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中的数字》第1章



关于本书…前言
埃斯特·卡尔维诺(摘自《在你说“喂”之前》)
伊塔罗·卡尔维诺很早,从青少年期,就开始写作:短篇、寓言故事、诗及剧本。剧本是他第一选择,也或许是最爱。那段时间写了不少剧本,不曾发表。但他独具的自我批判力和客观自省能力,促使他早早放弃了那个创作方向。1945 年给好友艾乌哲尼欧·斯卡法利(eugenio scalfari)的一封信中,卡尔维诺简短宣布:「我改走文学创作了。」斗大的字占满全页,可见其重要性。
从那一刻起,卡尔维诺的写作生涯不曾间断:不管什么地方,什么场合,在书桌上或就着膝盖,在飞机上或旅馆房间内,无时无刻不埋头工作。所以,他留下的作品如此多样,包括许多短篇、寓言,实不意外。其中一部分经他结集成册,还有很多发表在报纸和杂志上,另外也有未发表的。
本书所收录的──包括未发表的──是他 1943 年(当时未满 20 岁)到 1984 年的部分作品。
其中不乏原属长篇小说的构思,后来却发展成短篇的成果。这在卡尔维诺并非罕事,像〈白帆〉(il bianco veliero)这部未发表的长篇小说,就不止一个章节被独立收入 1958 年出版的《短篇小说集》(racconti)。
还有一些作品是应特殊要求完成的:如果不是一家在亚洲酿造某畅销威士忌的酒厂为庆祝建厂五十周年,邀请欧洲几位知名作家撰文志庆的话,卡尔维诺未必会写出〈冰蚀〉。当时只有一个限制,就是在文中必须杜撰一种酒。〈冰蚀〉先以日文问世,后以意大利文发表。另外一篇〈邪恶之家〉的那场火的写作过程及发表途径也颇不寻常。这回业主是 ibm,要求笼统:用计算机从事文学创作,可以到什么程度?这发生在 1973 年的巴黎,当时计算机尚不普及,卡尔维诺兴致勃勃花了很多时间研究计算机,最后以人脑代替计算机,完成了这项任务,作品刊在意大利版的《花花公子》上。事实上,这对精神上注定要与鼓吹组合艺术(ars binatoria)及不断向自身精确能力挑战的oulipo(ouvrior de litterature potentielle) 结合的卡尔维诺来说,并非难事。
关于本书开头几篇未曾发表、且十分简短──卡尔维诺称之为「极短篇」──的短篇,或许由他 1943 年创作初期的一段注记,可以了解他的态度:「因为压抑,所以有寓言。当一个人无法明白表达己念时,便寄情于童话。这些极短篇,是一个年轻人在法西斯治下的政治、社会经验的映照。」他还说,等时机一到,也就是法西斯政权结束的战后,寓言故事就不再必要,作家可以从事别种创作。不过由未收录及本书为数不少的作品标题和日期来看,尽管年少信誓旦旦,卡尔维诺多年后仍未放弃他的寓言创作。
〈水之呼喊〉和〈拼音游戏〉两篇得之不易,虽然狭义来说既非寓言也非短篇,但值得推荐给读者。
至于某些就整体角度来看似显突兀或自成一格的作品,也是卡尔维诺写作计画的一部分,只是不及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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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中的数字黑羊
从前有个国家,里面人人是贼。
一到傍晚,他们手持万能钥匙和遮光灯笼出门,走到邻居家里行窃。破晓时分,他们提着偷来的东西回到家里,总能发现自己家也失窃了。
他们就这样幸福地居住在一起。没有不幸的人,因为每个人都从别人那里偷东西,别人又再从别人那里偷,依次下去,直到最后一个人去第一个窃贼家行窃。该国贸易也就不可避免地是买方和卖方的双向欺骗。政府是个向臣民行窃的犯罪机构,而臣民也仅对欺骗政府感兴趣。所以日子倒也平稳,没有富人和穷人。
有一天--到底是怎么回事没人知道--总之是有个诚实人到了该地定居。到晚上,他没有携袋提灯地出门,却呆在家里抽烟读小说。
贼来了,见灯亮着,就没进去。
这样持续了有一段时间。后来他们感到有必要向他挑明一下,纵使他想什么都不做地过日子,可他没理由妨碍别人做事。他天天晚上呆在家里,这就意味着有一户人家第二天没了口粮。
诚实人感到他无力反抗这样的逻辑。从此他也像他们一样,晚上出门,次日早晨回家,但他不行窃。他是诚实的。对此,你是无能为力的。他走到远处的桥上,看河水打桥下流过。每次回家,他都会发现家里失窃了。
不到一星期,诚实人就发现自己已经一文不名了;他家徒四壁,没任何东西可吃。但这不能算不了什么,因为那是他自己的错;不,问题是他的行为使其他人很不安。因为他让别人偷走了他的一切却不从别人那儿偷任何东西;这样总有人在黎明回家时,发现家里没被动过--那本该是由诚实人进去行窃的。不久以后,那些没有被偷过的人家发现他们比人家就富了,就不想再行窃了。更糟的是,那些跑到诚实人家里去行窃的人,总发现里面空空如也,因此他们就变穷了。
同时,富起来的那些人和诚实人一样,养成了晚上去桥上的习惯,他们也看河水打桥下流过。这样,事态就更混乱了,因为这意味着更多的人在变富,也有更多的人在变穷。
现在,那些富人发现,如果他们天天去桥上,他们很快也会变穷的。他们就想:“我们雇那些穷的去替我们行窃吧。”他们签下合同,敲定了工资和如何分成。自然,他们依然是贼,依然互相欺骗。但形势表明,富人是越来越富,穷人是越来越穷。
有些人富裕得已经根本无须亲自行窃或雇人行窃就可保持富有。但一旦他们停止行窃的话,他们就会变穷,因为穷人会偷他们。因此他们又雇了穷人中的最穷者来帮助他们看守财富,以免遭穷人行窃,这就意味着要建立警察局和监狱。
因此,在那诚实人出现后没几年,人们就不再谈什么偷盗或被偷盗了,而只说穷人和富人;但他们个个都还是贼。
唯一诚实的只有开头的那个人,但他不久便死了,饿死的。
(译者:毛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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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喊特丽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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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迈出人行道,朝后退几步,抬起头,然后,在街中央,双手放在嘴上作喇叭状,对着这一街区的最高建筑物喊:“特丽莎!”
我的影子受了月亮的惊吓,蜷缩在我的两脚之间。
有人走过。我又叫了一声:“特丽莎!”那人走近我,问:“你不叫得响一点,她是听不到的。让我们一起来吧。这样,数一二三,数到三时我们一起叫。”于是他数:“一,二,三。”然后我们一齐吼:“特丽丽丽莎莎!”
一小撮从电影院或咖啡馆里出来的人走过,看见了我们。他们说:“来,我们帮你们一起喊。”他们就在街中心加入了我们的行列,第一个人数一二三,然后大家一齐喊:“特-丽丽-莎莎!”
又有过路人加入我们的行列;一刻钟后,就成了一大群人,大约有20个吧。而且还不时地有新成员加入。
要把我们这么一群人组织起来同时喊叫可不容易。总是有人在没数到“三”之前就叫了,还有人尾音拖得太长,但最后我们却相当有效地组织起来了。大家达成一致,就是发“特”音时要低而长,“丽”音高而长,“莎”音低而短。这样听上去就很不错。当有人退出时,不时地会有些小口角。
正当我们渐入佳境时,突然有人--如果是从他的嗓音判断,他一定是个满脸雀斑的人--问道:“可是,你确定她在家吗?”
“不确定。”我说。
“那就太糟了,”另一个说,“你是忘了带钥匙,对不对?”
“其实,”我说,“我带着钥匙。”
“那么,”他们问,“你为什么不上去呢?”
“哦,可我不住这儿,”我说,“我住在城市的另一头。”
“那,恕我好奇,”满脸雀斑的声音很小心地问,“那到底是谁住在这儿?”
“其实我也不知道。”我说。
人群似乎有些失望。
“那能不能请你解释一下,”一个牙齿暴露的声音问,“你为什么站在这儿的楼下喊‘特丽莎’呢?”
“对于我来说,”我说,“我们可以喊其他名字,或换个地方叫喊。这并不重要。”
他们有些恼怒了。
“我希望你没有耍我们?”那雀斑声音很狐疑地问。
“什么?”我恨恨地说,然后转向其他人希望他们能为我的诚意作证。那些人什么也没说,表明他们没接受暗示。
接下来有一阵子的尴尬。
“要不,”有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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