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暮眼蝶》第64章


免家人知道我的事,我就将照片撕碎跟那本日记一起扔在一堆旧书里,后来我发现它们被我妈卖到了废品站,这真是一个大失误,我应该一开始就烧掉它们的,但是我找不到可以烧掉它们的场所。我知道它们被卖掉后,曾经去废品站找过那本日记,但没找到。现在回想起来,在废品站跟我说话的那个人就是陈剑河,但是我当时完全没注意到他,上了大学后也没有认出他来,他有一次跟我说他认识我已经很久了,但当时我对这些话背后的意义一无所知。
(我不知道我跟他成为大学同学是否纯属巧合,但你应该看到,我在日记中曾经提到我将报考哪所大学哪个专业。如果他真的爱我,如果他曾经跟踪过我那么多年,如果他曾独自去深山找过那两个人的埋尸地点,并且把他的蝴蝶标本留在那里,那么他跟着我上这所大学应该也没什么可惊讶的。)
第六,我不该把客厅地板上的酒瓶放进陈剑河的衣柜,那是我当时的突发奇想。上一次,我曾经看见张兆勇拿着酒瓶进到他的房间,所以这次我也照做了,我以为这样可以增加点效果,让警察认为陈剑河是个精神错乱的人,但是我忘了我是最后一个进入这个房间的人,而且也是在张兆勇之后唯一一个打开衣柜的人,你们很容易就能联想到我,这真是太大意了。
最后,我话太多了,你知道我指的是什么,言多必失,这句古训一点都没错。
我真没想到,我犯的错误会那么多。但是,现在一切都晚了。
我知道你已经仔细阅读过我的那本日记,也许在你的心目中,我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这称呼很好笑,不过仔细想想也的确很相称,老实说,我才不在乎你究竟怎么想,但作为对手,我欣赏你,所以我想告诉你一些你不知道的事。
我从小出生在一个冷漠的家庭。我的母亲是一个粗俗不堪、自私无知的女人,她把所有的爱和精力都倾注在我的弟弟身上,而我的父亲又是那么懦弱无能,除了对老婆言听计从外,他从来不知道自己能做些什么。
我母亲向来就不喜欢我,当然,我也不喜欢她,我跟弟弟的关系也很紧张。所以可想而知,在那个家里我是什么样的处境,我常常感觉自己是个多余的人。由于在家里得不到任何温暖,我决定到外面去寻找爱我的人。
我是高一那年认识萧广明的,他是我们班的历史老师,我第一次看见他就喜欢上了他。于是我开始借口问他功课一点点接近他,那时候我知道他已经有太太了,但是我不在乎这些,我只希望能跟他在一起。他似乎也很喜欢我,一直夸我英语好(他似乎喜欢英文好的女人)。他总是对我那么温柔,还常常向我诉苦,说他跟他太太是因为父母之命结婚的,所以毫无感情,其实他说的那些都是老掉牙的借口了,但当时的我完全没有意识到这点。我被他的话深深感动,我同情他,为他感到心痛,我没想到外表如此阳光的一个人,竟然整天都生活在痛苦中。那时候的我,一心想把他救出苦海,所以我甘愿为他做任何事,包括跟他上旅馆。
你找到的那张照片就是我们那时候拍的,这是有一次他心血来潮为我拍的,我们分手后,他把照片还给了我,他说他不想让别人看到,所以底片他已经烧了,他建议我把照片也毁掉,但是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有把它扔掉。
他答应等我满了20岁后,跟我正式结婚,我相信了他。那段时间,我们相处得非常好,我以为我们会永远幸福地生活下去呢,但是我想错了。林美云的出现,很快就让他改变了对我的态度。林美云是我们年级新来的英文老师,长得很漂亮,能说—口流利的英语。她来了不到一个月,他就跟我说,他爱上了她,他说她既时髦又大方,年龄跟他也相当,所以她更适合当他的妻子。
那时候,我恰巧发现自己怀孕了,我惊慌失措地去找他,他非常生气,以为我想用孩子威胁他,于是整个晚上他都在骂我,而我只能坐在那里哭,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我知道他已经不爱我了。
后来他找人带我去医院做了堕胎手术,那天我流了很多血,但我还是自己走出了医院,他没陪我。我回家后说我生病了,我妈可能看出了点什么,一直在那里骂我婊子婊子,我没办法辩解,所以一句话也没说。
我在家里躺了两天才回学校,回去后我发现他对我更冷淡了。我非常伤心,于是又去找他,他非常生气,叫我滾,还说如果我再去找他,他就到校长那儿去告我,说我企图勾引他,破坏他的家庭,这样我就会身败名裂,说不定还会被开除。我不敢相信,同一个人在不久之前还在那里口口声声说爱我,现在却变得如此无耻如此冷酷。但我知道他说的是对的,如果我再去找他,最后倒霉的只有我自己,因为没有人能保护我,为我说话,所以我只能退出。我就是从那天开始恨他的。
我跟他断交之后,他对林美云更加热络了,我看在眼里,恨在心里。于是我就写了封举报信给学校领导。我想惩罚他,我以为学校接到信后会开除他,我以为林美云知道他的真面目后会离开他,但是学校居然一点反应都没有。可能是同情他吧,林美云反而对他更好了,于是我就又给他太太写了信,我以为他太太会闹到学校里去。
我跟萧的关系还没断以前,我曾经写便条给她,叫她到我们约会的旅馆,我当时之所以豁出性命来这么做,是因为我太爱他了,我希望让她知道,他已经另有所爱,我希望她能主动退出,但那次她什么都没做。听你那天说了之后,我才知道原来她去过那里,还看到了我们。但当时我真的认为她没有去,于是我决定再让她受一次刺激,我以为这次她一定会有所行动,但是她居然还是什么都没做。
我承认信中的某些地方的确有些言过其实,我以为我写得越过分就越能引起重视,但没想到这封举报信不仅没让他受到打击,却反倒帮了他的忙,后来他很快就跟他太太离了婚,并且还堂而皇之地开始跟林美云谈起恋爱来,这是我没料到的事。
他并不知道是我写的举报信,他大概一直认为是他太太写的。我想他们之间可能从来没有把这件事说破过。
其实不管我做什么,我的心里始终对他还抱着一线希望。所以,举报信的事过去后,我又去找过他,还写信给他乞求他回心转意。但他都嗤之以鼻,他甚至还对林美云说我在暗恋他,以此来夸耀自己的魅力,而林美云居然还假惺惺地找我谈心,我本可以把我跟萧的事跟她说的,但当我看见她那张虚伪的脸时,我就一个字也说不出口了。她装出一副很同情我理解我的样子,试图向我说明萧不是我明智的选择,但是我明明听见她在电话里用英文跟她的朋友说我是个丑陋愚蠢神经错乱的大笨蛋。直到现在,她那尖酸刻薄充满嘲讽的话语仍然回荡在我耳边。我实在无法容忍这种侮辱,所以我决定杀死他们。顺便说一句,我也是从她的电话中得知他们要去野营的亊的,她大概忘了,我的英文听力好得很。
我知道马上下手不会成功,于是我一直等了三个月。在这期间,我始终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在走廊上遇到,我还友好地跟他们打招呼,所以我想他们很快就忘了我的存在,他们甚至已经开始筹备婚礼了。天晓得,我怎么可能让他们结婚!正如日记中所写的,我跟踪他们到了那个山区,并趁他们睡着后,用榔头砸死了他们。
我先杀的是萧,因为我知道他是男人,如果他醒来,很容易就能制服我,所以我必须先杀他。其实当我打烂萧的脑袋的时候,林美云已经醒了,但是她吓呆了,我没跟她说一句话,我用榔头砸碎了她的牙齿,谁让她开口骂我的,这是她应得的。
好了,再说说李今吧。正如你所说的,李今的确向我出示了那张照片,她一边威胁我,一边嘲笑我,她不知道我是个自尊心很强的人,我最不能容忍的就是讥讽和蔑视。在家里,我已经受够了我妈的那张嘴,在外面我可不想受这份冤枉气。这就是我要剪掉她舌头的原因,她实在是个讨厌的女人。干掉她的时候,我相当愉快。
李今告诉我,那张照片是她从陈剑河的笔记本里找到的。我非常吃惊,于是我马上就去找了陈剑河。他诚恳地向我道歉,承认自己确实收藏过一张这样的照片。他说那是自己无意中捡到的,我想不出他还能有别的什么方式得到这张照片,所以就相信了他。
接着,你说得没错,我就租了那套房子,还扮演了保险经纪的角色。你知道我经常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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