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之与光同尘》第1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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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上有些事往往就是这样,宁愿拿给别人糟蹋了,也不愿意给你,但凡心性小一点,都要气出心魔。当年林辰碧如果有半份家业傍身,在程家面前腰杆子能硬上一点,结局也不至于那么难看。
好在,她都不在乎了。
秦赟也来过,不过不是探病,而是来问什么东西,关起门来谈了什么,谁都不知道。只是秦家的这位新家主最后是摔门而出的,气冲冲走了,从此直到她死,再没来过。
程曦一直留在这里。
癌细胞转移,她时日无多。再耀眼的美貌,也一天天枯萎下去,渐渐消瘦,苍白,进食困难,圣诞节之后,她一直靠点滴维持。精神渐短,一睡就是一天。
都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她却一直是冷硬固执的样子,打探消息的不是没有,只是她手段仍然狠厉,三番两次,起念头的人就少了些。
程曦一直陪着她。
她冷漠、独断、蛮不讲理,愚昧,无数次想绑住他,也曾是他最大的阻力。
但她却从来没有放弃过他。
所以他陪她到最后。
她走的时候,寒流来袭,是整个冬天最寒冷的一天。
程曦坐在她床前,彼时她已经昏迷整整三天,后事都已办好,这边的习俗是嫁女不归,她是要葬在秦家的。
凌晨时她醒过来,窗外草木挂霜,温房里花开正盛。
她很平静,跟程曦说了一阵话,就算在最后关头,她仍然神志清醒,条理清楚,秦家家大业大,她接手这许多年,虽然常常被那些长辈掣肘,也留下许多后路,而今都交付与程曦。
她知道这些事,所以恨程则钧,当初程曦被刺杀,她找上程则钧,程则钧说形势比人强,说情非得已,说程家无数双眼睛在看,牵一发而动全身。
铁了心要狡辩的话,借口何止一百个?
只是都过去了。
这世界很凉薄,人活着,才有情分,有顾忌,往后她走了,程曦是砧板上的肉,他才二十岁,上大学的年纪,如何敌得过那些虎视眈眈的老怪物,她再怎么竭力多活一两天,也无法护得他周全。
当初程曦拿话激她,怪她束缚他,怪她不放他自由,说她不为他计深远。其实私生子哪有什么深远,他本就是她二十年前偷出来的一个宝贝,见不得光的孩子,是那些人的眼中钉肉中刺。能活一天,便是一天,她若死了,洪水滔天,她也管不了了。所以她才到死也不放心。
然而这些话,她都说不出来。
她是林家长女林辰碧,巾帼不让须眉,平生难有小儿女情态。唯一一个她会对他说软话的人,已经于二十年前,与她恩断义绝。
这些话,直到最后一刻,她都没说出来。
她只是告诉了程曦那些密码,那些路线,那些无路可走时可以投奔的人,一字一句,清清楚楚,她连遗书都已写好,是怕自己病重之后头脑不够清晰,错漏了什么。
最后是凌晨,很冷的天气,她躺在床上,嘴角露出苦涩笑容,看着程曦说:“以后的路,你都要自己走了……”
她这样要强的人,到死都不肯插管,硬捱着痛不肯注射杜冷丁,到了这时候,仍然没有一句温情的话。
程曦不说话,只是握住了她的手。
他小的时候,曾经很想牵着她的手,一起放学,像任何一个有父母的孩子一样,和她絮絮叨叨地说一些学校里的琐事,然后开心地踏着夕阳一起回家。
在他的梦里,她的手总是温暖的。
然而如今她病体支离,瘦骨嶙峋,被病魔苦苦折磨,却只有他来陪她走这最后一程。
“没什么大不了的,”程曦看着她的眼睛告诉她:“我会过得很好,我是你的儿子,不会那么容易被打倒,你要安心,要相信我。”
她的眼皮垂了下去。
“对不起……”
“没关系。”尽管知道她不一定听得见,程曦却仍然用从未有过的慎重回答她。
你生我下来,已经是百般困难,以后的路再难走,也是我自己的命数。这世上有百种出身,没有什么对得起对不起。生为男子,本就该对自己的人生负责,所以没关系。
母亲。
她的遗嘱,是要将遗体火化,送去云南。
程曦并不知道为什么,直到他去了那个地方。
那是个漂亮的山谷,湖水清澈,遍地牛羊,在湖边的草地上,开满了早春的野花,一枝一枝在风里摇曳着,和她花房温室里生长的那些花一模一样。
早在二十年前,她也许来过这里,也许和谁在这里有过一段非常难忘的时光,以至于她在余下的二十年里,一次一次地回想,死也要死在这里。
她的葬礼半个月后,程则钧主动找了程曦。
他给程曦打了电话,问了程曦最近的工作,在国外的生活,语气始终平静。
有什么好痛不欲生的,他有他的事业,有他的家庭,早在二十年前做下决定的时候,就已经尘埃落定。如今半生已过,他是程家家主程则钧,万事皆足,春风得意。
有什么念念不能忘的,不过是一个错误的故事,而他也走了最正确的那条路,年少轻狂,凭着一股血勇出走,但人最终还是要回到现实中来。当年及时放弃未必是错,停在那时候是最好的,不必被时光打磨,不必被世俗折辱,变成自己都不认识的人……
但是程曦跟他说:“秦夫人给了我一块玉,和阗玉璧,她说,如果真到了无路可走的时候,就拿这玉璧跟你换一点东西。”
程曦说:“她这些年,活得并不开心。她说过,早在二十年前,这个世界对她来说就并无吸引力。我知道,她是为了我,才一直活下来,她知道自己时日无多,前段时间才那样反常。因为她不信你。”
这世上已经没有支撑着她活下去的东西了,家人凉薄,婚姻交易,而她爱过的那个程则钧,早已死在北京那场铺天盖地的大雪里,死在云南那个开满野花的山谷里,剩下的这个人,与她只是陌路。唯一支撑着她苦心经营的,只是程曦。她不敢信程则钧,所以不敢死。
程曦不说,程则钧几乎要忘了。
那块玉,是程家祖传的,唐朝传下来的玉璧,程家都用来给长孙戴着。古人以苍璧礼天,他当年是怎么说的去了?是“这块玉正合了你名字”?还是只是笑着,把这温润的古玉递给了她。
后来回了北京,程家得他悬崖勒马,已经是喜出望外,那块玉,他说丢了,他们也不追究了。
原来她一直留着。
程曦说她活得并不开心。
但人活一世,并不需要每件事都开心,他当年也不开心,但这些年下来,再重的伤口都能被抚平,往事再不堪,忙起来就好了,人是活在责任里的,不需要你动,生活自会推着你走。一切都会过去,他做了对的决定,万事都在意料之中。没什么大不了,他没有错,也不必伤心。
程则钧在书房里略坐一坐,感觉自己好了一点,开始看文件。
一看就看到了凌晨,看见窗外透进的光,才知道天已经亮了,桌上满是烟头。
他下楼去休息,看见妻儿都坐在桌边吃早餐,看见他下来,都怔住了,大惊失色。小女儿程昀似乎想说什么,张了张嘴却没发出声音,妻子把刀叉重重地摔在盘子里,似乎隐忍着满腹怒火,推开椅子,起身走了。
他懒得去管。
只是到洗漱的时候,他才知道妻儿为什么惊讶。
不过一夜而已。
镜子里那个向来挺拔精神的中年人,原本墨黑的鬓角,已经全部斑白了。
作者有话要说:下面放秦南的,还是主角两个人的?
第114章 秦陆(一)
喜欢上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是有意,是无意?是心照不宣,是小心翼翼,还是看到什么都会想起那个名字,念念不能忘?
南仲远第一次看到秦陆,是在第一次天之涯大赛的时候。
他不是喜欢热闹的人,之所以过去,也是因为朋友都在,那时候陆沉和程曦还没闹翻,宛然一笑和程曦尚未勾搭到一起,他过去看了看,到处都是熙熙嚷嚷人群,又是夏天,展馆里热得很,他正准备回去,转头看见一个人,抱着手,坐在逐鹿那一堆人的最里面。
那件黑T恤,秦陆穿了很多年。
他天生适合穿黑,清俊面容,神色冷峻,只要坐在那里,就有一种「我不认识你们」的疏离感,看着就让人觉得冷。
南仲远看了看他,转身继续走,听见背后有人问程曦:「那个很拽的人是谁啊?」
他没能知道他的名字。
后来逐鹿风头渐盛,他在店里做菜的时候,无聊了,也翻翻论坛,上面有人吐槽逐鹿的廘战性格太臭,他看着,忽然想起那天看见的那个穿黑T恤的青年,笑了一笑就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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