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外》第8章


!大黑深恐小板凳的吠声引起他们的注意,而把大黑给围在当中。可是他们只顾追着小花,一群野马似的跑了过去,似乎谁也没有看到大黑。大黑的耻辱算是到了家,他还不如小板凳硬气呢!
似乎得设法叫小板凳看出大黑是和那群大狗为伍的:好吧,向前赶了两步,轻轻的叫了两声,瞭了小板凳一眼,似乎是说:你看,我也是小花的情人;你,小板凳,只配在这儿坐着。
风也似的,小花在前,他们在后紧随,又回来了!躲是来不及了,大黑的左右都是方嘴——都大得出奇!他们全身没有一根毛能舒坦的贴着肉皮子,全离心离骨的立起来。他的腿好象抽出了骨头,只剩下些皮和筋,而还要立着!他的尖嘴向四围纵纵着,只露出一对大牙。他的尾巴似乎要挤进肚皮里去。他的腰躬着,可是这样缩短,还掩不住两旁的筋骨。小花,好象是故意的,挤了他一下。他一点也不觉得舒服,急忙往后退。后腿碰着四眼的头。四眼并没招呼他。
一阵风似的,他们又跑远了。大黑哆嗦着把牙收回嘴中去,把腰平伸了伸,开始往家跑。后面小板凳追上来,一劲巴巴的叫。大黑回头龇了龇牙:干吗呀,你!似乎是说。
回到家中,看了看盆里,老太太还没把食端来。倒在台阶上,舐着腿上的毛。
“一边去!好狗不挡道,单在台阶上趴着!”老太太喊。翻了翻白眼,到墙根去卧着。心中安定了,开始设想:假如方才不害怕,他们也未必把我怎样了吧!后悔:小花挤了我一下,假使乘那个机会……决定不行,决定不行!那个小板凳!焉知小板凳不是个女性呢,竟自忘了看!谁和小板凳讲交情呢!
门外有人拍门。大黑立刻精神起来,等着老太太叫大黑。“大黑!”
大黑立刻叫起来,往下扑着叫,觉得自己十二分的重要威严。老太太去看门,大黑跟着,拚命的叫。
送信的。大黑在老太太脚前扑着往外咬。邮差安然不动。
老太太踢了大黑一腿:“怎这么讨厌,一边去!”
大黑不敢再叫,随着老太太进来,依旧卧在墙根。肚中发空,眼撩着食盆,把一切都忘了,好象大黑的生命存在与否只看那个黑盆里冒热气不冒!
载一九三三年一月二十四日至二月二日《益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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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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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间小屋,墙角长着些兔儿草,床上卧着懒人。他姓什么?或者因为懒得说,连他自己也记不清了。大家只呼他为懒人,他也懒得否认。
在我的经验中,他是世上第一个懒人,因此我对他很注意:能上“无双谱”的总该是有价值的。
幸而人人有个弱点,不然我便无法与他来往;他的弱点是喜欢喝一盅。虽然他并不因爱酒而有任何行动,可是我给他送酒去,他也不坚持到底的不张开嘴。更可喜的是三杯下去,他能暂时的破戒——和我说话。我还能舍不得几瓶酒么?所以我成了他的好友。自然我须把酒杯满上,送到他的唇边,他才肯饮。为引诱他讲话,我能不殷勤些?况且过了三杯,我只须把酒瓶放在他的手下,他自己便会斟满的。
他的话有些,假如不都是,很奇怪可喜的。而且极其天真,因为他的脑子是懒于搜集任何书籍上的与旁人制造的话的。他没有常识,因此他不讨厌。他确是个宝贝,在这可厌的社会中。
据他说,他是自幼便很懒的。他不记得他的父亲是黄脸膛还是白净无须:他三岁的时候,他的父亲死去;他懒得问妈妈关于爸爸的事。他是妈妈的儿子,因为她也是懒得很有个模样儿。旁的妇女是孕后九或十个月就生产。懒人的妈妈怀了他一年半,因为懒得生产。他的生日,没人晓得;妈妈是第一个忘记了它,他自然想不起问。
他的妈妈后来也死了,他不记得怎样将她埋葬。可是,他还记得妈妈的面貌。妈妈,虽在懒人的心中,也难免被想念着;懒人借着酒力叹了一口十年未曾叹过的气;泪是终于懒得落的。
他入过学。懒得记忆一切,可是他不能忘记许多小四方块的字,因为学校里的人,自校长至学生,没有一个不象活猴儿,终日跳动;所以他不能不去看那些小四方块,以得些安慰。最可怕的记忆便是“学生”。他想不出为何他的懒妈将他送入学校去,或者因为他入了学,她可以多心静一些?苦痛往往逼迫着人去记忆。他记得“学生”——一群推他打他挤他踢他骂他笑他的活猴子。他是一块木头。被猴子们向四边推滚。他似乎也毕过业,但是懒得去领文凭。“老子的心中到底有个‘无为’萦绕着,我连个针尖大的理想也没有。”他已饮了半瓶白酒,闭着眼说。“人类的纷争都是出于好事好动:假如人都变成桂树或梅花,世上当怎样的芬香静美?”我故意诱他说话。
他似乎没有听见,或是故意懒得听别人的意见。
我决定了下次再来,须带白兰地;普通的白酒还不够打开他的说话机关的。
白兰地果然有效,他居然坐起来了。往常他向我致敬只是闭着眼,稍微动一动眉毛。然后,我把酒递到他的唇边,酒过三杯,他开始讲话,可是始终是躺在床上不起来。酒喝足了,在我告辞之际,他才肯指一指酒瓶,意思是叫我将它挪开;有的时候他连指指酒瓶都觉得是多事。
白兰地得着了空前的胜利,他坐起来了!我的惊异就好似看见了死人复活。我要盘问他了。
“朋友,”我的声音有点发颤,大概因为是有惊有喜,“朋友,在过去的经验中,你可曾不懒过一天或一回没有呢?”“天下有多少事能叫人不懒一整天呢?”他的舌头有点僵硬。我心中更喜欢了:被酒激硬的舌头是最喜欢运动的。“那么,不懒过一回没有呢?”
他没当时回答我。我看得出,他是搜寻他的记忆呢。他的脸上有点很近于笑的表示——这不过是我的猜测,我没见过他怎样笑。过了好久,他点了点头,又喝下一杯酒,慢慢的说:
“有过一次。许久许久以前的事了。设若我今年是四十岁——没心留意自己的岁数——那必是我二十来岁的事了。”
他又停顿住了。我非常的怕他不再往下说,可是也不敢促迫他;我等着,听得见我自己的心跳。
“你说,什么事足以使懒人不懒一次。”他猛孤丁的问了我一句。
我一时找不到相当的答案;不知道是怎么想起来的,我这么答对了他:
“爱情,爱情能使人不懒。”
“你是个聪明人!”他说。
我也吞了一大口白兰地,我的心几乎要跳出来。
他的眼合成一道缝,好象看着心中正在构成着的一张图画。然后象自己念道:“想起来了!”
我连大气也不敢出的等着。
“一株海棠树,”他大概是形容他心里哪张画,“第一次见着她,便是在海棠树下。开满了花,象蓝天下的一大团雪,围着金黄的蜜蜂。我与她便躺在树下,脸朝着海棠花,时时有小鸟踏下些花片,象些雪花,落在我们的脸上,她,那时节,也就是十几岁吧,我或者比她大一些。她是妈妈的娘家的;不晓得怎样称呼她,懒得问。我们躺了多少时候?我不记得。只记得那是最快活的一天:听着蜂声,闭着眼用脸承接着花片,花荫下见不着阳光,可是春气吹拂着全身,安适而温暖。我们俩就象埋在春光中的一对爱人,最好能永远不动,直到宇宙崩毁的时候。她是我理想中的人儿。她和妈妈相似——爱情在静里享受。别的女子们,见了花便折,见了镜子就照,使人心慌意乱。她能领略花木样的恋爱;我是讨厌蜜蜂的,终日瞎忙。可是在那一天,蜜蜂确是不错,它们的嗡嗡使我半睡半醒,半死半生;在生死之间我得到完全的恬静与快乐。这个快乐是一睁开眼便会失去的。”
他停顿了一会儿,又喝了半杯酒。他的话来得流畅轻快了:“海棠花开残,她不见了。大概是回了家,大概是。临走的那一天,我与她在海棠树下——花开已残,一树的油绿叶儿,小绿海棠果顶着些黄须——彼此看着脸上的红潮起落,不知起落了多少次。我们都懒得说话。眼睛交谈了一切。”“她不见了,”他说得更快了。“自然懒得去打听,更提不到去找她。想她的时候,我便在海棠树下静卧一天。第二年花开的时候,她没有来,花一点也不似去年那么美了,蜂声更讨厌。”
这回他是对着瓶口灌了一气。
“又看见她了,已长成了个大姑娘。但是,但是,”他的眼似乎不得力的眨了几下,微微有点发湿,“她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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