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百世》第6章


!也不知道我弄进的那个球算不算。
正文 第十章、泡吧
(更新时间:200785 17:26:00本章字数:3167)
还记得刚读大学的时候,网络还没有普及,我对世界的认识仅此而已:报纸,屁味最浓的印刷品,天天看报纸的人,天天在过愚人节。书,次品最多的东西;它解释不了人为什么存在和人存在的真正意义。天,举头望明月,人们抬头看时,总被天上的内容所吸引而忽略了它的实质,原来老天爷也不免被喧宾夺主啊;地,低头思故乡,而大家排队上厕所时低头看的不知道算不算地的定义,恐怕没有几个人在这个时候思故乡吧。天地,最爱的两个人遥望相思,却终不能相拥的一对情侣。花,死了就是悲哀,美女林黛玉会葬它。草,生死都无人问津。树,绿色的承载者,做过不少好事,但是结局却不好。太阳,一个火热的大球子。月亮,太阳的老婆冰凉冰凉的。金,烈火都很难融化的东西真金不怕火炼,口水却可以熔化的东西众口铄金。水,活着就是流动。火,妖艳的舞者,最好别惹它。土,地球的本质。木,死了的树。人,最没道义的动物。政治,最脏和最黑的东西,永远希望独裁。经济,永远希望开放,搞活的关键在于一个“搞”字。竟争,永远希望公平。自由,永远都是追求。平等,永远都不可能实现的完全。生:莫名其妙的出现。死:真他妈的不甘心。历史,是他妈的过去,长城啊,真他妈的长。将来,找不到终点回不到原点。爱,我没什么解释,心理却总有着那么一个人。性,非常的神圣。
男人最了解男人,就好象女人常挂在嘴边上的女人当然了解女人一样!
我一个人站在街边不知所从的装酷望天,老廖一个电话打过来,从摄像头里看着我说道:“哇靠,你小子一段时间没见,越来越潇洒了嘛,看来恢复的不错,哎!真为那满大街的无知少女担心,又一个杀手诞生了。看来俺是不能再做沉默的羔羊了,在医院里我这只披着羊皮的狼真是受够了!”
满脸茫然的我说道:“你小子就是满脑子毒瘤,天天死人怎么没见你去享福啊!医院的小护士没遭你毒手吧?”
老廖把脸一拉说道:“哼,就别提了,那些小蹄子真叫无聊,看我全身打满石膏动弹不得的那阵,竟然在我的饭里下了一个多星期的伟哥!(痛苦啊,没有坚强的意志还真过不来)最后被我发现居然还美其名曰:加速血液循环!”
“伟哥?”没想到我是从这里明白什么叫“经典终可流芳百世!”
老廖把手一挥说道:“哥哥今天终于出来啦,晚上我做东,你小子别想跑,带你去见识见识。”
因煞车致轮胎与地面摩擦的尖叫声在全城最热闹的“飘飘酒吧”门前响起。我哼了一句:“自打上了贼车,我就没打算消停过!”
老廖一脸的不屑教育道:“你就是那样一门心思坚持你那虚伪而圣洁的观点,也不看看什么时代了,占有社会资源是无限的,生命是有限,我们应该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掠夺社会资源中去!”(注:占有社会资源泡妞)
宽敞的酒吧内烟雾迷漫,人声音乐声震耳欲聋,占了一半是军队和流氓等来胡混的人,还有就是无知的学生,寂寞的少女,来放松或放纵的形形色色的男女,说白了还不是被雄性激素和雌性荷尔蒙烧的嘛!
管他呢,老廖拉起我直奔吧台而去,喝酒其实要的是一种气氛,达到的是一种感觉!我扫视了一眼花花绿绿的酒瓶,喊道:“老板娘有什么比较有特色的酒介绍一下。居然没有回头,一个冷冷的声音回答道:“我们这里什么酒都有,要看什么样的人喝什么样的酒,对于男人来说在某方面酒品如人品,喝什么酒显什么档次!”
我笑道:“哈哈,说得好,喝酒也是一种文化,一种艺术,男人对酒的品味的确因为人的不同而得出结果不同。再好的酒落到混混嘴里永远跟马尿一个效果!”
我单手往吧台上一撑,一个鞍马式旋转越过吧台,满台的酒杯没有碰到一个,稳稳的站在她身边,笑着说道:“那么我来DIY调几种酒,如果你这里有的话。”
她转个身来看着我,把纤纤的手指举着一支高脚水晶杯,满杯殷红酒在鼻子下闻了闻,然后一口喝下,脸上泛起两片红潮。没想到老板娘这么年轻,一头精神的短发,整齐的分开,带着一对蓝钻耳环一身侍者打扮,很有一种中性的美。她伸出一根手指挑起我的下巴,坏坏的笑道:“好啊,帅小伙,我到来见识见识你有什么本事。”
我拨开她的手笑道:“哼哼,刚才从帝国大酒店出来,那里的牌子上写着:衣冠不整不准入内,所以我……《(说着,我拿下了胸前的一块纸板,解掉了衬衣很领带),我光着膀子穿外套刚出来,就被老廖先抓去帝国大酒店海吃了一顿,没想到进门时,门童非要我打领带才行,于是我专进车里用纸板画了一套衬衣领带挡在胸前,不仔细还看不出来!我古铜色健美的肌肉散发出男性青春和力量的气息再加上我脸上的胡渣,很有一种浪子的味道。这么多年在特种部队的集训可不是白练的,关于这点我还是很有自信的。》知不知道饮酒和饮水有什么区别?酒越饮越暖,水越喝越寒,酒更是越老越醇。”有酒能比我更老吗?嘿嘿,一万年,如果有,真不知道要卖到什么价钱,可惜我却不能让自己那么值钱。
其实我对酒有知道多少呢?不过是男人非要争口气罢了。老廖看情形不对,抵了抵我说:“这回我可帮不上忙,她可是这里最厉害的调酒皇后,你小子这会算是栽大了!”
我想着:怎么也要撑下去啊。我强记起曾经在酒吧喝酒时,常喝的几种调酒,把一万年前的调酒拿到现在来还不吓死她。我自信满满的说道:“第一次认识你,这么美丽的老板娘,那我就先为你调一种酒作为见面礼吧!这里有百利甜酒吗?”
“哦?”她一双美目忽然射出惊喜的光芒说道:“你果然有两下子,这种酒有一万多年的古老历史了,如今可没有纯正的百利甜酒,不过去年我花血本在国家历史博物馆找到了这种酒的配方,酿出了这种酒,只是和古老的白利甜酒应该还有一点差距。”
此时我的行为已经吸引了一群酒客的围观,我大声道:“你错了,你酿出来的百利甜酒虽然和古老的有一点区别,但是正是因为这点区别让这种酒带有了你独特的气息,喝酒要的那种陶醉而美好的感觉,如果太特意去追求所谓的一模一样就失去了品酒原本的意义了。也正是因为残缺才有了它的残缺美,世界上的事物有哪一样是完美无缺的呢?”说完我没理会众人惊异的目光,从她手里接过百利甜酒,倒在杯里,倒入一点苏打水,调匀之后,覆上一层鲜奶。最后撒上一点新鲜的桂花,说道:“女人喝酒是很冒险的,其形象要么特别堕落,要么就特别美丽。百利甜酒的所有组合都是为了迎合女士们,让女人有着十三号天使的迷人,美丽和性感,却又让人不感轻易的亵渎,喝起来有一点忧伤和颓废的美丽。更可贵的是这杯酒加入了我的灵感和心意,独一无二,请笑纳!”我微笑着看她接过我的着杯酒,小手微微颤抖了一下,然后把酒杯移至唇边浅尝了一口,然后闭上眼睛回味那独特的滋味,从她脸上的表情我知道自己的表现已经足够让她震撼了。我与老廖相视一笑,然后老廖举起杯子,(也不知是谁的杯子)嚎叫道:“各位朋友,让我们干杯,让我们畅饮,让我们狂欢!”气氛一下子热烈道极点,留下女老板一个人在那回味!
我给自己和老廖配了两杯兰姆酒+毡酒+汤力水:两款酒都很烈,混在一起更是火焰熊熊。两款酒都很清澈,合在一起也还是平静如水。所以说,在喝酒人的眼里,水和火是没什么分别的。
男人嘛就是应该静如高山巍峨而气势闭人,侵如烈火燎原,风助火势席卷大地,吞噬一切。两杯下肚,就被老廖拉去了舞池,两个兵痞还能干出什么好事?舞池里两个高大魁梧的疯子疯狂的跳着,打一眼看上去就那么刺眼。台子上那些妖艳的女人不断的捎首弄肢,瞟过一个个热辣的眼神,女学生在舞池边偷偷瞄一眼我们这两个浪人,跟我们的眼神一接触又马上瞥了回去。
嘿嘿,在医院里不知道原来自己还有这样的魅力,但也只能做心理上的安慰,毕竟衣冠禽兽和山林野兽是有本质上的区别。因为真正的男子汉懂得对自己唯一所爱的人忠诚,有很强的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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