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短篇小说集(港台篇)》第28章


妈妈其实也长得漂亮。她从前时大丸百货公司的售货员,追求的人很多。但她骄傲、执着、有主见。她知道自己要什么。 
——她只是逃不过命运的安排才遇上我爸爸的。 
当她还是一个少女,某次她去游泳,没到中途忽然抽经,几乎溺毙。同行的女同事气力不足,幸得杀出个强壮的男人把她托上岸去。不但救了她,还同她按摩小腿,近半个小时。 
他手势熟练,依循肌理,轻重有度。看不出粗莽的大男人可以如此节制,完全时长期处理肉类的心得。 
「怎么也想不到他时卖卤水鹅的。」妈妈回忆到:「大家都不相识,你毕竟非礼我老半天!」 
他笑:「我时你的救命恩人,你不过时我手上一只鹅。」 
她大了他十几下。也许有三十下。自己的手疼了,他也没发应。 
她说:「谁都不嫁。只爱谢养。」 
外婆像天下所有的慈母一样,看得远,想得多。她不很赞成。只是没有办法,米已成炊。 
大概时怀了我以后,便跟了他。 
跟他,时她的主。失去他,自力更生,也是她的主意。——由此可见,我妈妈是个不平凡的女人。 
如果她不是遇上命中克星,泥足深陷,无力自拔,她的故事当不止于此。 
只是她吃过他的卤水鹅一次,以后,一生,都得吃她的卤水鹅了。我也是。 
爸爸是潮州人,大男人主义,他结交什么人,同谁来往,都不跟女人商议。但夫妻恩爱。后来,我知他练功夫,习神打——据说是一种请了神灵附身,便可护体,刀枪不入的武术。……还有些什么呢?我却不知道了。 
我们住在店子附近的旧楼,三楼连天台。这种老房子是木楼梯的,灯很暗,但胜在地方大,楼底高。又方便下楼做生意。房子是祖上传下来的。 
天台是爸爸的秘密。 
因为他的练功房便是天台搭建的小房间。练功夫很吵,常吆喝,所以有隔音设备。每当他举重,或做大动作,便出来天台;如果习神打,便关上门拜神念咒。——他的层次有多高,有多神,我们女人一点都补清楚。 
只知他有一次为了保持功力,甚至增强,每十天半个月,都「请师公上身」练刀。 
有一次,我听见他骂妈妈,语气从未如此愤怒:「我叫了你不要随便进去!」 
「练功房好脏,又有汗臭味,我同你清洁洗地吧。」妈反驳。 
「我自己会打理。女人不要胡来!」 
他暴喝:「你听着,没问准我不能乱动,尤其是师公神坛,——万一你身体不干净,月经来时,就坏事了。」 
又道:「还毒过黑狗血!」听来煞气多大,多诡秘。 
而且,原来阳刚的爸爸,也有忌讳。 
从此妈妈不再过问他的“嗜好”。 
我们店子请了两个人。但妈妈也得亲力亲为,她也清洁、洗刷、搬桌椅、下厨、招呼……,总之老板娘是打杂。什么都来,都摸熟门径,连巨大的鹅都得斩得头头是道,肢解十分成功。到了最后,爸爸是少不了她的助力,这也是女人的“心计”吧。不知道谁吃定谁了。 
不过工人都在月底支薪水,他们付出劳力,换取工资,这是合情合理的。只有我妈:「我有什么好处?——我的薪水只是一个男人。」 
她又白他一眼? 
「晚上还得伴睡。」 
我妈以为她终生便是活在“潮州巷”,当上群鹅之首。 
爸爸忽地有了一个女婴,没有“经验”,十分新鲜,把我当洋娃娃。或另一个小妈妈。 
他用粗壮的手抱我,亲我,用胡子来刺我。洗澡时又爱搔我痒,水溅得一屋都是。——到我稍大,三岁时,妈妈不准它帮我洗澡。 
他涎着脸:「怕什么?女儿根本时我身体的一部分。我只是“自摸”。」 
妈妈用洗澡水泼他。我加入战圈。 
有时他喝了酒,有酒气,用一张臭嘴来烘我。长大后,我也能喝一点,不易醉,一定是儿时他的熏陶。想不到三岁稚童的记忆那么深沉。 
妈妈也会扯开他。 
他当天发誓来讨好:「别小器,吃女儿的醋!——我谢养,不会对陈柳卿变心!」 
「万一变心了呢?」 
「——万一变心,你最好自动走路!」 
又是啪啪啪一阵乱打。妈妈的手总是在他的“那个部位”。 
也许是我最早记得男女间的事,便是在一个晚上,天气闷热,我被枕上的汗潮醒。但还没完全醒过来。迷糊中…… 
爸爸和妈妈没有穿衣服,而薄被子溜下床边。床也发汗了。 
爸爸在她身上起伏耸动。像一个屠夫。妈妈极不情愿,闭目皱眉,低吟:「好疼!怎么还要来——」 
又求他:「你轻点。……好像是有了孩子!」 
爸爸呼吸沉浊。狞笑:「女人的事我怎么知道?哪按捺得住?刚才没有看真,我——就当提早去探——」 
还没说完,妈疼极惨然喊道:「不好了不好了,你出来出来——」 
发生什么事? 
后来,阿哦偶尔听见妈妈不知同谁讲电话,压低声线,状至憔悴。多半是外婆:「血崩似的,保不住——」 
又说:「我拿他没办法——」 
又说:「以后还想生啊……」 
又说:「他倒掌掴了自己几下,但又怎么样呢。没有同他说,不说了——」 
有点发愁,很快,抖擞精神到店里去。 
虽然有了我,我知道爸爸还是想要一个儿子。潮州人家重男轻女。不过他待我,算是“爱屋及乌”吧。 
他俩都要做生意,便托邻居一个念六年级的姐姐周静仪每天随便带我上学放学。回家后我会自动做好功课才到店子去。 
我明白念书好。 
如果我一直读上去,我跳出大油大酱烘炉猛火的巷子机会就大些了。——即使我崇拜爸爸,可我不愿做另一个妈妈。尤其是见过外面知识和科技的世界。今天我回想自己的宏愿,没有后悔。 
因为,爸爸亦非一个好丈夫。 
每当妈妈念到他之狂妄、变心,把心思力气花在另一个女人身上时,她恼之入骨,必须饱餐一顿,狠狠地啃肉吮髓,以消心头之恨。“吃”,才是最好的治疗。另一方面,她一意栽培我成才,希望寄托在我身上了。 
我念书的成绩中上。 
我是在没有爸爸,而妈妈又豁出去展开本事把孩子带大的情况下,考上了大学,修工商管理系。 
在大学时我住宿舍,毕业后在外头租住一个房间,方便上下班。渐渐,我已经不能适应旧楼的生涯,——还有那长期丢空发出怪味的无声无息的天台练功房,我已有很多年没上过天台去。 
爸爸没跑掉之前,我也不敢上去,后来,当然更没意思。 
不过,我仍在每个星期六或日回家吃饭。有时同妈妈在家吃,有时在新开的店里。我们仍然享受美味的,令人齿颊留香的卤水鹅。——吃一生也不会厌! 
而客人也赞赏我们的产品。 
以前在邻档的九叔,曾不得不竖起大拇指:「阿养的老婆好本事,奇怪,做得比以前还好吃呢。味道一流。阿养竟然拣个大陆妹,是他不识宝!」 
妈妈当时正手持一根大胶喉,用水冲洗油腻的桌椅和地面。她浅笑一下:「九叔你不要笑我了。人跑了追不回来。幸好他丢下一个摊子,否则我们母女不知要不要喝西北风。月明也没钱上大学啦!」 
她又冷冷地说:「他的东西我一直都没动过,看他是否真的永远不回来!」 
九叔他们也是夫妻档。九婶更站在女人一边了:「这种男人不回来就算了。你生意做得好,千万不要白白给他,以免那狐狸精得益!」 
「我也是这样想。」妈强调:「他不回来找我,我就不离婚,一天都是谢太。——他若要离,一定要找我的。其实我也不希望他回来,日子一样的过。」 
她的表情很矛盾。——她究竟要不要再见谢养?不过,一切看来还是“被动”的。 
问题不是她要不要他,而是他不要她。 
大家见妇道人家那么坚毅,基于一点江湖意气,也很同情,没有什么人来欺负,——间中打点一些茶钱,请人家饱餐一顿,拧几只鹅走,也是有的。 
妈妈越来越有“男子”气概。我佩服她能吃苦能忍耐。她的脖子也越来越长,像一条历尽沧桑百味入侵的鹅头。 
她是会家子,最爱啃鹅头,因为它最入味,且外柔内刚,虽那么幼嫩,却支撑了厚实的肉体。当鹅一只只挂在架子上时,也靠它令它们姿态美妙。这片新店,真是毕生心血。 
「妈,我走了,明天得上班。」 
她把我送出门,目光随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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