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爱情里无人生还》第23章


靳宇果然没有夸张,接连一个星期他都超级的忙。
他跟学校租了一个画室,每天下午1点到4点之间可以单独用。林瑞也每天按时报道,第一天去发现靳宇果然忘记吃午餐之后,他就每次去的时候顺便给靳宇带午餐,都是些粥啊,包子啊之类的,好消化的食物。靳宇不让他看没有完成的画稿,所以林瑞对于这幅作品越来越期待,越来越好奇了。
秦越也觉得非常好奇。靳宇一连整个星期都半夜两三点才上床睡觉,一爬上床就立刻呼呼大睡,用靳宇自己的话说,累的像条狗。一开始,靳宇说自己好好吃晚饭了,结果秦越在厨房发现了方便面的盒子之后大怒,每天晚上尽全力回家做饭给靳宇,跟他一起吃了,才去书房继续工作。结果等他工作完了,发现靳宇比他还晚,不由得又好奇又心疼。
一个星期后的一天,秦越忙完了一天的工作,猛然发现已经8点了,他惦记着靳宇有没有吃晚饭,急急匆匆的回家,结果发现靳宇整个人开心的坐在沙发上吃着外卖,看样子有饭有菜,还是热的,秦越总算是放下心。靳宇看到他回来,像个小钢炮一样冲过来抱住他,秦越又好笑又窝心,“怎么,大作完成了?让我看看,大画家累瘦了没?”
靳宇挽着他的手臂,“我要你做我作品的第一个观众。”说着拉着他就往画室走。秦越鞋也没来得及换,西装也没来的及脱,只能顺手将公文包仍在沙发上,老老实实的被靳宇拉去画室。
靳宇打开灯,站在一张等人高的画板面前。画板用一块布盖住了,空气中弥漫着画料的气味。
靳宇眼睛亮亮的看着秦越,“准备好了没?”
秦越失笑,“嗯,准备好了,大师,请揭开画布吧。”
“刷”的一声,靳宇揭开了画布,细微的灰尘飞舞着,在灯光的照射下,弥漫出了一种蒙太奇的效果。眼前的画板上,出现了林瑞高高瘦瘦的身影,站在半明半暗的光线交界处。他穿着淡蓝色的衬衫和西裤,露出了略显硬朗的面部线条。靳宇的色彩掌握的很好,他勾勒出了林瑞薄薄的衬衫中凸显的瘦削的肩胛骨和挺得笔直笔直的背。画中的林瑞站在窗前,窗外则是浓重的黑夜。他另半边侧脸从玻璃窗的倒影中浮现出来,看得出略微紧锁的眉头。室内充溢暖色,窗外一片漆黑无边无际。秦越呆呆的看着这幅画里面的林瑞,他仿佛听到了他的心跳和脉搏,感觉到了他的呼吸,他甚至能感到他的坚强和孤独。
秦越定定的望着那副画,他感到一阵窒息。在这样的窒息中,他的血液开始嘶吼,冲击着血管,带给他周身一阵阵尖锐的疼痛,久久无法平息。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查看了前几章,发现因为太多着急写故事而忽略了质量。很多细节不清不楚,文笔不三不四,错字连篇,觉得很对不起看文的朋友们。所以重新改过一遍。再次致歉。
第23章 新朋友
靳宇的画在新学期画展上引来了不少的关注,其中竟然包括他一直仰慕的吴教授。吴盛是中青年一代中著名的油画家,很多作品在国际上获得了相当的声誉。他七年前从法国回国,在美院众多重量级的大师中,只算是“新生力量”。但是靳宇特别喜欢他的作品,原因就是里面包含着尖锐的冲突感,这种冲突渐渐形成的一种诡异的平衡,并最终达到统一。他上过吴教授的每一门课,仔细的研究过他的所有作品,但却不是简单的模仿,而是希望能够形成自己的风格,并且期望着有一天能够超越他。画展的第三天,来看画展的人已经不多了。吴教授在快结束时来到靳宇的画作面前,温和的问,“请问,你是这幅画的作者么?”从他走进展场的一瞬间,靳宇就一直注意着他,现在居然真的走到了自己的作品面前,靳宇一时间激动的心脏要跳出胸腔,面上却还酷酷的说,“是,我叫靳宇,吴教授好。”吴盛笑了,“你认识我?”“嗯,我上过你的课。”靳宇语气很平静,但是激动的发红的脸和微微颤抖的双手却出卖了他。吴盛好笑的看着这个有意思的孩子,“我很喜欢你的画。有空听听我的看法么?”靳宇眼睛一亮,“好,谢谢吴教授。”两个人聊了很久,从这幅作品的最初的想法,构思,到细节,很多地方都让靳宇觉得醍醐灌顶。末了,吴盛跟他道别,正想离开,去看到靳宇眼巴巴的看着他,似乎有些事情想了很久,却不敢问。吴盛想起了自己年轻的时候,不由得失笑,心想“罢了”,于是主动开口,“小朋友,如果你以后愿意讨论新的作品或者想法,可是随时来找我,或者在学校网站上找到我的邮箱发信给我。”靳宇开心的简直要跳起来,“谢谢,谢谢吴教授!”吴盛笑着摆摆手,转身走了。
当天晚上,秦越一到家就看到靳宇在厨房里面忙活,一边挥舞着铲子一边还哼着歌儿。秦越被他的快乐感染到,觉得一天的忙碌和喧嚣都消失了。他放下公文包,换了鞋,脱下西装挂好,然后一边解开衬衫的领口一边走到靳宇身后,轻轻的抱住了他。靳宇很自然的回头给了他一个热情的吻,还像个小孩子一样“MUA~”了一声,然后就看着他傻傻的笑。秦越整理了一下他的刘海,“傻样儿,什么事怎么开心啊?”靳宇一边把菜装盘,一边开心的说,“吴教授今天来看我的画了!他还夸了我的创意,还说,以后有想法讨论可以随时找他!”然后就仰起脸,笑眯眯的看着秦越,一脸的“夸我,夸我,快夸我!”秦越僵了一下,然后立刻笑了,抱着靳宇的腰亲了他额头一下,“我们家宝儿真棒!我去开瓶好酒,庆祝一下。”然后放开靳宇,走向酒柜。秦越站在酒柜面前,听着靳宇一边继续哼着歌一边一趟趟的将菜和餐具端到餐桌,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他有些看不起自己,拿不起,也放不下。生命中一般有两类人可以让人洗手做羹汤的。一类人你会想做早餐,浪漫的,暧昧的,却抓不到手里,吃完了早餐,你就要送他去别的地方。另一类人,你可以等他回家,做晚餐,然后一起休息,安心的迎接第二天的早晨。他这样算什么?享受着第二种温暖,却难过第一种的缺憾?“老秦!好了没?随便选一瓶就成!”听到靳宇在催他了,秦越斩断了纷乱的思绪,拉开酒柜的门,拿出一瓶红酒,想了想又取了醒酒器,换上一副开开心心的样子回到餐桌。靳宇已经摆好了酒杯和各种菜,秦越给他倒了酒,“敬我们未来的先锋画家!”然后一饮而尽。
对于这些,画中的主角是第二天才知道的。头天晚上气氛太好,靳宇没有机会发信告诉林瑞这些。第二天一大早,林瑞刚到办公室就收到了靳宇一连串59秒的语音,林瑞被他逗的不行,索性关上办公室的门,把手机放在桌子上,点开第一条,然后一边听着靳宇滔滔不绝的讲他“事业的重大转折点”,一边浇花。他从十年前养成了养绿萝的习惯,家里也好,办公室也好,总是要养一盆放在窗台上。每天早晨看到晨光中的绿色,喝着咖啡,会让他觉得无限的温暖。他这次要离开好几个月,索性从LA临走的时候把办公室和家里的绿萝都带到学校托付给了系里的秘书Ada;现在也不知道长势如何了。那边靳宇也终于讲完了这场富有战略意义的重大胜利,然后开始问林瑞什么时候可以一起再一起吃饭,打球。林瑞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这么讨这个小朋友的喜欢。可能是“老化”了太久,有个这么精力旺盛又像个小太阳一般正能量爆棚的年轻人做朋友,他感到整个人都鲜活了许多 。他一面坐在电脑前开始看邮箱,一面跟靳宇约好,周末一起去打网球。
约好这一切,他本来打算给一个合作者回一封邮件,结果电话响了。拿起来一看来电显示,居然是海明。林瑞顿了几秒钟,接了起来,“哎,海明。”对面低低的笑了一会儿,然后海明的声音传过来,“林瑞,还记得我跟你提过的公司的partner么?今天出差回来了。有空的话,晚上一起吃个饭?”听声音对方应该是开了speaker;于是林瑞也笑了笑,“当然记得,‘海天’的‘天’么。好啊,晚上几点,在哪儿?”果然,他说完这句,对面传来了另外一个笑声,听上去非常爽朗。然后海明说到,“晚上6点,我等下把地址发给你。”“好,晚上见。”
挂了电话,林瑞从包里掏出一块奶糖,慢慢的拨开糖纸,放进嘴里含着。香香甜甜的味道在嘴里化开,他慢慢的闭上眼睛,向后倚在靠背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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