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山回唱》第70章


就能把任何东西变成果冻——校车,帝国大厦,整个太平洋。不止一次,我对着猛扑而来的陨石挥舞魔杖,从毁灭的边缘拯救了地球。关于他自己的父亲,我父亲从不多谈,但是他说,他讲故事的本领得自家传。他说他小时候,他父亲有时会让他坐下——得赶上他心情好,不过这种时候不太多——给他讲故事,故事里都是精灵和仙女,还有魔王。
有些夜晚,我和巴巴掉个个儿。他闭上眼睛,我用双手抚过他的脸,从他脑门开始,经过腮帮子上扎扎的胡子茬儿,然后是嘴唇上方粗粗的胡子毛。
那么,我今夜是什么梦?他抓着我的手,小声问道。他眉开眼笑,因为他已经知道我要给他什么梦了。总是同样的梦。梦见他和他妹妹躺在开花的苹果树下,迷迷糊糊地开始午后的小睡。太阳暖暖地照着他们的脸,阳光辉映着青草、绿叶、头顶上锦簇的花团。
我是个独生的孩子,常常也是个孤独的孩子。我的父母相识于巴基斯坦,当时他们都已经四十岁上下,有了我以后,他们决定不再第二次冒险。我记得我看着邻居家、校园里那些有弟弟妹妹的小孩,满心的羡慕。可我也对有些孩子的相处方式感到迷惑不解,他们对自己的好运气视而不见。他们的举止就像野狗,互相抓挠,打斗,推撞,彼此背叛,无所不用其极,而且嬉皮笑脸。他们互不理睬。我真不明白。而我呢,我小时候大部分时间都在渴望着,家里不要只有我一个孩子。我最希望的是能有个孪生姐妹,在小床上挨着我哭,挨着我睡,和我一起吃妈妈的奶。她会无条件地、全身心地爱我,而且我总是可以从她脸上看到自己。
所以,巴巴的妹妹帕丽就成了我的秘密伙伴,除了我之外,谁也看不见她。她是我的妹妹,是我一直希望父母能给我的妹妹。早晨我俩肩并肩地在一起刷牙,我能在卫生间的镜子里看见她,我们一起穿衣。她跟我去上学,上课时坐在离我不远的地方,直愣愣地看着前方的黑板,我总是能用眼角的余光,看到她黑色的头发和白色的侧影。课间休息时,我带她去操场,不管是滑滑梯,还是从攀爬架一个杠子摆荡到下一个杠子,我都能感觉到,她就在我身后。放了学,我坐在厨房的桌子边画画,她也在一旁耐心地涂涂抹抹,要不就站在那儿,看着窗外,等我画完,我们便跑出去跳绳,我们的影子成双结对,在水泥地上蹦上蹦下。
谁也不知道我和帕丽的游戏。连我父亲也不知道。她是我的秘密。
有时旁边没人,我们就吃葡萄,聊天,聊起来就没个完。我们谈玩具,谈哪种麦片最好吃,谈我们喜欢的卡通,我们不喜欢的同学,谈哪些老师比较凶。我们喜欢同一种颜色——黄色,我们最爱吃的冰激凌是黑樱桃味儿的,最爱看的电视节目是《家有阿福》,而且我们长大了都想当画家。我理所当然地认为,我俩长得一模一样,毕竟我们是双胞胎嘛。有时我几乎能看见她,我的意思是真真切切地、用我眼角的余光看见她。我想把她画下来,每一次,我都给她画上和我一样的眼睛,淡绿色的,稍微有点不均匀,同样的黑色卷发,同样的大长眉毛,双眉几乎连在了一起。如果有人问,我就说,我画的是我自己。
对我来说,我父亲怎样失去妹妹的故事,就像我母亲给我讲的先知生平一样耳熟能详——后来,父母送我到海沃德的清真寺,上星期日学校之前,我又把先知的故事温习了一遍。可是熟悉归熟悉,每天晚上,我还是要再听一遍帕丽的故事,仿佛被它巨大的引力俘获了一样。也许这很简单,因为我们有同样的名字。也许这就是为什么,我感觉到我们之间有一种联系,隐隐约约,包裹在神秘里,可又是那么真实。然而,它却不只如此。我能感觉到她的触碰,好像发生在她身上的事,也在我身上留下了印记。我感觉我们是连体的,通过某种看不见的规则,以我无法完全理解的方式,超越了我们的名字,超越了家庭的纽带,连接在一起,就像我们共同完成了一个谜题。
我感觉,如果我对她的故事听得足够仔细,就一定能对自己有所发现。
你觉得你父亲难过吗?他把女儿卖掉了。
有些人非常善于隐藏自己的悲伤,帕丽。他就是那样。光看他的外表,你是看不出来的。他是个硬汉。可是我认为,是的,我认为在心里,他是难过的。
你现在还难过吗?
我父亲笑了,然后说:怎么会呢?我有了你。可是,就算年纪那么小,我也能看得出来,悲伤烙在他脸上,就像一块胎记。
我们像这样说着话,一种奇想便在我脑海中浮现。我幻想,我会存起所有的钱,一块钱都不花,不买糖果,不买贴画,等我的存钱罐满了——虽然那根本不是头猪,而是坐在石头上的美人鱼——我就把它砸开,装上所有的钱,启程去找我父亲的妹妹,不管她在哪儿,等我找到了,我就把她买回来,带她回家见巴巴。我要让我父亲快乐。在这个世界上,我最想成为那个为他抹去悲伤的人。
那我今夜是什么梦?巴巴问我。
你已经知道了。
又一个微笑。对,我知道。
巴巴?
嗯?
她是个好妹妹吗?
她是最好的妹妹。
他亲我脸蛋儿,把毛毯在我脖子周围掖好,走到门口,关上灯,然后他会停一下。
她是最好的。他说,像你一样。
我一直等着,等他关上门,我就溜出被窝,再拿一个枕头,把它放在我自己的枕头边上。每天夜里入睡的时候,我都感觉到有两颗心在我胸中跳动。
从老奥克兰路的入口拐上高速公路的时候,我看了看手表,已经中午十二点半了。至少还要四十分钟,我才能开到旧金山国际机场,而且还得指望101号高速路上不能有任何事故,也不能碰上道路施工。往好里想,这是国际航班,所以她还得过海关,这大概能让我赢得一点时间。我把车掰上了最内侧车道,将雷克萨斯的时速提到了一百三十公里。
我想起一个来月之前,我和巴巴谈话时出现了一个小小的奇迹。我们吵嘴了,这是久违的正常交流,如同一个小小的气泡,蛰伏在深深的、黑暗的、寒冷的洋底,却飞沫般转瞬即逝。那天我给他弄好午饭时已经迟了,他从躺椅上扭过头,用那种柔中带刺的腔调,说我生下来就带着不守时的基因。像你妈。愿真主让她灵魂安息。
不过呢,他接着说,脸上挂着笑容,好像要安抚我,人总得有点小毛病才好。
所以我这毛病就是天赐的了,嗯?我说着,把一盘米饭和豆子放到他腿上。习惯性的不守时?
要我说,真主也不愿意这么做。巴巴拉住我的两只手。差一点儿,就差一丁丁点儿,真主就让你完美了。
成,如果你愿意,我很高兴再让你多知道一些。
你一直把我蒙在鼓里,对吗?
噢,太对了。就等着全端出来呢。因为你又老又不中用了。
我又老又不中用。
现在你想让我可怜你了。
我瞎换着收音机的台,从谈话节目跳到乡村音乐,又从爵士跳到更话痨的节目。我把它关了。我心烦意乱,紧张不安。我够到副座上的手机,拨通了家里,把它开着放到腿上。
“喂?”
“赛俩目,巴巴,是我。”
“帕丽?”
“是的,巴巴。你跟埃克托尔在家没事吧。”
“没事儿。这小伙子真不赖。他给我做了蛋。我们就着吐司吃了蛋。你在哪儿?”
“我在开车。”我说。
“去饭馆吗?今天不该你轮休啊,对不对?”
“是不该。巴巴,我在去机场的路上,我要接个人。”
“那好,我让你妈给我们弄午饭吧。”他说,“她可以从饭馆带点儿什么回来。”
“好的,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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