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杀似水年华-蔡骏》蔡骏-第62章


盛世华重新睁开眼睛,虚弱地看着他的影子,看着这个影子,看着这个影子绕到身后。
他感到一条冰冷光滑的丝绸,紧紧地缠住了自己的脖子——那是他最喜欢的一款丝巾,就像美梦里才有的饰物,必然属于世上最漂亮的女子。
这样迷人的紫色丝巾,可以夺取女人的性命,也可以夺去男人的性命。
在缠绕脖子的丝巾渐渐收紧前,盛世华拼命大叫起来:“不,你不能杀我!”
“我是最有权利杀你的人!”
“秋收,你是最没有权利杀我的人!”他不是在为自己喊叫,而是在为秋收喊叫,“你可以杀世界上任何人——但是绝对——绝对不可以杀我……”
“你随便叫去吧!十年前,我被关在这里,叫了三天三夜救命,才有一个流浪汉打开了门,我不相信会再出现一个流浪汉。”
但盛世华宁愿现在就自杀,或被法院宣判死刑立即执行,也不想被自己的亲生儿子勒死!
终于,他绝望地大喊出来:“我是你爸爸!”
这句话凄厉的飘荡在地底的魔女区,像针刺入秋收的耳朵,让他拽紧丝巾的双手松开。
“你——你说什么?”
缠在脖子上的绞索松开,盛世华痛苦地咳嗽几声,泪水涌出浑浊的眼睛,悲怆地说:“秋收,你是我的儿子!对不起!对不起!”
“你以为我是白痴?死到临头用这样拙劣的伎俩?我的爸爸叫秋建设,他早就死了!他是为了我而死的!”
愤怒的秋收抬手抽了他一个耳光。
盛世华却不感到疼,颤抖着说:“不,你妈妈没有机会告诉过你这个秘密——十年前我也曾经到南明路的小超市来看你,只是你自己并不知道,因为我一直藏身在车窗后面。可是,八年前我却听说你已经自杀身亡了!”
“不,这不可能,你在骗我!”
“好吧,不管你相不相信,秋收,让我把这个故事说完,然后你再杀我也不迟!”
第二十九章
1995年。
那年盛世华刚过四十岁,是一家国有商业集团的总经理,自己做老板还是后来国企股份改革的结果。他的妻子虽不再工作,却是支撑他事业的最重要的因素——自然是因为手握重权的老丈人,保证了他的仕途一路畅通无阻:从八十年代一家小工厂的技术员,调到外贸公司做部门经理,直到现在这个令许多人羡慕的位置,还有被提拔为更高级别官员的可能。
那年春天,单位司机载他去郊外办事,经过荒凉偏僻的南明路,看到路边有个小杂货店。那时盛世华的烟瘾很大,刚好身上的香烟抽完了,便让司机停车去买包烟。杂货店的门对外敞开,司机进去买烟时,盛世华透过车窗,恰巧看到了女店主的脸。
刹那间,眼前的画面被定格,那张脸深深映入心底——仿佛时空错乱,回到十四年前,那个山高路远的小县城,第一次与她相逢的时刻。
还记得1981年那个遥远的清晨,西北风的春风不似杨柳拂面,而是吹来漫山遍野的黄沙。有个年轻女孩裹着一条紫色丝巾,艰难地穿过县办工厂的门口,忽然又一阵狂风袭来,女孩裹着严严实实的丝巾,竟然整个被吹到了天上。在充满黄色沙粒的空气中,丝巾如同一条紫色的彩带,更像一副荒芜中涂抹角色的油画。
二十六岁的盛世华,用毛巾包着自己的整个脑袋,像个阿拉伯人只露出一双眼睛,痴痴地盯着那条飘扬在天上的紫色丝巾,接着才是那个慌乱地跳着想要抓回丝巾的女孩。最后,丝巾挂到了一棵大槐树上。女孩抱着树干爬不上去,狂风打乱了她的头发,街上半个人影都没有。突然,眼前出现了一个蒙面男子,身手敏捷地爬上了大槐树上,轻松地摘下了那条紫色丝巾,将它送回到几乎要哭出来的女孩手里。这时,他才看清了女孩的脸,一张沙尘暴也无法掩盖的脸,一双黄沙遍地却难以干涸的眼睛。已在此插队落户多年的他才相信——最严酷的沙漠里,才能开出最迷人的花。
狂暴的风沙让人张不开嘴,她感激的连连点头。这条丝巾虽然质量一般,却是那年头极度珍贵的上海货。这时她爸爸在省城做了两年建筑工攒下来买给独生闺女的生日礼物。当地妇女裹头用的通常是土布或毛织的围巾,从没见过这种颜色和材质的丝巾,倒也配得上这张天生丽质的脸蛋。当她重新系上这条本该出嫁时才系的丝巾,他却摘下包裹整个脑袋的毛巾,露出一张文戏里才有的英俊脸庞。
他先是爱上了这条紫色丝巾,然后爱上了这个十九岁的女孩。
然后,他离开了她。
然后,他差不多遗忘了她。
然后,他重新记起了她。
不,不可能啊,她怎么会在这里?怎会如此年轻?时光像在她的脸上凝固,而他却已步入中年……
司机带着烟回到车里,盛世华却自己打开车门下来,换换来到女店主面前。
她也看到了他。
眼前的画面也被定格,时光流逝了十四年,仍然牢牢记着他的脸,时常在梦中见到这张脸——因为,她的一生,也只爱过一个人。
盛世华与徐碧真就这样重逢了,重逢得如此平凡如此市井,就连一点点传奇与戏剧色彩都没有。
她哭了。
她等待这一天已经十四年了。来到上海的这些年来,她一直期待这么一天,她在某个街头邂逅她爱过的男人,邂逅她儿子的亲生父亲。就在重逢的这天夜里,她和他在郊外的宾馆度过了一夜。
虽然,当年是盛世华对徐碧真始乱终弃,但她一直对负心郎痴心不改。他也明白十四年前是自己太无情,便竭尽全力弥补过错。他利用自己的权力和社会关系,替她摆平了许多烦恼,比如工商税务卫生的检查和纠缠,比如当地小混混的骚扰。他想让她单独搬到市区金屋藏娇,但她不愿意放弃小店,经营了那么多年,倾注了太多心血,他们总是在郊区的高级宾馆幽会,尽量避免在南明路附近,他不想让别人特别是他的妻子知道。
他发现她与十四年前相比几乎没有什么变化,竟比当年的少女更有成熟的风韵,他无法克制对她的欲望,就像她也无法克制对他的爱。
盛世华送过她许多礼物,因为他的公司兼营进出口贸易,大多是从国外进口的奢侈品。包括意大利的顶级靴子,法国的高级内衣,日本的护肤品,都是那时的女人们闻所未闻的。她最喜欢的一件礼物,是来自伊朗伊斯法罕的紫色丝巾——乍一看就像十四年前他们第一次相逢时她系的那一条丝巾,当然质量和款式完全是天壤之别,许多多年前上海产的那条丝巾,仍然压在老家的箱子底下。而这条进口的顶级丝巾,仿佛让她重回了少女时代,每次与情郎见面时她都会把他系在脖子上,偶尔也会在小杂货店里穿戴。
几个月后,徐碧真告诉他一个秘密——他们有一个儿子。
这个消息并没有让盛世华开心,反而让他坐卧难安,乃至难以置信!
于是,她拿出儿子的照片,这终于使他崩溃。
照片里的乡下少年秋收,几乎与盛世华少年时候长得完全一样,甚至比他和妻子生的儿子盛赞更像他!
更让他绝望的是,徐碧真提出了和他结婚的请求。她说自己从没爱过丈夫,只是为了儿子才委曲求全,她会尽快回老家和丈夫离婚,带着儿子来到上海。他期望盛世华也尽快离婚,这样他们一家三口就可以团聚了。
对于这样的要求,盛世华却是连想都没有想过——不可能!绝对不可能!她在做梦!
她,虽然漂亮迷人还替他生了一个儿子,但毕竟只是一个乡下女人!毕竟只是一个外地来沪开杂货店的下等人!她怎会提得出这种非分的要求!
盛世华开始含含糊糊,后来明确拒绝了她的要求。他说一定会保证她过上富裕生活,也可以把秋收接到上海来,但绝不可能和现在的妻子离婚。
然而,徐碧真已铁了心要和他长相厮守,每次见面都提出这个要求,不断打他的电话和呼机,还在他的公司门口等他的专车出来——这让他极度恐惧,最怕的就是,万一被妻子知道……他的前途就会彻底毁灭!如果失去妻子,如果让她知道十四年前的秘密,如果得罪了那位无所不能的老丈人,他将变得一无所有,甚至可能死得很惨!如此又能拿什么来给徐碧真和秋收带来幸福呢?
犹豫、踌躇、惊悸了几个星期,他决定彻底结束这场噩梦。
那个夏天的雨夜,她独自坐公交车来到南明路,站在杂货店的卷帘门外,却想起来十四年前——1981年,那也是个夏天的雨夜,黄色泥土在暗夜里被冲刷成无数条小溪,最终汇入黄河东流大海。二十六岁的盛世华,十九岁的徐碧真,躲在县工厂后面的土窑洞里。从没有人注意过这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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