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纨绔》第100章


章之渊眼睛望向白瓷,“你们结婚时候,我在参加一个学术会议,就没有得空去,你姑姑为此还对我一度狮吼。”十分温和的笑脸,白瓷立刻对着章之渊的好感倍增,以前只觉得是一个死念书的老教条,现在,才发现他这么可爱,原呆泰斗也是妻管严。
白瓷忙笑着说,“姑父,您的事情更重要,我一直崇拜您,床头上的书全是您写的。”
章之渊却忽然的皱起眉头。“谁让你叫我姑父的?”说着就朝着臣骁瞪越去。“难道你还没告诉她?”白瓷被他一声给吓倒了,只是默默的攥着臣骁的手掌,他却没受惊,“我想等您,亲宣告诉她,如果我告诉她,她一定说我哄她。”
白瓷明显是蒙在鼓里,不懂的看着两个男人自说自话。
章之渊老谋深算,故作深沉,“以后别叫姑父了,叫师傅吧。”
走出了校门很远,白瓷还在问,臣骁,我是不是在做梦,你掐掐我。他乐意陪她闹,就果真的用手掐她,只是没有舍得大力,她摇头,使劲使劲。
走在路上的学子都笑笑的看着这一对人,像是两个孩子一样,一个脸色微红,一个不停地各种姿势掐那微红的女子,女子口中还不停的呢喃,不够疼,再使劲。
章之渊,居然收了她做弟子。
这种做梦都会笑起来的事情,真的是真的,在她一胳膊淤青的时候她才傻笑的一边点头,不用掐了。
臣骁忍了好久才没笑喷,这样傻呆呆的白瓷,只有在见了章之渊的时候才这样吧,他倒不至于和自己的姑父争风吃醋,知道了她最崇拜的人是章之渊,他偷笑了好一阵子,她跟他说自己要读研,凭她的成绩大学任选,只是在家休了这段时间耽误了考试和面试,其实他一直悄悄的在为她准备,章之渊肯收她并不是因为和臣骁的亲戚关系,他听了姑姑回去讲过郭白瓷的事迹,也觉得这个小女子真是坚强,再加上江墨那小子着实可爱,每次抱回来,他都能够多吃一碗饭,看在白瓷的成绩,还有那一碗饭的份上,他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臣骁的请求。
这种双赢的事情,在经济上,是求之不得的。
白瓷至于,回去的很长一段时间,每天晚上吃晚饭,不到八点就伏在床上,啃着章之渊那本厚厚的大书,他进房间的时候她是傻笑看着书的,他洗完了澡看完了文件,再回来,她还是那个姿势,一脸的傻笑。
帅的愤世嫉俗的美男江臣骁也觉得这个趋势不好。这个小妮子现在已经深陷在见到了偶像的兴奋中,他冷着脸走过去,用洗干净了的脚丫踹踹她的屁股,她顺势咕噜咕噜的滚到一边,还是捧着书的样子,他忍无可忍,高喊着,超人附体。
扑到了白瓷的身上,她无奈的拉下脸。
每次超人附体,都要做色色的事情。
她瘪着嘴,“我明天就要上课了,导师的名著还没有看完。”撒娇不好用,他红艳艳的唇,黏上了她的颈子。
“跟姑父说,你最近在忙江家子嗣的问题。”
她还要说什么,被一吻封口。
也就随了他,只是偷嘴喘气的时候,小声的埋怨,“人家超人是拯救地球的,你却一附体就变成了采花大盗。”
臣骁百忙之中从她胸前抽出时间,抬起头,一抹坏坏的微笑挂上唇边。
“郭白瓷,我是在拯救,我是小妻子。我怕她累坏自己的小脑袋。”说着,宠溺的吻上她的额头,深情款款,如兰清香,她红了脸,只得抓着他的衣服,“拯救我,还不赶快脱衣服。”
俊男爆笑。
白瓷红着脸,“干什么,我不过是拼合你一下,你不脱算了,我继续看我的书。”说完,就装腔作势的又去掏身边的大书,被他按着手心,细细密密的浅吻,没有预兆的从脖颈慢慢延伸上来,拽住她的睡裙,从肩膀上脱了下来。
“小女子,这就侍奉您。”他坏笑着,用着女子的口气,在白瓷耳边呵气如兰。白瓷浑身鸡皮立刻起来了,恶寒的瞅着他,“现在又女人附体?江臣骁,情趣什么的懂得不少啊,还知道个角色扮演啊。”
他大手一捏她的腰身,她立刻就噤声,乖乖的配合他的亲吻,一室的妩媚春光。
臣骁,其实,我知道,我不过用看书的掩饰,我对你的感谢,我不懂得如何对你诉说我的感谢,我只能,她一个挺身,咬着他的薄唇。我只能,给你一个狼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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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赤橙黄绿青蓝紫之赤子,臣骁之情书
我承认,我是有预谋的,我设计了郭白瓷,我让她进了B大,却没有告诉她,其实我们的章师傅,招了两个学生,一个是她,一个是我。
所以,我十分开始的看见她在班级里看见我时的眼珠子快要瞪出来的模样。
我想要,完结一个,纯美的校园生活。
弥补,我曾经的不辞而别。
如果,我不去美国,我们一定是在同一所大学,过着开心的小夫妻的生活。我会给她打水,在她生日时候幼稚的楼下为她放烟花,在她哭泣的时候英勇的借给她一个肩膀靠。
郭白瓷,我在台上介绍,我是你的丈夫的时候,你有没有很骄傲?
我看到你眼里流动的盈盈泪水,就觉得我为你做再多也值得。
我高兴的看着你沐浴在众人的高度带着杀伤的嫉妒的视线中,我是你的,你是我的,我要向全世界宣告,不管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谧。
郭白瓷,记得,我曾经说过么,我给你一个世界。
这个世界,有你有我,就是一个完美世界。
我很享受,和你手牵手从教室走到食堂,从食堂送你回宿舍,在楼下拉着你甜蜜,在你的额头印上湿湿的亲吻,然后目送你在我视线里变小变小。我们缺失的五年,是不是本来就是这个样子。
我在图书馆,陪你看书,看着你的倩影在一个个的书架里寻着你想要找的书,然后在你被搭讪的时候走过去,只是拉着你在我怀里,在你唇上轻佻一吻,然后高傲的挑起眉头看着那个想要侵略我领土的家伙,高傲的告诉他,你是我的,你是我江臣骁的,一生一世。
全世界,没有你一个指头来的重要。
你问我,如果再有一次,我会不会还是选择你?
你的影子第一次落在我面前的时候,已经被我紧紧的踩住了,我不放你走,永远,我会选择你,永远。
我们穿着最简单的棉布T恤,我们情侣的牛仔裤,我们穿你喜欢看我穿的帆布鞋,我选你喜欢的白色,虽然,我已经很多年不穿这个鞋子了,但是我为你扮嫩一次。
江茉总是骂我见色忘亲,把一大个的江山集团一句话就都甩给她了,我笑,问她,江茉,如果,你老公让你陪他去环游世界,你去不去?
她一个大白眼翻我,江臣骁,你丫找死。
随即,小女人的说,我们家李念赫让我去,我当然去。
我美滋滋的已经推门出去了。
爱情不就是这样子么,适当时候,适当放弃适当的爱好,去守护爱人的幸福。
当我们走在绿荫里,我喜欢走在你的左边,那样可以握住你的左手,握着沃恩的戒指,在手心里,紧紧地。
任青岚说我变了,变得更加男人了。哈哈。
当然,我要守护我的女人,和我的孩子。我不是从前那个孤军奋战的男人,我是一个拖家带口的男人了。
我很感谢韩风禾,如果没有那一次在机场,他带去郭白瓷,或许此生,我们就擦肩了,我们不会在此后如此的纠缠。虽然,我们错了那么多,我曾经对她那么不好,但是如今,她都和失忆一样,只记得我的好,把我的坏全部失忆一样忘掉。
此生得此良人,足矣。
真的,足矣。
我还记得,五年后第一次见面,郭白瓷那个傻妞当时做的傻事,朝着我居然掀衣服,现在我也不怕说实话了,其实那天主要是身体不好,有点感冒,如果不是感冒了,我即刻就把她扑倒。
对于她,我从一见面就喜欢,喜欢的我自己都不知道的,喜欢到我以后穷追不舍。
这是我最后的领悟。
我爱郭白瓷,恐怕是从一开始就种下的种子了吧,不过是在她的温柔和缱绻间渐渐的茁壮了。
“嗳嗳,江臣骁,你又不认真听讲,胡乱写什么呢?”白瓷小声的凑过来,拿着笔敲我的头,只能赶忙把这样为你写的关于我的情路历程收起来,何喜,你别怪我哈,是郭白瓷那妞太暴力了。
每个人都会找到属于自己那个对的人,你说对不?
何喜,我很感谢你把我们的故事写给更多的人看,但是,我不要太火啊,本来小爷这个长相就很招桃花了,要是被您再一宣传,恐怕我就死在郭白瓷的暴力之下了吧。
偷偷告诉你,任青岚那个孙子,成天逼着我给你打电话,说你写的故事把我写的天仙一样,怎么把他写的那么缺筋,强烈要求你向大家声明,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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