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南》第22章


阿鸿虽然混帐,但他说得没错。我就是一面镜子,反映着别人如何待我。周顾怜我惜我,我就真心实意的待他。皇帝以暴虐示威于我,我就以更浓重的暴怒冷眼相待。
但皇帝却对我和颜悦色,我顶多就磨磨墨,跟在他背后走来走去。因为我实在不会骑马,他还让人弄了匹驴子,好让我跟在后头。我听说皇帝都乘轿,但承平帝却很喜欢骑马,不知道为什么。
当然,那是去得远了。如果只在附近,还是靠两条腿。我想他铁定有萝卜腿,成天这么走,小腿肌肉必定发达。
我虽然懒散,但这些年也到处奔波,体力上还成。只是有点遗憾,当年整个心都扑在产业上,没跟周顾学个两手…好宰了眼前这个伪君子皇帝。
虽然不甘不愿的来当跟班,我衣服倒是理直气壮的非常跟随乡村风的流行。他有回突然问我,“曹司农,妳改装缠腰,是为了解起来复杂吗?”
…他妈的,你不知道总裁是不能对部属性骚扰的吗?!
我咬了咬牙,还是没忍住,尖酸的回答,“这是为了替皇上省三尺白绫。一针一线当思民脂民膏,能省一点算一点。”
他逼视我的眼睛,我也毫不客气的瞪回去。王公公咳了一声,我才用尽力气低下头。
“曹司农倒是思虑深远。”他冷笑一声,“就认定朕不能给卿善终?”
干!被你逼进宫就是倒了八百辈子的霉,还想要善终?缘木求鱼懂不懂?不懂我借你一本辞海!
但因为不知道这朝代有没有辞海,我强压下满肚子的毁谤,“臣不敢。”
“妳…”他弯下腰,在我耳边轻轻的说,“妳真有把自己当成“臣”么…?”
我现在才知道,耳边呵气,因人而异。周顾使来多么自然,惹得我脸红心跳。皇帝这么干,我却恨不得把耳朵剁下来,泡在醋酸里仔细清洗。
很想回嘴或大骂,我却只是低垂着头,省得来来去去,还得回他的话。
气得发抖,脸孔涨红。但我觉得黄帝眼色其差无比,必定有深度近视眼,并且病变到大脑结构里头。他眼神暧昧的看了几眼我的缠腰,大概是误会我羞涩动情之类。
我把牙齿磨来磨去,狰狞的抬起头,好一会儿才缓和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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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皇帝待我就温和得令人难受到极点。他带我去看从小到大生长的环境,还故意提周顾的点点滴滴。我这才知道,周顾在皇宫里长到十五岁,提前行了冠礼才离宫,没多久就去了西北守边,才有十六岁时的惊世绝艳。
若不是他提及周顾的过去,我还真一个字也不想听他说。原来周顾小时候那么调皮、活泼。名为伴读,太后却视如己出,说不定比皇帝还爱。
我眼前像是出现一个聪慧活泼的孩子,在宫廷里长大,与小皇帝日夜相伴,被所有的人疼爱着。
小皇帝的所有欢乐都由他带来的,但所有的痛苦也都是他带来的。
我想到我念女高时的两个朋友。那对女孩都很漂亮、功课也好,像是一对姊妹花。
她们好到别人都说她们是拉子,但她们俩都不在意。
只是,漂亮也是有高下之别,成绩也是如此。但她们俩相差不远,这说不定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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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少好强,她们俩开始为了细故争吵,争成绩、争美貌,吵得激烈,几天不理对方,又哭着互相道歉,亲密的黏在一起。直到下次的好胜开始,又开始如此循环。
直到越吵越行越远。等她们都上了大学,在同个学校,更反目成仇。互相抢男朋友,抢出风头,出了社会抢升职,抢丈夫。多少次在马路上大打出手。
但有回同学会,当中之一的女孩哭倒在吧台上,喊着另一个女孩的名字。只是一遍遍的喊,别的话都没说。另一个女孩听说了这件事,当场泣不成声。
但到我离开二十一世纪前,她们依旧对立,老死不相往来。
爱与恨,界线如此暧昧不清,交互纠葛。
我忍不住叹了口气。
皇帝敏锐的回过头,“曹司农,何以故?”
我低下头,思忖了一会儿,想到周顾偶尔郁结难消的面容,我还是硬着头皮问了,“我那夫君…曾被歹人所获。百般残伤,好好的容貌都毁了。但他从不挂怀,淡然泰然…只有一事深是郁郁。”
“…何事?”
深深吸了口气,“他有一义兄,远胜亲生兄弟。从小一起长大,同行同止,亲厚无间。不知为何,日后竟有疑于他…他伤心黯然的远走他方…”我含糊了一下,“替他义兄看管北地产业。后他遭歹徒掳劫,逃得性命,却宁可在我家当管家,不愿回去,就是不想面对那些歹人是义兄所唆使的残酷事实…”
皇帝没有说话。
这个时候,我们站在御花园的淀海中。说淀海,事实上只是个人工湖。不过波光粼粼,颇消暑气。
刚皇帝正跟我说到,他八岁时失足跌入冬天的池子里,定远王跳下去把他救上来,两个人都大病一场的往事。
“…妳夫君…一定很能干。”皇帝短短的笑了一下,“周围的人都巴不得把妳夫君和义兄换个身分。从小听到大,不疑也疑了。他北方的产业…大概也做得比义兄的本业好吧。”
他背着手往前走,走得非常快,我得小跑步在后面追。宫女啦、太监啦,捧着巾帕香炉宝扇也得在后面小跑,场面真有点滑稽。
等他突然停下来,我差点一头撞在他背上,幸好我往旁一跳,倒是差点害王公公摔个四脚朝天。
他转头阴郁的看着我,“但朕想,人心都是肉做的。一起长大的情份非比寻常。
那义兄绝对不可能唆使歹人去害妳夫君…还把他害得…”他紧紧的抿住嘴,额角暴起青筋。
我是满想见好就收的…但我相信,我一定会再见到周顾,我对他有种盲目的信心。而我,想替周顾解开这个纠缠的心结。
“但我想,”我小心的看着皇帝的脸色,“他义兄应该知情,只是没有插手而已。”
皇帝周身像是刮起大风雪,脸孔铁青,扬起手,像是要打我。额角的青筋不断跳的港湾动。
他终究还是没有动手,眼神一阵强烈的愤怒和羞愧,“退下!来人,送她回去!”
默默的,我转身走了。心底暗暗叹了口气。
当一个天才的朋友,是件很苦的事情。而皇帝永远无法陪衬着周顾…若他们身分换一换,说不定情况会好一些,有机会善始善终。
但一个心细如发的小皇帝,和一个过度聪明智慧文武双全,却凡事不太在乎的小臣子,就是不幸的开始。
我相信,皇帝非常喜欢周顾,甚至可以说崇拜他。崇拜那个丰姿俊雅,出将入相,什么都难不倒他的少年。但也妒恨他,坐立难安,永远比不过,却老是被人相提并论,身为皇帝的尊严,一定在他一天天长大起来的时候,越来越被不安和痛苦啃噬。
有多喜欢崇拜,就有多忌妒怨恨。
人的心思,真的很复杂。
皇帝大概生气了,几天没找我去,像是放大假一样。不用伺候上司,多么好。想想在职场真是苦,担一个总裁女儿的名义,却只有负担没半点好处。我反而要更小心翼翼的伺候上司脆弱的自尊心,还得挨一些只有虚名的妒恨。
果然生疏太久,现在要伺候一个上司就觉苦不堪言,放大假放得快乐万分。其实我最想炒老板鱿鱼,可惜我锅小火弱,炒不动可以翻渔船的深海大鱿鱼。
但是六天后的夜晚,皇帝突然喝得醉醺醺的闯进来,睡得迷迷糊糊的我抱着枕头发愣,只点了根蜡烛,刚惊醒又加上神智不清,我只看到帐外站着一个黑糊糊的影子。
浓重的酒气,透帘而入。
坦白讲,想当强暴犯也是必须佩戴凶器的,何况这深宫,唯一有凶器的只有皇帝。
等那个醉得没边的皇帝好不容易撩开纱帐扑上床,早就悄悄站在床上贴着边边的我,趁机踩着他的后背跳下了床。
可惜这身子养了二十二年,依旧是个萝莉款,一公分也没长,能破四十公斤就得偷笑,天天喝的牛奶真的打了水漂了。可怜我还花大钱去北方买乳牛…
要不一脚踩死,多省心省力。
我手脚并用的爬起来,摸着一个花瓶,打算先敲昏(或干脆敲死)皇帝,省得铸成大错。
哪知道跟着皇帝的那些宫女公公七手八脚的缴了我的花瓶,还准备脱我衣服。幸我连睡觉都缠腰缠得结实。本来是怕我自己睡掉了王玺,没想到反过来保护了我的贞操。
“放开她!”醉得一塌糊涂皇帝好不容易坐起来,边打酒嗝边威严的怒喝,“是朕的…谁也不能碰!滚!通通滚出去!”
他们倒是从“恶”如流,退个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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