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纨绔》第104章


我只是没想到,最后我的放弃成全了她。
心酸,难过。
尤其是视线碰触到了他看着沫樱的温柔和宠溺,心如同死了一样的纠葛。
“我只是来看看臣骁和白瓷的婚礼,如今己经看完了。我要走了。”我慌不择路的逃开。
秦修仁,如果当年你用这样的眼神忘我,我何苦逃开。
如果你对我多一些信任,我何苦如此。
原来,你也是可以改变的。
走的我的心都痛了,累的我身都乏了。
我回来的时候,若素笑我,何喜,你走这么些年不是还没有把他忘记,你呀,比我还固执。
我知道,我错过了,我放过了,就是一生了。
但是,如果再来一次,我应该还会选择我的事业,在那样的时间,在那样的机缘,在那样的境况下,我承认我别无选择,我承认我是自私了。
我们都是,不应该相爱的人。
看着刚才沫樱挽着他,我不由自主就想到了当初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常常是秦修仁挽着我的,他那十足依赖人的个性,吃饭的时候一定要紧紧攥着我的左手,而他坐在对面才吃的安稳。一起走路的时候,一定要挽着我的肩膀,我常常恼他,说我们到底谁是男人谁是女人,他可怜巴巴的一张俊颜十足可怜的说,我就是觉得挽着喜儿很安全,很舒服。
不知不觉眼泪就落了。
现在,你也可以男人一样的让沫樱挽着你了。
你也愿意做一个可以被女人依赖的男人了。
可惜,你再也不是我何喜的了。
你曾经说,你是三毛,我是荷西。我生,你生,我死,你陪。
等我六年,娶我回家。
如今誓言还温热,人己经面目全非的让人心痛。
记得,你跟着家人从台湾过来的时候,国语还说的不好,你总是说不好你丫的,我就教你,所以,北京话,你的儿话音最标准,你叫我喜儿的时候,我最欢喜,我为你做过所有的事情,只有这件,我最欣慰,因为,你从此不论叫起哪一个女人的名字,都会想起我,因为,儿这个字,是我教你的。
但是我忘记了,如果叫做张沫樱,你不会叫她樱儿。
你唤她,沫樱。
成熟,干练,清爽。
我再也止不住眼泪了。
什么生死两茫茫,那样并不可怕,可怕是在有生之年,还要视若无睹,形同陌路。
爱也不能,恨也不能,明明是藏不住那么许多的情感,却要硬生生的压住,怕你发现,其实,我还是,爱你的。
青春如果可以重来,我还能不能不是你心头的喜儿,我还能不能够让你在黑夜中哭泣醒来,我还可不可以让你夜不能寐?错大多,就成了对的了,没有想到,离开你,竟然成了对的事情。
荷西让三毛等他,等他长大就娶她。
我让你不要等我,你就真的放了我,然后告诉我,你爱我爱到可以放纵我,放弃我。
秦修仁,你真是长大了,成熟了,让我不知如何是好。
可是,为什么在我二十七岁的时候,才知道,二十三岁的你,已经真的长大了。
我放了你飞,现在,却想收了你的翅膀。
让你腻在我的怀中,无法翱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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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赤橙黄绿青蓝紫之青龙,任青岚1
生我时,我妈说梦见青龙了,于是,我爷爷大笔一挥,叫做青岚吧。
嘴贫是特点,长的帅是优点,太调皮可爱是缺点,总之,在遇见童暖之前,我的人生算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尤其是在女生这个问题上。
十二岁前,吃东西从来不用自己花钱的,都是女生请我,年少的我,无知的我,还有一阵子以此为乐,后来被那时大我三岁的臣骁哥哥一句不经意的吃软饭给点醒了,从此发誓再也不吃女生请的东西。
童暖是转学来的,我们整个班里只有几个女生,她的出现让众多男生眼前一亮,那时她一头乌黑的头发,当时的男生对黑发有着偏执的喜爱,这和电视上刘德华那个广告有着密切的关系,大家都想找个可以给她倒热水洗头发的女朋友,而且还要用那个牌的洗发水,觉得那就是很浪漫很浪漫的事情了。
童暖不但有着长发,长的也十分好看,清秀的脸蛋,己经出落得芙蓉一般。
任青岚第一眼就看上她了。
口味对了,于是,愉偷去和自己的班主任说,让童暖和自己坐在一起,并且竖起三个手指发誓,如果让童暖和自己一个座,自己以后一定上课不走私,不看漫画书,不听歌,乖乖听讲。
教育局的副局长是青岚的叔叔,班主任是从来不敢得罪这个小爷的,只是冷冷的说。“坐就坐一起,不许干什么出格的事情。舭”
青岚哼着小调开心的回去了。
不出一会童暖被班主任叫出去,回来的时候,是红着眼睛的。
但是还是乖乖的拿着自己的书包什么的坐过来,我兴冲冲的就要凑过去和她说话,谁知道她吧嗒一滴眼泪掉下来,我当时就吓得不轻,还没来得及问,她又一滴吧嗒的落在了她的语文书上。
然后就和断了线的珠子一样不停不停的吧嗒吧嗒的落在了书上。
青岚哪见过这场景,愣了手脚。
最后素性直截了当的拉着她的袖子就问。“妞,你哭什么啊。”
童暖那句话,青岚记了一辈子。
“我讨厌和长的女孩子一样的人坐在一起。”
闹钟突然响了,青岚被吵醒,拿着那个倒霉的闹钟朝着地下就要扔,但是脑子中忽然灵光一闪,然后这才心不甘情不愿的睁开眼睛,仔细看看上面的数字。
今天正是他托修仁办的派对之日。
名曰告别单身派对。
其实并不是那个意思,是要勾任之炀那小子上钩的派对。我嘴上显然说,我已经放下那段感情,其实,我心里知道我忘不了,根本忘不了,童暖从很多年前就是我的梦,我的全部,如今她回来,我怎么能够轻易放开。
那么说,不过是让她安心的寻找幸福,但是,任之炀不应该,不是,也不能是她的幸福。
我拿出了克的战服,白色的衬衣,我向来不喜欢这样十分服帖又板正的衣服,但是,今天我也豁出去了,领子的三粒扣的设计,让人的脖子显得愈发纤细修长,这件衬衣是在巴黎时装周上,莱昂送我的,是完全按照我的身形做的,独此一件,当时随手一放,今日穿在身上也是感觉出了定制服装的奢华和舒服了,这么紧绷的衣服,但是由于设计的完好,穿在身上也是轻松舒适的,修的线条如同刀刻一般的华丽。
从柜子中,挑了一条最为闪的黑色裤子,布料是哑光的,宽松的不紧绷,但是,又是隐约的可以窥见身体的轮廓,低调的银色扣子十分骚包的在臀都的口袋上,我微笑着,挑了一条方巾,宝蓝色,戴在脖间。
童暖,你不是说,最喜欢我穿的神士么?
我今天就给你看一个不一样的任青岚。
对着境子沉眸一笑,我不是HelloKitty,我是老虎。
开着骚包的车子去接戴乐乐,那丫头果然上道,几天之前还是不冷不热的,但是,经过那一晚的经历,似平是热络起来,偶尔会有一两条的短信发过来,但是看得出是礼貌而恭谨的,除了问他那天派对穿什么衣服,和时间,再没有多话。
尽管,看见穿戴整齐,十分可爱的戴乐乐,他还是没有半丝的感觉。
不是自已的女人,怎么努力,都爱不上。
两人这几天没见,戴乐乐在家中,己经反反复复的把自己和任之炀的东西收拾的干净,都堆在了床下的纸箱里。慢慢的礼物,玩偶,慢慢的回忆,带着伤痛的味道。
她己经无法等待了。
再等就老了。
逃不开纠缠的牢,但是,可以锁住等待的心。
变得实际的自己,就算是自己都厌恶,可惜,生在这个世界上,就必颜懂得妥协。
她其实一点都不喜欢暴露的衣服,其实不喜欢身上这个裸色的小纱裙,不喜欢这么高跟的鞋子,不喜欢大红色的口红,不喜欢,在路口等另一个男人的另一辆车子。
但是,任之炀不爱她了。
或许,从来都没有爱过。
她还等什么呢?
等了这些年,除了一身伤,还留下了什么?
对,还有床下那些,让人疯狂,让人痛苦的回忆。
他的车子出现在拐角,男人素净帅气的脸,今日看起来愈发的英姿焕发,白色衬衣,配上那脸蛋,的确是没有缺憾的完美。但是,她就像许多的女主角一样,不喜欢在身边默默无闻的好到让人吐血的男二号,只喜欢欺负她,折磨她,伤害她的男一号。
虽然任青岚待她不好,但是,比较而言,任之炀对她简直是惨无人道。用一刀刀,刺痛了她的怀春少女之心,用一次次的冷漠,换来如今的狼狈不堪。
她逼着自己扬起嘴角,朝着青岚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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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赤橙黄绿青蓝紫之青龙,任青岚2
几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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