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鱼缸》第78章


又过了十几分钟,终于轮到慕宁与庄尧,慕宁正紧张得手都不知放在哪好,却见那络腮胡子望着庄尧眼眸一亮,嘴里迸出几句根本听不懂的德文鸟语,与庄尧热烈地拥抱在了一起。
两人说了几句,络腮胡子颇有一种老乡见老乡的感觉,握着庄尧的手不放开,说两句就要来个拥抱,热切得紧。慕宁心想庄尧以前不会跟这络腮胡子有点儿什么吧……画面感登时浮现在脑海,慕宁连忙甩了甩头。
两人又说了句话,络腮胡子才将视线投向慕宁。他说了一句德语,慕宁指指耳朵,示意自己听不懂,络腮胡又换成蹩脚英语,道:“Such a pretty boy!”
这次慕宁听懂了,他笑道:“Yeah; I know that。”
络腮胡哈哈大笑,庄尧回头向他伸出手,道:“走吧,抓紧我。”
慕宁真低估了庄尧年轻时候的疯狂程度,这间夜店里有数层,每层都有一个舞池,吧台四下散落,若是想要酒,手边随时会有。舞池周围,则是无数个开敞着门不开灯的小房间。
人群中里充满了性、酒精与药的味道。
慕宁到底是个乖宝宝,他连忙握紧了庄尧的手,凑近了些,生怕在人群里丢了方向。
庄尧感觉得到,因此也牢牢握住慕宁的手,他们十指紧扣,这是最不容易被分开的手势。
慕宁站在舞池中央,男人宽厚的手掌牵着他,他便出神地凝视着那背影。在这里,慕宁得以窥见到,在认识庄尧之前,这个男人那些放纵享乐,声色犬马的生活一角。
或许他也同自己一样,在普世价值观的议论中,在家庭、社会的压力中,怀疑过自我,也胆怯地逃避过。他们身份不同,社会地位不同,来自不同的城市,有着截然不同的经历。但撇开那些外界加诸于他们的定义,深于他们骨髓和血液中的反骨,其实是相同的。
他们是真正的同类。
在这里,音乐也让人们忘记一切。
那天夜里,慕宁记不清自己喝了多少,一杯又一杯的酒下肚,他一时大意,松开了庄尧的手,在舞池里如失重般来回漂浮,脑子仿佛已经被甩到了外太空。
他只记得灯光闪烁,眸光迷蒙,肉体与热汗在来回摩擦和碰撞。
有人吻他,不是庄尧,他辩得出庄尧身上那股一成不变的琥珀香气。
耳边德语、法语、英语……还有无数种他从没听过的语言来往交汇。他喝得太多了,感觉有人脱掉了他的上衣,舌头滑进他的口腔里,温热濡湿的气息靠近耳后,甚至有手在抚摸他的臀部,并试图往里去。
但那都很陌生,不是他想要的那个人。
慕宁全身抗拒,转头踉踉跄跄往亮光的地方奔去。
庄尧的声音传来,忽远忽近。慕宁一头撞进那坚实而熟悉的怀抱里。
“你去哪儿了!”男人的声音焦急,透过震耳欲聋的音响声,如实传入他耳膜里。
慕宁从男人的怀抱里挣脱出来,男人英俊而担忧的脸庞分做了好几道重影。他双手捧起男人的脸,踮起脚尖,吻了上去。
男人明显愣住,隔了好几秒才开始回应。
慕宁在唇舌交缠中吻得忘情,这是他所熟悉的,过去十年间他午夜梦回的每刻,心中奢求渴望的,求而不得的那个人。
慕宁的身体紧紧贴着对方,腰肢不自觉地扭动,他们粘连着又短暂地分离开时,慕宁只听见自己呢喃着重复道:“我想要你……庄尧,我想要你……”
第二日,慕宁在酒店松软的大床里醒转。这些天他与庄尧同住在套房,但是一直分床睡着。庄尧很绅士,从不逾矩。但慕宁发现今天不一样了。
他的耳边有男人沉重平稳的呼吸声,男人的手臂环着他的腰际。
他也赤身裸体,什么都没穿。
慕宁动了动身体。庄尧低沉沙哑的嗓音在耳边响起:“醒了?”
“我们怎么回来的?”慕宁问。
庄尧还有点儿困,环着慕宁的手臂紧了紧,道:“我朋友送回来的。”
慕宁背靠着庄尧的胸膛,感觉得到他强有力的心跳。
庄尧醒转了几秒,支起胳膊,俯身要去吻他。
慕宁躲开了。
庄尧神色一滞,僵在原处。
慕宁从他的怀里挣脱出来,局促地说:“我好像喝太多,什么都不记得了。”
庄尧不可置信地问:“你不记得了?”
慕宁摇了摇头。
“你昨天恐怕喝了几吨酒吧——我一回头你就不见人影了。我满世界找你,生怕你被什么人给喂了药。在二楼找到你的时候,你正被个爱尔兰小白脸抱在怀里占便宜呢。”庄尧试图让慕宁回忆起来昨夜的事情。
“这个好像有点儿印象……”慕宁喃喃道。
“然后?”庄尧急切地问:“然后呢?”
“然后就忘了。”慕宁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往胸口扯了扯被子,小心翼翼问:“我们睡了?”
庄尧的脸色青一阵白一阵,好不精彩。
慕宁见他不说话,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都醉成那样了,要不,要不就算了。”
“算了?”庄尧听见这个答案,简直七窍生烟。敢情昨日夜里他们被翻红浪,翻云覆雨的,一句算了就能翻了篇了。
庄尧脸色铁青,起身穿衣服,拿起钱包就要往外走。
慕宁问:“你去哪?”
庄尧头也没回,慕宁以为他要撂什么狠话,谁知他只气冲冲地说:“……哪儿也不去!我下楼抽根烟。”
待庄尧走了,慕宁才起床穿衣服。
他穿着浴袍,走向洗手间。请客房服务替他送了一把剪刀上来。
片刻后,慕宁对着镜子,望着镜子里姣好而苍白的脸庞,一刀剪断了属于莱西的长发。
慕宁对庄尧撒谎了。
其实他什么都记得。他记得在昏暗的房间里,庄尧的呼吸夺去他的呼吸,记得庄尧的手抚过他的每一寸肌肤时久违的战栗,也记得他们的身体交叠在一起,快感击打过脊柱,自己的浑身颤抖的感觉。
那一刻,他真正与莱西告别,找回了自己的灵魂。在拥有庄尧的一瞬间,从前到如今,总是会让他感到无比的快乐。
但作为慕宁,第二天早上醒来,在切断理智的酒精蒸发后——他还不能,也不敢记得。
作者有话说:夜店原型:Berghain (这不是一章蹦迪指南,不是)
第七十一章 
慕宁与庄尧在欧洲玩到八月,才回到英国。
英国右方驾驶,伦敦的路窄而繁杂,庄尧考虑到慕宁不会开车,于是住在了考文特花园的地铁站附近。联排公寓,房间都不大,室内装潢也比较简洁。家里有位菲裔阿姨,不知是不是这里终日闲置,今天终于有了些人气,阿姨显得很热情,围着慕宁和庄尧忙前忙后。
三个月的时间,两人几乎一直在路上。虽然一路住行都是最好的,并不累,但若能在某一座城市安顿下来,也还是比停留几日便又起程要好些。
这场漫长的旅行,于无声中修补着他们之间的裂痕。
甚至不能说是修补,倒像是摔碎了一面镜子后,将碎片拾起,熔了,然后再彻底重做。他们偶尔在异国他乡的酒吧和夜店里一醉方休,第二日必定在同一张床上赤身裸体地相拥醒来。
但醒来之后,就又都默契地不提起夜里的事。
他们心里清楚,这样的相处方式不会永远保持。但拥抱彼此时的快乐与满足,谁也不愿意先破坏。他们好像都在等。等一个彻底敞开心扉,可以交谈的契机。
九月的某一日,庄尧出门与老同学聚会,慕宁一个人在伦敦闲逛。经过花园时看到一只瘦骨嶙峋的猫,脏兮兮的,细长的瞳孔透露着警惕。背上是很普通的橘黄色花纹,唯独一只爪子是白色的。慕宁看了一会儿,从兜里掏出刚买的鸡肉三明治,指尖夹出一片鸡肉,扔到了猫咪不远处的草坪上。
橘猫试探片刻,去闻了闻,而后狼吞虎咽了起来。
慕宁也蹲在路边,兴致勃勃地观察着。
庄尧开车来接时,慕宁与那只猫已经混熟了。他打着双闪下了车,走过去问:“哪来的猫?”
“它老是盯着我,”慕宁回头对庄尧说:“我给他喂了点儿吃的,现在好像碰瓷儿呢,不让我走了。”
庄尧失笑:“那怎么,带回家?”
慕宁的眼睛倏然亮了起来:“可以吗?”
“当然可以。”
是一只母猫,庄尧说叫Bella,慕宁要叫Izzy。
庄尧觉得Izzy是个太美式的名字,慕宁却很坚持。两个人僵持不下,将猫带去宠物医院洗澡打疫苗体检时,一个叫Bella;一个喊Izzy,?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