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容》第45章


双方许诺,尽管对方是不受欢迎的,但既然是躲下开的邻居和公民,就要承认其存在。一五九八年发布的“永久的和不可改变的”《南特法令》包括了双方达成的各项协议,即:天主教为国教,基督徒可以充分享有信仰自由,不得因其信仰而遭迫害。他们还获准建造自己的教堂和担任公职。基督徒还获准掌管法国境内二百个要塞城市,以此表示对他们的信赖。 
这当然是不可能实现的安排。胡格诺派教徒不是天使,把二百多座繁荣的城市和乡村放在敌视政府的政党手中,简直就象我们把芝加哥、旧金山和费城交给民主党人以换取他们接受共和党人的统治一样荒谬无稽。 
黎塞留是统治过这个国家的一个聪明人,他看出这一点。经过长期奋斗,他剥夺了基督教徒的政治权利,却丝毫不干涉他们的宗教自由,尽管他本人的职业是大主教。胡格诺派教徒不再能与国家的敌人进行单独的外交谈判了,不过享受的权利还和从前一样,可以唱赞美诗,听布道,全都听便。 
下一个执行类似政策的法国统治者是马萨林,但是他于一六六一年就死了。年轻的路易十四开始当政,这便是人心向善的时代的终止。 
这个国王很聪明,却又引起了人们的争沦,似乎十分不幸的是,他一辈子只有一次不得不与正派人结交,却落入一个宗教狂的女人手里,她叫弗朗斯·多碧娜,是御用文人斯科隆的遗孀。她在宫中担任路易十四和蒙特斯丹的七个私生子的家庭教师,由此开始发迹,等到那位夫人的春药已经丧失了魔力,国玉已经偶尔表露出厌烦的时候,这位女教师便取而代之。她与以前所有国王情妇的唯一不同是,在搬入国王的居室时,巴黎大主教为他们的结婚举行了隆重的宗教仪式。 
在以后的二十年里,王位后面的权力全抓在这个女人手中,而她又听凭她的忏悔神父的摆布。法国的天主教神职人员从来没有原谅过黎塞留和马萨林对基督徒的和解态度。现在他们终于有机会毁掉那些明智的政治家的成就了,便大干起来,因为他们不仅是王后的官方顾问,也是国王的银行家。 
这是又一个奇怪的故事。 
在前八个世纪里,修道院积攒了法国的大部分财富,他们不顾国库开支的与日俱增,拒不向国家交税,因而他们握有大量过剩的财产。国王陛下——他的荣耀比他的信誉大得多——抓住了这个机会,重新填满了自己的金库。为此,他给支持他的教士一点好处,作为报答,他被允许随意向教会借钱,想借多少就给多少。 
这样一来,“不可改变”的《南特法令》被一项一项地改变了。起初基督徒还没有被禁除,但是坚持信仰胡格诺派事业的人总是得不到安宁。据说一些省份里的错误教义很顽固,龙骑兵的人马便去大肆横行,住在老百姓家,发号施令,很使人讨厌。他们狂吃豪饮,偷走勺子和叉子,打破家具,侮辱安分人家的妻女,就象在被征服的国土上一样无恶不作。主人们失望无度,便冲到法庭要求保护,谁知却被嘲弄一番,还说这是他们自作自受,自己应该知道怎样摆脱这些不受欢迎的来客,重新博得政府的好感。 
只有很少的人听从了劝告,到附近的乡间牧士那里接受天主教洗礼。但是绝大部分纯朴的人还是坚持自幼就信仰的理想。最后等教堂一个接一个被关闭,教士被送上了十字架,他们才懂得原来他们命里注定要倒霉。他们不想投降,使决定一走了之,可是刚到边境,才得知谁也不许离境,抓住就被绞死,帮忙的人大概也得上绞架。 
显然,当时发生了一些后人永远不会知道的事。 
其实自从法老的时候起,各个政府也都不时“关闭边境”,却从来没有成功过。 
决意要走的人只要不惜冒各种危险,总是可以找到路的。成千上万的法国基督徒通过“秘密途径”来到伦敦、阿姆斯特丹、柏林和巴塞尔。当然这些外逃者没有很多钱,但他们是以忠诚肯干而闻名的商人和艺术家,信誉很好,精力又充沛,没过几年便重新繁盛起来。这繁盛本来应该是属于法国的,法国在经济上失去了无法计算的价值。 
如果说《南特法令》的取缔是法国大革命的前奏,并不算夸张。 
法国一直是富有的国家。但是商业和宗教从来没能合作。 
法国的政权一落入女人和教士的手里,命运就注定了。写下驱逐胡格诺教徒法令的那支笔,后来也签署了宣判路易十六的死刑。 
。。!
二十四 弗雷德里克大帝

二十四 弗雷德里克大帝
德国王族从来也没有因为喜欢平民执政的政府而出名。但是这个家族的人头脑清醒,喜欢藏书和救济穷人,在巴伐利亚人的疯狂气质侵蚀他们之前,还为宽容的事业做了一些非常有益的贡献。 
在某种难度上这是实际需要的结果。德国王族继承了欧洲最穷的地方,那是漫无边际的沙地和森林,只有一半的地方有人住。三十年战争使得那里的居民家破人亡。他们需要人力和资金,以便重整家业,于是开始去寻求这一切,不论其来源于什么种族,信奉什么教义和以前的卑贱身份。 
弗雷德里克大帝的父亲是个粗俗的家伙,言谈举止活象个采煤工,对酒吧女招待很感兴趣。不过他会见外国逃亡者代表团的时候倒是能彬彬有礼。在处理涉及到王国重要统计数字的事情时,他的座右铭是“越多越好”,他有意识地收集所有国家抛弃的东西,就象是在收集六点三英尺高的掷弹兵担任自己的警卫一样。 
他的儿子的能力非同一般人,很有教养。父亲不允许他学习拉丁文和法文,可他偏要研究这两种语言。他喜欢蒙田的散文,讨厌路德的诗歌,喜欢爱比克泰德的智慧,讨厌那些天主教的无知。父亲按照《旧约》中的教义对孩子很严厉(为了让孩子学会服从,父亲命令把孩子的最要好的朋友在窗前斩首),但这没有使儿子倾向于正直的犹太理想,那时路德派和加尔文派牧师都对犹太理想赞不绝口。弗雷德里克把所有的宗教都看做是史前的恐惧和无知状态的复苏,信教等于陷入一种被一小撮聪明却又无耻的家伙们小心操纵的奴性状态,这些家伙知道怎样充分利用自己的优越地位靠着损人利己来享乐。弗雷德里克不仅对基督教义感兴趣,而且对基督本人的兴趣更大,但是他是按照洛克和索兹尼的观点来接触这个问题的,所以至少在宗教问题上是个宽容大量的人,而且可以毫不吹嘘地说,在他的国家里,“每个人都能按照自己的方法寻求拯救”。 
弗雷德里克做出的这个英明论断为他沿着宽容的道路做进一步的试验奠定了基础。譬如他颁布说,只要传授宗教的人是正直的,过着正派和遵纪守法的生活,那么所有的宗教就都是好的,因此所有的信念都必须享有同等权利,政府不许干涉宗教事务,只需充当警察的角色,维持不同宗派之间的和平就够了。他的确相信这一点,只要求臣民顺从和忠诚,把对思想和行为的最后评判权留给上帝,“只有上帝才了解人的良知”,他从不对上帝的旨意做哪怕是很小的评论,免得使人们以为他需要人的帮助,也就是用暴力和凶残来推行神圣的目的。 
弗雷德里克在思想境界比他所处的年代早了两个世纪。国王在首都的中心给天主教徒们拨出了一块土地,让他们自己修建教堂,当时的人都摇头不止。耶稣会的人从大多数天主教国家被赶了出来,他又挺身保护他们,于是人们开始咕哝一些恶毒的警告。他宣布说道德和宗教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概念,每个人只要交纳税款和服兵役,就可以随意信奉什么宗教,这时候人们再也不认为他是个基督徒了。 
由于当时他们恰好住在普鲁士境内,批评家都不敢轻举妄动,因为陛下精通警句,在皇家法律上稍加评论,就可以给那些在某些方面没能博得他欢心的人的事业造成一些不寻常的后果。 
不过事实上他是一个掌权三十年的开明的专制君主,他第一次给欧洲带来了几乎是完全的宗教自由。 
在欧洲的这个偏僻的角落里,新教徒、天主教、犹太人、土耳其人和不可知论者第一次享有了平等的权利和平等的待遇。喜欢穿红衣服的人不能对穿绿衣服的人称王称霸,穿绿衣服的人也不能对穿红衣服的人称王称霸。那些回到尼西亚寻找精神安慰的人,被迫与那些既和坏人打交道、又和罗马主教打交道的人和平友好地相处。 
弗雷德里克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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