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能男仆》第10章


卢森搬走了。
柴子夜不知道自己会那么快就开始想念他。
清晨,她睁眼醒来,躺在床上,皱着眉朝空气嗅了半天,闻不到那让人有起床动力,精神为之一振的咖啡香气,半晌她想起,昨天晚上他已经离开。
所以,今天起她就清闲了,在自个儿家里爱怎么打扮就怎么打扮,想一只脚跷到半空中躺着看书,高兴穿着内衣趴趴走,甚至裸奔都没人管。
尽管她并没有这类特殊嗜好,但还是成功地唤醒自己热爱自由的灵魂,奋力起身,踩着轻快的脚步进到浴室盥洗。
她洗了个澡,一身清爽地来到客厅,拉开落地窗窗帘,播放轻快的音乐,接着磨咖啡豆、煮咖啡,打开冰箱,寻找做早餐的材料。
看见冰箱里塞了满满的食材,柴子夜一下子就想起她和卢森一起到百货公司地下一楼的超市采买时,他推着小推车,笑问——
“我们这样像不像新婚夫妇?如果你的手上还牵个像你这么漂亮的小女娃,那就是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了。”
当时,她给了他一个白眼,只觉得他油腔滑调,没有一句话不是虚情假意,用来哄女人开心,拐骗女人心。
这一招对她没有用。
虽然,后来朝夕相处中渐渐发现自己似乎有些先入为主的偏见,渐渐认为其实他没有那么讨人厌,没有那么吊儿郎当,可还是无法从他身上看见“认真”两个字,他整个“纨绔子弟”的形象太鲜明、太根深蒂固了。
其实,她成长的环境跟卢森差不多;她母亲虽然因为怀了她便从此息影,可因为习惯了五光十色的繁华夜生活,喜欢热闹,加上母亲从影的成绩太辉煌,所以即使人已不在演艺圈,家里进出的却全是线上、幕前幕后的重量级人物,不少新人也会来拜拜码头、拉拢关系,就盼日后事业有贵人相助。
柴子夜从小就特别懂得“察言观色”,看得出这个圈子里错综复杂的男女关系,当然,母亲也爆了不少鲜为人知的内幕,所以,很早,她便看清了爱情的本质,其实就是比“性”稍稍体面、华丽一点的用字罢了。
柴子夜一边煎法国吐司,一边分析自己对卢森始终放不下戒心的原因。
应该说,他一直想让她相信他对她的喜欢是“爱情”,可他不知道她谈过的恋爱次数足以正是这个世界上根本不存在“爱情”,而且,她相信以他的经验不可能不清楚,可他还硬要用“爱情”来诋骗她,若他直接说他就是想跟她上床,搞不好她还能欣赏他的坦白。
“他就是个爱情骗子。”柴子夜得到结论。“一个演得很像痴情种子的爱情骗子,是花花公子界的标杆,当奉为圭臬。”
没错……
将前因后果思考清楚后,她有种胸口废气尽除的轻松感。
“拒绝他是对的,没有什么好怀疑的。”
她无事一身轻,边哼着旋律边将煎好的吐司盛盘,挤上些蜂蜜,接着把煮好的咖啡与微温的鲜奶一同倾注到杯中,这就完成了一道美味简易的早餐。
她做到餐桌旁,拿起刀叉,笑容明明还挂在嘴角却陡然感到一室寂寥。
仅仅少了一个人,这屋子竟就变得如此安静。
她环顾早已熟悉的住处,她习惯的世界并没有任何不同,可一顿早餐,她的心情起起伏伏、高高低低地回荡了好几遍,只因一个无聊、肤浅、轻佻的男人进来过又离开。
个性好胜的她,无论如何也不愿承认自己在卢森才离开的第一个清晨就不断地、不断地想起他;可打从一睁开眼,进到厨房、打开冰箱、煮一壶咖啡、煎法国吐司,每一个转身、每一个动作,她的脑中都会浮现这些日子每天每天在她严重晃来晃去的身影。
她该死的真的对他动心了?
“不可能、不可能……”她倏地站起来,开始在餐桌旁绕圈圈,这简直是太晴天霹雳的大事。“又不是白痴,明知道他打什么主意,怎么可能还喜欢他?”
她拢拢一头蓬松鬈发,感觉身体里有到尖锐刺耳的声音歇斯底里狂叫着——
“没错,你这个白痴、笨蛋,你真的喜欢上他了,这下糗大了,看你怎么收拾!”
柴子夜快疯了,因为意识到自己并非真的讨厌卢森,只是因为不相信爱情,所以打从心里讲他说的话全归为花言巧语,尽管两人相处时几次她都发现眼见的他跟“听闻”的他并不同,可她还是自动忽略这些讯息。
直到他真的走了,不再有那些恶心兮兮的甜言蜜语在耳边嗡嗡叫干扰她,她才能冷静、理智地看见他的好……
第5章(2)
这时,搁在客厅茶几上的室内无线电话突然响起。
她的心跳瞬间静止。
柴子夜捂着胸口,像是要去接起什么烫手山芋般,小心谨慎地移向铃铃作响的话机。
她知道一定是卢森打来的。重点是,她该用什么心情面对他?
如果他又想约她吃饭,她该不该答应?
他真的是为报仇才接近她的吗?
也许,一开始是这样,可她如花似玉、美若天仙,虽然个性硬了点,不像一般女人那么温柔体贴,但两人朝夕相处,他假戏真做,真的喜欢上她也不为过啊!
柴子夜这辈子从来没有像此刻这么“优柔寡断”、这么缺乏自信过。
电话催命似地一声响过一声,在她的手抓起电话的瞬间,她决定了——
管他是不是真的喜欢,管她有没有心动,她会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
就算谈了一场轰轰烈烈、火花四射的恋爱,最后一切会归于平淡,然后彼此愈看愈不顺眼,对对方的缺点愈来愈难以容忍,最后“啪”地一声,且八段,老死不相往来。
何必要再经历一次,然后才能斩钉截铁告诉自己这个世界没“爱情”?
“喂!”她用低两度、冷冷的声音应话,要让他知道她一点也不期待他的电话。
“子夜,你睡了吗,有没有吵醒你?”
啊咧——想太多了,居然是她完全没有时间观念,分不清白天黑夜的老妈。
“前几天你回家吃饭,我忘了跟你说一件事。”柴母年近六十,可声音仍有如少妇般娇柔软绵。“你汤伯伯,拍电影那位,他说他大儿子到的第一部电影下个月要上映了,要你去看看,有空帮他写个影评什么的。”
“嗯……确定哪一天,我先记下来。”
“日期我没认真记,公关票在我这儿,你有空绕回家来,跟阿梅拿。”
阿梅是母亲自明星时代至今一直待在她身边的助理兼管家。
“知道了……”因为在心里反复嘀咕那么久,结果并不是卢森打来的电话,她不免有点意兴阑珊。
“说过多少次,女孩子家说话不要这么没元气,要甜一点、软一点才得人疼。”柴母忍不住念两句。
这女儿明明遗传了她的好身材、好容貌,可一点也不懂善用自己的本钱,穿着打扮老是宽宽大大的衣服,做那种经常坐一天、腰酸背痛有赚不了多少钱的工作,多少人要她进演艺圈砸大钱捧红她她都不肯,真不知道在想什么。
“是,亲爱的柴小姐……”柴子夜故意装出娃娃音。“时间不早了,你该休息、敷脸做SPA了,晚安。”
“就你嫌听我的声音不耐烦,都不晓得我……”柴母又要话起当年。
柴子夜连忙打断她的回忆。“谁说的?我最爱接你的电话了,就舍不得你太用嗓子,万一哑了怎么办?好了,晚安。”
话语一落,她立刻挂断电话。
“幸好反应快……”成功地逃过一劫,松一口气。
至于那个卢森,想想,再过几天搞不好她就记不得他的长相了,何必在这里庸人自扰?
她最清楚爱情完全禁不起时间、空间的考验。
卢森近来经常在办公室里像鬼打墙似的来回踱步;走到门口,手握着门把却忘了要出去做什么;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按下接听键,才发现电话根本没有响;手上明明拿着高尔夫球杆,可练习球道上却摆着王建明的签名棒球。
回到家,朋友约的饭局、Party他都没兴趣,整晚关在书房里不停地上网更新柴子夜的部落格,关注她的最新讯息、搜寻她过去曾发表过的文章,像个疯狂粉丝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他想念那个可爱的小花园里种植的香草植物,他还想念蕙质兰心、种植这些花花草草的主人;自从搬离柴子夜的家,他就一直觉得自己快被思念给折磨死了。
他真的没有这种经验,想见一个人却见不到她,连电话都不敢打,每隔十分钟就要拿起电话看一次,看看有没有未接来电。
她留给他的最后一个画面是她依着门框,神情轻快愉悦,举着纤纤细手轻摆着,想着警告他:“再敢来骚扰我,小心我报警啊!”
倒不是他怕被抓去派出所什么的,而是他从来没想到自己的爱慕对她来说是种“骚扰”。
以往他也遇到女人对他说“讨厌”、“不理你了”、“我要分手”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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