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你身边》第30章


当她以弟弟女友的身分站在他面前时,他不能说完全不意外。
林优人低头笑了。
“什么?你是说因为想要接近我,所以才和我弟弟在一起吗?”
女子脸一红,咬着唇道:
“原本是那样没错……可是,我现在对想歌也有感情了,所以才会想和他订婚。”她又连忙解释着。
他抚着额,轻笑道:
“那,你又为什么来找我?”女子一时间有些局促。
“我、我也不知道……我还是走好了!”她转过身便想离开。
林优人从后一把拉住她的臂膀,将她带入怀中,毫不迟疑地低头吻住她的颈项。
女子先是僵住,然后战栗地抗拒,但那带着犹豫的抵抗却被他的吻迷惑,渐渐地消失无踪。
他看着女子双目轻闭的迷茫脸孔,黑眸变得深闇。
关上门,他将女子压倒在客厅的沙发椅上。在他的拥抱之下,或许她仍有些不知所措和担心而推拒,却也只是一时,最后还是抵挡不了他的勾引而没有继续坚持下去。
他并未完全褪去她的衣物,只是扯开她的衣领,撩起她的裙摆。
“我……只要你喜欢我的话……我……不订婚……”在接受他进入的时候,她轻声地这么说出口。
林优人撑臂在她上面,看着她奉献似的表情;突然间,他抖着肩膀笑了出来。
“呵……哈哈!”
“……咦?”女子不懂他为何而笑。
他离开女子的身体,翻身坐到旁边的单人沙发,脸上原本的笑意完全消失,他启唇道:
“滚。”
“什……什么?”衣衫不整的女子坐起来,挂在脚踝上的薄裤让她看起来更加狼狈。她以为自己听错而回问。
“我叫你滚。”林优人冰冷地说道,一字一句,清清楚楚。“我不会喜欢你。而跟我做过爱的你,也不必嫁给我弟弟了。”女子傻住,神情错愕。
“以前你在我面前说我不好,明显表现出对我的反感,一副正义使者的模样,其中有多少是真话,有多少只是想引起我的注意,你以为我感觉不到吗?”林优人有趣似地勾起优美的嘴角,但那阴寒的神情却让人浑身发毛。
“你……”女子痴愣地望着他极之俊美、却也极度残酷的容颜。
“后来,你和我弟弟交往而再度出现在我眼前,若你是真心喜欢想歌,那也没什么……真是可惜。”
“你这是什么意思?”女子激动道。
“意思是,像你这种嘴上说对我弟弟有感情,却还装深情找其他男人的恶心女人,根本没资格进我们家的门。”他冷淡地看着她惨无血色的面容,极其残狠道!
后记
郭凝纯是百分之六十的我。
对不起,我真的很羞愧,这么厚脸皮又白目的角色居然是我自己。
她的思考、她的想法、她的言行举止,话尾老有很多语助词,甚至她喜欢吃泡芙喝全糖饮料(我是蚂蚁族人啊),把肉酱挤到墙壁上去,都是我以自己为范本。
(女主角看起来是不是个怪人?因为我就是一个怪人囧。你们要是讨厌她的话,我不会伤心的,没关系囧囧囧。其实不只肉酱啊,我把很多东西喷到墙壁上或门上过XD,一开始不会剁玉米也是大乱喷,而且自己一个人都不会出包,大桃一站在我旁边我就出包了,有时不禁想漫画里画的原来是真的,还被他边清理边白眼XD)
然后我觉得心胸狭窄的副班长同学根本是个行动派,虽然感觉冷冷的,但该做的事一样也没少做。(像是这样的事,和那样的事!我是说帮找领养小狗的人和英雄救美的事XD。后面那个裸体围裙,是我以前在电视上看到某位女星说她都穿裸体围裙炖鸡汤给男友喝,我心想我也好想试看看啊!但至今仍没有勇气XDXDXD,然后我只好把想像具象化,刚好朋友送我围裙……可能看我很饥渴这样,奇怪为什么饥渴的是我XD,想尝试各种东西有什么不好!XD)
郭凝纯没有手机这点,则是参考我的一位朋友。她在手机流行之后很久都没有手机,好不容易因为别人的勉强而终于有了一支手机,十年没换过(我现在看到那支都会觉得好复古喔XD)。我问过她干嘛那么不想用,我有点忘记她回答什么了,大概是因为她觉得手机很像牛铃,让别人能够一直找到她,而她不想挂着牛铃。(我在交稿前夕和她聚餐,那位昵称集满一页就送照片的阿跳跳小姐,验证了答案XD。我跟另外一个朋友说,这次的女主角是百分之六十的我,她露出了微妙的笑容。呜呜,我的朋友XD,本来还想要将我会把电视遥控器和钥匙放在冰箱的事情写进去,想想还是算了XD)其实我也不大用手机,几乎不打,一个月响不到五次,月租换成易付卡,300元用半年XD。(就用不到啊,真的……我都用网路联络。)
至于便利商店被怪叔叔搭讪的事情啊,则是我自己遇到的XD。不过当然没有副班长来救我了,我只能一直说谢谢不用,谢谢不用,谢谢不用!(笑。不过现在想起还是会想,说不定那个人真的是个好人)
来到你(你)身边,是在说背着包包奋不顾身去找林想歌的郭凝纯,也是在说最后想要见到郭凝纯而去寻找她的林想歌。
这个故事其实我原本是打算按照时间轴顺序来写的,但是我一直想,她的爱情在过去,他的爱情则是现在,如果按时间轴写,会分离开来,于是我把时间前后穿插进去,一边诉说着她的爱恋,一边编织着他的感情,只有这样才可以同时看到他们两人那份喜欢的感情。我想你们也许会想到《谁先爱上谁》,其实我自己并不希望有人把这两本书重叠(不过重叠也没关系啦XD,我又不能控制,笑),在我心里这两个故事是完全不同的,我想要的只有如何将这段爱情尽力地描写出来。
喜欢一个人,可以喜欢多久呢?在开始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我一直在想。
可能几天,几个月,几年,也许一辈子都只喜欢一个人。
郭凝纯什么也不想要,她只想把自己的感情说出来,不要留有遗慨。或许,她也想安慰喜欢的人,所以她做出了决定。(比起做了之后后悔,我个人始终认为多年之后后悔没做是会更遗憾的;做了,至少能得到一个确定的答案;没去做,却永远无解。如果当时做了就或许会怎样怎样,也许会有更好的结果,但是时光却已经无法倒流了,天哪,光用想像的我就会悔恨)
为什么会这样喜欢对方?为什么会一直忘下了对方?像是这样的事情,或许完全没有道理或理由,有时候连自己也无法明白和解释;但是,我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一件美好的事情。
想要和对方在一起,对自己诚实,就算过程辛酸,就算会失败,就算会流下泪水,也一定能够得到些什么。
如果每个人都可以幸福就好了。
书中那只小狗的事情,是真实事件。我国中时的班长是一个很爱动物的人,有次就在便利商店买了一个肉包喂了一只流浪狗,然后到处帮它找主人,我陪她找过一两次,最后答应领养的是一个同班同学。后来我跟班长有去她家探望那只狗狗哟。
我另外有个同学,上次看到她的时候,她告诉我,她现在和她的小学同学在一起。她说:“以前虽然也有联络,但就是没感觉,后来也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就是喜欢上他了。”每个人都有应该遇见的那个人,可能不是相识的现在,可能要等好多好多年以后,什么时候会喜欢上一个人,谁也不会知道。
我每次在写一个故事的时候,光是想那个人要怎么喜欢上那个人,就要想很久很多。(因为我脑容量太小了,真糟糕)要如何才能够遇见那个唯一的人,要怎么知道对方就是那个唯一的人?想要恋爱,可以很简单,也可以很困难,喜欢或爱上一个人这件事,对我而言,是一个永远也没有答案的奇迹。
另外就是,这个故事,是我脑海里那张网中的一个重要的点(郭凝纯是某人的妹妹呢,其实她会跑去看她哥,但我完全写不进去XD,他们依然是感情很好的兄妹喔)。我一直非常想要写出来。我终于把点连接起来了。(也是眼睛有痣系列的第三本,噗XD)
那么,还是谢谢总是照顾我的出版社,谢谢愿意翻开这本书的每一个人,非常感谢!(鞠躬)
P。S。1非闹区的乡镇中古透天厝没有想像中贵呢,我查房产,大概一桶到两桶金就可以买到了。(副班长原本的公务职位薪资还不错,他是自己降职,跟照顾他的长官请调,加上偏远地方的确缺人,所以便成功了。我们台湾推行“乡镇一图书馆”,但专业的图书馆员并不够,所以也有以乡镇公所人员去充当图书馆人员的状况。书里提到镇公所也是因为有往来,我本想详细写出来,却又觉得这些罗唆到不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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