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璀璨(出书版)》第49章


粉丝们都在拍巴掌,主持人也夸他会说话。
山中方一日,世上已千年。
她在跑步机上慢走,是真的慢走,像蜗牛那样一步一步。脚踝还有点痛,也许是脚趾仍旧浮肿,毕竟打了好久的石膏,最近才拆掉。
主持人在问他“小费,听说你有好几辆车,其中还有保时捷911,哗,真的很贵的,你最喜欢哪一辆车?”
“每一辆都很喜欢啊,因为喜欢所以才买。”他照例打太极,“每辆车我都觉得很心爱。”
“哪怕都喜欢,总会有个细微的差别嘛,是不是最贵的那辆你最喜欢?”
“我觉得不是这样。车子好比你的朋友,好难讲哪个朋友更好,是不是?因为每个人都有优点和缺点,人无完人,车无完车。”
“小费,你简直太会讲话了。那么我们换个问法。你开哪辆车的时候最开心呢?”
他似乎停顿了一下,才轻轻地答:“我开拖拉机的时候最开心。”
现场所有的观众都以为他在讲笑话,连主持人都笑得东倒西歪:“拖拉机……你真的有开过拖拉机吗?”
“是啊。”他神色严肃,像是在讲冷笑话,“我觉得我这辈子最开心的时候,其实就是开拖拉机的时候。”
“那是在拍什么戏?”主持人追着问,“是导演让你开的吗?你有没有用替身?”
“不是在拍戏的时候。”
主持人更诧异了:“哗,那是在什么时候?”
文昕扶着栏杆停下来,抬头看电视。
“做梦的时候啊。”他突然笑起来,“当然是在梦里。”
现场的观众再次大笑,主持人也以为他是在讲笑话。
全世界,只有她知道,他是真的开过拖拉机。
躲不开避不了,哪怕将自己变成石像,藏在洞中千年万年,却原来山外的他,仍旧存在。
她低着头,将跑步机的速度调得更慢些,然后转一转自己左手中指的那枚指环。
这是她最近有的下意识动作,每当她思考的时候,她总是会转动那枚指环。
起初只是因为戒指没有戴习惯,所以总爱用手去拨动,后来渐渐成了习惯。
她觉得这枚指环就像是齐天大圣的紧箍咒,每当她心里某个地方蠢蠢欲动的时候,她就念一念咒,让自己平静下来。
前尘往事早已经是过眼云烟,她从鬼门关里走了一遭,现在脱胎换骨,重新做人。
她和她早已经是互不相欠,再无关系。
连他,连可以在综艺节目中,若无其事地说笑如常。
梁江下班后照例过来看她,带给她一保温桶的靓汤。
“骨头汤,趁热喝。”
汤炖成乳白色,其实炖这汤很简单,他跟她说过,只要用紫砂煲插上电设定好自动按钮就行。难得是每天换着花样,下班后就给她送过来。
她喝了半碗汤,问他:“你想什么时候举行婚礼?”
这是她第一次主动提到婚事,他说:“总得等到你出院以后。”
“腿上有伤疤,好难看。”
“那就穿曳地婚纱,拖裾长长的像公主那种,好不好?”
费峻玮一直没有给她打过电话,他结束休息,开始工作。
因为合约即将到期,余下的工作都是Vickie暂时在负责。Vickie因此变得很忙,每次到医院来看文昕,总是匆匆来匆匆走。有一次来,除了水果,还带给她一盒新鲜出炉的蛋糕,向她抱怨说:“小费要吃蛋糕,助理走不开,我自己跑遍半个城才买到。想着要过来看你,于是也给你买了一盒,你尝尝好不好吃?”
文昕微笑,拿起叉子将一块蛋糕吃完,现在她什么都面不改色吃得下,哪怕是黄连又怎么样?
出院那天工作室的全体同事都来接她,带给她一大捧鲜花,文昕感动差点流泪:“谢谢,幸好有你们。”
回家路上梁江给她打电话:“健康的心情怎么样?”
他在国外出差,本打算让助理来接她出院,被她拒绝,因为公司同事都说过会来。
她说:“医院之外的空气最新鲜。”
其实北京正在刮沙尘暴,空气浑浊,能见度差,所有人都戴着口罩,车窗外黄澄澄一片,连天空都看不清。
同事将她送回家,老板让她休息一周再上班,毕竟她行走还有点不便。
家里很干净‘钟点工按时来替她做清洁,收拾得整整齐齐。
报箱里塞满了报纸,物业看到她回家,送了一堆她的快递上来。
意外地发现有大学同学寄给她的礼物,附着字条:“看到报纸才知道你出了意外,愿早日康复。”
日期已经是好多天前。
她也上过一次头条了,以经纪人的身份。报纸上写得很夸张,因为汪海刚刚出了事,她又撞车。
小费不续约的消息差不多已经街头巷尾人尽皆知,有人说她与小费有矛盾,因为Marilyn带了小费多年,换她做经纪人后,小费对她有各种不满,所以才会不续约。
小道消息满天飞,她许久没有上网,看一眼各种新闻,只觉觥怪陆离,莫衷一是。
在客厅里拆快递,有个快递封很轻,她原以为是空的,倒出来一看,原来是个护身符。
没有别的字条,她把快递封外头粘的单子看来看去,字迹早就已经模糊不可辨认,发件地址也语焉不详,只有收件人她的名字还没有被磨光,清晰可辨。
她认出他的字,写“昕”字的时候,他习惯将“斤”字的那一撇写成横的。
他有一点点小迷信,其实在这个圈子里,每个人都会有点信仰,他每年都会去五台山拜佛,今年还没有去过。
不,他去过了,还给她求了护身符。
不能相见,所以快递给她。
文昕将快递单撕下来,慢慢抻平。她有他的很多签名,大部分是签名的照片或海报,送给粉丝或者朋友的礼物,总会有记者被朋友请托,问她来拿。
可是他写她名字的时候,非常少。只有一次,他怕自己的剧本跟她的弄混了,于是在她的那本封面上替她写过她的名字。他把“斤”字的那一撇写成横的,为此她还说过他: “这个字不是这样写的。”
他完全不在乎:“我一直都是这样写的,别人不这样写更好,下次你看到,就认得是我写的了。”
文昕将快递单夹到一本书里,塞进书架上。
日已黄昏,客厅有一扇窗子是朝西的,所以阳光很好。
连风沙都静下来。
她倒水吃了一堆药片,大部分是钙片和维生素。
她只会想他一个黄昏了,最后一个黄昏。
太阳一分一分地落到高楼后面去,光线渐渐黯淡,路上的车逐渐多起来。
中学时代爱看武侠小说,金庸和古龙的作品都看了个遍。
《书剑恩仇录》是她看的最后一部金庸作品,因为所有同学都告诉她说,这部不好看。
她也觉得确实不怎么好看,比起金庸其他几部巅峰之作来,差好远。
而且她不喜欢香香公主。
那个女人太没个性,除了美,简直一无是处。
她喜欢霍青桐,快意恩仇,即使心痛得吐血,也会骄傲地离去。
可是陈家洛爱的是香香公主。
在长城之上,他们相游的最后—个黄昏。
香香公主哭着说: “大哥,大哥,太阳落下去了。”
十六年后,杨过在断肠崖上,看着太阳一分一分地落下去,知道小龙女终究是不会来了,顿时万念俱灰。从此两鬓灰白。
一首老歌总是喝,恨不得一夜之间白头。
那是两情相悦的时候,只争刹那朝夕,不求天长地久。
白头到老,多么奢侈的愿望。这世间很多很多有情人不可以在一起,有的死别,有的生离。每一秒钟,都有无数人离开自己的爱人,孤独地走向另一个方向。
所以她只纵容自己这么一小会儿,她只会再想这么一小会儿。关于她心头的那颗星,她的夜空中最明亮最璀璨的那颗星。
她只容许自己,再想这么一小会儿。
高架桥上有点点的车灯,渐渐汇成灯光的河,川流不息。硬幕低垂,一盏盏路灯亮起,似一串华丽珠链。太阳落山了,黄昏结束了。
一切都结束了。
她还没有正式上班,不过也渐渐开始工作。康复后的第一项工作,是陪老板去见高颜。
老板派自己的司机来接她,老好人王师傅一直想耍搀扶她,其实她走路已经没有太大问题,只是比常入步伐略慢而已。
约在高尔夫会所,高颜打球的技术一流,老板也爱打球,不所以只是在会所吃午餐。
边吃边聊,谈得很愉快。高颜说: “我相信文昕,所以很快做决定。”
无心插柳柳成荫,当初她也并非纯粹地帮他,可是他很感激。
高颜心细,看到她左手中指的戒指,便与她握手道恭喜。
老板也与她握手,说:“我都没有留意,什么时候安排大家见个面,我请你和他吃饭。”
“他姓梁,应该我们请您才对。”
“喜酒留到喜宴上再喝,那位梁先生要娶我的得力干将,总得先过了我这关再说。”老板说得诙谐幽默,“我觉得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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