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异传》第2章


悲凉孤寂的气氛,像极了他另一首诗作中的词句:鹄欲南游,雌不能随。我欲躬衔汝,口噤不能开。我欲负之,毛衣摧颓。五里一顾。六里徘徊。
我还是会将你亲手逼向悬崖,掠夺你的一切。
而你,还是会宁愿纵身一跃,化身为首阳山上采薇的一缕孤魂。
我甚至不知,心成烬时,你是否恨我,恨我几分,抑或,会有一丝不舍。
“喂,司马,怎么还呆坐着啊。剧都演完了,走吧!”
同伴伸手在我眼前晃了晃,把我拉回现实的世界。
回到房东家,伴着窗外飘来的迷迭香的醉人芬芳,沉沉地睡去。
而梦中,我居然与一个男子,在……欢好。
还是那个身着天青色长袍的男子。他双手搂着我的脖颈,一头黑发在枕间散乱成惊涛波纹,双眼淌出迷醉的渴望,嘴角翘着并不明晰的笑意。
“仲达……”他的腰身挺起,让我们的结合更为紧密。
深浅不一的红痕,沙哑叹息的呻吟,明媚撩人的诱惑。他唇边的笑,就像是蛊惑人掉入万劫不复深渊的罂粟。
“仲达……就是……今天……”
他拈花的微笑,如此张扬。
第三章 维罗纳
对于每一个崇拜莎翁的人来说,维罗纳,都是天堂。
永远记得《罗密欧与朱丽叶》的那句开场白:In fair Verona; where we lay our scene。
只是,如今身在维罗纳,我却在研究老祖宗的诗词歌赋。
咖啡厅门前的雕花桌上放着一杯浓郁的焦糖玛奇朵,而我,却在看一本《魏晋六朝诗选》。
魏晋风流确实洒脱绝艳,以至于让我沉醉其中,都忘记了期待在这风情的意大利小城,能邂逅一场《西西里的美丽传说》中的艳遇。
“请问这里有人吗?”
我心头一惊,如此洁净而干燥的男声,而且是,中文。
抬起头,映入眼帘的,是一张逆光的脸。虽然看不清五官,却可以清楚地感觉到,干净的素颜,和发自内心的沉静。他站在精致的小桌旁,一手自然地搭在镂空雕刻的椅背上,谦和地,似乎在朝我笑。“坐。”我几乎是鬼使神差地说出了这句话。
他向我点点头,算是致谢。
“你在研究国学?”他轻轻一笑。
“嗯。”我睁大眼睛看着他,点头。他的鼻子和下颌与我有几分相似,但是眉眼更清秀,更细致,苍白的皮肤也比我的莹白略显敏感和病态。
“在维罗纳?”他略侧过脸,挑眉。
“很有意境,不是吗?”我也学着他挑眉。
略微停顿了一下,他又问到,“你在看什么?”
“燕歌行。”
“曹丕的?”
这次轮到我愣住了。别说是在意大利见到的华人,就算是中国的一些中文系学生,提到《燕歌行》也未必能一下子就联想到“曹丕”。我不由再一次细细打量起眼前的男子:双瞳乌黑,叶眉成黛,袅娜娉婷,犹如从古曲中走来;却又清冷萧瑟,孤高绝傲,宛若铜雀台中伫立远望的凤凰。
“好难得。”我说,“在维罗纳,能见到一个人,知道曹丕的《燕歌行》。”
他浅笑。“你看的是第一首还是第二首?”
我心头又是一惊。能知道曹丕的《燕歌行》,已属不易,还能熟知两首,顿时让我心生知音之感。
“第二首。”我直接答道,“不知道为什么一般人都说第一首好,我就是喜欢第二首。”
“就是说,你觉得自己不是一般人了?”他笑道。
“如果‘一般人’的定义就是那些高校里所谓的中文系才子的话。”我淡淡地回答。对于自己的才学,我一直有着非凡的自信。自认,“才高八斗”这个词是可以用在我身上的。
“蒲松龄评曹丕,曾经用了一个‘庸’字。如果说,‘一般人’,指的就是曹丕那样的人呢?”他还是侧过头朝我笑。
沉默良久,我呷了一口咖啡,沉吟道,“那,我或许得算上‘一般人’了。”
他继续看着我,一双眼睛,好像水晶。
“不过蒲松龄只是个爱发牢骚的穷酸老头而已,他说的话,不足为信。”我不屑道,“曹丕的诗如西子捧心,岂是他这等日日梦想狐仙之事的俗人能够明白的?王夫之评《燕歌行》二首时说,‘倾情轻度,倾色倾声,古今无两’。私以为,这才是曹丕应得的评语。”
喘口气,又喝了一口咖啡。
他动了动眉梢,笑着说,“你对曹丕评价很高嘛。”
“是他应该的。”我不加思索脱口而出。“世人唾骂曹丕,不过是因为一篇子虚乌有的七步诗。而要是真正看过他的诗作,就会发现,他其实是一个很让人心痛的文人,”停了一下,又说,“或是一个让人不忍靠近的剑客,兼而有之。”
他笑笑,不置可否。
“以前同学写作文,总喜欢说他是个无情的帝王。但是我觉得,他先是一个诗人,然后是一个浪漫主义剑客,最后,才是一个帝王。”
“这么说,曹丕也太不称职了吧。”他耸了耸肩,“他的职业是个皇帝,而做诗,顶多算是业余爱好。”
“三曹都是业余爱好者。”我说。
“做诗人,曹子建是本职。”他说。
“曹植是个王爷。”我坚定自己的立场。
他还是微笑,没有再和我争辩下去。
“他们两个都是诗人。”静默了良久,他突然下了结论。“一个恣意汪洋,狂放不羁,像李白;而还有一个,沉郁清婉,精思逸韵,有几分李商隐的影子。”
“说得好。”我会心一笑,“我觉得,一个像貂禅,一个像西施。”
“怎么说?”
“貂禅闭月,华光初上,锋芒毕露;而西子捧心,顾盼摇曳,掩映动人。”
他的笑,张乐于野,泠风善乐。
“谢谢你的座位。”他站起身,像一阵烟云般,消失在忙碌的人群中。
冰凉的座椅,好像从没有人来过。
“Hey,中国小伙子!”隔壁桌的意大利美女走过来跟我打招呼。烫成波浪卷的红发,烟熏妆的眼影,性感妖娆。我注意到,从我坐在这里消磨古籍开始,她就已经坐在那儿了。
“一个人坐了一个下午,不闷吗?”
她涂着CD烈焰蓝金的嘴唇,笑得性感,而浓烈。
第四章 初吻
虽然是下午,大学里的走廊却显得空荡荡的,没有多少生气。
我拐上一截楼梯,暗自嘟哝这几百年的校舍若是在晚上该多么阴森恐怖。要不是把手机忘在了教室,我绝对不会一个人跑上来。
寂静的迷雾中,隐约,传来水珠滴落的破碎声。
黑白键盘的敲击,从走廊转角的那一边传来。
从来不知道,学校会在走道摆钢琴;更不知道,在21世纪的今天,还有人能弹奏出如此纯净的音符。
破碎的水珠,不是用手,而是用心。
我拐过弯,又看到,那个粉妆玉琢的红衣小男孩。
长长的刘海,遮不住他灵动的大眼睛。红衣小男孩安静地坐在钢琴凳上,双脚悬空,用他稚嫩而纤白的手指,在黑色的镂空雕花三角钢琴上,跳跃着一个个单音。
是《托斯卡》的咏叹调。
我惊呼。一个绝美如斯的孩子,竟能演奏出如许的深沉,悲哀,和绝望,好像这具躯体,已在哈底斯的宫殿,忧郁了数百年,让我不由深陷其中。
似乎听到了我心底的深呼吸,他抬起头,看向我。
如钻的黑眸,一丝愁绪,盈光点点,却是让世界霎时明亮。
我肯定,自己见过这么一双眼睛。
很多人不知道,我认识他,比甄宓早。
东汉末年,群雄并起,诸侯争霸,连年战乱,生灵涂炭,十室九空。辗转进入曹家为婢的那一年,我十一岁,他八岁。
那时我在他眼里并没有什么深刻的印象,而他,却是那种让人轻轻一瞥就过目不忘的孩子。洁白透亮的肌肤,乌黑润泽的长发,一双大眼睛,水光潋滟可怜无比,配上一身如火的红衣,就是一个真丝织成的娃娃。
在那一群侍婢中,我的年龄和他最为贴近,因此,成为了他的贴身侍女。
他叫我嬛姐姐。 
发“姐姐”这个音的时候,他的嘴角总会微微向后打开,眼睛弯弯的,像在笑。
他笑起来很好看,像三月的风,轻柔又腼腆。于是,我便一直想看他笑。
红衣小男孩笑了。但眼前的笑,却隐隐让我心悸;不是和风细雨的温软,而是在蛊惑人的大眼睛中,透出丝丝灵黠与邪气。
可是,只要他笑,无论怎样,我都会驻足。
似乎是知道自己的胜利般,他唇边的笑更浓了些。转过头,用双手,演绎出涓致的曲调。
如梦似幻的旋律,令人迷醉。
从他指尖流淌开的,是电影《初吻》的主题曲,“Re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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