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客猎人》第9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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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在看着我们。”主持的声音如鬼魅飘忽,黑狒狒恍惚看到无数鲜血涌出翡翠,汇成无边无际的污垢血海,里面厉鬼惨叫,恶魔悲嚎。“它的名字叫做——魍魉之眼!”
“魍魉之眼?”黑狒狒大吃一惊,“这是当年幻影旅团团长的随身之物!”
主持摩挲着翡翠,脸上露出一丝奇怪的表情:“三千年前,幻影旅团被大议会捕杀殆尽,团长行刑前喊出的那段预言,你应该知道吧?”
黑狒狒点点头,盯着妖异闪烁的魍魉之眼。当年,幻影旅团的团长被剥皮抽骨,绑在十字形的火刑架上。
升腾而起的烈焰中,那具血淋淋的肉球用凄厉的声音高喊。
“魍魉之眼,最终邂逅黑暗中的魔君,无尽的时空长河穿过两个世界,”黑狒狒用一种无法控制的颤抖声调,念出了那段被游吟诗人反复咏唱过的著名预言,“幻影旅团必将归来!”
主持眼中闪过一丝疯狂的灼热:“虽然不清楚魍魉之眼如何流入古城,但古城和幻影旅团有关,蕴藏的价值必然远超你我的想象。”
黑狒狒问道:“我们什么时候动身?”
主持收起魍魉之眼:“先把老二的事解决掉。”
黑狒狒低头看着金牙的尸体,怅然道:“通灵士向来以越级杀敌著称。以你如今的力量,足可横扫一般的青铜级高手,为老二报仇易如反掌。”
主持淡然道:“光凭雀斑和食尸鬼两个人,怎么敢对我们暴风下手?他们在城里一定还有同谋,我会一一找出,然后执行真主的意志。这段时间,你在神庙安心养伤,暂时不要抛头露面。”
他转身走出偏殿,仰望着晚霞如火的天空,那是熊熊燃烧了三千年的烈焰。
幻影旅团必将归来。主持再一次攥紧了袖子里的魍魉之眼,这是真主的意志。
谁也不知道,当年的十三名旅团成员各有后人,偷偷延续血脉。而他——暴风马贼团的首脑一阵风,正是其中的一个。
同样燃烧如火的天空下,血鸦盘坐在角蜥背上,阴骘地望着前方的血色戈壁。
几千个蓬头垢面、衣不蔽体的童奴跟在后面,麻木地迈动脚步。百来个大汉跨骑着骆驼,来回逡巡,挥鞭吆喝。
“所有猪仔,原地进食。”血鸦勒住角蜥,嘶声喝道。
随着麦饼抛飞,你死我活的惨叫声响彻四周。血鸦无趣地看了一眼,撩起袍袖,低头把玩着腕间的黄金手镯。
红艳艳的夕晖映照,黄金镯子愈发流光溢彩,镶嵌的符纹宝石像晶莹流动的液体。
13号的确深悉他的喜好。血鸦爱不释手地抚摸着一颗颗宝石,上面的符纹艰涩深奥,大概是“手腕”、“按动”、“期限”的意思。唯一美中不足的是,镯子上还有两处符纹磨损,难辨其意。
可惜了。血鸦回想起高登送礼时的恭谨姿态,无声叹了口气。僵尸老头召唤的那一天,就是13号的死期。
“进食结束,出发。”片刻后,血鸦挥手下令。黑色的袍袖盖住了黄金镯子,黑暗中,宝石上的符纹幽幽闪了一下。
第三卷 第121章 满城风雨
斑驳的夜色中传来沉重的皮靴声,士兵们高举火把,围住了西区的大街小巷,火焰照得一道道人影摇曳不定。
熟睡的居民陆续惊醒,推开窗,探头探脑地向街上张望。
“突击夜检!所有人立刻开门,待在原地,严禁外出!”从街面的第一家酒馆开始,士兵挨家挨户地拍开房门,鱼贯而入。数条鳄头猎犬尾随其后,颈生硬鳞,瞳孔好似冒出绿火,喉头发出低沉的咕噜声。
“这群粘住脚就甩不掉的臭狗屎。”黑暗中,雀斑低声咒骂,把咬了一半的肉夹饼囫囵咽下肚。
“大概再过半个小时,他们就会查到这里。”高登的脑袋凑在木板窗前,眯着眼,透过缝隙向外瞧。街口火光通明,被全副武装的沙狐部落士兵严密封锁。
此时距离他斩杀金牙,已经过去了整整十天,高登也与雀斑重获联络。雀斑的伤势没有大碍,但断裂的趾骨造成行动不便。对于追丢了黑狒狒,雀斑一脸无所谓的样子,但高登还是从他略显急促的语调里听出了不甘心。
“那还来得及,半个小时足够我大吃一顿了。”雀斑伸手摸进敞开的食橱,翻找出一条凝结着白油的冷羊腿,狼吞虎咽地咀嚼起来。
这里是一家餐馆的厨房,他们半夜溜进来,寻找食物。孰料运气不佳,恰好撞上夜检。
最近,月牙城获取食物的渠道被严格控制。各大餐馆、酒吧、旅馆开始每天记录食物的支出份额,购买人员一一登记在案,供治安队查询。私人住所也差不多,平民们一旦发现家里食物减少,就会立刻举报。
“这几天的风声越来越紧,只要是外乡人的面孔,都会被搜身盘问,一言不合就押进监狱。暴风马贼团是想把我们逼出月牙城,发挥马战的优势,到野外干掉我们。”高登转过身,目光掠过角落里的面粉袋、摆满碗碟的橱柜、烟熏得发黑的炉灶、吊在梁上的熏肉肠……他从嵌墙的木架上拿起一罐水,倒入自己携带的水囊,又拽下两根熏肉肠大嚼。
沙漠天气炎热,隔夜的食物容易发馊,没法带走储备。
“那伙马贼还不算太蠢,我以为贼脑子里都塞满大粪呢。这几天我们先忍忍,避过风头再跟他们慢慢玩。”雀斑以一种奇特的咀嚼方式,三下两下啃完整只羊腿,接着抓起一盆乳白色的酥酪,往嘴里倒。
“看他们的势头,不把这一带翻个底朝天是不会罢休的。盘查、宵禁、夜检越来越多,我那间藏身的仓库要待不下去了。”高登瞥了一眼雀斑平坦不变的肚子,不愧是奇牙的后人,连进食都有独特的秘法。十多斤食物似乎被储藏在雀斑体内的某个神秘部位,如同骆驼的驼峰,能在饥荒时提供养分。
“那倒是。”雀斑咕哝道,“我本来杀了个帮派的小角色,躲在他家里,结果隔天就被找上门了。”
高登道:“最麻烦的还是大、小便的问题。不能在仓库,也不能在外面,只有白天强忍,晚上摸进别人家里解决。”
“我在吃饭,你个变态!”雀斑咽下最后一块酥酪,顺手把油腻的十指往高登身上擦了擦。两人都改妆易容,穿戴着当地人的宽袍头巾,满脸皱纹外加一把白花花的胡子,伪装成老头子的模样。
“他们已经搜到隔壁那条街了,我们大概还有十分钟。抱歉,我来不及了,必须解决。”高登一边观察街上的动向,一边平静地解裤带。
“在这里?”雀斑怪叫起来。
“对刺客而言,哪里都一样。”高登洒然撩起袍摆,从容地蹲下身,动作自然而流畅。
“你这混蛋、变态!你肯定是故意的!”雀斑紧紧捂住口鼻,实在是太恶心了。
高登始终紧盯窗外:“我从不做无聊的事。”
雀斑翻了个白眼,瓮声瓮气地说:“我有点担心红毛。那家伙成天胡言乱语,没一点脑子,要是和士兵冲突起来就糟了。”
高登淡然道:“他总要学着去习惯,我们每个人都一样,谁也不可能看护彼此一辈子。”
“切,最受不了你这副装大爷的鸟样。喂,我问你,要是将来有一天,你和我们几个激烈冲突,你会杀了我们吗?”雀斑盯着高登的侧脸,眼神锐利如冰棱。
高登沉思了一会儿:“未来的事,我无法回答。但我想我一定会绕过冲突。一个真正高明的人,总能避开冲突,从另一条途径获取利益。”
“靠,说了等于没说!”雀斑没好气地道,目光却变得缓和起来。食尸鬼虽然变态,但足以信赖。
“他们来了,我们还有三分钟。”高登站起身子,准备撤离。
雀斑瞪着干净的地面,放开捂住口鼻的手:“你这混蛋竟然耍我!你不是说不做无聊的事吗?”
“因为我觉得这一点都不无聊。”高登瞥了瞥自己袍子上油腻的手指印,微微一笑,“我只是在练习假动作。”
“你这变态完全不值得信赖。”雀斑咬牙切齿地道,往窗外瞧了瞧,“你的伤太重,我来引开他们。一周后再联络。”
高登目送着雀斑窜出厨房,穿过狭小的走廊。随后听到“砰”的一声巨响,雀斑猛然撞开餐馆的后门。
“你们这群狗娘样的,有本事来追啊,跟在老子后面吃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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