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纨绔》第107章


场不知道阴谋何在的戏码。
“任之炀,我已经不喜欢你了。我们以后,形同陌路,好不好。”他刚温情的松开自己紧紧环住她的胳膊,她就这么一句话,让他不禁火烧心头,“戴乐乐,你不喜欢我还能喜欢谁?”
“之炀,我知道我的喜欢曾经给你很大的负担,你不希望我被大家知道,你把和我在一起的事情在人前隐瞒,我知道,你不满意我这个女友,但是我又那么步步紧逼让你透不过气,所以你才选择权宜之计,答应我的喜欢。现在,我不喜欢你了,你也自由了。不要可怜现在的我,我已经习惯被利用了,我这样的女孩子,没有长相,没有身材,什么都没有,还傻乎乎的,我知道,我不应该高攀你。”说着说着,眼泪也就一起掉了下来。
站起来,她轻轻的擦过他的肩膀,他只觉得心脏某一个柔软间隙,轻微的开始疼痛。
“你应该去寻找属于你,任之炀的幸福的,不要被我羁绊了,也不要怜悯我了。”
她终是说完了心里的话,想了三天才熬出的话语。
眼泪滴在纱裙上,她转身扬手,一辆出租车停在她面前。
她头也不回的坐了进去,司机,开车。
他还滞留在原地,空空的想着她的那句话,我不喜欢你了,你应该去寻找你的幸福的。
去你的,戴乐乐,没有你,我去哪幸福。
暴怒要回头寻那一抹小小身影,却已经看不见了,她坐在出租车上,一边抹眼泪,一边带着笑容问出租车司机,“刚才那个男孩是不是很英俊,他昌我曾经最喜欢的人。”
司机一笑。“为什么是曾经最喜欢的人了呢?”
“因为,以后,他就在我的心里了,却不再属于我了。”
司机对于女孩子傻傻吟出的话不甚在意,只是似乎在说自己,也似乎是说给安安听的。 “只是默默的喜欢,永远没有结果。何不疯狂爱一回,起码伤痛过。”
她戴上耳机,放着那一首《此去经年》。
一转身,我对你的爱,已遥远。
再回首,你对我的情,已是此去经年。
彼此在流年里落过的眼泪就留给时间作纪念。
等到日后的某一天孤单的想念。
任之炀,十几岁的我,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会真的让这支歌成真,我还说,相爱不能在一起是一种最痛的折磨,你笑我,你说我傻。
现在,不知道你有没有体会到,一种爱在体内逐渐流逝的痛,带着血液,拉动着肌肉,流出我的体内,关于你的,我的爱。
你一定不记得,我在柳树下,为你唱的歌。那时,你不过十五岁,还是调皮捣蛋的时候,我却已经是个怀春少女,我喜欢看着别的女生被男友用单车载回家,然后两人在楼下耳语很久很久都不肯各自散去。
我让你看,你说,这有什么,不过是男欢女爱,各取所需。
我没有反驳你,那时,我应该告诉你,那是真爱。
或许,男欢女爱也是真爱的一种,但是真爱却不只是这么简单,就像我看着你,会爱上你的笑容,不看你,会思念你的面容,在你身边会迷上你的味道,不在你身边,开始如中了毒瘾般等待这味道。
你懂不懂?
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家里,妈妈绕着我问青岚为什么没有送你回来,你脸上这猫儿一样的黑色是什么,我一摸,眼线粉底花了满面,我又落泪了,但是我却没有说实话,我已经不想再说,这是为你流的泪,我只是说,妈妈,青岚不要我了,明天开始,我们又要走上相亲之路了。
妈妈低低一叹,就知道,这样的好男人,咱们家是没福分留住,那长相,那气质,还有那身材,完美死了。
在我耳边絮絮叨叨,我却再也听不到了,默默的走进了我的房间,望着这一室的狼藉,早上选了那么久的衣服,最后还是被抛弃了。
命,这是我的命。
我多么希望我是郭白瓷,我多么希望我是童暖,我多么希望我是任何一个在爱情中温暖的女子,可惜我谁都不是,我什么都得不到。
任之炀流连夜店的时候,甚至是我在的场合都带着别的女人出去车震,他们告诉我,我不相信,直到有一天,我亲眼看见他挽着一个穿着入时,一双长腿,长发飘逸的美女进了他的车子,我的心彻底碎了。
怪不得,他从来不逾矩。
就连蜻蜓点水的吻也好,也能安慰我爱他这么多年,已经开始疲惫的心。
可是,他就是那么残忍,我蹲在地上,捂住自己的嘴巴。
【番外】赤橙黄绿青蓝紫之紫色高贵,任之炀4
那时,应该就知道,他不是爱我的,如果爱,定会对身体着迷的吧。
他宁可在夜店带着各样的女子上他的车子,他心爱的跑车,也不肯和我有一丝的接触。
怎么那时,还固执的不肯离开呢,如果当时就转身,在人群中寻一个平凡男子,过此一生,也应该是幸福的吧。当年就不应该选一个太过于耀眼的男子,认为自己能够驯服一个惯常花丛的男子。
妈妈那句话很对,我没有福气去留住一个任之炀,更奢谈留住一个任青岚。
默默的起身,把衣服都叠好放进柜子里,脱下身上的纱裙,穿上时以为自己是公主,现在,才知道,自己不过是灰姑娘,永远等不到王子拿着水晶鞋寻来的灰姑娘。
穿着吊带裙,躺进了被子里。
此刻只有被窝的温暖能够填补她流逝的勇气。
正要沉入温暖梦想,忽然窗上一声响,窗子被大力的拉开,风扬起了小碎花的窗帘,男子低着头一边咒骂一边扯开正在自己的头上来回吹拂的窗帘,“戴乐乐,你脑子没有毛病么?为什么要装这么一个纱帘,不知道我进来的时候,会绞在我的头上么?”没穿外套,只是穿着黑色的白点衬衣,黑色长裤,从窗台上一跃而下。
“你很多年,都没有来了,所以我才装这个纱帘的。”
她幽幽的看着似梦又非梦的他。
那张俊脸只是拍拍身上的泥土,并没有的答言,他十八岁之后,就没有来过,因为,他发现自己每次看见她衣衫不整的在房间里一会给他拿个小蛋糕,一会拉他坐在床上看相册,自己心中蠢蠢欲动的欲望已经有些无法压抑。
也是怕自己坚守不住,所以,再没来过。
只是没想到,她都记得。
原来她都在乎。
“你来做什么?”
她被冷风吹得清醒了,坐直了身子,敌意的看着他。
他却四处张望,“戴乐乐,我送你的娃娃怎么都不见了,还有你扣下的我的衣服,还有我的变形金刚,怎么都不见了?”
本来是被他的东西塞得满满的柜子,如今如此的零落。
她站起来,从床底拖出纸箱子,满满的一大箱,“你的东西都在这里了,正好我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我不舍得扔,如果你还要,就拿回去吧。”
“戴乐乐!”咬牙切齿的声音。
她闭上眼睛,“我对你再没有什么话好说,你走吧。”
那边忽然没了声音,戴乐乐以为,依他的脾性,听到这样的话一定是二话不说,摔门就走。也就真的绝望了,其实自己看见他那一刻,只觉得满世界的花儿都开了,这样的一种感觉,应该没有人能够给予她了吧。
只听见一声细小的砰的一声,什么金属物体和地板碰撞的声音。
原来他还没有走,心里又兴奋起来,睁开眼睛,就愣住了。
脸红成了猴屁股。
这真的是,真的是,她第一次看见任之炀的裸上身。
刚才那声音,是衬衣扣子落到地上发出的声音,他刚才不说话,其实是在脱衣服。
“任之炀,你干什么呢。”戴乐乐声音都抖了,面前的男子小麦色的皮肤健康而干洁,锁骨突兀,脖子上一个发着金色光芒的细细链子,说不出的蛊惑人心。他已经开始解自己的腰带了,GUCCI的腰带被他毫不温柔的一把扯下。
“妈的,真冷。”他转身去关上窗子,然后继续脱。
戴乐乐急的跳了起来。从被子里拱出来,冲到他面前,按着他的手,“任之炀,你疯了么?”
“我没有。”
“那你这是在干什么?”戴乐乐简直血管要爆了,从他身体上传来的香味,一点点的透到鼻子里,透过薄膜传进身体里,只觉得自己已经头昏脑热无法自制。他反制住她的手,“你猜呢?”
男人英俊的脸,专注的眼,她使劲的抽出他的手。
“任之炀,我说过你不要可怜我,我不过是没人要而已,你没必要这么委屈自己的。你不是从来不碰我的身边,你不是宁可和别的女人车震,都不愿拉我的手么?”
一边说,一边眼泪已经掉了下来。
哀求的脸在他眼前放大,“之炀,算是我求你,不要在我决定忘记的时候,做这样的事情,我已经不再年轻了,我经不起再来一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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