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容》第41章


艺术和科学的情形也出现在繁琐和多番推敲的神学上。 
如果你在二百年前去图书馆,就会发现天花板和顶楼上都塞满了八开、十二开和十八开的宗教小册子,布道书、讨论集、驳论、文摘和评论,用皮革、羊皮纸和纸张装帧,上面尘土堆集,早已被人忘却了。不过这些书都包含着广博而又无用的学识。 
其中谈论的题目和采用的许多词汇在现代人看来已经丧失了意义。可是这些发了霉的汇编却有着重要的目的。如果它们一事无成,至少还是清洁了空气,因为它们或者解决了讨论的问题,使有关人士满意,或者使读者相信那些问题并不是逻辑推理和辩论所能解决的,干脆随便扔在什么地方算了。 
这听来好象是讽刺挖苦式的恭维话。不过我希望将来三十世纪的批评家们在啃嚼我们残留的文学和科学成就时也能这样仁慈。 
※ ※ ※ 
巴鲁克·德·斯宾诺莎是这一章的主角,他在数量上没有追随当时的时尚。他的全集不过是三四个小本子和几捆信札。 
但是,用正确的数学方法解决他的伦理学和哲学中的抽象问题所必需的大量学习,会使普通的健康人不知所措。这个可怜的结核病人的死,正是由于这个缘故,因为他试图通过乘法口诀表来理解上帝。 
斯宾诺莎是犹太人。不过那时的犹太人还没有受过犹太隔离区的侮辱。他们的祖先在西班牙半岛定居的时候,那里还是摩尔人居住的一个省。西班牙征服以后,引进了“西班牙属于西班牙人”的政策,最后使国家陷入崩溃,斯宾诺莎一家被迫离开了老家,他们走水路来到荷兰,在阿姆斯特丹买了幢房子,辛勤工作,积攒钱财,很快就大名鼎鼎成为“葡萄牙移民”中最受尊敬的家族中的一员。 
如果说他们的儿子巴鲁克意识到了他们犹太血统,那么除去邻居小孩的讥讽外,更要归结于在塔尔穆德学校受的训练。由于荷兰共和国被阶层的偏见所窒息,无暇顾及种族偏见,所以外来的民族可以在北海和须德海的海岸找到避难所,过上平静和谐的生活。这是荷兰生活的一大特点,现代的旅行者在撰写“游记”时绝下会遗忘这一点,这是有充足原因的。 
在欧洲其他大部分地方,甚至到了相当晚的时代,犹太人和非犹太人的关系还是极不理想。二者之间的争吵简直达到无可救药的程度,因为双方都正确也都错了,都可以说是对方专横和偏见的受害者。这本书里已经说过,宽容是自我保护的一种方法,按照这个理论,很明显,只要基督徒和犹太人忠诚于各自的宗教,就会认为对方是敌人。首先双方都坚持自己信奉的是唯一真正的上帝,其它民族的其它上帝全是假的。其次,双方是危险的商业对头。犹太人象最初到巴勒斯坦一样来到西欧,是寻觅新家园的移民。当时的工会即“行会”不让他们找到职业,所以他们甘愿开个当铺和银行作为经济上的权宜之计。这两种行当在中世纪很相近,在人们眼里,正派人不会去干这一行业。教会直到加尔文时期一直对金钱(税收除外)深恶痛绝,把拿利息看成罪孽,这真难以理解。当然,没有一个政府会容忍高利贷,早在四十个世纪以前,巴比伦人就通过一项严厉的法律,对付那些企图从别人钱中谋利的金钱交易者。我们从两千年前写下的《旧的》的几章中读到,摩西曾经强力禁止追随者以高利息借给别人钱,不过借给外国人除外。以后,包括亚里士多德和柏拉图在内的大希腊哲学家都表示不赞同从别人的钱中生出钱来,教会神父对这种事情的态度更明确。在整个中世纪中,放债人一直被人瞧不起。但丁在地狱里为他的金融界朋友们专门准备了一个小壁龛。 
从理论上可以证明,开当铺和开银行的是不受欢迎的公民,世界要是没有他们该多好啊。不过,只要世界不再是清一色的农业,那么不借助于信用贷款就连最普通的生意都做不成。于是放债人成了大家需要的魔鬼(按照基督徒的看法),注定要下地狱的犹太人被迫从事人们需要的行当,但体面人绝不会问津。 
这样,不幸的出走者被迫干上了不光彩的行当,这使他们自然而然地成为富人和穷人的对头。他们一发迹,对方便翻脸无情,诋毁谩骂,把他们锁在城市最脏的地方,冲动之下还会把他们作为不信教的恶棍绞死或作为基督叛徒烧死。 
真是愚蠢,而且无知。无休无止的攻击和迫害并没能使犹太人喜欢基督徒。直接的结果是,一大批第一流的智慧从公共交往中退出了,成千上万天性聪明的年轻人本来可以在商业和科学中进取,却把脑筋和精力浪费在了无用地研究那些深奥莫测的难题和吹毛求疵的诡辩的旧书上,数以百万计无依无靠的男女青年注定要在发臭的小屋里过着畸形的生活,一面听老人讲他们是肯定会继承大地和所有财富的上帝的选民,一面却又听到别人不停地骂他们是猪罗,只配上绞架或刑车,并为此吓得魂不附体。 
要让在这种逆境中生活的人(不管是谁)保持用正常的眼光看待生活是不可能的。 
犹太人一次又一次被逼得对基督徒同胞采取疯狂行动,白热化时还起来反抗压迫者,于是他们又被称为“叛徒”,“不知报恩的恶棍”,受到更严重的欺侮和限制。但是这种限制只有一个结果,它使心怀怨恨的犹太人增多,使其他人意志颓丧,使犹太区成为受挫的雄心和积累的仇恨的可怕栖身地。 
斯宾诺莎生在阿姆斯特丹,因此幸而没有遭到大部分亲戚生来就遭到的苦难。他首先被送进犹太教堂(合适的称呼是“生命之树”)掌管的学校,学会希伯莱文的动词变化以后,便被送到博学的弗朗西斯科·阿皮尼厄斯·范·登·恩德博士那儿,攻读拉丁文和科学。 
弗朗西斯科博士正如他的名字所示,出身于天主教徒家庭,传闻他是卢万大学毕业生,按照城中最为广傅的教堂执事的说法,他是伪装的耶稣会成员,是个危险人物。不过这是胡说。范·登·恩德年轻时确实在天主教学校呆过几年,但他对功课心不在焉。离开家乡安特卫普以后,他来到阿姆斯特丹,自己开办了一所私立学校。 
他有卓绝的鉴别能力,善于想办法使学生们喜欢古文课,阿姆斯特丹的加尔文派自由民不顾他过去与天主教的关系,情愿把孩子托付给他,而且很自豪,因为这个学校的孩子在六韵步诗和变格上总比别的学校强。 
范·登·恩德教小巴鲁克拉丁文,但他热情追求科学领域的最新发现,对乔达诺·布鲁诺崇拜得五体投地,因此毫无疑问教给了这孩子一些正统犹太家庭一般不应提及的事情。 
小斯宾诺莎一反当时的习惯,没有和其他学生同住,而是住在家里。他的学识很深,颇使家人惊奇,亲戚们都自豪地叫他小先生,毫不吝啬地给他零用钱。他没把这钱浪费在烟草上,而是买了哲学书。 
有一个作者最使他感兴趣。 
这就是笛卡尔。 
雷内·笛卡尔是法国贵族,出生在图尔和布瓦蒂耶交界处,查理曼的祖父曾在这里挡住了穆罕默德征服欧洲。他不满十岁就被送到耶稣会受教育,呆了十二年,很惹人讨厌,因为他肯思考,没经过证明的东西就拒不接受。耶稣会会士能调理这种难管的孩子,既不挫伤他们又训练得很成功,他们也许是世界上唯一这样的人。要检验布丁就要吃一吃。办教育也是一样。如果现代教育家学会了耶稣会罗耀拉兄弟的方法,我们也会有几部自己的笛卡尔了。 
笛卡尔二十岁时开始服兵役,他到了荷兰,在那里,纳索的莫里斯曾经彻底完善了他的军事体系,使他的军队成为有志当将军的年轻人的进修学校。笛卡尔并不经常去纳索亲王的司令部。一个虔诚的天主教徒怎能当新教徒首领的仆人!这听来就象叛国罪。不过笛卡尔憾兴趣的是数学和炮兵,不是宗教和政治。荷兰刚刚和西班牙休战,他便辞了职,来到慕尼黑,在巴伐利亚的天主教公爵麾下作战。 
但是那场战争并不长,唯一一场至关重要的战斗是在拉罗谢尔附近进行的,那时,胡格诺派正在抵御黎塞留。笛卡尔回到法国,想学一点高级攻坚战。可是军营生活使他厌倦了。他决定告别戎马生涯,致力于哲学和科学。 
他自己有一笔小收入。他不想结婚,奢望也无几,只想过安静快乐的生活,而且如愿以偿了。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选中荷兰做为居住地。不过这个国家充满印刷商、出版商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