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醒 作者:何许人[出书版]》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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慌乱中,我把那些来不及处理的小块内脏塞进了橱柜下的那个柜子缝里,钥匙被娇妹丢了,就算铃蓝进来也不会发现这些东西。刚把最后一块内脏塞进去,铃蓝冰凉的手就伸了过来。“一个人怎么都睡不安心呢。”
“好的,我把东西收拾下就走。”我擦了擦额头上豆大的汗珠,尽量不让铃蓝看出我的慌张。她心脏不好,我赶紧收拾完陪她上了楼。这个夜,我甚至不敢翻身,可汗还是湿透了睡衣,在床单上留下一个僵硬的人形水印。
几天后,有卫生部门的人突击检查。这次竟然有了点小状况。青天白日的,居然有一只大蟑螂在检查组长的脚边上爬。我解释说,最近天气热,窗户也开得多,这蟑螂恐怕是从别家爬过来的,最后出动红包才了结。送走了他们,我开始了对那只蟑螂的围捕。没过多久,在橱柜最下面的抽屉里,我把它抓住了。
我用纸包住它的身体,然后一根一根掰断了它的腿。这样的游戏我经常做,除了蟑螂,有时逮到了蚊子也这样处理。蟑螂不会喊疼,当然也不会哭,等它只剩下光秃秃的身体,我把它扔进了那个丢失了钥匙的柜子缝里。
关于那个柜子,有一个我想忘记的秘密。
(2)娇妹是苗家的,今年二十岁。她只要穿着蓝色底子绣花的大襟衣服,身上戴些环佩叮当的银饰,稍微亮亮比那银子还干净的嗓子,就能招来无数的客人。她的美显山露水,不像铃蓝的需要细细品位。
起初我不敢用她。她不但漂亮,还是苗寨里最厉害的吴姓族长唯一的女儿。苗族的人我是不敢招惹的,他们民风彪悍,经常有人为了争田争水争女人的事情发生成百人的械斗,他们以此为荣。
但铃蓝喜欢她,甚至以她为模特画了一组漂亮的油画,这组画,在全国双年展上获了奖。画的复制品挂在店里,做我们的活招牌。我爱铃蓝,她的话,我愿意听。她说,我要天天看到娇妹,她是我的灵感之源。我说好,就让你天天看到她。
我承认自己在绘画方面的灵气不会超过铃蓝的,于是我放弃了。她喜欢凤凰的山清水秀,这里的菜口味和我老家四川一样辣,于是,我开了这家客栈。下面是饭店,上面还有些一开窗就能看见江水的小客房。
娇妹并不是个娇气的女孩,正好相反,她特别能干,一个人也能把楼下的饭店和楼上的客房都料理得很妥当。这让我省出不少时间,可以听听音乐,或者重新拾起画笔。看着忙得不亦乐乎的娇妹,我有时会有种错觉,这个店真正的女主人其实应该是她,而不是铃蓝。铃蓝是很少出现在店里的,她总是忙于寻找新的风景,或者,去不同的城市看病,治疗她的心脏顽疾。
那天晚上,铃蓝告诉我她可能要去北京一个月,为了新的画展,还预约了一位老中医。我们在房间里拥抱亲吻,这将是一次历时最久的别离。我们都小心翼翼,如同之前的每一次,铃蓝是个需要极度呵护的女人,玻璃一样的女人。送她上车的时候,我发现娇妹竟然红着脸看着我,眼里有莫名的火光在闪烁。
第二天,送走了最后的宵夜客人我正在厨房做着最后的清洁。工人们都睡去了,他们需要早起。娇妹递了一瓶酒给我,这是我爸爸酿的,全凤凰最香的,你尝尝。
苗家人送的酒是不能推辞的,这是规矩。我收下了,谢了她。可她没有要离开的样子,望着我,好像等着我喝,然后亲口告诉她这酒的确很好喝。正好我饿了,弄了个卤水拼盘,干脆当着她的面喝一点,让她满意。
那酒真的很香,诡异的香。不单纯是酒的芬芳,似乎所有春天的花都被装了进去。一口喝下去,好像有一只小手在心尖挠着,挠得心痒痒的,忍不住再喝下一口。我似乎都没来得及吃菜,就把那一瓶酒都喝完了。喝得我全身的毛孔都舒展开了,散发着那异香,无数的山花仿佛在我皮肤上开放着,望着娇妹的笑,我有种飘飘欲仙的感觉。
不知道什么时候,娇妹开始脱衣服了,那层层叠叠的绣片下有着丝缎般光滑的皮肤。我眼前泛起了充满酒香的水汽,她冰凉的身子贴过来,有种不可言喻的舒畅。我一定是醉了,我忘了我是谁,也忘了她是谁。我把她压在了那个柜子上面,柜子就开始吱吱哑哑唱起了歌。她就像是沱江的水做的,柔软的身体可以包容最激烈的冲撞。欲望像九月天的野火遇上了干柴,放肆地烧,那一刻我登峰造极。
烟花绽放之后徒留些星星在天空,酒劲过去了,我有些胆怯。娇妹像只野猫一样,舔着手指上的鲜血,她伸出舌头的样子魅惑至极。我甚至觉得她比我更满足,这个夜分明是她的设计。
我从来没有背叛过铃蓝,我也不爱娇妹。虽然我知道娇妹喜欢我,她偷偷看我画画,偷偷翻看我听的歌,甚至把我脱下来没有来得及洗的衣服捧在手心嗅着,我知道,她们民族的女人为了爱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
“娇妹,我只爱你铃蓝姐。”我必须跟她摊牌。
“不要紧的,我只要这样就满足了。”她脸上的潮红还没有褪去。这样的女人,我还能说什么呢。男女之间,往往会一而再再而三。
我不想带她去我的房间上那张属于我和铃蓝的床,于是后来的每次,我们依然在厨房,在工人们睡了之后,在那张柜子之上。娇妹喜欢把自己摆成案板上的肉,任我宰割。
(3)铃蓝终于还是回来了,不过晚了三个月,她的病已经治好不少,医生说,她现在的心脏状态甚至可以怀孕。
娇妹看到她有几分歉意,低眉顺眼的,没了往日的野劲。“怎么了?是不是谈恋爱了,我们的娇妹会害羞了呢。”铃蓝姐妹般搂着娇妹,娇妹的手却在背后拉着我的衣服。
我赶紧走开,“娇妹有了男朋友,过几天还会带来给我们看呢。”我的演技蹩脚,台词亦像三流的肥皂剧,幸好铃蓝没有看出端倪。我告诉娇妹,我们以后再也不可以继续下去了。可娇妹只没心没肺地笑,仿佛我说的话一个字也没听进去。
事实证明,她那样的笑是有道理的。她怀孕了,已经快四个月了。我感觉自己掉进了一早就挖好的坑里,有些被动。
我对她说,不能要,打掉。
她嘤嘤地哭,这个孩子我想要,哪怕你不承认也是可以的,你不知道我有多爱你,绝对不会比铃蓝姐少。
我说你别傻了,我们根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当初,当初如果不是那酒,我根本不会和你……说到酒,她笑了。“你最后一定会爱上我的,因为那酒里有我下的蛊。”什么?!我震惊了,难怪那晚的酒香那么诡异。虽然关于蛊毒,都是苗乡的传说,不过没有体验过的人,不会知道那些东西是否真的莫须有。
我真的生气了,推搡间,她从二十六级楼梯下滚落。血从她身下倾泄而出,她紧紧捂着肚子,疼得瑟瑟发抖。送到医院,孩子已经掉了。
(4)半个月后的一个雨夜,面色苍白的娇妹来店里找我。彼时,她正在站厨房里望着奔腾的沱江水,手里扔出一片钥匙,我认出,那是她躺下和我欢爱那柜子的钥匙,柜子里面又没放什么东西,这个女人不知道想搞什么鬼。
我说我们都结束了,最好不要再纠缠不清。她瘦削的脸上表情有些异样的执着:知道吗?我们苗家的男人为什么一生只真爱一个女人。她把视线移到了我身上,那是因为我们的女人会下蛊,只要下蛊的人活一天,那个男人就会爱那个女人一天。
这些匪夷所思的民间传说是吓不到我的,如果她说的事情是真的,为什么我现在对她完全没有爱意?不想这些了,这个女人让我烦,孩子已经没有了,我给了她一大笔钱,这些应该足够了。她到底想要什么?
“如果你不娶我的话,我会把我们的事情告诉我爸爸,你应该知道吴家有多少人吧。”她竟然威胁我,这个乡下女人。
夜色正浓,雨更浓,一阵雷鸣的同时,我用肘子让她晕了过去。见鬼去吧。这个不知所谓的女人,不但要我的身体还想要我的全部。那晚被她下药的酒,还有意外怀孕的孩子,这个处心积虑的女人真是太可恶了。我喝了半瓶新酿的包谷烧,有了些底气。
刀是雪亮的,雪柜里还有些空。我磨刀霍霍,我挥汗如雨,我要这个女人彻底消失。我要让她知道,男人是不会害怕女人的。我面目狰狞,每一刀都命中要害,温热的血被我用桶收集起来,加少许盐,混在粗糯米粉里可以做一道凤凰名菜,血粑。绞肉机不停地工作着,还拌了些姜丝进去。那颗曾经漂亮的头颅,被洁厕剂淋过后不会有人再看清她的样子,连同斩碎的骨头,用麻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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