生交往,根本就是看中她们的家世背景吧!”咬一口杏鲍菇,她恨恨地说。
今年过年前,戴楚晔仍旧依约回台湾帮她庆生,买了几千多块的卤味他也毫不手软,还主动跑到南部一间以烟熏卤味出名的店里,包下所有杏鲍菇跟芋条,就为了帮她庆生。
邵贞希一听,差点没晕倒,她的要求并不多,只要是卤味就可以了,她不挑嘴的,巷口阿桑的卤味就很好吃啦,多年来她也习惯了。
只是习惯从纽约飞西雅图,再从墨西哥飞魁北克,偶尔还得陪教授到波兰开会的戴楚晔,老早没把台湾头跟台湾尾的距离放在眼里,对他来说,从台北到屏东,就像到邻居家泡茶聊天那样轻松自在。
戴楚晔靠躺在沙发上,那套传说中的亚曼尼西装――他说是他生平第一套高级西装,被他披挂在沙发上,深蓝色的缎面背心虽然还穿在身上,但扣子早就被他一一解开透气,手上有一份商业杂志,衬衫袖子被他卷到手臂上,旁边摊着一份华尔街日报,还有一台笔电正开着,里头不时传来来电震动的声音,他说他有几个客户还在线上,必须即时帮他们处理……
明明就还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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