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神秘的玛雅末日预言》第41章


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减排项目中获取“经证明的减少排放量”。
议定书允许采取以下四种减排方式:
1。两个发达国家之间可以进行排放额度买卖的“排放权交易”,即难以完成削减任务的国家,可以花钱从超额完成任务的国家买进超出的额度。
2。以“净排放量”计算温室气体排放量,即从本国实际排放量中扣除森林所吸收的二氧化碳的数量。
3。可以采用绿色开发机制,促使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减排温室气体。
4。可以采用“集团方式”,即欧盟内部的许多国家可视为一个整体,采取有的国家削减、有的国家增加的方法,在总体上完成减排任务。
议定书一共规定了6种温室气体,分别是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六氟化硫、氢氟碳化物和全氟化碳。
2012年至2020年第二承诺期发达国家如何进一步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即所谓的“后京都”问题,是2009年12月在丹麦哥本哈根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的主要议题。2007年12月15日,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产生了“巴厘路线图”,为2009年前应对气候变化谈判的关键议题确立了明确议程。
值得一提的是,一些媒体在报道中指出,议定书2012年到期,需要新的协议来取代它,这是一中曲解。2012年到期的只是议定书第一承诺期,而并不是议定书本身,议定书作为一种模式将长期存在,长期有效。不过,的确有一些发达国家对议定书遵循《公约》制定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不满,最近几年试图抛开议定书,另起炉灶,让发展中国家也参与强制减排。
三“巴厘路线图”制定
2007年12月3日—15日,世人瞩目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在印尼巴厘岛召开,来自《联合国气候变化架公约》的192个缔约方以及《京都议定书》176个缔约方的1。1万名代表参加了此次大会。此次大会是联合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气候变化大会。会议原定14日结束,但美国与欧盟、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由于立场上的重大差异展开了激烈交锋,会期被迫延长1天,为期13天的会议最终通过了“巴厘岛路线图”。
会议着重讨论“后京都”问题,即《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在2012年到期后如何进一步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会议要求国际社会在公约和议定书“双轨”谈判进程下于2009年底在丹麦哥本哈根会议上就如何进一步加强2012年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达成结果。“巴厘路线图”的核心是促进公约和议定书的全面、有效和持续实施。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通过了“巴厘路线图”,启动了为期两年的新一轮气候变化国际谈判。
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遏制全球变暖,1992年联合国环发大会通过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7年,在第3次缔约方大会上,缔约方在日本京都通过了《京都议定书》,对减排温室气体的种类、主要发达国家的减排时间表和额度等作出了具体规定。2005年《京都议定书》生效,但美国等工业化国家拒绝签署《京都议定书》,致使《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实施并未取得显著成效。这次达成的“巴厘岛路线图”确定了未来强化落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领域,并为其进一步实施指明了方向。
15日,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最终艰难地达成了“巴厘岛路线图”。会议结束后,一些媒体兴奋地将“巴厘岛路线图”称为“遏制全球气候变暖,拯救地球的路标”,不过,这个路线图作为“后京都”时代的产物,其实际作用是否具有指标意义还需要时间的考验。
最后,“巴厘岛路线图”还确定了一些支持性的行动。例如,缔约方大会通过了一项减少发展中国家因森林砍伐而造成的温室气体排放的决议。该决议可能推动一项关于森林问题的国际法律文书的谈判和出台。
主要内容
“巴厘路线图”主要包括三项决定或结论:一是旨在加强落实气候公约的决定,即《巴厘行动计划》;二是《议定书》下发达国家第二承诺期谈判特设工作组关于未来谈判时间表的结论;三是关于《议定书》第9条下的审评结论,确定了审评的目的、范围和内容,推动《议定书》发达国家缔约方在第一承诺期(2008-2012年)切实履行其减排温室气体的承诺。“巴厘路线图”在2005年蒙特利尔缔约方会议的基础上,进一步确认了气候公约和《议定书》下的“双轨”谈判进程,并决定于2009年在丹麦哥本哈根举行的气候公约第15次缔约方会议和议定书第5次缔约方会议上最终完成谈判,以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促进对气候公约及《议定书》的履行。
欧盟原本希望会议提出具体减排目标,即发达国家2020年前将温室气体排放量相对于1990年排放量减少25%—40%。但美国、加拿大、日本发达国家反对这一目标。为了达成妥协,最后文本删除了具体目标的表述,只是明确了“解决气候变化的急迫性”。此外,未来的谈判将讨论为发展中国家提供财政和技术支持等问题。
要点概述
1。确认为阻止人类活动加剧气候变化必须“大幅度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文件援引科学研究建议,2020年前将温室气体排放量相对于1990年排放量减少25%至40%。但文件本身没有量化减排目标。
2。为应对气候变化新安排举行谈判,谈判期为2年,应于2009年前达成新协议,以便为新协议定在2012年底前生效预留足够时间。2008年计划举行四次有关气候变化的大型会议。
3。谈判应考虑为工业化国家制定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发展中国家应采取措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增长。比较发达的国家向比落后的国家转让环境保护技术。
4。谈判方应考虑向比较穷的国家提供紧急支持,帮助他们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不可避免的后果,比如帮助他们修建防波堤等。
5。谈判应考虑采取“正面激励”措施,鼓励发展中国家保护环境,减少森林砍伐等。
路线图亮点解读
本次大会的中国代表团副团长、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司长苏伟在第一时间对“巴厘岛路线图”的亮点进行了解读,其亮点如下:首先,强调了国际合作。“巴厘岛路线图”在第一项的第一款指出,依照《公约》原则,特别是“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考虑社会、经济条件以及其他相关因素,与会各方同意长期合作共同行动,行动包括一个关于减排温室气体的全球长期目标,以实现《公约》的最终目标。
其次,把美国纳入进来。由于拒绝签署《京都议定书》,美国如何履行发达国家应尽的义务一直存在疑问。“巴厘岛路线图”明确规定,《公约》的所有发达国家缔约方都要履行可测量、可报告、可核实的温室气体减排责任,这就将美国纳入了其中。
第三,除减缓气候变化问题外,还强调了另外三个在以前国际谈判中曾不同程度受到忽视的问题:适应气候变化问题、技术开发和转让问题以及资金问题。这三个问题是广大发展中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过程中极为关心的问题。苏伟评价说,“巴厘岛路线图”这次把减缓气候变化问题与另外三个问题一并提出来,就像给落实《公约》的事业“装上了四个轮子”,让它可以奔向远方。
第四,为下一步落实《公约》设定了时间表。“巴厘岛路线图”要求有关的特别工作组在2009年完成工作,并向《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会议递交工作报告,这与《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完成谈判时间一致,实现了“双轨”并进。
第五,中国为绘成“巴厘岛路线图”作出了自己的一份贡献。中国把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将科学发展观作为执政理念,根据《公约》的规定,结合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制定并公布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成立了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中国的这些努力在本次大会上得到了各方普遍好评。
在“巴厘岛路线图”中,中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一道,承诺担当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应责任。苏伟指出:“在此次谈判中,中国本着负责任的态度,为保护全球气候作出了新贡献。但发达国家有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持的责任,这应与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平衡。”
“巴厘岛路线图”是人类应对气候变化历史中的一座新里程碑。苏伟说:“气候变化是人类共同面临的威胁,世界各国必须积极有效真诚合作,人类应该共同应对这个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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