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保佑》第1章


给各位排个雷先:
第一人称,不算是正经的搞对象的文,开放式结尾,与其说是一篇爱情故事,不如说是一个男人丧逼兮兮又充满希望的回忆录。
没有正牌攻,段锦自己走过了操蛋的岁月,但故事结尾他的人生还没结束,未来会不会有人陪着他不知道。
以上都能接受再跳坑吧,怕你们误入,我真的很操心。
==========
00
很多时候我会觉得生命没有意义,可站在今天再回头看,又觉得意义重大。
我经历了那么多事,虽然它们跟钱财一样,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可濒死之时够我回忆一刻钟了。
很值得。
01
一直以来我都知道,我挑男人的眼光挺差的。
这个差具体表现在我混过了这么多日子,到了现在,依旧孑然一身,没一个陪我走到现在。
我在落笔写下这些字的时候,已经不再是年轻气盛的小伙子了,估计你们也不会好奇我的年纪,我就不多嘴了。
时间这个东西,妙得很,比人还妙。
我走过了时间,看过了人,如今剩下自己,给你们讲故事。
我谈过两次恋爱,跟很多人相比,少得可怜。
我是个同性恋,跟异性恋相比,游走在生活的边缘。
既然要给你们讲故事,那就得从头开始说,尽管这样一来,我故事的另一个主角还要等一阵子才会出现。
来吧,从头开始。
我的第一任男友现在已经死了,他已经死了很多年了。
我在17岁那年认识他,相识的地点是后海。
后海你们都知道,我不多说了,因为他不是主角,关于这段故事我们也简单概述一下就好。
那年我青春叛逆,从学校跑出来,拿着本该去买练习册的钱跑去打了游戏。
游戏厅,到处都是我这样的人,校服被我们穿得邋里邋遢,一脸青涩还要学人老练地点烟。
乌烟瘴气,吵吵嚷嚷。
离开时我甚至有些头脑发胀。
那天从游戏厅出来的时候我听见有人在唱歌。
我不知道别人怎么样,但那个岁数的我有个摇滚梦,整天晚上躲在被窝里拿着快坏了的随身听听黑豹。
那张专辑我听了有多少遍了,还真数不清,出这张专辑的时候窦唯还在黑豹,他还没成仙儿,写的歌至少还能让人听得懂。
我从游戏厅出来的时候就听见有个人在那儿唱黑豹的歌儿,哪首我不记得了,时间太久远了,我记性不行了。
那人唱得实在不怎么样,调子已经跑到广寒宫去调戏嫦娥了。
我无聊,也想散散身上的烟味儿,省得回家遭我妈的骂,索性就蹲在一头边听边笑,不一会儿,又有个人过来,蹲在我旁边,问我笑什么。
“笑他,真他妈难听。”
当时我是这么说的。
这话现在我是绝对不会说了,不好,不尊重人,容易挨揍。
这世上,谁都有权利唱歌,扯着嗓子爱在哪儿唱在哪儿唱,唱成什么样都成,只要有胆子唱就是牛逼。
因为大多数人连当众唱歌的胆子都没有。
但那时候我才17,愣头青,不懂这些,心直口快,还没学会给人留情面。
我说完那话,旁边的人也笑了,一拍我肩膀,说:“对,真他妈难听。”
这人就是我的初恋,比我大了十岁。
当时我还不知道,那个唱歌的是他兄弟,他们俩刚组了个乐队,叫“耗子”,也玩摇滚,但那天他的电吉他被他租出去了,就只能让他兄弟自己唱。
那天晚上我们俩又聊了什么我不记得了,就记得我后来几乎见天儿往后海跑。
我这初恋唱歌倒是还成,可也确实没才华。
他尝试着自己写歌,写出来的根本就是一摊屎。
我不好意思打击他,因为他开始写歌时我俩已经搞到了一起。
那时候我17。8岁,眼看着成年了。
我说我要跟他做/爱,他不乐意,说搞未成年人是犯罪。
我从地摊儿上买了本什么法律的小册子,上头写的是不能搞14周岁以下的少女,我说,一来我不是少女,二来我早就过了14周岁。
但他还是不乐意,说是非要等到我满18周岁。
后来我才知道,他压根儿不想跟我搞,因为他不是同性恋,和我好只是觉得刺激。
再后来,他死了。
不是做多了白日梦活活儿被自己日死的,也不是做多了亏心事出门被车撞死的。
他吃药吃死了。
1991年的时候窦唯退了黑豹后组了个做梦乐队,做梦的吉他手吴珂,就那个挺帅的小伙子,服用过多曲马多,去世了。
当然了,官方是这么说的,具体是不是这么回事儿,我哪儿知道。
就当是吧。
说来也真是巧,我这个搞“摇滚”不搞我的初恋也是这么死的。
我没看见他的尸体,也不知道他究竟是哪天死的,也不知道他死的时候什么样,面目扭曲还是怡然自得,我都不知道。只是连续好几天在后海都没见着他,再看见他兄弟的时候,他兄弟说:“段锦,以后你也甭来了,那丫的死了。”
死了。
死了好。
我当时想的是,他死了,就算不搞我,也搞不了别人了,当是为我守身如玉了。
我那会儿可能有点儿不太正常,知道他死了的那天蹲在路边吃了三根冰棍儿,然后跟他那个五音不全的兄弟一起唱了《无地自容》。
再然后我就走了。
回家哭了一通,偷着抽了我爸的烟,挨了一顿打,把他给忘了。
02
人类是最健忘的动物,这一点在十几岁的我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我把初恋忘得很快,快到仿佛生命中从来没出现过这样一个人似的。
后来我的日子过得跟以前也没什么不同,依旧在学校里打架、翘课,当然我也学习,我也知道得考个好大学。
我其实一直想不明白是不是因为我的第一场恋爱就是以这种比较丧的方式结束所以才导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再没恋爱过。
不过不恋爱不代表没有其他的事发生,人类不仅健忘,还贱。
那年我高考结束,又跑去后海那边打游戏。
其实一切都没什么变化,只是没了那个一看就知道火不起来的摇滚乐队。
游戏厅闷热闷热的,摆脱了校园束缚的我终于脱下了校服,在这里再怎么张扬也不用心虚了。
什么青春张扬恣意,什么年轻的笑声跟汗水,我全都给留在这个地儿了。
那天晚上,游戏厅人挺多的,老板可能觉得最近还成,风声不紧,我这个唯一经常往他这儿跑的中学生也毕业了,于是就把赌币机给开了。
以前我挺少能碰见这个时候,因为只有晚上这机器才开,而我晚上放学绝大部分时间都会被我爸押着回家,只有平时白天翘课或者周末偷着溜过来。
我见着这东西就兴奋了,冲上去玩儿个新鲜。
不知道谁那么欠,举报了。
后来有人说是隔壁小卖部那个女的,她老公整天往这跑,她不乐意,就给举报了。
派出所的小警察来,直接就把我给提溜走了,因为他觉得我是未成年人。
我还记得他问我的第一句话,特凶,吼着说:“不知道未成年人不能来吗?”
第二句是:“你们老师没说放假不许进‘三厅一社’吗?”
三厅一社,估计现在没人这么说了。
三厅:录像厅、游戏厅、舞厅。
一社:台球社。
还别说,除了舞厅我没兴趣没去过之外,那两厅一社我都熟门熟路。
他掐着我脖子把我往派出所带,我告诉他我成年了,还有身份证呢,他不信,说我毛都没长齐。
我还真想脱了裤子给他看看,让他知道知道我毛到底长齐没。
后来到了派出所,这是我头一次来,新鲜。
那个岁数里,好像对一切都感到新鲜。
跟我一起被逮来的自然还有游戏厅老板,那老板跟他们这些片警都熟了,好说好商量的,看起来没什么事儿。
他们说起我,那老板给我证明说我成年了。
但那也不行,还得叫家里人来。
我当时真是后悔,那会儿我不应该去游戏厅,要是去打台球,就没这么多事儿了。
我妈来了,直接在派出所给我一顿打,打完了,证明了一下我成年了。
那天晚上闹得我特烦,接连好几天没去游戏厅。
后来我家出了点事儿,倒不算什么大事儿,就是我爸嫖/娼,被我当场捉/奸。
说来挺可笑的,我们小孩儿爱图新鲜,他们大人也是。
家里的那个过得没滋味了,就出来找新鲜刺激,年轻的、漂亮的、会勾人的、浓妆艳抹的。
回忆一下当时的场面吧,也给你们增加一点小乐趣。
那都已经七月末了,天热得不行,我买了个冰棍蹲在公交站旁边一边吃一边化了满手黏糊糊的水儿。
我是打算坐公交车去一趟国图的,说来可能没什么人相信,我还真是个挺喜欢看书学习的人,只不过除了看书学习,我还有别的喜欢的事儿。
但在公交车来之前我就看见我爸从他单位的车上下来,同时下来的还?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