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极密室杀人法则 作者:普璞》第37章


“而你,恰恰是第七个。”张离装出一副哭丧着脸的表情,“真同情你呀,你为什么这么聪明呢?只不过你比阿西更像一个小丑,哈哈哈。”
“不过你怎么知道我就会是第七个,而不是别人?”王峰不死心。
“答案很简单,这个陷阱并不是特意针对你而设计的,只是布置成让某一名警察成为第七个带罪者就行了。等待他自投罗网以后好让我们来加以控制,这是出于杀人之后的善后考虑,必须要有一名警察成为带罪者,至于他是谁,则完全是随机的,谁找过来就是谁。这是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不被警察抓住,我们必须要选中一名警察来当内应。”
说到这里,张离又幸灾乐祸地笑了起来。
“我想提醒你一下,以后有机会就快点儿做灵魂印证吧。”从夏雪的语气里能听出一种哀伤的成分,“否则你随时可能死掉。”
王峰想起之前跟夏月说的谎话,没想到结局竟然如此讽刺。
第十章 破解
【1】
“小沈,你知道王峰在哪里吗?”电话里传来老李的声音,他一改往日的戏谑口吻,这让沈翎心中一紧。
“我在跟进费冰欣的案子,他自己有事走了,你打他手机吧。”
“又关机了!靠,每次都这样!对了,局长要找你,你抽空去一下吧。”说完老李就挂了电话。
沈翎叹了口气。要说王峰最大的缺点,那就是喜欢关机。他关机的时候,没人知道他在干什么,也没人找得到他。
大家时常开玩笑说他准是和哪个小妞在宾馆里开房了。有很多次,他的再次出现都伴随着案子的告破,所以也没人会去干涉他。反而大家束手无策时还经常会调侃地说:“王峰,你快点儿关机消失吧。”
但如果碰到大案子,这种情况就会让人开始担心他的安危了。
至少沈翎是这样,很多时候警察是需要靠非正常途径来破案的,如果不是身处险境,也没必要关机吧?
沈翎一直尽量把注意力集中在自己的进度上。
办案是一个整体,特别像这种连环杀人案,她不能拖大家的后腿。好在现在案情有了实质性突破,她是准备去向章局长汇报了。
坐在警车里,她打开手机名片夹,翻到了“王峰”一栏,不禁思绪纷飞起来。
这是个极为普通的名字,在警局里却是个叱咤风云的人物,甚至在外省市也声名远扬。
他一直很低调、干练,但只要一出手就不同凡响。
奇怪的是,局里几乎没人会嫉妒他,只是把他当成偶像来看待。
他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吸引力,大家都会因为有这样一位同事而自豪。
这可能是由于他走在了太前面,而不是只与大家拉开一小段距离。
王峰平时喜欢踢球,每次沈翎都会去看,再因为他们共事机会比较多,所以别人会揶揄他俩的关系属于恋人未满。
警局里有不少同事喜欢王峰,这是事实,但沈翎觉得自己并不是。喜欢这种事很难讲,她觉得不用去强求或认定什么,一切随缘。她常看王峰踢球,一来是因为自己喜欢足球,二来是为了观察他。
王峰是一个奇怪的人,这点通过观察就可以看出来。
一米七二个头的他在场上一点儿也不显眼,特别是上半场,很难看到他拿球的身影,但奇怪的是,只要一进入下半时,他就会一跃成为球场上的MVP来主导胜负。
每次都是这样。
为什么每次都是这样?
这不由得让小沈在意起来,她发现王峰上半时总喜欢轻易把球传给队友,哪怕后者经常很容易丢球,他脸上也不会露出一丝不满或失望。
这很奇怪,至少她是这么觉得,怎么也该皱下眉头吧?
可王峰就像事先知道队友会丢球一样。有再好的机会,他仍然会第一时间传出去,让他们挥霍掉。
但到了下半场大约十分钟之后——大多数情况下这时球队已经落后了——王峰则会改变他的策略。他的穿插跑位变得灵动和致命起来,也减少了给队友传球的次数。除非是致命一击。
沈翎记得最夸张的一次是在禁区附近正准备下底传中的王峰,在本方有三名球员助攻到位的情况下突然回扣,目眩神迷地晃过四名接踵而来的后卫,在小禁区跑了一个巧妙的“C”字形弧线后抬脚射门命中死角。
当时沈翎激动得几乎要跳起来了,王峰则神态轻松地笑笑,表情和他过人的动作一样潇洒。
他完全无视了禁区里等待接球的队友,就当他们不存在,只钟情于自己完美的表演。
当问起他为何踢得如此好时,才得知原来他的高中是足球特色学校,他经常参加学校的比赛。
可这种事似乎别人不问,他就永远也不会开口。
后来还得知他当过跆拳道和柔道教练,手枪射击也在市里拿过名次。
在仰慕之余,沈翎还是不清楚王峰为何在上半场故意让球队处于不利局面。场上的队友当局者迷,场下也少有观众,自己的疑惑想必也不会有别人注意到。
本来沈翎是想问个清楚的,但当那个案子发生后,她就彻底打消了这个念头。对王峰的好感骤然间冷却下来。没人会想和那样一个完全无法捉摸的人在一起,至少她不会。
那个案子可以说是警局的耻辱,是他们在警界的笑柄。
那是在一家美发店里,一位形象设计师在狭小的洗手间内被人割破喉管而亡。起初门关着,大家都浑然不觉。直到一段时间以后才有人察觉到出事并报了警。警方到场后发现门被反锁了。拼命撞开门后,受害人已奄奄一息,最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法医鉴定的结果是死者与凶手有过搏斗,脸部受伤,喉咙口有一处刀痕,脖子被扭断了,现场没有发现任何凶器。
有同事当下推定这是一桩“密室谋杀案”。大家接着开始好奇凶手是怎样从密闭的洗手间离开的。
只有王峰没有把思路钻在这里面,他选择了脚踏实地地勘察。
最后的真相很耻辱——杀人凶手是那位撞门的警察。
死者因失恋而情绪不佳。在用剃须刀刮脖子下方的胡须时一不留神割破了喉咙,于是跑到洗手间处理伤口,又因地滑不慎摔倒,头撞在门上后不省人事。
死者这时的状态顶多是脑震荡,理发店的人打120就不会有事了,可他们选择了报警。
警员是新来的同事,看见血溢出门外先喊了几嗓子,见里面没有回应就拼命地撞门。
不巧的是,这时抵住门的正是被害人的脑袋。当门被撞开的时候,被害人也因此上了西天。
警察完全没想到,当时是人高马大的死者倒下时把狭小的厕所给堵住了,并且他摔倒时头磕在门上把插销也给带落了,落在了地上的血泊里。
这在后来被认为是“门先被反锁住,因警察撞门而脱落”。
而死者原先自己不小心割破的喉咙和头上被插销碰撞的伤口,都被当成是斗殴造成的。既然头被硬物碰出血了,那一定是械斗。
但其实武器就是那把插销。它落在了血里,所以被忽视了,于是他们觉得凶手离开了现场。
是王峰在死者的物品里检查到了那枚剃须刀片,上面只有死者自己的血迹和指纹,继续摸查下去才让真相水落石出。
这个版本就是大家一直流传的,但沈翎却有另一个版本,却是很少有人知道。
她的版本是:
这起耻辱本来是可以避免的。
那个撞门的警察名叫周明军,人长得挺帅气,做起事来雷厉风行,唯独缺少经验。
但他只是当时赶往现场的警察之一,另外同行的还有两个人,一个是沈翎自己,另一个就是王峰。
按道理说,只要王峰出手,这起事故就能避免。可当时他手头有两个案子,半路接到电话他去查办另一个案子,就让周明军和沈翎两个人去了美发店。
“这是个表现的机会,有什么情况及时联系我。”
还记得王峰是这么说的,沈翎当时就觉得有点不妥。
周明军的缺点是做事不知深浅,经常会自以为是,所以才让做事稳健的沈翎来带他。
可这对搭档没几天就出了问题,周明军对沈翎产生了好感,想追她,经常故意在她面前出风头。
沈翎其实看不惯这样,但也对这种状态不知如何是好,才经常在办案中拉上王峰,希望周明军能多学习王峰的隐忍。
可这反而让喜欢沈翎的周明军有了点误会,以为沈翎喜欢的是王峰。所以他表面上对王峰恭恭敬敬,却心里暗自不爽。在这种态势下,王峰不但不计较,还表现得很友好,并时常鼓励周明军立功。
换句话说,王峰在变相助长他的自大心理。
沈翎也是事后才这么认为的,没有证据,这终究只是一种猜测。
“这是个表现的机会,有什么情况及时联系我。”——王峰应该知道周明军会只记住前半句,所以他迟早会出事,只是没想到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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