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家的那口子》第16章


“我知道,俊的弟弟。”
看着两张雷同又有那么一点不同的脸庞,一个阴柔俊美,一个刚毅有型,各有各的风采。永澜很大方的凑上前,主动握住东方孙朗油腻腻的大手,真心示好。
东方清俊立刻把她往回拉,继续视自己的弟弟为无物,掏出干净的手帕,把永澜的手指一根根擦干净。
有一个花美男弟弟他无所谓,反正是个人风格,可是,不许对他的人孔雀开屏,乱放电,小心他把整排羽毛给剪掉!
“我让秘书大姊带你去吃甜筒好吗?你爱吃的,有蛋卷花杯的那种,冰淇凌上面撒满杏仁榛果核桃果粒,饼皮是兰姆酒酿葡萄口味。”事实上,他把那个品牌的店面弄进公司,美其名是公司福利,只有他内心知道,他是为了谁做这些。
“甜筒,永澜爱吃的那一种?”
“对。”
“俊的公司有?”
这是在哄骗哪家的小孩?东方孙朗傻眼。那么好记性,记得人家爱吃的口味,他这个没心少肺的大哥,曾几何时对谁这么细心过?
亲眼看着稳重的秘书把人带走,负责人也识相的退下,兄弟两人并肩往另外一幢建筑物走去。
“不让我去你家,说有人住一起不方便,就她?”
“嗯。”
“千年古木终于开窍了,不然我都觉得以后去爸妈坟头上香,可能只剩下我的儿子们。”
“无聊!”
“别怪我说话不中听,连我这个弟弟都在想,你是不是要一辈子打光棍了?”
“不会,她回来了。”
她回来了?东方孙朗停下脚步,瞪大眼看着大哥,然后鬼吼鬼叫,“谁、谁、谁回来了?”
那气势好像要是他大哥敢接口,他就要当场发飙似的。
“这次如果你不让我叫家庭医生来,我就算把你打昏也要把你绑去!那只……”要他开口说都还难以置信,“都多少年了,你还在作梦……”想起往事,东方孙朗几乎要气绝。
第7章(2)
他怎么会忘了兵荒马乱的那一年——
不过先说好,他是压根不信的!
那年他溜下山,想说来投奔大哥,不寄望别的,捞顿吃跟有地方住,亲兄弟嘛,一定没问题。谁知道,什么盛大的欢迎温馨都不见,倒是收拾了个烂摊子。
只见大哥躺在破了个大洞的房子,那画面太惊悚,当下他立刻把人送进医院,阮囊羞涩的他,只能硬着头皮打电话回去给所有的师弟们借钱,接着度日如年的在急诊室外面踱步,他一辈子没有经历这么漫长的夜晚。
他极度需要心灵鸡汤弥补他一个晚上流失的精神体力,而所谓的心灵鸡汤,就是不需要逼供,大哥得一五一十交代这一团乱到底是怎么回事。
于是在大哥好不容易醒来后,他拿着小刀削苹果,顺便在他脸上乱挥舞逼供的这种事就直接省略过去吧……
结果他听到了一个打死他都不会信的故事。
那时他拍上老大的肩膀,“大哥,我知道你压力大,常常被那些老不死的骚扰,不怕啦,现在我回来了,东方帮就交给我。不过,你说的这些光怪陆离,我知道你爱我,知道我从小没母爱,是在努力编床边故事给我听对吧?”
不是他自恋,他的长相绝美,随便一笑,便如同一夜春风拂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大哥这时候才想表现出他的手足情,他不反对啦。
但结局是,东方清俊赏了他一粒大枕头。
九年前的陈年往事,都发霉了,这年头一个男人哈一个女人九年还迟迟不忘,实在太落伍,浪费青春又不切实际。
东方清俊反应冷淡,声音如丝轻柔,“你失态了。”
他从来没要他弟弟相信他跟永澜的故事。
“大哥,别走……公司一年一度的员工健康检查过两天要举行,你来的刚好,给员工一个示范,以身作则很重要的!”东方孙朗仍作垂死挣扎。
“她是存在的,就算你不相信也不可以否定她。”语气很坚定,眼神很坚定,而他的语气跟眼神可以摧毁任何一切。
东方孙朗俊俏的脸缩得像失水的小汤包。“不然,作一下脑部的断层扫描……”
“我亲爱的弟弟,你相不相信我的拳头很硬?你从小到大,应该没有尝过家暴的滋味吧?”
东方孙朗马上掩住嘴巴。
好吧……东方家,长兄如父,事情都由哥哥说了算。
有狐狸就有狐狸,反正东方帮里的怪咖还会少吗?
一个拥有十世记忆、曾经君临天下的无俦,一个有流浪癖的风静起,一个男生女相的他,再加上一个爱上狐狸妖怪的老大,就……见怪不怪了啦。
* ** *
在永澜不太肯用脑筋的认知里,她的俊很平凡,会穿夹脚脱鞋去倒垃圾,到了足球赛的时候,就跟全世界的男人一样抱着电视不放,看见自己死忠的队伍赢球,还要跳上沙发吆喝叫嚣一番。还有他很好用,遇到那种来推销的业务员,一站出去,就很有吓阻力。
可是他对她温柔无比,会下厨做饭给她吃,会帮她整理老是打结的长发,还有、还有,他的腿毛很性感,他的床上功夫超赞。
总之,他的好不是一下说得完的。
可是,这么大的一间公司居然归他管……
这么居家的男人,又一次跌破她的眼镜。
带着她闲逛的尽责秘书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一路从集团的发展史——咳,公司每个新进员工都必须熟读公司发展史——到公司员工性向调查,甚至连头头们的八卦都说上了。
永澜听得津津有味,嘿嘿,中间太过艰涩的过程,她那无用的脑袋很自动的跳过过。
她看见公司里丰厚的福利,桌球、撞球室、按摩室、亲子室、投篮机、游泳池、咖啡吧,还有冰淇凌,她最爱的那个牌子居然在他们大楼里开了分店!哇,诱惑得她这局外人都想来这里上班了。
一间大公司看不到随时督促的干部,人人自动自发,工作效率一等一,只能说身为老板的那个人,非常懂得人性。
每个人都有专长才干,只是,发展成东方集团这种规模,得竭尽多少人的智慧结晶?而他只花了九年。
他是很少很少的人类中,很优秀的一个,世间少有。
“这不是永澜?你怎么会在这里?!”惊诧的声音自快速往她这里移动的人群中响起,胡半夏看到了他久未谋面的未婚妻。
他们有一年半不见了吧?
印象中,她就是只傻乎乎的狐狸,没错,他也不是人,但是在外,他可是南天星的掌舵者,南天星的分量并不亚于东方集团,但是,论知名度、论规模、论每年青年学子们找工作的排行榜,他永远输给东方集团。
公司不及人家,他无话可说。可论容貌,他自认超越东方清俊太多,可是那个男人爱搞神秘,又搞到每个月上杂志、周刊、报纸,甚至花边新闻的比例都胜过他许多……
听到声音,确定是她不喜欢的那个人,永澜很孬的躲到秘书大姊身后。
胡半夏很想把自己未婚妻的态度解释为害羞,可惜,他很早以前就知道这只小白狐对他印象不佳。
也不是什么大事,狐狸嘛,不就花心了一点,床伴多了一点,老实说,他也不介意两人婚后各玩各的,像他这么开通的未婚夫,可是打着灯笼都没地方找,她何必那么死脑筋呢?
“离我远一点!”永澜对着他龇牙,不介意流露出野兽本性。
被当成挡箭牌的秘书大姊,顿时陷入两难的境地。
两位贵客都是公司重要的人,看起来又都认识,这样很难排解欸,她可不可以不要蹚这浑水?
其实胡半夏是个很称头的男人,典型的精英,有能力呼风唤雨的那种。可是人跟人在一起真的要缘分,她从见第一次见面就讨厌他,就算雷劫有他可以当遮蔽伞,她也宁可把铜板丢到烂,就是不要去敲他家的门。
她才不要欠这种很难还的人情呢!
“听说你渡过了劫,我正想找个时间上门,把我们的婚事了一了。”听到东方清俊已经来到公司的消息,他匆忙结束参观行程,却没想到会见到了因为事业忙碌而一直无心分神照顾的未婚妻。
唉!要见上东方清俊一面,真是不容易。
“我们都可以当作没这回事,我讨厌你!”爱劈腿的骚狐狸,最好哪天劈断你的腿!
“被人讨厌了呢,不过没关系,只要我不讨厌你就好了。”他风度一流,被骂了仍是笑嘻嘻。
狐族自从妲己以后,就像遭到诅咒似的,每个家族尽出公狐狸,母狐几千年难得一见,为了延续纯净的血缘,狐族通婚,约定俗成,他也无意在人的世界里找伴侣,所以这只小狐狸就成了他唯一的选择。
奇怪的是,以前这只小狐狸好看归好看,却缺少了一股会电人的狐媚神韵,这会儿怎么多出了一股箝住人目光不放的美丽?越瞧,眼睛越离不开她。
“什么讨厌喜欢的,胡总裁怎么对属于东方的东西都想染指呢?”东方清俊神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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