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荒邪天》第29章


希删土巳俗骞Φ率テ髟烊吮蕖?br /> 随着时光的流逝,功德霞光渐渐地被女娲吸收,那元神之中的鸿蒙紫气也炼化的越来越快,紫色的鸿蒙紫气和金色的玄黄功德一阵纠缠,良久消去,渐渐显出女娲身形,再不复从前。整个人望向去,感觉如鸿钧一般,玄而又玄,是为道。
而此时,天地间也是一阵大变,直似以前鸿钧得道之时,只是声势小了许多。先是天道庆之,降下洪荒星光,滋润万物,之后,女娲身上圣人威压散开,除少数几人,天下有道生灵尽皆跪拜,齐齐口呼圣人。天际也是精彩纷呈,祥云翻卷,鸾凤呈祥,最后一只五彩金凤却是飞向女娲,双翅伏地,低头轻鸣,莺声阵阵,如若恭贺。
“你就为我坐骑,赐尔名金宁。”女娲此时已然成圣,见了这般灵物,倒也正好收下做一坐骑,随手一点金凤,顿时原地出现一黄衣女子,正是二八芳华。
这时,突然出现了一名青衣道人,正是萧天。
萧天见得女娲,微微一拜,贺道:“恭喜娘娘终成混元。永享清宁,万劫不灭!”
女娲低头,用复杂的眼神看着萧天,随即一声长叹:“接下来,却是要麻烦道友了。”
萧天一愣,随即明白女娲已看破自身本体,又笑道:“娘娘放心,这是自然的。”
女娲依然看着萧天,最后叹了口气,对他说道:“吾将去往三十三天之外开辟道场,道友,人族就拜托你了。”接着,女娲一伸手,挥出一道霞光,与金宁同时消失。
萧天看向无垠天际,随即又收回目光,看着下方那些刚出生的人族,心中暗想:“人族刚刚出生,却是还要准备一番,否则,恐怕稍不留神就会有灭族之祸啊。”
想到此,萧天一阵叹息,人族的路还很长啊。
又过了许久,人族也开始了最原始的生活,每日打野果为食,露宿荒野,茹毛饮血,严寒饥饿,但是面对众多的困难,人族没有一丝退缩,全都勇往直前,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人族开始了他们自强不息的道路。萧天见人族生活困苦,心痛无比,可是为了人族的发展,这些困难是必须经历的。他只能帮忙把前来滋扰的巫妖打发走,其他的却也不敢太过。在如此生活之下,人族也过了百年之久。
——————————————————————紫霄宫的分割线——————————————————————
鸿钧又看向盘古,说道:“道友真的对此毫无异义?”
盘古一声长叹,摇摇头,说道:“我毫无异义,道友,一切为了洪荒,为了混元!”
鸿钧叹息一声,幽幽叹道:“道友心怀天下,我敬佩万分。”
天云心中一叹:“盘古大哥,你还是放不下巫族啊,不然,仅仅凭借那个不成熟的都天盘古,如何能够一斧就劈开周天星辰大阵,唉,罢了,到时,就由我来了结吧。”
鸿钧又转向了天云,说道:“道友,人祖已归正位,你也可以放心了。”
天云微微一笑:“我知道,我的使命,就是我的道,我已窥探到了一点,正打算多加领悟领悟。”
鸿钧一挥袖袍,消失在了原地,只留一句平淡的话语:“二位道友暂且先留在我这紫霄宫中吧。”
紫霄宫深处。
鸿钧嘴角露出一丝苦笑:“这一次,他领悟的也太快了吧。”
PS1:嗨,大家好,公子我又回来了,不过今天是偷偷打的,剩下的主要还是在暑假哟~
PS2:公子我超感动啊~尽然还有人收藏本书,真是万分感谢啊~
第三十章:妖族大婚,人族初始
过了一段时间,帝俊再次来找女娲,而女娲却是有些不高兴,以为帝俊还是来劝她加入天庭,不过她却是猜错了,帝俊此来是想让女娲做媒,想迎娶日神羲和与月神常曦。他对女娲讲明来意之后,女娲稍一考虑,就答应了。然后,女娲就去太阴星去寻羲和常曦二位娘娘,之后一切都是很顺利,羲和常曦二位娘娘对此也是同意。
天庭的帝俊和太一知道消息,都是大喜,然后让手下开始准备婚礼,广邀洪荒众仙,可惜这次,洪荒众大神通者都是委婉的拒绝了。上次立天庭众仙虽然都是到齐,是因为天庭之事与众仙有着密切的关系,所以才不得不去。而这次乃是帝俊太一的私事,和他们没什么关系,当然不想去了,而且还可能会因此得罪巫族,那就更不想去了。于是,众仙都是推脱有事不去,帝俊的大婚也是有些略显冷清。
大婚之时,天道再次降下功德,也算是意外之喜。帝俊不仅抱得美人归,而且修为也是大进,妖族气运也是因此大增。
大婚之后,天庭之势更胜以往,但是帝俊却知道,巫族经过这些年的修养,实力已是远超从前,而且他也听说了十二祖巫修为大进的消息,所以,妖族即使是实力大增,还是不敢轻动。虽然东皇太一每天都劝说帝俊去找巫族报仇,但是帝俊还是执意不肯。
——————————————————————人族的分割线——————————————————————————
再说人族,人族首领燧人氏,自从女娲造人十年后,开始担任第一任人族首领,他励精图治,在打猎过后,每日仔细观察着人族的生活,发现人族绒毛饮血,而且在夜间经常被猛兽侵扰。燧人氏见此,开始苦苦思索,如何解决此事。有一日,天降大雨,电闪雷鸣,有一道闪电劈在大树之上,大树顿时燃烧起熊熊大火,周围野兽见了都是吓得四散奔跳,燧人氏见了,顿时心中一动,想道:“野兽怕火,那么在夜间点上火堆,就不必担心猛兽侵袭了。”
想到这燧人氏高兴不已,马上捡起一根木棒,向前将手中的木棒点燃,然后急匆匆的跑回部族。可惜半路上木棒就被燃烧殆尽,火也因此熄灭,燧人氏见此,也不气馁,又找大一点的木棒试了几次,但都失败了。站在燃烧的大树旁,燧人氏开始慢慢思考。
这时,他突然闻到一股香味,顺着香味走去,却是发现一只被烧死的野兽,燧人氏从野兽身上撕下一块肉,嚼在嘴中,一试之下,发现此肉味道极好,比之先前所食之物,要强上百倍千倍。心中马上想到:“没想到火还有如此作用,可是如何才能得到火种呢?”燧人氏陷入了深思。想了好多天了,燧人氏还是没有什么头绪。
又过了几年,在一次次的天火中,燧人氏逐渐发现了火的妙用,火不仅能够驱除猛兽昆虫,防止夜间野兽侵袭,还能将野兽烧成更加美味的食物,可谓是妙用无穷。可是火却难以保存,不知有何办法。
他突然想到,大火燃烧需要树木来维持,既然木能生火,那如何才能使木生出火来呢?然后又想到,闪电是打在树上才燃起大火,如此的话,打击树木,是否就能产生火种呢?燧人氏开始试验,但却没有成功,树已经被他打的破烂不堪,可是也没见到一丝火苗,燧人氏不禁有些泄气,就坐在树上休息一下。突然,他发现现在所坐的树木有些热,马上开始查看。一番观察之后,燧人氏得出结论,打击树木之后,树残缺的地方温度开始变高。微微一思考了一会儿,燧人氏马上取了一截断木,又取过一截小的断木开始相互摩擦,不一会断木开始冒烟,然后就有小火苗升起。
燧人氏大喜,高举燃烧的断木向着天空大喊:“今我燧人氏钻木取火成功,为人族得到第一把火,人族即将告别绒毛饮血的生活,进人有火的时代,天地鉴之。”话落,只见天空雷声阵阵,轰鸣九霄,雷声过后,天空降下无数功德,朝燧人氏而来,五成落在燧人氏所举的火把,剩下的全部都被燧人氏吸收,燧人氏马上感觉天道变化尽在眼前,修为不断提高,直到天仙初阶才停了下来。
其实燧人氏原本是没有任何修为的,人族想要修炼,还得等到老子传下金丹大道,人族才能开始真正的修炼之途。但现在得功德之助,他一下子就从凡人达到了天仙初阶,足可见功德之妙也。
离人族部落不远处的一座大山之中,正在打坐修炼的萧天看着异象,微微一笑,赞到:“人族,终于开始成长了,我这人祖,却也是要去努力一把了。”说罢,抬头仰望苍穹,他的目光似乎透过了无尽混沌,看到了混沌深处的紫霄宫。许久,萧天一挥衣袖,从原地消失了。
燧人氏钻木取火,人族用火不仅可驱猛兽,防蚊虫,更可将食物烤熟而食,于是人族开始大力推广火的用途,各部落都是受益匪浅。
再说有巢氏,自燧人氏钻木取火之后,他也是回到部族,细细观察之下,有巢氏发现,人族在推广了火的用途之后,虽然不再怕野兽侵袭,可是遇到大雨之天,火却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