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点谋杀案 (完结)作者:鬼马星》第4章


照片还是黑白的,这表明,她不是不知道证件照的用途,她也做了一点小小的努力,但为了省钱,她还是宁愿让整体效果差一点。所以,她就是那种会在意几块钱车费的人。对她来说,跑那么远来喝杯咖啡,是很不划算的。其实我觉得,她的生活跟咖啡馆这类地方应该是绝缘的,她经常光顾的地方应该是面馆和大排档,即使喝咖啡,她也只喝三合一速溶咖啡。”
“也许有人肯用车送她。”岳程不太肯定地说。
陆劲叉了一小块蓝莓乳酪放进嘴里。
“是有这种可能,但我觉得不像。她大概有40岁了吧。”他道。
“不,35。”
“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大……好吧,就算她有个愿意用车送她的男朋友,那她应该考虑到,跑那么远喝咖啡浪费油钱,所以,她一定会推荐一个对他俩来说更近的地方。那么,既然她自己不可能绕远路过来,她也不太可能把咖啡馆推荐给她的男朋友,她又有什么必要收藏这张名片?或许有两种可能。第一,名片确实是她收藏的,她想把咖啡馆推荐给她的某位朋友,她这么做纯粹是出于好心,对方的工作地点或住址可能离这儿很近。她能时时想到对方,那证明她跟对方的关系应该很亲近,你们查查她的电话记录或通讯录,或许就能找到这个人。”
岳程马上在心里否定了这种猜想。童岩的尸体被发现后,他们已经以最快的速度对她进行了调查,根据他们得到的信息,她是个性格孤僻的人,根本没有亲近的朋友,她跟父母的关系也很疏远。岳程认为,即使她有男朋友,也肯定是刚刚认识,至少她身边的人都没见过他。
“第二种可能呢?”他问道。
“第二种可能当然是,别人把名片塞进她包里的。这女人离这里太远,对方应该也没理由会‘给’她名片。也就是说,名片是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放到她包里的——那么,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为什么?”
“当然是为了扰乱警方的视线。警方看到元元的名片,肯定会对她进行调查,你现在不就来了吗?”陆劲讥讽道。
岳程喝了一口红茶,靠在了椅背上。“也许你是对的。”他道,“她包里另外还有两张名片。”
“你说什么?还有两张?”陆劲好像很意外。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
“我以为只有一张元元的名片。”
“一张和三张有什么区别,不都是为了把水搅浑吗?”
“不,有区别。我问你,如果名片是凶手放进死者包里的,那是不是说明他很可能来过我们店?”
“当然。”
“既然如此,他怎能保证,我们这里的人认不出他?他总要点餐吧?即使他化了妆,他的身高、声音、指纹还在那里,他怎能保证他不会给别人留下印象?而且,他还用过我们这里的餐具。所以,其实,把元元的名片单独留在钱包里,对他来说,可能不是什么好事。”
岳程想想也对。警方很快就能查出元元跟谋杀无关,接着警方就会问,为什么凶手会有咖啡馆的名片?他是不是来过那里?有没有目击者?他是不是住在咖啡馆附近?
其实他肯定来过咖啡馆,而且很可能就是跟死者一起来的。
“所以,你的意思是,如果那里面已经有了两张名片,就不必再把元元的名片加进去了,是不是?”岳程道。
“对,两张名片已经足以把水搞混,根本不必再添第三张。要知道被害人包里的名片越少,警方就越重视,他们会认为那是被害人最后见到的人,从而把他们列为主要嫌疑人。不是吗?”
“确实如此。”岳程想,假如包里有十几张名片,他一定会认为那是被害人平时随手丢进去的。
“他这么做完全多此一举。”陆劲道。
“好像是的。”现在,岳程也不得不承认。
一阵沉默。
陆劲若有所思地望着他面前的蛋糕,过了会儿,突然轻轻笑了笑。
“你笑什么?”每当岳程在陆劲脸上看见类似的笑容,他都会产生一拳揍过去的冲动。
可惜陆劲根本没觉察他在想什么。
“我觉得他是左右为难。他一定碰到了什么无法解决的麻烦,否则不会出此下策。”陆劲在自言自语。
“你什么意思?”岳程板着脸问道。
陆劲终于把目光转向了他。
“他是不得不这么做。”
“不得不?”
莫非……
岳程猛然抬起头,正视陆劲。
“你是不是想说,凶手不得不增加一张可能对自己不利的名片,是因为另外两张名片中有一张就是他自己的?”
“对!他想扩大警察的侦察范围,否则他就太显眼了。”陆劲露出赞许的笑容,“这个多此一举的行为恰恰证明,那两个人中有一个就是凶手。”
“可是,如果他知道他自己的名片在死者的包里,为什么不干脆拿走,这可比增加一张名片明智得多。”
“最大的可能性是,凶手无意中发现被害人拿走了他的名片,而他一时没找到,所以只能又加了一张——三张名片是在同一个地方找到的吗?”
岳程的脑袋像被抽了一下。
“不是。”他答道,“元元的名片在钱包里,另外两张在化妆镜里。”
陆劲笑了起来。“所以,我说他一定是碰到了什么无法解决的麻烦,才不得不出此下策。”
岳程不由自主地从桌边站了起来。
“这就要走吗?那这两个面包就给你打包吧。”陆劲立刻说。
岳程趁女服务员拿走面包的空儿,对陆劲说:“知道吗?其实那两个人都在现场,一个是报案人,另一个正巧路过,还差点跟报案人打起来。”
陆劲大吃一惊,随即又露出感兴趣的神情。
“这事还真有意思。”
4、两个嫌疑人
警方很快就对两名嫌疑人进行了询问。询问笔录当天下午就被送到了岳程的手里。
他发现,两人有不少共同点。
首先,两人都是本市人,都生于1985年,今年均为25岁。其次,两人的户籍地址都在案发现场附近,事实上,他们两人是住在兆丰巷的两头,沈崇文住在清水路,而韩齐住在洛神路。
关于名片,他们的解释几乎一模一样。两人犊诳诘,他们不知道名片是怎么到被害人手里去的,出于交际的目的,他们平时给过很多陌生人名片。
另外,两人也都坚称自己是当时恰好路过案发现场。
沈崇文称自己经常会工作至凌晨,一旦工作结束,无论多晚,他都会外出散步,并到两条街之外的24小时便利店购买一些食物带回家。但他说,他不是每天都会工作至凌晨,如果半夜散步,路线也不尽相同。同时,他也未必每次都会去同一家便利店购物,所以,他不能肯定他平时散步时是否有人注意过他,也不能肯定便利店的店员是否记得他。
他对警方说,案发当天,他为了设计一个软件,一直工作到凌晨两点三刻,当时他觉得头昏眼花,背部酸痛,于是就决定像往常一样到附近去散步。他先沿着清水路走,随后穿过兆丰巷,准备去另一边的洛神路逛一逛,“因为那里相对热闹一些,有不少通宵营业的酒吧和商店,当然也有便利店。”可是,当他路过兆丰巷时,突然觉得内急。这时候打道回府,他不情愿,因为散步还没尽兴,东西也还没买,可最近的厕所又在洛神路上,走过去怎么也得十分钟。当时他已经很急了,左右为难了一阵,他看见了附近的垃圾桶,于是决定就地解决。可是,他刚解开裤子,就看见一只伸出垃圾桶的手,他当时就吓得尿了裤子。接着,他几乎是不假丝诳邝地报了警。
关于为什么会跟韩齐发生纠纷,他的叙述是这样的——
“发现尸体后,我很害怕,既不敢看她,也不敢待在附近,于是我就跑到洛神路上去报警,因为那个垃圾桶离洛神路更近。报完警,我在洛神路的巷口等着,等了两分钟,我估计警察大概快来了,就又回到了垃圾桶旁边。我承认,我走路的时候确实低着头,没看前面——谁敢抬头啊,一抬头就看见那只手了。就在我快走到垃圾桶旁边的时候,迎面有个男人撞了上来,把我撞得眼冒金星。那人好像喝醉了,把什么东西弄在了我衣服上,粘糊糊的,脏得要命。我怀疑他吐了,可当时黑漆漆的,我也不敢肯定。本来我也不想计较,可我这件西装是女朋友送我的生日礼物,价值六千块,他怎么也得赔我一点干洗费吧,可他连招呼不打就想走,我当然不肯。他说他没带钱,我就让他写欠条,他也不肯。我们就这么吵起来了,不过,幸亏警察到了,不然这亡命之徒很可能会对我动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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