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保佑》第3章


我上大学之后想明白的第一件事不是应该继续学习以后造福社会造福自己,而是再不疯狂青春就都浪费没了。
该学的东西得学,可该玩的也一样不能落下。
这一点我从小就玩儿得得心应手。
大一课程没什么意思,没什么难度,我们宿舍几个人翘课打球、打游戏,他们偷看女生,我偷看男生。
不过那会儿可能我眼光突然高了起来,在学校里竟然没找到什么入得了眼的。
也是,打飞机的时候想的都是贝克汉姆,胃口当然不一样了。
就这么晃荡到大二上学期,我还是没能好好谈一场恋爱。
这挺可惜的,那个时候我对面铺的那个哥们儿都跟他女朋友开过房了。
我是有点急,可这事儿急不得。
过去两次不知道能不能算是感情经历的经历让我明白,我找不到好男人,得好男人来找我。
为了能让好男人找到我,我活得更风生水起了。
校外“活动”一个不少,校内活动也都参加。
没成想竟然还成了学校的风云人物,学姐学妹都挺喜欢我。
只是真可惜,我看着姑娘们就是没有爱情的冲动,大家还是做姐妹比较合适。
我那时候的心态跟现在显然是不一样的,整颗心都打开着,就等着一个人大摇大摆走进来。
有时候回忆起那段时光,觉得当时的自己可悲又可敬,关于爱情,当初的我知之甚少,可不知者无罪,不知者永远幸福。
大二那年的初夏,我认识了方白林,然后开始了我们长达十年的感情纠葛。
是的各位,非常不好意思,我故事里占大头的这个人终于出现了。
那年我刚好20,一脚迈进二字打头的世界,觉得新鲜刺激,有种终于成为了大人的错觉。
后来在走过了那么多路之后才明白,是否成为大人跟年龄无关。
说回方白林吧。
我们的遇见,还他妈的真有点儿意思。
那年眼看着就要到夏天了,要热不热的时候,是我最喜欢的季节。
周一晚上,我从学校跑出来,到后海的酒吧喝酒。
这片儿我太熟了,我这个人其实念旧,熟悉一个地方就不愿意换地儿。
那间酒吧现在都已经没有了,前阵子我去后海的时候发现变成了炸酱面,味道还成,勉强凑合。
那天我吹着风,喝着酒,看着窗户外头的人。
不远的地方一个男人抱着吉他唱歌,跑调,让我想起了几年前死了的那谁,还有他那个兄弟以及没火起来的乐队。
我从酒吧出去,手里还拿着酒瓶。
周一晚上这边没多少人,我就蹲在唱歌那哥们儿对面,唱得真够难听的,可我听得津津有味。
有个跟我岁数差不多大的男生蹲到我旁边,手里也拿着一样的酒,我看了他一眼,是个帅哥。
他跟我碰杯,我们一人喝了一口。
他问我:“这什么歌?”
“《上帝保佑》。”我说。
他又问:“原唱谁啊?”
“窦唯。”
他了然,喝口酒笑着说:“王菲前夫。”
我特烦别人这么说,对他的好感立刻就没了。
我站起来想走,他也站起来。
我进了附近一家音像店。
他也跟着进来了。
现在这音像店也早就没了,其实从那时候开始就看得出生意惨淡。
我一边喝酒一边在货架上找,终于找到了窦唯那张专辑。
上面都落灰磨损了,被老板藏在了最角落里。
这专辑真是有年头了,我家里有一张,有时候都舍不得听。
我拿着它,一回头就看见了那个跟着我的人。
我冲他挑挑下巴,他过来,我把专辑放到了他手里。
“窦唯就是窦唯,这歌儿没那么难听。”我往外走,“刚才那人,没一个字儿在调上。”
出门的时候竟然下雨了。
那年的第一场雨。
06
其实如果人生真的像游戏一样可以存档重来的话,我会选择那天晚上不走进那家音像店,不找到那张专辑,不把它丢给方白林。
但一切都不能重来,后悔也没用。
那天我从音像店出来,准备继续去喝酒。
谁知没走出几步,听见那家店开始放那首《上帝保佑》。
我站在门口一直听完。
当时我有预感,觉得这是一个浪漫的夜晚。
果然,算是有些浪漫。
方白林拿着开了封的CD出来,问我:“听得过瘾吗?”
永远过不了瘾。
但我当时不是这么说的,究竟我说了些什么,不记得了。
我们就这样相识,那年我20岁。
人在20岁的时候总想做点儿惊天动地的事来,就算惊动不了天地,惊动自己的世界也好。
跟方白林相识的第一个晚上,我们喝了个烂醉。
第二天早上醒来是在宾馆里,我们什么都没做,衣服都没脱,毕竟醉成那样,哪儿干得动啊。
以前总看影视剧里扯淡说酒后乱性,我是不知道别人怎么回事,对我来说,喝得真烂醉如泥了,硬都硬不起来。
再者说,喝成那样到了宾馆,就只想消停地睡一觉,谁他妈敢碰我一下,老子真的能掰折他那根东西。
所以酒后乱性在我这儿是行不通的。
我是男人,我太了解男人了,所以很多年后方白林跟我说他做了那事儿是因为喝醉了,我当时就笑了。
多年后的事情暂时不说,我们得从头捋着时间线来。
醉酒之后头疼,我躺在宾馆的床上,用了好一阵子才想起自己是谁为什么在这个地儿。
怎么说呢,人真的是一种很容易鬼迷心窍的动物,而人类中的男性,除了容易鬼迷心窍,还容易精虫上脑。
醉酒的时候我硬不起来,但酒醒之后我能。
我当时看着在我旁边闭着眼睛揉太阳穴的方白林,觉得自己口干舌燥。
那天早上我们俩做了,做/爱,还挺激烈的。
他抱着我在床上滚了两圈,枕头被子全都被弄到了地上。
那种上了年头的宾馆隔音不好,我估摸着左邻右舍都能听见我们俩的声音。
但是管他呢,老子开心就好。
我那时候其实已经对待爱情不抱什么期望了,连续碰见两个直男跟我闲扯皮,我已经信了这世界上就我一个gay了。
当时跟方白林做的时候,就觉得他技术不错,把我弄得秒/射不说,浑身酥酥麻麻,有那么几秒钟大脑都是空白的。
他那根东西尺寸也不错,我挺喜欢,那会儿想,管他是不是gay,管他出于什么原因跟我做/爱,只要他愿意,往后当个酒友加炮友,不是不行。
我被他压在床上,一点一点下沉,最后沉溺在了他的亲吻、抚摸和顶弄中。
那天做完之后,我胳膊都被他掐紫了一块儿。
这人是真他妈的狠。
中午退房,前台是个大妈,看我俩的那眼神儿就跟看两坨屎一样,这样的眼神在后来的这些年里我无数次遇见,见怪不怪了。
我们俩从宾馆出来,我被他搞得走路都外八了,他还看着我笑。
他倒是爽了,我疼得不行。
我们俩找了个包子铺吃了口饭,然后他要送我回学校。
那时候我才知道,这家伙有钱,比我大三岁,刚参加工作没多久,开着他爸给他买的车满城嘚瑟。
有车坐,我当然不会拒绝。
不过坐他的车是要“付费”的。
他把我送回学校,把车停在我们学校后山没人的地方,我俩在车上又做了一回。
不得不说,车震是真爽,在狭小的空间里两个男人半/裸着,他时不时让我以为我会被他干死在车里。
07
在一开始的时候,我一直以为我跟方白林是炮友关系。
毕竟吃一堑长一智,我在遇见他之前已经摔了多少个跟头,我自己还记得。
爱情这个狗屁东西,我不期待的。
所以对方白林我也没有任何期待。
每天照例上课、翘课,方白林找我,我就跟他见面,他不找我的时候,我就浪荡在任何我想去的地方。
我们俩见面也几乎没什么可聊的,就只是做爱。
在他车里、在宾馆里,偶尔也去过一两次他家。
当时他住在一个租来的一居室里,据说住这里是因为上班方便。
他说他在城北有栋别墅,要我有机会跟他去那里,可以从阁楼一路做爱到院子里。
他就是个精虫上脑的家伙,不过我不在意,因为和他在一起的时候除了做爱也确实没什么别的可做。
我们又没在谈恋爱。
那是我第一次维持一段稳定的关系,尽管这关系并不算很健康。
大三下学期的时候,有个历史系的男生竟然突然跑来跟我告白。
这事儿挺有意思的,完全出乎我的意料。
我的性取向几乎所有认识我的人都知道,当然除了我爸妈。
那时候我还没胆子告诉他们,只能在他们看不到的地方风流快活。
当时学校风气其实没那么开放的,很多人知道我是同性恋之后会刻意跟我保持距离,这无所谓,他们不想接近我,我也懒得理他们。
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完全看缘分,强扭的瓜多恶心。
另外我这人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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