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飞刀之一名结缘》第53章


件兵刃等带着风声击向阿飞!
锐利的刀没有削去阿飞手中的剑,反而是被阿飞打落在地。阿飞的剑又快又准,这世上撇开李寻欢,或许没有一个人比他的出剑更快更准了。他的剑想刺哪里就刺哪里,丝毫不犹豫,直接就刺了过去。
其中一黄衣人从身后抢出,掌中带着一双凤翅流金铛向阿飞推出。这兵器很奇特,铛上满是倒刺,无论是谁只要沾上它一点,皮肉立刻就要被撕得四分五裂。阿飞没有向后跃,只是身子向前一迎,在那人露出得意微笑的时候,长剑自□□挑出,自双铛间向上刺出,‘哧’的一下,剑刺入那黄衣人的咽喉。
那双铛也就离阿飞一点点距离,只要黄衣人在往前推进一分,阿飞的胸膛就会皮开肉绽。只可惜,他已无力推进掌中双铛半分,他的双眼凸出,全身的肌肉渐渐失去控制,□□突然一凉,大小便一起涌出,双腿渐渐向下弯曲。
他失禁了,不但如此,脸上还充满了惊讶和恐惧。
死前失禁,说实话是件相当丢脸和恶心的事。
周围一下子就陷入了死寂,没有人再敢出手。剩余的黄衣人眼睁睁瞧着这流金铛的名家以可怕的姿势倒在了地上,每个人都嗅到了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恶臭味。剩下还有九个人,九个人中有一人已经忍不住弯腰呕吐起来,他们何曾如此近距离地面对过如此丑恶和可怕的死亡。
饴糖从这些人中静静地穿过去,来到了李寻欢的面前。
李寻欢嘴角带着浅浅的微笑,抱住跑过来的饴糖,他缓缓道:“等很久了?”
饴糖努了努嘴巴,道:“都过饭点了。”
李寻欢道:“饿了?”
饴糖用力地点了下头。
将她抱起来,李寻欢轻笑道:“那我们吃东西去。”
饴糖道:“好啊,好啊!”
阿飞看着他便宜爹和便宜娘又在秀恩爱,忍不住抽了抽嘴角,收起滴着血的长剑,他问道:“父亲,上官金虹呢?”
李寻欢道:“他太自负了。”
阿飞道:“他做了什么蠢事?”
李寻欢道:“他有很多机会能杀我,他甚至可以令我根本无法还手,可是他却故意将机会错过了。”这世上最愚蠢的失败就是明明机会摆在面前却不懂得珍惜,而上官金虹就是如此。
饴糖大约明白是什么意思了,她撇了撇嘴巴,道:“他是不是不相信‘小李飞刀,例不虚发’这句话?”
李寻欢笑道:“他不信,这世上又有哪件事能令他相信的?”
阿飞淡淡道:“所以,他输了。”
李寻欢道:“是啊,他输了。”
论功夫,上官金虹在李寻欢之上,只可惜他败在不相信这世上真有例无虚发的刀这件事上。如果重来一次,恐怕打死上官金虹也不会干那么蠢的事!
上官金虹和李寻欢的比武只是一刹那的事,就这一刹那足以影响整个武林。那一闪的刀光在插入上官金虹咽喉的瞬间是多么的壮丽和惊心!不过,除了他们自己外,根本无人能看到这一壮烈的决战。
阿飞往里面走了去,他的剑已被擦拭干净。
甬道很长,甬道的尽头是一扇门,一扇铁铸的,足有一尺厚的大门。它本来是紧闭着的,此刻正敞开着。阿飞走进去就看了一眼,只一眼足矣。门内,上官金虹就这样大睁着眼睛躺着,李寻欢的刀并没有插入上官金虹的咽喉,而是从喉结下擦着锁骨斜斜向下刺入的,可这么一刀也足以致命。
一代枭雄就那么死了,如同以往他所卑视的人一样,露出了惊慌和恐惧的表情。上官金虹跟别人一样,不会相信这世上真有如此快的刀,所以他死了。
阿飞的神情淡漠,过了一会儿,他转过头去看,只见荆无命站在门口。他没有进来,只是盯着地上的上官金虹,他那双眼还是一片死灰色,看不出一点神情来。又过了好一会儿,荆无命走进来用一只手托起了上官金虹的尸首。他不看阿飞一眼,慢慢地走了出去。
盯着荆无命,阿飞有点意外他的出现和他那条手臂。
不过,也只是意外,其他跟他又有什么关系呢?
想到这里,阿飞也走了出去。
来到外面,看到饴糖挽着李寻欢的手臂,低头用脚尖踢着石子,忍不住笑了起来。江湖上武功第二高的人已经被李寻欢击败了,天下势力最大的帮会也因为这个人的死亡而瓦解,胜利在眼前,却也并不是件很高兴的事。
因为,阿飞很清楚,天下之大,在这遥远的地方或许还有比上官金虹更厉害的人。
来到李寻欢和饴糖面前,阿飞有点担心道:“替这里的我们解决这件事,你让他们怎么办啊?”
李寻欢道:“人生在世,还有很多事需要他们去做。”
阿飞想了想,半晌才道:“也是,不过我总觉得他们会怨念。”
饴糖看了看他们俩,道:“管他什么怨念呢,先去吃东西啦,我饿死了!”说着,就开始拽着他们离开这座广阔的庄园。
离开庄院后,他们就去了就近的小镇吃东西,吃完东西他们动身回了青云观。这一趟下山,明明也没几天,但对李寻欢来说,却是好久。短短几天,江湖却已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所有人都知道上官金虹死于李寻欢之手,所有人都知道金钱帮被瓦解,所有人……
可谁也不会知道,李寻欢去了哪里。
或许,过一段时间,李寻欢和阿飞又会重出江湖了。在这里,阿飞需要继续努力成为一个有名的人,让他可以堂堂正正说出自己的姓氏,提前他必须离林仙儿这个女人越远越好。在这里,李寻欢也需要重新开始,要么接受林诗音,要么就去更远的地方看看,可能会遇上一个愿意与他携手相伴的姑娘也说不定。
回到青云观,清源哭丧着脸硬是跟饴糖和李寻欢睡了一个晚上。
都那么大了,还要跟爹和娘挤一起睡觉,身为师弟的虚清表示心累!
幸好清源不是原来的清源,如果是他的师兄,他一定不介意揍他一顿!
阿飞和红绫的事,饴糖知道了,自然不会做出棒打鸳鸯的行为。她是个相当开明的娘亲,儿子想干啥就干啥,只要不做伤天害理的事都行。儿子喜欢谁就喜欢谁,就算种族不同,性别相同,她也不介意,只要是真爱就好!
李寻欢一向不会去反驳这种事,所以阿飞和红绫的事也就这样了。
“对了,回去后就准备婚礼吧。”
这是阿飞拉着红绫跟饴糖说这件事时,饴糖说的第一句话。
“好啊,不过我是娶,不是嫁!”
这是阿飞回答饴糖的话。
饴糖娶李寻欢的事太深刻了,阿飞可不想这样!他便宜爹不介意,他介意!他只想娶老婆,不想嫁老婆!
“其实,嫁和娶都不要紧,你们喜欢就好。”
这是李寻欢说的。
红绫:“……”你们仨倒是让她这个当事人也说一句话啊喂!
☆、第四十九回
饴糖他们回到自己的归处回得相当没有预兆。天降奇光将他们笼罩,在青云观几位长老的见证下回到了真正属于他们的世界。睁开眼,看到的是床帐上的梅花,熟悉的梅花让饴糖清楚知道自己在哪里。侧过头,边上是正睡着还未醒的李寻欢。身子也跟着侧过来,饴糖伸出手触上李寻欢的脸,从额头开始,到鼻子,在从眼睛到嘴唇……回顾那些天在平行世界的经历,饴糖忍不住低低地笑了起来。
她真的活得太长,以至于很多东西都已经不记得了。刚才,睡梦中她突然又想起了过往旧事。明明千年过去,冗长的时间里,她渐渐遗忘了自己的过去,甚至连自己原本的名字都不记得了,可在睡梦中的那一瞬间,她又重新记起了一切。本该模糊的记忆变得清晰,那些记忆就好像发生在昨日。
饴糖原本的名字叫苏小岚,二十五岁,一名刚踏入社会不过一年的菜鸟。她是穿越者。为什么会穿越,饴糖不清楚其中的原因,只知道自己穿越到这里的第一天就傻眼了。谁会想到自己会穿成一块石头?不会动不会说,静静地躺在那里,看着春去秋来。一开始或许会新鲜,可时间长了,这份新鲜过去了,剩下的就是焦躁和可怕的孤独感。然后,然后她选择用睡觉去磨消那份可怕的孤独感。
睡觉真的很管用,渐渐地,她不记得了自己是谁,就连曾经是穿越者的身份一并忘却,包括那个她曾经的世界。遗忘真的很好,就算感受到孤独,她也只是茫然。悠悠岁月,一晃千年,她这块石头除了睡就是睡,偶尔醒来的时间反而少了。
如果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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