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不语诡秘档案第一部13:金娃娃 作者:夜不语》第16章


是一个不大的碗,用白色的盖子密实地盖了起来。 
今天早晨来这个房间时,并没有发现过这个东西,而我一直都和她在一起行动,也就意味着,这碗东西并不是我俩带回来的,思索了片刻,赵韵含拉了拉我的胳膊。 
“阿夜,你那位细心的淑女又给你送饭来了。”她冲桌子上指了指。 
我心不焉地向她摆手,“隐隐藏藏,见不得人的家伙,这种人送来的东西我才不要。送你了!” 
“你说的哦,那我可要吃了!嘻嘻,先看看有什么好东西!”她走过去将盖子揭开,只往里边看了一眼,顿时,全身都僵硬起来。 
她颤抖着,双脚艰难地后退,几乎要瘫倒在了地上。然后,发出了一阵完全不属于人类的高声尖叫! 
我猛地抬起头,走过去一把将她扶住,“怎么了!” 
“碗里,好……好恐怖!”赵韵含结结巴巴的说着。 
我立刻向碗里望去,接着眉头全都拧在了一起。 
只见碗里,密密麻麻装着的全都是蜻蜓的眼睛。绿莹莹的,泛出冰冷的光泽,仿佛无数个死者的眼睛,正怨恨的死死盯着我,盯得我冷汗不住地往外冒。 
深深吸了一口气,我用袋子将眼睛连碗带盖子装了起来,扔到了楼下的垃圾桶里。赵韵含吓得窝在被子里不敢出来,身体还在瑟瑟发抖。 
“好可怕,究竟是谁送来的?那人一定很恨你!”她声音干涩,“吓死人家了,现在我的腿都还在不停地哆嗦!”我没有说话,只是坐在床沿,一直坐着,然后默默地吃完晚饭,发呆到睡觉的时间,回房,仰倒在床上,闭上了眼睛。 
那些蜻蜓的眼睛,自己虽然也感觉恐惧,但更多的是有一种熟悉。仿佛,曾经也有谁送过相同的东西,只是遗忘在了记忆的最深处。 
不知道前几天给我送豆浆、油条的女孩,和今天送来眼睛的是不是同一个人? 
而那段遗失的记忆,究竟还有多少耐人寻味的地方?还有今天买来的八音石,仿佛,我曾经看到过,甚至拥有过。 
沉沉迷雾纠缠在过去的记忆里,压得我无法喘息。 
隐隐中总是觉得自己有些害怕,难道五岁到五岁半之间的半年时间,真的曾以发生过某些自己不愿意记住的事情?或者由于某种外力因素遗忘掉了? 
仔细想一想,似乎从养马村搬出来后,父母就完全没有提到过在这个地方生活时的细节,甚至根本就不愿意提及,甚至不愿意我回到这里。 
由于自己从小到大,身旁就常常会遇到怪异莫名的事情,注意力也经常被吸引过去,反而忘记了自己曾以失落过一段记忆,这本来很正常,可是为什么,现在反而迫切地想要回忆起来呢? 
究竟那半年时间发生过什么?即使有发生,应该也不是什么记忆深刻的大事吧。 
毕竟,自己当时不过才是个五岁大的孩子,再聪明也做不出什么祸国殃民、超人一等的事情来。那,会不会是父母做过什么事情,然后殃及到了我呢? 
在胡思乱想中我睡着了。那晚,我做了一个构,很奇怪、跳跃性很大的梦。 
连就连,你我相约定百年。谁若九十七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 
女孩,穿着蓝色裙子的女孩,正在扎着辫子,她坐在河边的石头上,纤细的身体似乎随时会被河风吹走。 
她将油亮的秀发梳理到身前,每梳一次就向前边看看。秀气的鼻子衬托着白皙的肤色,粉红色的嘴唇不时微微轻噘,漂亮得让人无法转移视线。 
“小夜,这样梳好不好看?”她的声音很细很轻柔,就像春风一样抚入耳道中,五岁的我坐在她对面,心不在焉的点点头。 
于是女孩嘟着嘴巴,用手将我的脸扶到视线可以和她对视的位置,然后继续梳着头发。 
这一连串行为,小小的我非常难以理解,在河边梳理长发纯粹是没事找事。不管梳多少次,不管梳得有多好,河风都会在不久后将长发吹散。 
女孩子果然像老爸说的那么无法理喻,不是说要扎辫子吗?怎么到现在都还没有扎起来?慢就慢吧,为什么还非要我在一旁看着,就连思想稍微神游一下都不行? 
女孩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注视着我,五岁的脸上却丝毫看不到些许的幼稚。 
她见我等得不耐烦,快速将辫子扎好,然后站起身用梳子慢慢地帮我梳理不长的头发,新的牛角梳,齿是很锋利的,所以她梳得很慢很细心,似乎想要将我每一根头发都数清楚。 
“小夜,人家好看吗?” 
“马马虎虎。” 
“你喜欢和人家玩吗?” 
“不讨厌。” 
“那,你会一直和人家玩吗?” 
“看情况。” 
“人家说的一直,意思是永远。”她抬起头望着翻滚的养马河河水,漂亮的大眼睛变得有些空洞,“永远,永远。” 
“不知道。” 
似乎记忆里,这样的对话每天都在上演,有时候真的有些佩服小时候的自己,那么早就学会了打太极拳,看来俗话说六岁可以看到老,这倒是有科学根据的。 
每一次对话进行到了这里,女孩就会不温不火地问:“为什么你老是不正面回答人家的问题?” 
“哪有,我回答得很认真啊。”我挠着脑袋,“有人上门要债的时候,老爸就是很酷的这么回答的的。然后当天晚上,我们一家三口就偷偷摸摸地从后门溜走,搬到其他地方住了。”女孩少有的微笑起来,那种甜美的笑容,虽然清淡,却会令人从心底感到舒服。大概美女的笑,大多都有疗伤作用吧。 
她笑着,用红色的绳子将我梳理好的头发拴起来,然后坐到了我身旁。 
河风吹过,她两鬓的发丝总会指到我脸上,痒痒的,但那时的自己却很喜欢这样的感觉。她的身上有一种甜甜的味道,别的人都没有,害得自己常常怀疑,她是不是在衣服里藏着什么很可口的水果。 
每当我这样问她,流露出一副嘴馋的样子,她总是笑着不语,张开双手要我搜,等我搜够了,什么收获都没有,满脸沮丧的时候,总是会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变出一个又大又红的苹果来。 
五岁的我当然会很高兴,抢过来就大咬了一口。女孩喜欢用手撑住头,睁着眼睛,笑笑地看着我狼吞虎咽的将它吃完,然后掏出手巾细心地将我嘴角擦干净。 
吃饱喝足后,我们会躺在河沿上晒太阳。她躺在我的左边,握着我的手,用力的握。然后眯着眼睛仔细看着我,像是要将我的样子印在视网膜上。 
“小夜,长大后你想做什么?” 
“不知道。”我打了个饱嗝,“首先要吃饱,要有大房子住。然后有条件的话,就彻底地贯彻懒惰的精髓,每天吃了就睡,睡醒了就玩,碌碌无为过一辈子。”“好高的目标哦!要臬才能达到这样的标准呢?”她天真的问。 
“我老爸说,娶个富婆就行了。” 
“富婆是什么?” 
“大概是有钱的老女人一类的生物吧。” 
女孩扑闪着大大的眼睛,“那,小夜,长大后你娶我吧。” 
“你是富婆吗?”我坐了起来。 
“现在还不是。”她挽住我的胳膊,“但是长大后人家一定努力工作赚钱,然后你就贯彻吃了睡,睡了玩的宗旨。”“不要。”我偏过头去。 
“为什么?” 
“因为结婚什么的,老爸说根本就不是五岁的小孩应该谈论的话题。” 
“小夜好狡猾,明明是你先提到的。” 
“有吗?我记忆不好,不好意思,完全忘了!” 
“骗子!” 
日落的余晖开始洒在大地上,宽广的养马河如同海一样,被映成血红一片,很美,我们相互依偎着坐着,望着落日,默默地等天空变得黯淡,这才准备回家。 
终于记起来了,这个女孩叫李筱幽,是自己来到养马村后的第一个朋友,也是玩得最好的伙伴。我们在一起玩过各种游戏,河滩的每一个角落都留下了我们的脚印。 
有人说女孩子比男孩更早熟,但五岁的女孩子也会吗?我不知道,但是对自己而言,筱幽是个很特别的女孩。 
她聪明懂事,不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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