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客猎人》第96章


几个眨眼间,高登就追上金牙,冰菊匕捅向心脏的位置。
匕尖触及背部的一刹那,金牙上身猛然晃动,收步疾停。鲜血喷溅,冰菊匕捅进金牙后背,往上拉出一道深口,直抵肩胛骨,但错开了心脏。
双方霎时贴近,高登毫不犹豫地抬膝就撞,同时抽匕再刺。
金牙握紧弯刀,后腰被膝盖狠狠顶中,脊椎的几节骨骼接连断裂。他弓身厉吼,弯刀“噗嗤”捅进自己小腹,紧接着从后腰穿出,刀尖扎进高登的腹部。
鲜血急如泉涌,一柄弯刀,将两个人如同糖葫芦一般串起来!
巷口处,忽然传来由远而近的脚步声。
高登痛吼一声,双拳猛击金牙背心,将对方打得远远飞出去。弯刀也随之抽出腹部,又带起大蓬鲜血。
高登感到一阵晕眩,他没想到,马贼的搏杀如此决绝惨烈,竟把自身的血肉也当作了武器。高登左手捂紧小腹,右手掏出大包炼金药粉,撒上伤口。金牙这一刀捅得又狠又疾,几乎洞穿腹部,伤口血流如注,把炼金药粉瞬间冲走,根本敷不上去。
蝉蝉赶紧跳出心脏,为高登止血。这时,几个手执弯刀的黑影急速冲进了巷子。
第三卷 第117章 追杀
是马贼!
高登毫不犹豫,探手入怀,撒出密雨般的暗器。马贼挥刀急挡,一阵“叮叮当当”过后,一个马贼颓然倒下,另外几个马贼狂吼着冲向高登,还有一人背起地上的金牙,掉头就跑。
疾风呼啸,两柄弯刀呈交叉之势,劈向高登,狭窄的巷道根本不容闪避。
高登匕首轻挥,挑在两柄弯刀最不易受力之处。“锵!”弯刀弹起,向外荡开,冰菊匕趁势冲入刀圈,清芒一闪,两个马贼喉头“咯噔”作响,一条红线渗出脖颈,继而溅射出大股鲜血。
高登眉头一皱,挥匕时牵动伤势,小腹传来阵阵绞痛,止住的血又涌出来。剩下的两个马贼不敢再妄动,据守巷道,虎视眈眈地瞪着高登。
他们背后的巷墙映出了红光,再往后方,赌场的大火越烧越旺,随风狂舞,如同捶胸顿足的火巨人。附近的几幢屋舍被烈焰卷入,浓烟直冲天际,夜风送来居民的哭喊声。
高登身形掠起,忍住剧痛,强行冲向巷口。金牙虽遭重创,但并不致命。当务之急,是不惜一切代价将其斩杀。
两个马贼对视一眼,突然倒地急滚,身躯蜷缩如球,弯刀斩向高登双腿。这是马贼从马上掉落时,斩杀对手马腿的刀术,又称落马刀。此刻对付行动不便的高登,再合适不过。
双刀飞快绕动,滚出两团寒气森森的光球。
高登不退不避,不施任何技巧,一腿踢出,扫向刀光。
两个马贼禁不住眼露喜色,对方不知天高地厚,竟敢用血肉之躯硬接落马刀,势必会被绵密滚动的刀锋削成人棍。
刀、腿相触,电光火石之间,图腾心血奔涌,海底轮转动,军荼利尼喷薄而出!
“砰砰!”两个马贼连人带刀撞飞出去,砸在墙壁上,浑身骨骼粉碎,烂成一团血泥。高登低哼一声,左手捂紧腹部,往金牙的方向追去。
鲜血不停滴淌,两行深黑色的血迹蜿蜒通向远处,一行是金牙留下的,另一行是高登的。小妖精每次帮高登止住血,奔跑时的剧烈动作又扯开伤口,血液粘糊糊地浸透手掌,从指缝间渗流出来。
再转过一条巷道,高登一眼望见背负金牙的马贼,正闪身进入路边的屋宅,另有一人为他关上大门。
不等高登追过去,左面的巷口猛然冲出一个马贼,挥刀劈向高登。他们被金牙安插在赌场附近望风,如今陆续赶来,拼死阻击高登。
高登脚步不停,在弯刀从头顶上方落下之前,倏然扑入对方怀中,匕首刺进心脏。当他推开尸体时,感到眼前发黑,大量失血令感官渐渐麻木。
周围的巷道不断传来动静。赌场那一带,已是火光冲天,人声鼎沸,不少居民从睡梦中惊醒,跑出来察看。
高登咬咬牙,竭力奔到屋宅前,伸手推门。随着一记闷响,门板震动,里面被铁条门闩牢牢插住,难以打开。“砰!”高登运转军荼利尼,拳头洞穿了足有半尺多厚的硬木门,他反手拉开铁门栓,径直闯入。
一个人影站在院子里,弯刀横胸,面无表情,后方是门户紧闭的内宅。高登直冲过去,挥匕疾刺。那人大吼掷刀,弯刀尖啸着旋转飞出。“当!”高登手指弹中刀身,顺势一拨,弯刀倒飞而回,将那人腰斩。
“扑通!”对方的上半身倒地,高登急掠而过。孰料对方还未死透,陡然伸出手臂,紧紧拽住高登的脚,死不松手。
“轰!”息微术的波纹震荡,将对方的手臂炸得稀巴烂。高登右腿发力一蹬,像一枚****的石炮掠空数米,迅猛撞进内宅。“哐啷!”门板四分五裂,碎块迸溅,高登瞥见一道墙壁上的精铁暗门正在缓缓合闭,尚留出十厘米左右的空隙。
“嗖!”钩索从高登腰间甩出,钩爪扣住暗门的门框,发出急剧摩擦的刺耳声响,暗门一时无法合上。
高登一拉钩索,飞速掠向暗门。一只手从暗门后伸出,拨掉钩爪,暗门再次合动。
霎时,高登扑至门旁,手臂闪电般探进空隙,不让暗门合闭。
寒芒一闪,一柄弯刀狠狠斩向他手臂。高登眼中闪过一丝疯狂,不管不顾,息微术带动手臂上的肌肉纤维如波浪起伏。“噗嗤”一声,刀刃切进臂肉,被卸去一部分力量,与骨骼刮擦,发出令人牙酸的咯吱声。
高登闷哼一声,肩头卡住暗门的门框,全力猛顶,军荼利尼疯狂奔涌,仿佛咆哮暴走的凶兽。对方拔刀再砍,鲜血飞溅,又是一刀嵌入高登的手臂。
“咯——咯——咯——”暗门被一寸寸强行顶开,空隙不断扩大。对方再次抽刀欲砍,高登已冲了进去,一脚踢爆了对方的脑袋,正是那个背走金牙的马贼。
暗门在高登背后重新合动,他看到幽暗的密室内,金牙虚弱地仰躺在地,浑身染血,目光无神。
老头艰难地侧过头,看着高登。双方对视数秒,老头嘴角微微牵动,好像笑了一下。
“佩服。”老头嘴唇蠕动。
“彼此。”高登慢慢走过去,一掌切碎了对方的咽喉。
暗门缓缓关闭,高登摇摇晃晃地坐倒,四周陷入了黑暗。但更黑暗的是接下来的日子,他身受重伤,雀斑彻底暴露,马贼一定会展开最狠辣的报复。
也不知道雀斑得手了没有?若是没有,情势就会更糟糕。
半夜一点多的时候,番红花忽然被外面的吵闹声惊醒。他住在酒馆二楼,房间原本是个杂物室,特意挪给他免费入宿。虽然狭小简陋,但番红花喜欢这种感觉。
窗外,隐约传来人群的呼喊声:“起火了,起火了!”番红花披上外套,起身望去。街道上,一队队士兵匆匆奔走,人们拿着水桶大呼小叫。远处,天际一片红亮,升腾的黑烟像乌云一样涌动。
忽然间,番红花听到门外木地板上的仓促脚步声,紧接着,隔壁的房门被撞开了。
第三卷 第118章 听我唱这首歌
“砰!”木地板微微震动,重物倒地的声音清晰可闻。
难道是小偷趁火打劫?番红花当即蹦起来,拉开门跑出去。酒馆欣赏他的歌艺,免费提供吃住,自己可不能坐视窃贼不管!
二楼总共只有三个房间,另外两间一是洗衣房,一是酒馆主人的卧室,后者正位于番红花的隔壁。他一跑出去,便看到地板上的斑斑鲜血,不由一愣。顺着血迹延伸的方向,番红花看到卧室的门虚掩着,他想也不想就闯进屋子,大喊:“不管你是谁,立刻出去!”
黑狒狒手肘支地,正吃力地从地板上爬起来,鲜血从他的大腿、肩膀、后背、胸口汩汩涌出。
“怎么是你?”番红花吃惊地叫起来,一个箭步冲过去,扶起黑狒狒,“天哪,你怎么受了这么重的伤?快快,去我的房间,你这么乱闯可不行,别人会以为你是盗贼!”他侧过身,就要去背黑狒狒。
黑狒狒按住番红花的手臂,喘息着说:“糊涂的小鬼,这可是我自己的房间啊。”
番红花目瞪口呆:“你是这家酒馆的老板?”
“你让我先治伤,再回答问题好不好?”黑狒狒苦笑着撑起上身,手臂抖抖索索,去够床头柜的抽屉。
“哦哦,没问题。来,我来帮你!”番红花自来熟地拉开抽屉,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